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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铮看了半晌,道:“好一座巍峨的城市,如果不是有个恶劣的城主,我也要开始喜欢它了。走。咱们进城再打主意。”
说罢,将毛球从噜噜头上捉下来塞进头发里,笑嘻嘻的领头前奔。噜噜吼了一声,吐掉嘴里的草茎,跟在徐铮后头往前跑。
来到城门前,混在进出城的人群里往里走。城门边被人拦下,一个卫兵过来,看着徐铮,皱眉道:“哪里来的?报上名来。”
徐铮笑吟吟的,道:“徐铮。出来游历的驯兽师。大哥请给我方便,让我进城,我的魔兽肚子饿了好久了。”
说罢指指身后,噜噜连忙垂眼敛眉,做一副乖巧状。
卫兵瞧见噜噜,倒是怔住,这样地长相的魔兽。倒是从来没有见过。平常过往的驯兽师不少,还真没见过一只这种长相的。
见卫兵打量自己。噜噜龇牙冲他一笑,卫兵一楞,随即乐了,有趣,这只魔兽竟然会笑的。
又回头打量徐铮。却见这位自称驯兽师的少年。穿的却是一件魔法师学徒袍,半旧地有些褪色。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感觉不到半分威胁。只是有穿魔法师学徒袍的驯兽师么?细看那少年,额间黑色兽纹明明白白,做不得假。
徐铮花了好长时间才把暗金兽纹转变成黑色兽纹,此时也不怕卫兵察看,只是笑:“袍子是向人买的。特便宜,才五个银币,原来的衣服扯破了,没得穿。大哥总不想我光着屁股四处裸奔吧?我倒不介意,就怕吓坏城里的姑娘。”
上一件衣服送给了诺丁倒是真,买袍子却是假,明明穿的就是加西亚那里顺手牵来的当学徒时的袍子,所以才松松垮垮。徐铮不笨,他就是想用这种不伦不类的穿着混淆视听,分散外来户带来地注意力。一个打扮细致的人肯定比一个着穿散漫的更容易吸引人的注意。
卫兵咧嘴笑起来,这一人一兽倒是有趣,比常见的冷着一张死人脸的驯兽讨喜十倍。便笑道:“交入城费十银币,就可以进城了。”
入城费?徐铮心中一冷,怒意微生,越发对这岩城城主更加不满。脸上笑着,大大方方的摸了一个金币递出去,笑道:“请收下,多余地拿去喝杯小酒。”一共接近十四枚金币的家当,一次性就掏了十四分之出去。
很懂事地少年,卫兵很是喜欢,便道:“倒是会做事,我就好心提醒你。最近城里不太安宁,夜里别乱走。嗯,我个人的提醒,假如你是个变身的兽人,就好现在就离开,我今天心情好,就当没瞧见。”
“谢谢。我会记得你的嘱咐,夜里不乱走。”徐铮回头一笑,领着噜噜缓缓进城而去。
进得城来,徐铮顺着街道一直往前走,又不好冒失打听城主在哪里,只得顺着街道漫步前走。
带着噜噜实在打眼,徐铮找了个旅店住下,把马克放出来透气,让他守着噜噜不让它乱跑,自己向旅店老板打听到了酒馆所在的位置,一个人向着那家叫做野马地酒馆行去。
一进野马地门,迎面就是一股乌烟瘴气的感觉扑来,虽然热闹,却远不如露西娜阿姨地原野那样温馨喜人,少了旅者当作家的那种感觉。
酒馆是消息散播最快的地方,徐铮叫了一杯苹果酒,打算就坐在这里听上一会儿城里的动态。不多会儿,酒端上来,徐铮只尝了一口,感觉又酸又涩的一股子水味,就再没了兴趣,只捧着杯子,静静的听。
酒馆里人多嘴杂,谁都在大声说话,听了半天,也没听到任何有意义的内容。
不经意的抬头,看到角落里坐了两个姑娘,整个酒馆里就她们说话的声音最小,却反而引起了徐铮的注意,止不住的暗聚天道之术的力量凝神细听。
两个姑娘面貌有几分接近,都说不上漂亮,却自有一股清新的气质,和酒馆的氛围有些格格不入。她们岁数看上去都不到二十,一个穿紫裙,略大些,一个穿浅黄裙,一脸稚气,看上去更小。
浅黄裙的道:“表姐,我们还要在这里呆多久?太吵啦。我们赶紧回马戏团吧。”
紫裙的道:“伊玫儿,再忍耐一下。”
伊玫儿又把帽子往下拉了一点,遮住更多的脸,低声道:“蓝丝表姐,酒店里真能找到人手么?”
