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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九点点头,走出客厅,走向后院。
张老爷紧紧跟着,脸上全是忧色。
以前阳九就是他惹不起的,现在的阳九,对他而言更是神一般的存在。
要是让阳九有感到丝毫的不舒服,很可能会给家里带来灭顶之灾。
“就在那里。”鬼鬼指着后院一个阴暗的角落说道。
阳九问道:“张老爷,那里是什么地方?”
“是、是酒窖……”张老爷颤声答道。
阳九伸手道:“火把。”
张宅的一个下人,将手里的火把递给了阳九。
阳九举着火把进入了酒窖。
绝情和甘思思留在外面,死死盯着张老爷。
张老爷唯唯诺诺,总是笑面相迎,实则心里在想什么,没人知道,不得不防。
“绝情大人,您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干偷盗的事。”张老爷觉得他拥有这么大的家业,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好端端的为何要去偷盗?
得知僵小虫是具尸体时,他的脸色苍白,额头挂满了汗珠。
阳九很快从地窖里带出了僵小虫。
僵小虫的身上缠满了红线。
其实那些不是红线,而是用公鸡血泡过的白丝线。
僵小虫的眼睛睁得很大,就是身子无法动弹。
“这、这是怎么回事?”张老爷目瞪口呆。
绝情哂笑道:“张老爷,别演戏了,说,为何要偷小虫?”
“我、我是真不知情啊。”张老爷扑通跪在地上,脸上汗下如雨。
但僵小虫就在张宅的地窖里,不是说句不知情就能搪塞过去。
阳九挥手斩开血线,看到在僵小虫的身上,居然还贴满了灵符。
那些灵符都是用来镇魂镇尸的,再加上用公鸡血泡过的线缠得严严实实,难怪僵小虫到了晚上,也没办法脱身。
僵小虫只差一点,就会被曹虎炼成僵王。
哪怕差得再少,终究是没能成为僵王,否则也不会被这些小玩意儿给困住。
揭掉灵符后,僵小虫腾地站起,喉头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诈尸了……”张老爷大喊一声,跌趴在地,晕死过去。
甘思思道:“我感觉张老爷是无辜的。”
“张宅最近可有来陌生人?”绝情问蹲在张老爷旁边的一个下人。
那下人颤声道:“就就就来了一个马夫。”
绝情道:“带莪们去。”
“老爷他……”那下人非常紧张。
张老爷对下人真的很不错,若是张老爷死了,他们上哪再去找这么好的主人去?
绝情冷声道:“死不了。”
那下人还在犹豫,却见僵小虫的双眸,遽然变得红如火,发疯般冲向一侧。
在张宅的马厩里,躺着一个糙汉,身上穿着粗布短衫,脚上的布鞋已经非常破了。
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他拿开盖在脸上的破烂草帽,轻笑道:“阳九爷,恭候多时了。”
那人脸上的肉,都被割掉,结成的痂非常瘆人。
在昏暗的马厩里,陡然看到这样的一张脸,着实能将人吓个半死。
阳九笑道:“张老爷不愧是大善人,尊驾这副尊容,张老爷都敢留在家里,我服。”
“他们看到的是另外一张脸。”那人站起身,呵呵笑道。
阳九明白这话里的意思,笑道:“能看到阁下的真容,我等真是三生有幸。”
“九爷,咱也不说虚的,我找您来,是有要事。”那人几步走出马厩。
甘思思和绝情顿时有些紧张,暗暗凝力。
阳九道:“想找我,直接来找就是,犯得着搞这么一出?”
“若不这样,九爷又岂会相信我是个有真本事的人呢?”那人咧嘴直笑,笑容瘆人。
阳九笑道:“有没有真本事
,打一架不就好了?”
说话间,阳九身子一晃,已是一拳砸到那人的面前。
那人举起拳头,轻轻一挡,向后连退数步,稳住身形后,再次冷笑。
阳九脸色微变,这家伙的内力竟是如此深厚。
“九爷,你我在这里拼个你死我活,毫无意义。”那人轻叹,希望阳九能理智点。
若他想要摧毁僵小虫,僵小虫早就化成灰了,不会完好无损地回到阳九身边。
“九锅锅,我看这家伙坏得很。”鬼鬼在等阳九的命令,只要阳九一声令下,她定能废掉那丑陋恶心的家伙。
阳九笑着问道:“目的呢?”
