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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结束。
阎正广播后,甄明珠和岳灵珊作弊受罚的事情传得人尽皆知。
甄明珠觉得丢脸,事后都没敢告诉程砚宁。
2月14日这天,学校发通知书。
甄明珠起了个大早,洗澡、收拾头发、在衣帽间挑选衣服。
今天是情人节,和以往都不一样,这是她和程砚宁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她想和他一起过,当然得精心打扮一番,挑选最好看的衣服去见他。
可惜,女生的衣橱里,总少了那么一件衣服。
起床一个半小时,她都没收拾好,自从和程砚宁在一起之后,她成了纠结症患者。
“小姐?”门外,突然响起帮佣阿姨的声音。
甄明珠在镜子跟前转着圈,大声问:“干嘛啊?”
“早饭好了。”
“知道啦,就下来。”
她这么回答,可等她最终下去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
早高峰,家里到学校得一个小时时间,虽然领通知书整个上午都可以,可对已经吃完饭的甄明馨来说,还是挺着急的,她抱着书包坐在一楼沙发上,时不时往楼梯口瞧。
甄明珠出现在视线里的时候,她着实愣了一下。
十六岁的姑娘,花儿一样的年纪,不用打扮,满脸的胶原蛋白和无限的青春活力已经让人嫉妒,更何况,精心收拾一个多小时以后的模样呢?
以往,甄明珠冬季内搭一成不变:短款毛衣+牛仔裤。
可眼下,她没有穿最钟爱的牛仔裤,而是黑色打底裤配粉色亮面的小短靴,上身穿了一件黑色长袖的毛呢连衣裙,裙子式样不算花哨繁杂,小圆领、袖口和腰身线条收紧、裙摆处带有褶皱设计。她每走一步,裙摆都会跃动起来,不轻佻,反而因为质地精良显出几分俏丽飞扬。
家里有暖气,她的羽绒服外套没穿,搭在臂弯里。
那件外套应该是她钟爱的短款,粉粉嫩嫩的颜色,和她脚上那双短靴,很搭。
这之外,她没有背书包,而是背了一个黑白格纹的小双肩包,头发虽然像往常一样扎了一个马尾在脑后,可甄明馨已经敏感地发现,她很有心机地用卷发棒在发尾弄了几个大卷,扎起来便多了些甜美可人的感觉。
不动声色地打量完,甄明馨又看了一眼她的靴子和羽绒服。
这种粉嫩的浅红色,非常挑人。
可架不住甄明珠底子好,皮肤白而细腻,水亮莹润,不化妆,都让人移不开视线。
她是标准的双眼皮,睫毛长而卷翘,下面一双眼睛,大而灵动,顾盼神飞。甄明馨也从来没见过第二个人,能像她这般,将乖张散漫和活泼甜美两种气质,完美地融合到一处。
看着看着,她下意识抿紧了唇,拼命压制内心涌起的自卑和嫉妒。
没错,自卑、嫉妒。
她比她学习好,却没有她漂亮;她比她听话懂事,甄文却明显更宠爱她;她是甄家大小姐,却沦落成后妈带进门的女儿;她喜欢程砚宁,却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俩走到了一起;她拼命学习努力念书,想要以此得到更多的夸赞和疼爱,可事实上,甄明珠什么也不用做,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所有她憧憬的东西。
两相映衬下,她的生活枯燥乏味到毫无生气。
甄明馨胡思乱想着,听见边上突然传来男人沉稳有节奏的脚步声。
甄文也已经吃过饭,正预备去上班,夹着公文包远远走来的时候,不悦地训斥甄明珠:“大早上钻房里干什么,饭都凉了,快去吃,吃完赶紧去学校。”
呵,又是这样的……
两姐妹一起出现,甄文第一个看见的,大多数都是甄明珠。
明珠?
当时取名字,是取了“掌上明珠”之意吧?
那,她算什么呢?