蓝丝道:“这里人流来往最快,是找人的好地方。”
伊玫儿低声怒道:“还不是那个残暴的城主,抓走了我们的人。兽人有什么不好?诚恳的干活,老实不惹事,哪里碍着他了?一下子抓走三个,马戏团都无法运转。表姐,我真担心他们,到现在为止,一点消息都没有啊。”
蓝丝迅速招头四面看了一眼,徐铮连忙垂下眼光。只听蓝丝道:“伊玫儿!不要再提这件事!风声这么紧,你还在张口兽人闭口兽人的,不想活啦?”
伊玫儿气愤难平的道:“本来就是!奇嘉士大哥有什么不好的?除了不是人族,全身上下哪点比人族差?可恨奇嘉士大哥却被他杀了,连村子都屠了个干净,累得格温姐姐成天要活不死的那副样子,看着就叫人伤心。”
蓝丝惊慌的捂住伊玫儿的嘴,央求道:“我的好表妹,别说啦!”
“真想一剑捅死他!”伊玫儿悻悻的闭嘴不再说。
蓝丝摇着看着伊玫儿,神情颇有点无可耐何。
伊玫儿沉默了一阵,又问蓝丝:“表姐,我们能找到帮手不?马戏团的经营越来越不好,我们两个都没这个才能,给出的报酬那么低,也只有兽人朋友才会不嫌弃来工作。”
蓝丝揉了揉额头,道:“我也不知道。招人告示是贴出去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
伊玫儿叹气:“这都是第三天了,我看难。下次去城堡里演唱是什么时候?我也想跟着去,去看望一下格温姐姐。”
蓝丝跟着叹气,道:“我知道。我的歌,盖尤里城主并不太喜欢。”
伊玫儿讥笑道:“他懂什么?每次看到他一脸色欲的表情我就想吐!他只会看女人胸脯大不大,屁股圆不圆,脸蛋儿亮不亮。他要是会听歌,母猪都会爬树!表姐,你要肯往胸衣里塞点儿棉花,保证他爱听得不得了!”
蓝丝淡淡一笑:“我不在乎,也不会改变自己去取悦他。在城堡里唱歌,只为了让更多的人听到。我的理想,就是唱自己想唱的歌。”
伊玫儿佩服的看着自己的表姐,笑道:“表姐,你真行!”
蓝丝叹道:“有什么好的?真那么行,也不至于连个人都雇不到。马戏团都快倒闭了,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唱歌的机会。走吧,伊玫儿,明天再来看看。”
伊玫儿点头,和蓝丝一起起身往酒馆外行去。
听到这里,徐铮连忙叫人来付掉酒钱,快步跟了上去,在门口外堵住了两个姑娘。
“两位,请留步!”徐铮叫道,微笑着走上去,诚肯的道:“请问,我可以应征马戏团的工作吗?我不在乎报酬,只要能吃饱就行。”
22星光马戏团
两个姑娘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事实证明,这两个姑娘确实没有什么心机,而且比徐铮想象的还要友善,甚至连徐铮想好的关于落难驯兽师为了填饱魔兽伙伴的肚子才不得不被迫找工作的蹩脚托辞都没来得及用上。
第二天,徐铮便正式在马戏团开始工作。
马戏团有个名字,叫做星光,全称星光马戏团。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星光星光,微弱的不太亮的光,马戏团小的出奇,蓝丝与伊玫儿两表姐妹是团长,其下有一个老厨娘,珍妮,一脸的皱眉,说话有些刻薄,爱占小便宜,人倒是挺好。老厨娘的丈夫,乔,一个整天劣质酒不离手的糟老头子,成天眯着醉眼,做许多打杂工作,还客串小丑一职。接下来是四个姑娘,拿手节目走钢丝、把身体扭曲成各种稀奇古怪的形状钻一个直径只有四十厘米不到的圈、高空秋千和跳大摆裙舞。四个小伙子,拿手节目是马术和爬杆、在一块撬撬板上跳来跳去,同时也客串车夫和杂工。马戏表演到最后,蓝丝和伊攻儿都会出来唱歌,其它就再没有了。