“金国的那具不死尸。”那人嘿嘿笑道。
阳九心下震惊,微笑道:“说来听听。”
“我对那具不死尸没有兴趣,只对不死尸的主人有兴趣,但那家伙很强,单打独斗的话,我非其对手,若能跟阳九爷联手,必能成功。”那人声音激昂,非常兴奋。
鬼鬼在阳九耳边说道:“九锅锅,这家伙人不人,鬼不鬼,不能相信他。”
阳九心里自有打算,问道:“阁下怎么称呼?”
“我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了,以前的名字早就忘了,现在我有一个新名字,送丧翁。”那人咧嘴一笑。
阳九笑道:“这世上有很多送丧翁,不知阁下是哪一个?”
“只是个称呼而已。”送丧翁道。
阳九盯着送丧翁看了半晌,笑道:“明天晌午,北城门。”
“好。”送丧翁重新回到马厩里,往稻草上一躺,继续睡觉。
回到前厅,已经苏醒的张老爷,又命人送上热茶。
既然误会已经解除,那就喝碗茶,就当是什么都没发生。
“九郎,你真的要跟那人一起去?”甘思思非常担心。
如果阳九独自去金国,她们反而没这么担心。
送丧翁是个团体,分散各地,在执行不同的任务。
阳九却很清楚,那怪人说自己是送丧翁,应该只是信口雌黄。
萧昆掌管的送丧翁,数目很多,却都被生死符控制得死死的。
那些送丧翁的记录中,却是没有面部被毁的人。
“其实我担心的是那家伙是如何知道相公要去金国的?”绝情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魏忠贤要让阳九去金国,应该没跟其余人提过,然后阳九又告诉了她们三人。
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
她们三个肯定将此事说出去,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这个自称是送丧翁的家伙,很有可能是魏忠贤派来的。
如果真是这样,情况反倒好点。
阳九笑道:“没事,我会小心的。”
这个送丧翁知道不死尸在哪儿,更知道拥有那具尸体的主人,武功极高。
以送丧翁的武功,都非其对手,阳九独自去,更无胜算。
有时候结个伴,不见得就是坏事,见机行事就好。
这个晚上,前半夜阳九在陪甘思思,后半夜又在陪绝情,加上下午在陪武三月,到次日醒来时,都觉两腿发软。
男人都想要三妻四妾,可真的拥有后,恐怕没几人的身体是能吃得消的。
别离总是伤感的。
但只要想着下次重聚时的快乐,再艰难,都能挺过去。
阳九骑上快马,出北城门时,一眼便看到了送丧翁。
送丧翁将头上的斗笠压得很低,饶是如此,也无法遮掩他那张无比狰狞的脸。
阳九勒住马,问道:“你的脸是怎么搞的?”
“这正是我去金国的原因。”送丧翁哂笑。
那个拥有不死尸的家伙,当年封住他的穴道,然后用刀一点一点将他脸上的肉割掉。
若非他及时逃走,只怕全身的肉,都会被割掉。
关键是那人所用的手法,非常神奇,就算将全身的肉割干净,也能让人还可多活几日。
阳九笑道:“出发吧。”
两匹快马冲上官道,一路向北。
期间休息时,两人之间也很少有交流。
不日间,他们已是来到了野狼关。
远远就能看到城中浓烟滚滚,想来跟金军的战斗仍很惨烈。
“九爷,您该不会是想从这里出关吧?”送丧翁实在忍不住了。
要去金国,不见得非得穿过野狼关。
以他们的武功和轻松,完全可以走悬崖峭壁,能够尽快踏进金国的土地。
“督主说过,无论我如何小心,敌人都会知道我进入了他们的土地,既然如此,又何必扭扭捏捏藏头露尾?”阳九牵马走在城中,想要寻找野狼关的美味。
送丧翁非常无语。
但既然决定要跟阳九合作,就得选择相信。
“羊肉泡馍,美味的羊肉泡馍……”前方的街头,一个中年男人一直在大声吆喝。
老远就能闻到羊肉的香味。
奇怪的是羊肉摊那里竟连一个顾客都没有。
阳九和送丧翁过去坐下,阳九招手道:“老板,来四碗。”
“好嘞。”那中年男人闻言满脸欣喜。
正常来说,一个人很难干掉两碗羊肉泡馍,除非是已经饿了好几天的家伙。
看这两人的穿着,绝非像是会吃不起饭而饿肚子的人。
四碗羊肉泡馍端上来,送丧翁倒是一点都不客气,抓过两碗开吃。
这一路走来,不管是打尖,还是住店,银子全都是阳九掏的。
送丧翁全程表现得像是阳九的儿子。
儿子花老子的钱,那是天经地义。
“老板,这城中的人怎会这么少?”阳九吃完一碗,看老板很是清闲,笑着问道。
现在正是饭点,按理说该是食客最多的时候,现实是除了他们两个,再没别的食客。
那老板叹了口气,道:“这不是在打仗吗?没人知道敌军会在什么时候杀进关内,许多人都举家逃往南边去了。”
如今还留在城中的人,基本上都是没能力离开的人。
要是有本事,谁不想离开?