甄明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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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结束。
阎正广播后,甄明珠和岳灵珊作弊受罚的事情传得人尽皆知。
甄明珠觉得丢脸,事后都没敢告诉程砚宁。
2月14日这天,学校发通知书。
甄明珠起了个大早,洗澡、收拾头发、在衣帽间挑选衣服。
今天是情人节,和以往都不一样,这是她和程砚宁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她想和他一起过,当然得精心打扮一番,挑选最好看的衣服去见他。
可惜,女生的衣橱里,总少了那么一件衣服。
起床一个半小时,她都没收拾好,自从和程砚宁在一起之后,她成了纠结症患者。
“小姐?”门外,突然响起帮佣阿姨的声音。
甄明珠在镜子跟前转着圈,大声问:“干嘛啊?”
“早饭好了。”
“知道啦,就下来。”
她这么回答,可等她最终下去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
早高峰,家里到学校得一个小时时间,虽然领通知书整个上午都可以,可对已经吃完饭的甄明馨来说,还是挺着急的,她抱着书包坐在一楼沙发上,时不时往楼梯口瞧。
甄明珠出现在视线里的时候,她着实愣了一下。
十六岁的姑娘,花儿一样的年纪,不用打扮,满脸的胶原蛋白和无限的青春活力已经让人嫉妒,更何况,精心收拾一个多小时以后的模样呢?
以往,甄明珠冬季内搭一成不变:短款毛衣+牛仔裤。
可眼下,她没有穿最钟爱的牛仔裤,而是黑色打底裤配粉色亮面的小短靴,上身穿了一件黑色长袖的毛呢连衣裙,裙子式样不算花哨繁杂,小圆领、袖口和腰身线条收紧、裙摆处带有褶皱设计。她每走一步,裙摆都会跃动起来,不轻佻,反而因为质地精良显出几分俏丽飞扬。
家里有暖气,她的羽绒服外套没穿,搭在臂弯里。
那件外套应该是她钟爱的短款,粉粉嫩嫩的颜色,和她脚上那双短靴,很搭。
这之外,她没有背书包,而是背了一个黑白格纹的小双肩包,头发虽然像往常一样扎了一个马尾在脑后,可甄明馨已经敏感地发现,她很有心机地用卷发棒在发尾弄了几个大卷,扎起来便多了些甜美可人的感觉。
不动声色地打量完,甄明馨又看了一眼她的靴子和羽绒服。
这种粉嫩的浅红色,非常挑人。
可架不住甄明珠底子好,皮肤白而细腻,水亮莹润,不化妆,都让人移不开视线。
她是标准的双眼皮,睫毛长而卷翘,下面一双眼睛,大而灵动,顾盼神飞。甄明馨也从来没见过第二个人,能像她这般,将乖张散漫和活泼甜美两种气质,完美地融合到一处。
看着看着,她下意识抿紧了唇,拼命压制内心涌起的自卑和嫉妒。
没错,自卑、嫉妒。
她比她学习好,却没有她漂亮;她比她听话懂事,甄文却明显更宠爱她;她是甄家大小姐,却沦落成后妈带进门的女儿;她喜欢程砚宁,却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俩走到了一起;她拼命学习努力念书,想要以此得到更多的夸赞和疼爱,可事实上,甄明珠什么也不用做,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所有她憧憬的东西。
两相映衬下,她的生活枯燥乏味到毫无生气。
甄明馨胡思乱想着,听见边上突然传来男人沉稳有节奏的脚步声。
甄文也已经吃过饭,正预备去上班,夹着公文包远远走来的时候,不悦地训斥甄明珠:“大早上钻房里干什么,饭都凉了,快去吃,吃完赶紧去学校。”
呵,又是这样的……
两姐妹一起出现,甄文第一个看见的,大多数都是甄明珠。
明珠?
当时取名字,是取了“掌上明珠”之意吧?
那,她算什么呢?
甄明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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