加上徐铮,计十三人。一共就这么点人,规模小得不能再小。
平心而论,所有节目毫无出彩之处,平凡而乏味,一切表演都中规中矩,如果有其它更好的娱乐方式,估计没人会来看这个。反正徐铮刚开始还兴趣蛮大,想看看异界的马戏表演有什么不同,结果只看了一次后就兴趣全无。与其看这样的马戏表演,还不如在一边打瞌睡时间过得更快。
马戏团结束时,两姐妹总是会出来演唱。不得不说,蓝丝与伊玫儿要么就是把马戏团与歌舞团的概念搞混了,要么就是根本找不到地方演唱。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两姐妹声线都很好,蓝丝的声音清新自然。音阶跳转时婉转多变,唱歌的功底很深。伊玫儿声音比较稚嫩,但歌声轻快活泼,同样让人耳目一新。两人平时无论相貌身段都不出彩,但往台上一跳,都表现得从容大方,演唱时非常投入,是整个不伦不类地马戏表演里唯一的亮点。
若是换到其它地方,比如传媒发达地前世。两表姐妹这样的功底,加上一点运气,肯定能够成功。但在这里,却是不行。
首先,歌就不好。毫不刻薄的批评,它旋律过于平淡,即不华丽,也不清新;不激昂,也不深成;优美不够,平实不足;不能反映生活,也不动打动人心。从内容上来说,几乎全是赞神颂英雄的那一类,听着完全没有代入感,整首歌,听着感觉像在说故事,而不是用优美的音乐与歌声触发人心底深处的共鸣。
第二,没有伴奏,只是清唱。虽然清唱有时候确实有其独特的魅力,但大多数时候,它却显得很单调。尤其是唱这种赞神颂德一类的歌,确切的形容,听这种形式地清唱。有些像把土豆用水煮熟以后撕掉皮直接啃。没盐没味,没调料。偶尔吃一次会觉得很清香,天天啃的话,是人都会... -->>
徐铮看了半晌,道:“好一座巍峨的城市,如果不是有个恶劣的城主,我也要开始喜欢它了。走。咱们进城再打主意。”
说罢,将毛球从噜噜头上捉下来塞进头发里,笑嘻嘻的领头前奔。噜噜吼了一声,吐掉嘴里的草茎,跟在徐铮后头往前跑。
来到城门前,混在进出城的人群里往里走。城门边被人拦下,一个卫兵过来,看着徐铮,皱眉道:“哪里来的?报上名来。”
徐铮笑吟吟的,道:“徐铮。出来游历的驯兽师。大哥请给我方便,让我进城,我的魔兽肚子饿了好久了。”
说罢指指身后,噜噜连忙垂眼敛眉,做一副乖巧状。
卫兵瞧见噜噜,倒是怔住,这样地长相的魔兽。倒是从来没有见过。平常过往的驯兽师不少,还真没见过一只这种长相的。
见卫兵打量自己。噜噜龇牙冲他一笑,卫兵一楞,随即乐了,有趣,这只魔兽竟然会笑的。
又回头打量徐铮。却见这位自称驯兽师的少年。穿的却是一件魔法师学徒袍,半旧地有些褪色。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感觉不到半分威胁。只是有穿魔法师学徒袍的驯兽师么?细看那少年,额间黑色兽纹明明白白,做不得假。
徐铮花了好长时间才把暗金兽纹转变成黑色兽纹,此时也不怕卫兵察看,只是笑:“袍子是向人买的。特便宜,才五个银币,原来的衣服扯破了,没得穿。大哥总不想我光着屁股四处裸奔吧?我倒不介意,就怕吓坏城里的姑娘。”
上一件衣服送给了诺丁倒是真,买袍子却是假,明明穿的就是加西亚那里顺手牵来的当学徒时的袍子,所以才松松垮垮。徐铮不笨,他就是想用这种不伦不类的穿着混淆视听,分散外来户带来地注意力。一个打扮细致的人肯定比一个着穿散漫的更容易吸引人的注意。
卫兵咧嘴笑起来,这一人一兽倒是有趣,比常见的冷着一张死人脸的驯兽讨喜十倍。便笑道:“交入城费十银币,就可以进城了。”