万一金军杀进来,最先遭殃的就是平头老百姓。
“我们怎么出关?”送丧翁吃饱后,低声询问。
阳九道:“天黑后再出城。”
送丧翁听懂了阳九话里的意思,天黑后,以他们两人的轻功,定能避开敌人的眼线,悄然进入金国。
这比绕道山路可轻松多了。
“阁下随便逛逛就是,我还有要事。”阳九结了账,就去找薛血。
送丧翁看看这清冷的街道,在这样的街道上,有什么好逛的?
来到侯府,得知薛血还在城楼上,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回府了。
阳九转而来到城楼,看到薛血跟兵士们挤在一起,正在呼呼大睡。
城外全是尸体,许多尸体都已腐烂,发出刺鼻的怪味。
等了半晌,薛血方才苏醒。
看到阳九竟在城楼上,薛血非常懵,感觉如在做梦一般。
只是他做梦为何要梦到阳九呢?
“薛侯爷,怎不回府休息?”阳九笑着问道。
薛血回过神,确认这不是梦,急忙起身,问道:“阳大人,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寒暄过后,薛血讲起战局。
野狼关天险,易守难攻。
金军在铁木真的指挥下,一波又一波发起进攻。
薛血不敢离开,唯恐在他离开休息的时候,金军会再次杀来。
不亲自守在这关楼上,薛血始终无法安心,即便回到府上,也无法好好休息。
“圣人可有指示?”薛血起身问道。
阳九道:“我有一物,想要赠给薛侯爷。”
阳九点点头,走出客厅,走向后院。
张老爷紧紧跟着,脸上全是忧色。
以前阳九就是他惹不起的,现在的阳九,对他而言更是神一般的存在。
要是让阳九有感到丝毫的不舒服,很可能会给家里带来灭顶之灾。
“就在那里。”鬼鬼指着后院一个阴暗的角落说道。
阳九问道:“张老爷,那里是什么地方?”
“是、是酒窖……”张老爷颤声答道。
阳九伸手道:“火把。”
张宅的一个下人,将手里的火把递给了阳九。
阳九举着火把进入了酒窖。
绝情和甘思思留在外面,死死盯着张老爷。
张老爷唯唯诺诺,总是笑面相迎,实则心里在想什么,没人知道,不得不防。
“绝情大人,您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干偷盗的事。”张老爷觉得他拥有这么大的家业,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好端端的为何要去偷盗?
得知僵小虫是具尸体时,他的脸色苍白,额头挂满了汗珠。
阳九很快从地窖里带出了僵小虫。
僵小虫的身上缠满了红线。
其实那些不是红线,而是用公鸡血泡过的白丝线。
僵小虫的眼睛睁得很大,就是身子无法动弹。
“这、这是怎么回事?”张老爷目瞪口呆。
绝情哂笑道:“张老爷,别演戏了,说,为何要偷小虫?”
“我、我是真不知情啊。”张老爷扑通跪在地上,脸上汗下如雨。
但僵小虫就在张宅的地窖里,不是说句不知情就能搪塞过去。
阳九挥手斩开血线,看到在僵小虫的身上,居然还贴满了灵符。
那些灵符都是用来镇魂镇尸的,再加上用公鸡血泡过的线缠得严严实实,难怪僵小虫到了晚上,也没办法脱身。
僵小虫只差一点,就会被曹虎炼成僵王。
哪怕差得再少,终究是没能成为僵王,否则也不会被这些小玩意儿给困住。
揭掉灵符后,僵小虫腾地站起,喉头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诈尸了……”张老爷大喊一声,跌趴在地,晕死过去。
甘思思道:“我感觉张老爷是无辜的。”
“张宅最近可有来陌生人?”绝情问蹲在张老爷旁边的一个下人。
那下人颤声道:“就就就来了一个马夫。”
绝情道:“带莪们去。”
“老爷他……”那下人非常紧张。
张老爷对下人真的很不错,若是张老爷死了,他们上哪再去找这么好的主人去?
