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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泠澜!和七年前一模一样的顾泠澜!甚至连那休闲的打扮和喜欢的着装颜色,也跟七年前一模一样!
她当然不知道,顾泠澜虽然变化的不多,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只是为了这次会面,为了弥补上七年时间可能造成的隔阂,他刻意让一切回到了他们分别前。
随着她的声音,顾泠澜也一眼就在人群中找到了她。心脏猛地一跳,扑通扑通不停,周围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变得虚幻起来,他的眼中只剩下她。
她的头发变长了,原本假小子一样利落的短发,现在变成了柔顺的披肩发。
她的气场也变化了,原本总是透着一股子倔强气息,现在变得更加内敛。
她的衣着也变化了,从小不爱穿裙子的她,现在居然穿着长裙和高跟鞋。
顾泠澜的心中蓦然一痛,脸色愈发苍白。他能保证他一直在原地,可是他不能保证,七年的时光,不让她有所改变。
毕竟,他不辞而别,他们之间没有承诺。毕竟,这七年,正是人生的一大转折时期,她从懵懂鲁莽的少女,走上社会。
他在她心中,还是一样吗?
“顾泠澜!你发什么呆啊!”钟筝欢喜着飞扑而来,心里是止不住的欣喜。这不仅是久别重逢,对她而言,更像是失而复得。
顾泠澜回神,微笑着快步而上。虽然她的外在有所改变,但是,那熟悉的笑容,那熟悉的语调,让他暂时可以放下一切的担忧。
“哎呦!”钟筝跑得太快,一下子又忘记自己穿着高跟鞋,脚一扭,一个趔趄。
一双手揽住了她的腰肢,将她扶住。
抬首,正是顾泠澜那温柔的笑脸。
时光好像定格,思绪回到那些岁月,他们嬉闹,他们相守,他们亲如一家。
有一种满足,在钟筝心中满溢。她情不自禁露出憨憨的笑容,眼里有雾气弥漫过。
再一次相见,再一次靠近,顾泠澜心中澎湃。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他伸手,第一次将她纳入怀中。
拥抱。为七年后的重逢。
拥着她,心中如此满足。即便手术过后,也觉得飘荡不安的心,此刻终于有了着落一般,不再彷徨,不再孤单。她温暖的体温给了他慰借,实实在在的触感,告诉他,思念终于变成了现实。
好像做梦一样。
钟筝同样很满足。对她而言,顾泠澜是哥哥一般的存在,是她的家人。虽然她一直自诩武力强悍说要保护他,但这时代又不是快意恩仇的江湖,有那么多让她当女侠的机会。更多的时候,是他照顾她,关心她,当她如姐姐一样老是让着钟晟老是帮钟晟闯的祸擦屁股的时候,他给予她加倍的宠爱。
高挑的俊男美女,上演的又是爱情剧,站在出口的中央,想不惹人注目都难。稀稀拉拉的掌声和起哄声响起,将幸福地直冒泡的钟筝惊醒。她拍了拍顾泠澜的背,接过他的行李箱,想佯装生气,但怎么也掩饰不了眼里的笑意:“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
抱怨里满含着喜悦,顾泠澜又怎么听不出来。他不舍地放开她,一如从前,只能和她并肩:“对不起。”
对不起,不辞而别;对不起,杳无音信;对不起,迟到了多年后,我想要换一个方式,重回你的身边。
------题外话------
我有一个新的设想,宋傲娇身为男主,是不能和萧大侠在一起了,我们来把萧大侠和许医生凑一对怎么样?扇子幻想了下萧大侠淡定看许医生撒娇撒泼的情形,好像也很般配啊。
☆、090你最漂亮
“胡说什么呢,”钟筝佯怒,轻捶了一下顾泠澜的肩膀,而后顺势半揽着他的肩膀向外走去:“能回来就好。我可警告你,下次不准这样不辞而别。”
那种心情,不止有被抛弃、被背叛的痛苦,更多的,还有担心和恐惧。这样的情感,她经历一次已经足够,不想再来第二次。
“不会了。”顾泠澜微微侧头,看着她干净而清秀的眉眼,低声:“以后,再也不走了。”
钟筝没听清楚他的低语,她拉着行李,快步走到后备箱放了进去。顾泠澜从小身体不好,而她“力气大无穷”,所以这类粗活重活,习惯性地由她来做——哪怕时间已经过去七年,但是已经深入到骨髓里的习惯,这辈子估计都不会改变。
“晚上住哪儿?我们先去放行李还是直接去婚宴?”