入城费?徐铮心中一冷,怒意微生,越发对这岩城城主更加不满。脸上笑着,大大方方的摸了一个金币递出去,笑道:“请收下,多余地拿去喝杯小酒。”一共接近十四枚金币的家当,一次性就掏了十四分之出去。
很懂事地少年,卫兵很是喜欢,便道:“倒是会做事,我就好心提醒你。最近城里不太安宁,夜里别乱走。嗯,我个人的提醒,假如你是个变身的兽人,就好现在就离开,我今天心情好,就当没瞧见。”
“谢谢。我会记得你的嘱咐,夜里不乱走。”徐铮回头一笑,领着噜噜缓缓进城而去。
进得城来,徐铮顺着街道一直往前走,又不好冒失打听城主在哪里,只得顺着街道漫步前走。
带着噜噜实在打眼,徐铮找了个旅店住下,把马克放出来透气,让他守着噜噜不让它乱跑,自己向旅店老板打听到了酒馆所在的位置,一个人向着那家叫做野马地酒馆行去。
一进野马地门,迎面就是一股乌烟瘴气的感觉扑来,虽然热闹,却远不如露西娜阿姨地原野那样温馨喜人,少了旅者当作家的那种感觉。
酒馆是消息散播最快的地方,徐铮叫了一杯苹果酒,打算就坐在这里听上一会儿城里的动态。不多会儿,酒端上来,徐铮只尝了一口,感觉又酸又涩的一股子水味,就再没了兴趣,只捧着杯子,静静的听。
酒馆里人多嘴杂,谁都在大声说话,听了半天,也没听到任何有意义的内容。
不经意的抬头,看到角落里坐了两个姑娘,整个酒馆里就她们说话的声音最小,却反而引起了徐铮的注意,止不住的暗聚天道之术的力量凝神细听。
两个姑娘面貌有几分接近,都说不上漂亮,却自有一股清新的气质,和酒馆的氛围有些格格不入。她们岁数看上去都不到二十,一个穿紫裙,略大些,一个穿浅黄裙,一脸稚气,看上去更小。
浅黄裙的道:“表姐,我们还要在这里呆多久?太吵啦。我们赶紧回马戏团吧。”
紫裙的道:“伊玫儿,再忍耐一下。”
伊玫儿又把帽子往下拉了一点,遮住更多的脸,低声道:“蓝丝表姐,酒店里真能找到人手么?”
蓝丝道:“这里人流来往最快,是找人的好地方。”
伊玫儿低声怒道:“还不是那个残暴的城主,抓走了我们的人。兽人有什么不好?诚恳的干活,老实不惹事,哪里碍着他了?一下子抓走三个,马戏团都无法运转。表姐,我真担心他们,到现在为止,一点消息都没有啊。”
蓝丝迅速招头四面看了一眼,徐铮连忙垂下眼光。只听蓝丝道:“伊玫儿!不要再提这件事!风声这么紧,你还在张口兽人闭口兽人的,不想活啦?”
伊玫儿气愤难平的道:“本来就是!奇嘉士大哥有什么不好的?除了不是人族,全身上下哪点比人族差?可恨奇嘉士大哥却被他杀了,连村子都屠了个干净,累得格温姐姐成天要活不死的那副样子,看着就叫人伤心。”
蓝丝惊慌的捂住伊玫儿的嘴,央求道:“我的好表妹,别说啦!”
“真想一剑捅死他!”伊玫儿悻悻的闭嘴不再说。
蓝丝摇着看着伊玫儿,神情颇有点无可耐何。
伊玫儿沉默了一阵,又问蓝丝:“表姐,我们能找到帮手不?马戏团的经营越来越不好,我们两个都没这个才能,给出的报酬那么低,也只有兽人朋友才会不嫌弃来工作。”
蓝丝揉了揉额头,道:“我也不知道。招人告示是贴出去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
伊玫儿叹气:“这都是第三天了,我看难。下次去城堡里演唱是什么时候?我也想跟着去,去看望一下格温姐姐。”
蓝丝跟着叹气,道:“我知道。我的歌,盖尤里城主并不太喜欢。”
伊玫儿讥笑道:“他懂什么?每次看到他一脸色欲的表情我就想吐!他只会看女人胸脯大不大,屁股圆不圆,脸蛋儿亮不亮。他要是会听歌,母猪都会爬树!表姐,你要肯往胸衣里塞点儿棉花,保证他爱听得不得了!”