绝情冷声道:“死不了。”
那下人还在犹豫,却见僵小虫的双眸,遽然变得红如火,发疯般冲向一侧。
在张宅的马厩里,躺着一个糙汉,身上穿着粗布短衫,脚上的布鞋已经非常破了。
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他拿开盖在脸上的破烂草帽,轻笑道:“阳九爷,恭候多时了。”
那人脸上的肉,都被割掉,结成的痂非常瘆人。
在昏暗的马厩里,陡然看到这样的一张脸,着实能将人吓个半死。
阳九笑道:“张老爷不愧是大善人,尊驾这副尊容,张老爷都敢留在家里,我服。”
“他们看到的是另外一张脸。”那人站起身,呵呵笑道。
阳九明白这话里的意思,笑道:“能看到阁下的真容,我等真是三生有幸。”
“九爷,咱也不说虚的,我找您来,是有要事。”那人几步走出马厩。
甘思思和绝情顿时有些紧张,暗暗凝力。
阳九道:“想找我,直接来找就是,犯得着搞这么一出?”
“若不这样,九爷又岂会相信我是个有真本事的人呢?”那人咧嘴直笑,笑容瘆人。
阳九笑道:“有没有真本事
,打一架不就好了?”
说话间,阳九身子一晃,已是一拳砸到那人的面前。
那人举起拳头,轻轻一挡,向后连退数步,稳住身形后,再次冷笑。
阳九脸色微变,这家伙的内力竟是如此深厚。
“九爷,你我在这里拼个你死我活,毫无意义。”那人轻叹,希望阳九能理智点。
若他想要摧毁僵小虫,僵小虫早就化成灰了,不会完好无损地回到阳九身边。
“九锅锅,我看这家伙坏得很。”鬼鬼在等阳九的命令,只要阳九一声令下,她定能废掉那丑陋恶心的家伙。
阳九笑着问道:“目的呢?”
“金国的那具不死尸。”那人嘿嘿笑道。
阳九心下震惊,微笑道:“说来听听。”
“我对那具不死尸没有兴趣,只对不死尸的主人有兴趣,但那家伙很强,单打独斗的话,我非其对手,若能跟阳九爷联手,必能成功。”那人声音激昂,非常兴奋。
鬼鬼在阳九耳边说道:“九锅锅,这家伙人不人,鬼不鬼,不能相信他。”
阳九心里自有打算,问道:“阁下怎么称呼?”
“我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了,以前的名字早就忘了,现在我有一个新名字,送丧翁。”那人咧嘴一笑。
阳九笑道:“这世上有很多送丧翁,不知阁下是哪一个?”
“只是个称呼而已。”送丧翁道。
阳九盯着送丧翁看了半晌,笑道:“明天晌午,北城门。”
“好。”送丧翁重新回到马厩里,往稻草上一躺,继续睡觉。
回到前厅,已经苏醒的张老爷,又命人送上热茶。
既然误会已经解除,那就喝碗茶,就当是什么都没发生。
“九郎,你真的要跟那人一起去?”甘思思非常担心。
如果阳九独自去金国,她们反而没这么担心。
送丧翁是个团体,分散各地,在执行不同的任务。
阳九却很清楚,那怪人说自己是送丧翁,应该只是信口雌黄。
萧昆掌管的送丧翁,数目很多,却都被生死符控制得死死的。
那些送丧翁的记录中,却是没有面部被毁的人。
“其实我担心的是那家伙是如何知道相公要去金国的?”绝情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魏忠贤要让阳九去金国,应该没跟其余人提过,然后阳九又告诉了她们三人。
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
她们三个肯定将此事说出去,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这个自称是送丧翁的家伙,很有可能是魏忠贤派来的。
如果真是这样,情况反倒好点。
阳九笑道:“没事,我会小心的。”
这个送丧翁知道不死尸在哪儿,更知道拥有那具尸体的主人,武功极高。
以送丧翁的武功,都非其对手,阳九独自去,更无胜算。
有时候结个伴,不见得就是坏事,见机行事就好。
这个晚上,前半夜阳九在陪甘思思,后半夜又在陪绝情,加上下午在陪武三月,到次日醒来时,都觉两腿发软。
男人都想要三妻四妾,可真的拥有后,恐怕没几人的身体是能吃得消的。
别离总是伤感的。
但只要想着下次重聚时的快乐,再艰难,都能挺过去。
阳九骑上快马,出北城门时,一眼便看到了送丧翁。
送丧翁将头上的斗笠压得很低,饶是如此,也无法遮掩他那张无比狰狞的脸。
阳九勒住马,问道:“你的脸是怎么搞的?”