“这么多年没回来,还没定酒店,你看哪儿方便就住哪儿吧。”现在网络其实非常发达,只是他才知道钟筝家后来搬了地址,所以不知道哪个酒店离她更近一些。
“嘿,定什么酒店啊,干脆住我家得了。”钟筝心里,顾泠澜就是家人,没什么好客气的,反正家里二楼还有一间客房,刚刚好。
顾泠澜苦笑,他倒是想啊,不过她可以任着性子不考虑很多,他不行。“那不太好吧,太麻烦师傅师母了。我还是先住酒店吧,反正也就是一个过度,我外公外婆在容城还留了套房子给我,这几天你要是有空,就陪我看看家具之类。”
“小事儿一桩,”钟筝熟练的挂档开车,余光还忍不住看着身边,感觉他的出现好像是一场梦一样,真怕一眨眼就不见了。
“这么看我干嘛?”顾泠澜轻笑,心里暖暖的。初见面时候那种害怕变革的落差,此刻已经全部消散,她还是原来的她,对他一如从前。
“好看呀,哈哈,”钟筝有点不好意思地回头,转移话题:“对了,这次打算玩多久啊?”
“谁说我是来玩的,”顾泠澜假装不满,轻轻敲了一下钟筝的头:“我可是有打算在容城常住的,怎么,不欢迎我?”
他的使命,就是重新回到她身边,一生一世。若是可以,那他就留在容城,留在她身边一辈子。
“真的?”钟筝惊喜大叫,方向盘都抖了抖,吓得自己一激灵。刚好前头是个红灯,她侧脸,再次确定:“你别骗我!”
“嗯,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不过还要看你表现,看你欢不欢迎我。”我的去留,全在你一念之间。
回来之前,他便想好,若是她已经成婚,或者是找到自己的幸福了,那他就回来看看她,继续用大哥哥一样的身份,继续用家人一样的情感,去关心她,爱护她。哪怕自己会痛,哪怕自己康复的心会再次碎裂,只要她幸福,他就满足。
可是,电话里,她说要他冒充他男朋友。
这个消息,让他幸福地好像到了云端。他忽然间觉得,老天爷待他好像并不那么绝情,虽然给了他无尽的磨难,但最后总是给了他一线生机。身体如是,感情亦如是。
他还有机会不是吗?错过了最好的七年,不要错过一辈子就好。
“你这不是废话!”钟筝白了他一眼。
她的一娇一嗔,在他眼里皆是风景。他情不自禁伸出手,将遮住她容颜的秀发撂到她耳后。
“披头散发是不是跟女鬼一样?”钟筝甩甩头,自己也苦恼。刚才把发绳留在弄头发那儿了。
“挺好看的。”顾泠澜也不得不承认,长发的钟筝,更漂亮,更有女人味,将柔美和英姿完美地融合在了一块儿。他有点看不够。“以前你一直觉得长头发麻烦,不肯留呢。”
钟筝脸一红。往事不堪回首。她总不能告诉顾泠澜,她留长发,是因为刚去扫黄组的时候,短发加中性打扮,让她好几回成为了那些“失足妇女”的重点照顾对象。谁让那时候也是伪娘打扮盛行男女不分开始流行的时候。自此以后,她才狠下心,一定要让自己的女性特征更加明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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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泠澜!和七年前一模一样的顾泠澜!甚至连那休闲的打扮和喜欢的着装颜色,也跟七年前一模一样!
