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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乐,他明小爷,在所有的场合都是焦点!
毕竟富二代嘛,有钱有势的,最关键是,长得帅,帅到直接就能出道那种。
可偏偏站在一个穿着工作制服的凌初面前,怎么就失色了呢。
他黑曜石般的眸子里没有一点惊慌,薄薄的唇微微抿着,淡定而从容地看着明乐。
酒吧迷离的灯光让他凌厉的轮廓稍显柔和,反而有一种神秘又惊心动魄的美。
要说长得,那真是绝色。
偏偏心理素质又极强,对此,明乐都不得不佩服!
可长得好,也不能做挡箭牌不是?得罪了人,一样得付出代价!
明乐双手插兜,慵懒地昂着下巴,以一副不屑地姿态冷眼瞧他,“啧,我当谁呢,这不是凌初吗,怎么,GY不要你了,沦落到这儿当服务生了?”
凌初挑眉,唇角漾起一抹邪肆的笑,“原来是明少,怎么,想要亲我追到这来了?”
一开口明乐就炸了。
卧~槽!这个死小子真他妈脸皮厚,当着这么多人面呢!
结果很明显,凌初一句话像炸弹一样扔进了人群里,所有人都炸了锅!
怪不得明小爷一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都没有,原来是好这一口!
那个被凌初撞了的人也吓了一跳,忙敛了脸上的戾气,吞口唾沫默默地退下了。
“你说什么!”明乐气急败坏,“你再说一遍!”
“你要想找我,打个电话,我随叫随到。”凌初故意顿住,抬眸一刹,如天光穿透了云层,璀璨夺目,“不过,要给钱。”
明乐觉得,他今儿要不揍他,他就是个窝囊废!
他揪住凌初的衣领狠狠一拳砸了过去。
出乎意料,他并没有躲,只是帅气地侧头,忽而抬手,蹭了一下嘴角的血丝。
他要反抗,明乐第二拳还能正大光明地打下去,可他不反抗,他倒是不知该怎么办了。
众人见明乐第二拳迟迟不下,更加印证了心里的想法。
可能,是明乐追人家没追上,最后气急败坏?
啧啧啧,这明小爷也真是的,追男人嘛,不跟追女人一样?得多花心思,动手算怎么回事?
“够了吗?”凌初翘起唇角,噙着笑问道。
见明乐怔住,他狠狠甩了他的手,揉着被打痛的半边脸转身而去。
明乐忽然觉得好没意思啊。
折腾这么久,不就是为了出口气?可很显然,这气他出得并不顺畅!
他烦闷异常,扔下一屋子人悻悻地走了。
妈的,这酒喝得,还不如不喝呢。
夏天的风软软的,温温热热。
明乐走出酒吧,打电话给代驾准备回去,刚过一拐角,忽然看见几个黑影往旁边的小巷子跑了过去。
明乐不是个多管闲事的人,可那一刹,他着了魔似得跟了上去。
一进巷子就听到有人在骂,“你他妈跑啊,再跑!”
“钱呢,什么时候还钱,不还钱就废了你的手!”
接着,他听到了拳头打在血肉上的声音。
明乐再往前走近,忽见他们举起了明晃晃的刀子。
鬼使神差地,明乐大喝一声,“住手!”
那群人只顾着追人,却没注意到身后有人跟了上来,几人散开,昏黄的灯光下,明乐看到凌初鼻青脸肿地半倚着墙,被打的奄奄一息。
血液汩汩而出,染红了他白色的制服,而他好看又修长的手,正被一个人握着,似乎要砍掉。
他微微睁开眼,似乎朝明乐的方向看了看,又无所谓地合上,显然,他对任何人都不抱有期待。
明乐,他明小爷,在所有的场合都是焦点!
毕竟富二代嘛,有钱有势的,最关键是,长得帅,帅到直接就能出道那种。
可偏偏站在一个穿着工作制服的凌初面前,怎么就失色了呢。
他黑曜石般的眸子里没有一点惊慌,薄薄的唇微微抿着,淡定而从容地看着明乐。
酒吧迷离的灯光让他凌厉的轮廓稍显柔和,反而有一种神秘又惊心动魄的美。
要说长得,那真是绝色。
偏偏心理素质又极强,对此,明乐都不得不佩服!
可长得好,也不能做挡箭牌不是?得罪了人,一样得付出代价!
明乐双手插兜,慵懒地昂着下巴,以一副不屑地姿态冷眼瞧他,“啧,我当谁呢,这不是凌初吗,怎么,GY不要你了,沦落到这儿当服务生了?”
凌初挑眉,唇角漾起一抹邪肆的笑,“原来是明少,怎么,想要亲我追到这来了?”
一开口明乐就炸了。
卧~槽!这个死小子真他妈脸皮厚,当着这么多人面呢!
结果很明显,凌初一句话像炸弹一样扔进了人群里,所有人都炸了锅!
怪不得明小爷一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都没有,原来是好这一口!
那个被凌初撞了的人也吓了一跳,忙敛了脸上的戾气,吞口唾沫默默地退下了。
“你说什么!”明乐气急败坏,“你再说一遍!”
“你要想找我,打个电话,我随叫随到。”凌初故意顿住,抬眸一刹,如天光穿透了云层,璀璨夺目,“不过,要给钱。”
明乐觉得,他今儿要不揍他,他就是个窝囊废!
他揪住凌初的衣领狠狠一拳砸了过去。
出乎意料,他并没有躲,只是帅气地侧头,忽而抬手,蹭了一下嘴角的血丝。
他要反抗,明乐第二拳还能正大光明地打下去,可他不反抗,他倒是不知该怎么办了。
众人见明乐第二拳迟迟不下,更加印证了心里的想法。
可能,是明乐追人家没追上,最后气急败坏?
啧啧啧,这明小爷也真是的,追男人嘛,不跟追女人一样?得多花心思,动手算怎么回事?
“够了吗?”凌初翘起唇角,噙着笑问道。
见明乐怔住,他狠狠甩了他的手,揉着被打痛的半边脸转身而去。
明乐忽然觉得好没意思啊。
折腾这么久,不就是为了出口气?可很显然,这气他出得并不顺畅!
他烦闷异常,扔下一屋子人悻悻地走了。
妈的,这酒喝得,还不如不喝呢。
夏天的风软软的,温温热热。
明乐走出酒吧,打电话给代驾准备回去,刚过一拐角,忽然看见几个黑影往旁边的小巷子跑了过去。
明乐不是个多管闲事的人,可那一刹,他着了魔似得跟了上去。
一进巷子就听到有人在骂,“你他妈跑啊,再跑!”
“钱呢,什么时候还钱,不还钱就废了你的手!”
接着,他听到了拳头打在血肉上的声音。
明乐再往前走近,忽见他们举起了明晃晃的刀子。
鬼使神差地,明乐大喝一声,“住手!”
那群人只顾着追人,却没注意到身后有人跟了上来,几人散开,昏黄的灯光下,明乐看到凌初鼻青脸肿地半倚着墙,被打的奄奄一息。
血液汩汩而出,染红了他白色的制服,而他好看又修长的手,正被一个人握着,似乎要砍掉。
他微微睁开眼,似乎朝明乐的方向看了看,又无所谓地合上,显然,他对任何人都不抱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