“这正是我去金国的原因。”送丧翁哂笑。
那个拥有不死尸的家伙,当年封住他的穴道,然后用刀一点一点将他脸上的肉割掉。
若非他及时逃走,只怕全身的肉,都会被割掉。
关键是那人所用的手法,非常神奇,就算将全身的肉割干净,也能让人还可多活几日。
阳九笑道:“出发吧。”
两匹快马冲上官道,一路向北。
期间休息时,两人之间也很少有交流。
不日间,他们已是来到了野狼关。
远远就能看到城中浓烟滚滚,想来跟金军的战斗仍很惨烈。
“九爷,您该不会是想从这里出关吧?”送丧翁实在忍不住了。
要去金国,不见得非得穿过野狼关。
以他们的武功和轻松,完全可以走悬崖峭壁,能够尽快踏进金国的土地。
“督主说过,无论我如何小心,敌人都会知道我进入了他们的土地,既然如此,又何必扭扭捏捏藏头露尾?”阳九牵马走在城中,想要寻找野狼关的美味。
送丧翁非常无语。
但既然决定要跟阳九合作,就得选择相信。
“羊肉泡馍,美味的羊肉泡馍……”前方的街头,一个中年男人一直在大声吆喝。
老远就能闻到羊肉的香味。
奇怪的是羊肉摊那里竟连一个顾客都没有。
阳九和送丧翁过去坐下,阳九招手道:“老板,来四碗。”
“好嘞。”那中年男人闻言满脸欣喜。
正常来说,一个人很难干掉两碗羊肉泡馍,除非是已经饿了好几天的家伙。
看这两人的穿着,绝非像是会吃不起饭而饿肚子的人。
四碗羊肉泡馍端上来,送丧翁倒是一点都不客气,抓过两碗开吃。
这一路走来,不管是打尖,还是住店,银子全都是阳九掏的。
送丧翁全程表现得像是阳九的儿子。
儿子花老子的钱,那是天经地义。
“老板,这城中的人怎会这么少?”阳九吃完一碗,看老板很是清闲,笑着问道。
现在正是饭点,按理说该是食客最多的时候,现实是除了他们两个,再没别的食客。
那老板叹了口气,道:“这不是在打仗吗?没人知道敌军会在什么时候杀进关内,许多人都举家逃往南边去了。”
如今还留在城中的人,基本上都是没能力离开的人。
要是有本事,谁不想离开?
万一金军杀进来,最先遭殃的就是平头老百姓。
“我们怎么出关?”送丧翁吃饱后,低声询问。
阳九道:“天黑后再出城。”
送丧翁听懂了阳九话里的意思,天黑后,以他们两人的轻功,定能避开敌人的眼线,悄然进入金国。
这比绕道山路可轻松多了。
“阁下随便逛逛就是,我还有要事。”阳九结了账,就去找薛血。
送丧翁看看这清冷的街道,在这样的街道上,有什么好逛的?
来到侯府,得知薛血还在城楼上,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回府了。
阳九转而来到城楼,看到薛血跟兵士们挤在一起,正在呼呼大睡。
城外全是尸体,许多尸体都已腐烂,发出刺鼻的怪味。
等了半晌,薛血方才苏醒。
看到阳九竟在城楼上,薛血非常懵,感觉如在做梦一般。
只是他做梦为何要梦到阳九呢?
“薛侯爷,怎不回府休息?”阳九笑着问道。
薛血回过神,确认这不是梦,急忙起身,问道:“阳大人,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寒暄过后,薛血讲起战局。
野狼关天险,易守难攻。
金军在铁木真的指挥下,一波又一波发起进攻。
薛血不敢离开,唯恐在他离开休息的时候,金军会再次杀来。
不亲自守在这关楼上,薛血始终无法安心,即便回到府上,也无法好好休息。
“圣人可有指示?”薛血起身问道。
阳九道:“我有一物,想要赠给薛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