她当然不知道,顾泠澜虽然变化的不多,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只是为了这次会面,为了弥补上七年时间可能造成的隔阂,他刻意让一切回到了他们分别前。
随着她的声音,顾泠澜也一眼就在人群中找到了她。心脏猛地一跳,扑通扑通不停,周围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变得虚幻起来,他的眼中只剩下她。
她的头发变长了,原本假小子一样利落的短发,现在变成了柔顺的披肩发。
她的气场也变化了,原本总是透着一股子倔强气息,现在变得更加内敛。
她的衣着也变化了,从小不爱穿裙子的她,现在居然穿着长裙和高跟鞋。
顾泠澜的心中蓦然一痛,脸色愈发苍白。他能保证他一直在原地,可是他不能保证,七年的时光,不让她有所改变。
毕竟,他不辞而别,他们之间没有承诺。毕竟,这七年,正是人生的一大转折时期,她从懵懂鲁莽的少女,走上社会。
他在她心中,还是一样吗?
“顾泠澜!你发什么呆啊!”钟筝欢喜着飞扑而来,心里是止不住的欣喜。这不仅是久别重逢,对她而言,更像是失而复得。
顾泠澜回神,微笑着快步而上。虽然她的外在有所改变,但是,那熟悉的笑容,那熟悉的语调,让他暂时可以放下一切的担忧。
“哎呦!”钟筝跑得太快,一下子又忘记自己穿着高跟鞋,脚一扭,一个趔趄。
一双手揽住了她的腰肢,将她扶住。
抬首,正是顾泠澜那温柔的笑脸。
时光好像定格,思绪回到那些岁月,他们嬉闹,他们相守,他们亲如一家。
有一种满足,在钟筝心中满溢。她情不自禁露出憨憨的笑容,眼里有雾气弥漫过。
再一次相见,再一次靠近,顾泠澜心中澎湃。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他伸手,第一次将她纳入怀中。
拥抱。为七年后的重逢。
拥着她,心中如此满足。即便手术过后,也觉得飘荡不安的心,此刻终于有了着落一般,不再彷徨,不再孤单。她温暖的体温给了他慰借,实实在在的触感,告诉他,思念终于变成了现实。
好像做梦一样。
钟筝同样很满足。对她而言,顾泠澜是哥哥一般的存在,是她的家人。虽然她一直自诩武力强悍说要保护他,但这时代又不是快意恩仇的江湖,有那么多让她当女侠的机会。更多的时候,是他照顾她,关心她,当她如姐姐一样老是让着钟晟老是帮钟晟闯的祸擦屁股的时候,他给予她加倍的宠爱。
高挑的俊男美女,上演的又是爱情剧,站在出口的中央,想不惹人注目都难。稀稀拉拉的掌声和起哄声响起,将幸福地直冒泡的钟筝惊醒。她拍了拍顾泠澜的背,接过他的行李箱,想佯装生气,但怎么也掩饰不了眼里的笑意:“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
抱怨里满含着喜悦,顾泠澜又怎么听不出来。他不舍地放开她,一如从前,只能和她并肩:“对不起。”
对不起,不辞而别;对不起,杳无音信;对不起,迟到了多年后,我想要换一个方式,重回你的身边。
------题外话------
我有一个新的设想,宋傲娇身为男主,是不能和萧大侠在一起了,我们来把萧大侠和许医生凑一对怎么样?扇子幻想了下萧大侠淡定看许医生撒娇撒泼的情形,好像也很般配啊。
☆、090你最漂亮
“胡说什么呢,”钟筝佯怒,轻捶了一下顾泠澜的肩膀,而后顺势半揽着他的肩膀向外走去:“能回来就好。我可警告你,下次不准这样不辞而别。”
那种心情,不止有被抛弃、被背叛的痛苦,更多的,还有担心和恐惧。这样的情感,她经历一次已经足够,不想再来第二次。
“不会了。”顾泠澜微微侧头,看着她干净而清秀的眉眼,低声:“以后,再也不走了。”
钟筝没听清楚他的低语,她拉着行李,快步走到后备箱放了进去。顾泠澜从小身体不好,而她“力气大无穷”,所以这类粗活重活,习惯性地由她来做——哪怕时间已经过去七年,但是已经深入到骨髓里的习惯,这辈子估计都不会改变。
“晚上住哪儿?我们先去放行李还是直接去婚宴?”
