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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每天一样都不能少,并且分量也都有要求。此外,每天都吃的干果和新鲜水果也也明文规定。
先秦的兵役制度是井田制,基本上是10户出一个兵,带相应的粮食。《国语·鲁语下》记载,其岁,收田一井,出稯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一井,九夫所居之地,也叫一田。稯禾,40把禾杆,做牛马草料。秉刍,一把柴禾,生火用。缶米,米16斗。16斗米,勒紧裤腰带,也就够吃一个月的,剩下的只能国家统一征发调配。
征收的军粮,基本是谷物,糜子、水稻、小麦、大豆。谷子,没脱壳的叫粟,脱壳后的叫米,当时的主粮是小米。
普通士兵,填饱肚子是第一位,至于蔬、酒、肉这些副食产品,平时是不太能吃到的,最多吃的,也就是大酱、咸菜和热乎乎的粥、饼了。
秦军会在开战前,才会额外给士兵配发每人半斤酒、一斤肉,目的是为了鼓舞士气,增加血性。出境以后,千里馈粮,后勤运输补给成了大问题。
补充的兵器、备装、器械、工具、扎营物资、牛马草料,人吃的粮食只占了一小部分。从装车出发,路上人畜消耗,车辆损坏,敌军骚扰,运到军前的粮食,往往不足五成。
赶车的人和护送队伍也是要吃饭的。所以,军队也可以就地征粮。出境后,就只能枪,士兵们也乐于抢了。
《孙子》说,取用于国,因粮与敌;掠于饶野,三军足食。最好是抢敌军的,其次是抢百姓的。若是偶尔想打打牙祭,那也可能把对方的伤兵、百姓抢了,当肉吃。
当然,有些先锋部队简装急行,不带辎重,只有少量干粮,不抢只能等着饿死,比如霍去病这样的。
《司马法》记载的早期战车兵种配备制度有两种,十人制和百人制。十人制,10人为什,下配两伍,一伍为5人。一辆驰车(马拉战车),配步兵甲士10人,勤务5人。一辆革车(牛拉辎重车),配勤务三人。
百人制,驰车配士兵75人,包括车上的甲士3人,跟车步卒72人。重车配勤务25人,包括炊事员10人、备装保管5人、饲养员5人、打柴取水,收集资源的5人。
唐朝初年实行府兵制,是民与兵合一的机制。这种兵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士兵出征的很多装备得自己掏钱购置,“皆自备”。《新唐书》记载:
人均一张弓,三十支箭及一种叫胡禄的箭囊;横刀一把——一种佩刀,日本现在有完整样本。
武器有了,还得有后勤装备,即磨刀石、毡帽、毡装、行李箱各一件。当然,还有吃的:人均携麦饭九斗、米二斗。
此外,还有着装要求,唐朝的大部分士兵穿明光铠,骑兵还要在身上、腿上和手膀上配置铁甲,背上有长枪。
唐初士兵三百人形成一个团,每五十个人组成一个队,每十个人组成一个火。火是一个很小的军事单位,但仍会配备六匹驮马,如果弟兄们实在差钱,可以用驴子代替驮马。
同时还有布幕、铁马盂、铲子、凿子、箩筐、斧头、钳子、甲床等各两件,锅子、火钻、盐袋、碓等各一件,马缰绳三件。唐朝人李筌的《太白阴经》记载,铁马盂是一种盛食品的容具,有木制的,也有铁制的,容量为三升,能保温,“冬月可以暖食”。
唐朝的军粮还是未脱皮的,上了前线,还得用舂米工具,这工具就是“碓”。
还有火钻这玩意,实际上它是一种兵器,打仗的时候,在火钻上浇上油,点上火,直接往敌人阵地上扔,可以算是原始手雷吧。
古代行军打仗有诸多的不方便,相比于现代化战争,条件那就好了太多了。
