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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都是反的。”我小声嘀咕。
“我们做美梦的时候,都希望它是真的,做噩梦的时候,却告诉自己梦都是反的。可是美梦往往难实现,噩梦也未必不成真。不过我们安慰自己罢了。”她冲我莞尔一笑。那笑容甚是美好,我看不出丝毫凄凉的味道。
“可是……”
“可是万一,噩梦成真了呢?万一我送了他扇子,然后我们分手了,一一,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不会的。”我矢口否认。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两个会分手,就像没想过我和苏晴有一天会分开一样。我们这些人,既然在一起了,就要一直在一起的。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苏晴摇摇头,突然笑了,那是一种恍惚中透露着决绝的笑,让人看了实在心疼。“一一,如果我没有送他扇子,我就可以告诉自己,这是天意,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我送了他扇子,而我们分手了,我就会怀疑,是不是如果当初我没有送他扇子,结局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苏晴……”我捏紧了自己手中的扇子,低声唤道。
“我知道自己这样想很无厘头,可是一一,我不想让自己有后悔的理由,哪怕这个理由再怎么荒诞无稽。”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苏晴面色凝重,一如之前沉重的天色。
不知究竟是太自以为是还是太自欺欺人,那时的我们,以为收回了扇子,一切就都能顺着我们的希望发展,就算不能更美好,至少不会太凄凉。然而如果有些东西注定要破碎,再怎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都是没用的。
那时的她想尽了一切办法来避免分手的诅咒,最终,却还是与他分了手。上天耍起赖来的时候,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苏晴走的那一天并没有如约把那把扇子送还给我,我知道是为什么。那日她捧着一盆幽绿幽绿的仙人掌,笑得前所未有的苍凉。我抱着她痛哭出声,而她,却是半滴泪都没有流。她冰凉的手缓缓地抚着我的背,在我耳畔轻柔地说,“一一,不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然后绝尘而去。
走出大概已有十米远,她突然转过身来,冲我大喊:“一一,这盆仙人掌送给你,等它开花的时候,你一定别把花摘了,不是所有的花都只有风干了才能永恒。一一,不要让它永恒——”
苏晴的话透过潮湿的空气,缓缓地淌到我的耳畔,从此停住。这个世间,没有什么能够永恒,我们苦苦挣扎苦苦追求的一切,往往在不经意间便能化为乌有,一如我丢失了的蝴蝶兰标本,一如,苏晴与霍明远的爱情。
一如,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我的苏晴,如今,几近音信全无。
☆、第7章那时我们初相识
小时候的我,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委婉一点的说呢,是很有武侠风范,直白一点就是十分危害社会。
有此外号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幼时的我太过顽劣,最擅长于有意无意地惹是生非。
因为我的存在,不,准确的说,因为我的辣手摧花,爸爸妈妈再不敢在家里养花;因为一不小心踢了林溪家的狗被反咬了一口,然后在家里断断续续哭哭啼啼了几近三天三夜,林叔叔家里再也不曾养狗;因为贪吃一不小心把林溪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已经快孵出小鸟的鸟蛋敲破,林溪为此三天没有搭理我。三天之后,林溪对我的称呼从萌萌哒的“小一一”,华丽丽地蜕变为恶狠狠的“小魔女”。
其实我虽然顽劣,本性还是纯良的,叫我“小魔女”着实是过火了些,不过既然是我惹毛林溪在先,也就姑且随着他叫了。
只是没想到这外号很快便响亮亮地传到了街坊邻居耳中,并以流感的速度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以致于后来我都觉得,不做些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都对不起自己的名号。亏得我生来胆小怕死,才将那冥思苦想良久之后积得的一肚子坏水全部变成了纯净水,少生了许多是非。
按理说,林溪大我五岁,是不会对我的校园生活有太大影响才对。奈何程老爷子向来对自己的女儿太过自信,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心思玲珑、天资聪颖,需得早点入学才不至于埋没于草莽。
当然,事实证明他虽具有识珠慧眼却还是被我这颗鱼目给蒙蔽了,程老爷子心心念念“天资聪颖”的爱女从来没能在学业上让他扬眉吐气,甚至大学刚一读完就丢下书本彻底罢工,兴高采烈地去当了幼儿园老师。此番结果甚是让他捶胸顿足,他总以为也许当初让我多在幼儿园里呆上两年现在的情况就会大不相同。此乃后话。
总之,程老爷子当初的英明决定的结果便是——五岁的我便已与七岁的哥哥姐姐们坐在一起晃头晃脑地背古诗了。再加上我所选择的学校是小学、初中、高中一体的,我大半的学习生涯都被压制在林溪的魔爪之下了,实在是悲乎哀哉!