“这么多年没回来,还没定酒店,你看哪儿方便就住哪儿吧。”现在网络其实非常发达,只是他才知道钟筝家后来搬了地址,所以不知道哪个酒店离她更近一些。
“嘿,定什么酒店啊,干脆住我家得了。”钟筝心里,顾泠澜就是家人,没什么好客气的,反正家里二楼还有一间客房,刚刚好。
顾泠澜苦笑,他倒是想啊,不过她可以任着性子不考虑很多,他不行。“那不太好吧,太麻烦师傅师母了。我还是先住酒店吧,反正也就是一个过度,我外公外婆在容城还留了套房子给我,这几天你要是有空,就陪我看看家具之类。”
“小事儿一桩,”钟筝熟练的挂档开车,余光还忍不住看着身边,感觉他的出现好像是一场梦一样,真怕一眨眼就不见了。
“这么看我干嘛?”顾泠澜轻笑,心里暖暖的。初见面时候那种害怕变革的落差,此刻已经全部消散,她还是原来的她,对他一如从前。
“好看呀,哈哈,”钟筝有点不好意思地回头,转移话题:“对了,这次打算玩多久啊?”
“谁说我是来玩的,”顾泠澜假装不满,轻轻敲了一下钟筝的头:“我可是有打算在容城常住的,怎么,不欢迎我?”
他的使命,就是重新回到她身边,一生一世。若是可以,那他就留在容城,留在她身边一辈子。
“真的?”钟筝惊喜大叫,方向盘都抖了抖,吓得自己一激灵。刚好前头是个红灯,她侧脸,再次确定:“你别骗我!”
“嗯,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不过还要看你表现,看你欢不欢迎我。”我的去留,全在你一念之间。
回来之前,他便想好,若是她已经成婚,或者是找到自己的幸福了,那他就回来看看她,继续用大哥哥一样的身份,继续用家人一样的情感,去关心她,爱护她。哪怕自己会痛,哪怕自己康复的心会再次碎裂,只要她幸福,他就满足。
可是,电话里,她说要他冒充他男朋友。
这个消息,让他幸福地好像到了云端。他忽然间觉得,老天爷待他好像并不那么绝情,虽然给了他无尽的磨难,但最后总是给了他一线生机。身体如是,感情亦如是。
他还有机会不是吗?错过了最好的七年,不要错过一辈子就好。
“你这不是废话!”钟筝白了他一眼。
她的一娇一嗔,在他眼里皆是风景。他情不自禁伸出手,将遮住她容颜的秀发撂到她耳后。
“披头散发是不是跟女鬼一样?”钟筝甩甩头,自己也苦恼。刚才把发绳留在弄头发那儿了。
“挺好看的。”顾泠澜也不得不承认,长发的钟筝,更漂亮,更有女人味,将柔美和英姿完美地融合在了一块儿。他有点看不够。“以前你一直觉得长头发麻烦,不肯留呢。”
钟筝脸一红。往事不堪回首。她总不能告诉顾泠澜,她留长发,是因为刚去扫黄组的时候,短发加中性打扮,让她好几回成为了那些“失足妇女”的重点照顾对象。谁让那时候也是伪娘打扮盛行男女不分开始流行的时候。自此以后,她才狠下心,一定要让自己的女性特征更加明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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