蓝丝淡淡一笑:“我不在乎,也不会改变自己去取悦他。在城堡里唱歌,只为了让更多的人听到。我的理想,就是唱自己想唱的歌。”
伊玫儿佩服的看着自己的表姐,笑道:“表姐,你真行!”
蓝丝叹道:“有什么好的?真那么行,也不至于连个人都雇不到。马戏团都快倒闭了,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唱歌的机会。走吧,伊玫儿,明天再来看看。”
伊玫儿点头,和蓝丝一起起身往酒馆外行去。
听到这里,徐铮连忙叫人来付掉酒钱,快步跟了上去,在门口外堵住了两个姑娘。
“两位,请留步!”徐铮叫道,微笑着走上去,诚肯的道:“请问,我可以应征马戏团的工作吗?我不在乎报酬,只要能吃饱就行。”
22星光马戏团
两个姑娘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事实证明,这两个姑娘确实没有什么心机,而且比徐铮想象的还要友善,甚至连徐铮想好的关于落难驯兽师为了填饱魔兽伙伴的肚子才不得不被迫找工作的蹩脚托辞都没来得及用上。
第二天,徐铮便正式在马戏团开始工作。
马戏团有个名字,叫做星光,全称星光马戏团。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星光星光,微弱的不太亮的光,马戏团小的出奇,蓝丝与伊玫儿两表姐妹是团长,其下有一个老厨娘,珍妮,一脸的皱眉,说话有些刻薄,爱占小便宜,人倒是挺好。老厨娘的丈夫,乔,一个整天劣质酒不离手的糟老头子,成天眯着醉眼,做许多打杂工作,还客串小丑一职。接下来是四个姑娘,拿手节目走钢丝、把身体扭曲成各种稀奇古怪的形状钻一个直径只有四十厘米不到的圈、高空秋千和跳大摆裙舞。四个小伙子,拿手节目是马术和爬杆、在一块撬撬板上跳来跳去,同时也客串车夫和杂工。马戏表演到最后,蓝丝和伊攻儿都会出来唱歌,其它就再没有了。
加上徐铮,计十三人。一共就这么点人,规模小得不能再小。
平心而论,所有节目毫无出彩之处,平凡而乏味,一切表演都中规中矩,如果有其它更好的娱乐方式,估计没人会来看这个。反正徐铮刚开始还兴趣蛮大,想看看异界的马戏表演有什么不同,结果只看了一次后就兴趣全无。与其看这样的马戏表演,还不如在一边打瞌睡时间过得更快。
马戏团结束时,两姐妹总是会出来演唱。不得不说,蓝丝与伊玫儿要么就是把马戏团与歌舞团的概念搞混了,要么就是根本找不到地方演唱。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两姐妹声线都很好,蓝丝的声音清新自然。音阶跳转时婉转多变,唱歌的功底很深。伊玫儿声音比较稚嫩,但歌声轻快活泼,同样让人耳目一新。两人平时无论相貌身段都不出彩,但往台上一跳,都表现得从容大方,演唱时非常投入,是整个不伦不类地马戏表演里唯一的亮点。
若是换到其它地方,比如传媒发达地前世。两表姐妹这样的功底,加上一点运气,肯定能够成功。但在这里,却是不行。
首先,歌就不好。毫不刻薄的批评,它旋律过于平淡,即不华丽,也不清新;不激昂,也不深成;优美不够,平实不足;不能反映生活,也不动打动人心。从内容上来说,几乎全是赞神颂英雄的那一类,听着完全没有代入感,整首歌,听着感觉像在说故事,而不是用优美的音乐与歌声触发人心底深处的共鸣。
第二,没有伴奏,只是清唱。虽然清唱有时候确实有其独特的魅力,但大多数时候,它却显得很单调。尤其是唱这种赞神颂德一类的歌,确切的形容,听这种形式地清唱。有些像把土豆用水煮熟以后撕掉皮直接啃。没盐没味,没调料。偶尔吃一次会觉得很清香,天天啃的话,是人都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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