如果能在装备上面有所准备,那就安全无虞了。
菜每天一样都不能少,并且分量也都有要求。此外,每天都吃的干果和新鲜水果也也明文规定。
先秦的兵役制度是井田制,基本上是10户出一个兵,带相应的粮食。《国语·鲁语下》记载,其岁,收田一井,出稯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一井,九夫所居之地,也叫一田。稯禾,40把禾杆,做牛马草料。秉刍,一把柴禾,生火用。缶米,米16斗。16斗米,勒紧裤腰带,也就够吃一个月的,剩下的只能国家统一征发调配。
征收的军粮,基本是谷物,糜子、水稻、小麦、大豆。谷子,没脱壳的叫粟,脱壳后的叫米,当时的主粮是小米。
普通士兵,填饱肚子是第一位,至于蔬、酒、肉这些副食产品,平时是不太能吃到的,最多吃的,也就是大酱、咸菜和热乎乎的粥、饼了。
秦军会在开战前,才会额外给士兵配发每人半斤酒、一斤肉,目的是为了鼓舞士气,增加血性。出境以后,千里馈粮,后勤运输补给成了大问题。
补充的兵器、备装、器械、工具、扎营物资、牛马草料,人吃的粮食只占了一小部分。从装车出发,路上人畜消耗,车辆损坏,敌军骚扰,运到军前的粮食,往往不足五成。
赶车的人和护送队伍也是要吃饭的。所以,军队也可以就地征粮。出境后,就只能枪,士兵们也乐于抢了。
《孙子》说,取用于国,因粮与敌;掠于饶野,三军足食。最好是抢敌军的,其次是抢百姓的。若是偶尔想打打牙祭,那也可能把对方的伤兵、百姓抢了,当肉吃。
当然,有些先锋部队简装急行,不带辎重,只有少量干粮,不抢只能等着饿死,比如霍去病这样的。
《司马法》记载的早期战车兵种配备制度有两种,十人制和百人制。十人制,10人为什,下配两伍,一伍为5人。一辆驰车(马拉战车),配步兵甲士10人,勤务5人。一辆革车(牛拉辎重车),配勤务三人。
百人制,驰车配士兵75人,包括车上的甲士3人,跟车步卒72人。重车配勤务25人,包括炊事员10人、备装保管5人、饲养员5人、打柴取水,收集资源的5人。
唐朝初年实行府兵制,是民与兵合一的机制。这种兵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士兵出征的很多装备得自己掏钱购置,“皆自备”。《新唐书》记载:
人均一张弓,三十支箭及一种叫胡禄的箭囊;横刀一把——一种佩刀,日本现在有完整样本。
武器有了,还得有后勤装备,即磨刀石、毡帽、毡装、行李箱各一件。当然,还有吃的:人均携麦饭九斗、米二斗。
此外,还有着装要求,唐朝的大部分士兵穿明光铠,骑兵还要在身上、腿上和手膀上配置铁甲,背上有长枪。
唐初士兵三百人形成一个团,每五十个人组成一个队,每十个人组成一个火。火是一个很小的军事单位,但仍会配备六匹驮马,如果弟兄们实在差钱,可以用驴子代替驮马。
同时还有布幕、铁马盂、铲子、凿子、箩筐、斧头、钳子、甲床等各两件,锅子、火钻、盐袋、碓等各一件,马缰绳三件。唐朝人李筌的《太白阴经》记载,铁马盂是一种盛食品的容具,有木制的,也有铁制的,容量为三升,能保温,“冬月可以暖食”。
唐朝的军粮还是未脱皮的,上了前线,还得用舂米工具,这工具就是“碓”。
还有火钻这玩意,实际上它是一种兵器,打仗的时候,在火钻上浇上油,点上火,直接往敌人阵地上扔,可以算是原始手雷吧。
古代行军打仗有诸多的不方便,相比于现代化战争,条件那就好了太多了。
如果能在装备上面有所准备,那就安全无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