人常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想来还真是有几分道理。因为从入学起就有林溪“照着”,我的小学生活过得颇为滋润。但也是因为他一天到晚“小魔女”、“小魔女”地叫个不停,学校大部分的人都对我的名字“如雷贯耳”、也对我本人“另眼相待”了。可是天知道,我可从来不曾惹是生非。
如果非得说有什么勉强称得上“小魔女”的行为的话,我想,也就只有帮苏晴澄清的那件事了。
苏晴这个人,从出现在我们学校开始便是一个传奇。据说她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因母亲改嫁,这才随着转到了我们学校。
她刚入学的那一天,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而轰动了整个校园,同学们围堵了我们的教室,争相张望想要一睹其风采,导致我半天都没能挤出教室去,后来还是学生处老师前来疏通,我才趁着间隙溜出去上了个厕所。
美貌这种东西,最经不得口耳相传,每个人添点油加点醋,听者便能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幅绝色的美人图来,等后来终于得见真人了,便会大失所望。总之,有关苏晴美貌的传言很快便在大家的感叹唏嘘、垂首叹息中消散了。
只是那股热浪刚散去,新的浪潮便席卷而来了——苏晴在月考和期中考试中连续名列榜首,并超出了第二名很多分。这给大家的震撼远远超出了她刚入学时所造成的轰动。一时间,苏晴成了我们小学部的红人,也成了中学部的名人。
彼时的我们正上五年级,正是开始注意自己的容貌、并偷偷给隔壁班的男生递情书的年纪。身边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个比自己好看很多的女生就罢了,还是个才貌双全的主,也无怪那些本身就不够闪耀的女生妒从心生、栽赃诬陷了。
其实,要说这事的确是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奈何天意如此,非得让我目睹事情的始末。
那天上完体育课后教室里便开始乱作一团,几个平时的大姐大颐指气使地嚷着要一个个地搜包,这尖锐的声音下,还隐隐地起伏着几声抗议和啜泣。
我还没来得去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便被林溪一声“魔女”给叫了出去,等我回来时,故事却已经接近了尾声。
“就是苏晴偷的,我亲眼看到她放到她书包里的。”
“你看都从她书包里找出来了,人赃俱获,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拨开人群,看到苏晴的课桌上赫然躺着张婉的钢笔,周围满是散落的书本和文具。
这支钢笔如此熟悉,我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你不知道,张婉上个月过生日的时候,她爸爸送给了她一支钢笔,她喜欢得不得了。
今天上完体育课回来却发现不见了,原来是被苏晴偷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小a把“偷”字咬的很重。
“我没有偷。”苏晴倔强地咬着嘴唇,看得出有泪花在眼眶里滞留。
“我都看见了,体育课上有一阵子我身体不大舒服,就跟老师请了假回来趴会儿。我说怎么看苏晴鬼鬼祟祟的,原来是偷了张婉的钢笔。”
“你胡说,我没有!”苏晴大喊着反驳,她的手紧紧地绞着衣角,白皙瘦削的手指骨节分明,看得出在强忍着颤抖。
“别狡辩了,都有人看到了。”
“就是,自己买不起,就偷别人的,一点教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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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都是反的。”我小声嘀咕。
“我们做美梦的时候,都希望它是真的,做噩梦的时候,却告诉自己梦都是反的。可是美梦往往难实现,噩梦也未必不成真。不过我们安慰自己罢了。”她冲我莞尔一笑。那笑容甚是美好,我看不出丝毫凄凉的味道。
“可是……”
“可是万一,噩梦成真了呢?万一我送了他扇子,然后我们分手了,一一,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不会的。”我矢口否认。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两个会分手,就像没想过我和苏晴有一天会分开一样。我们这些人,既然在一起了,就要一直在一起的。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苏晴摇摇头,突然笑了,那是一种恍惚中透露着决绝的笑,让人看了实在心疼。“一一,如果我没有送他扇子,我就可以告诉自己,这是天意,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我送了他扇子,而我们分手了,我就会怀疑,是不是如果当初我没有送他扇子,结局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苏晴……”我捏紧了自己手中的扇子,低声唤道。
“我知道自己这样想很无厘头,可是一一,我不想让自己有后悔的理由,哪怕这个理由再怎么荒诞无稽。”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苏晴面色凝重,一如之前沉重的天色。
不知究竟是太自以为是还是太自欺欺人,那时的我们,以为收回了扇子,一切就都能顺着我们的希望发展,就算不能更美好,至少不会太凄凉。然而如果有些东西注定要破碎,再怎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都是没用的。
那时的她想尽了一切办法来避免分手的诅咒,最终,却还是与他分了手。上天耍起赖来的时候,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苏晴走的那一天并没有如约把那把扇子送还给我,我知道是为什么。那日她捧着一盆幽绿幽绿的仙人掌,笑得前所未有的苍凉。我抱着她痛哭出声,而她,却是半滴泪都没有流。她冰凉的手缓缓地抚着我的背,在我耳畔轻柔地说,“一一,不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然后绝尘而去。
走出大概已有十米远,她突然转过身来,冲我大喊:“一一,这盆仙人掌送给你,等它开花的时候,你一定别把花摘了,不是所有的花都只有风干了才能永恒。一一,不要让它永恒——”
苏晴的话透过潮湿的空气,缓缓地淌到我的耳畔,从此停住。这个世间,没有什么能够永恒,我们苦苦挣扎苦苦追求的一切,往往在不经意间便能化为乌有,一如我丢失了的蝴蝶兰标本,一如,苏晴与霍明远的爱情。
一如,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我的苏晴,如今,几近音信全无。
☆、第7章那时我们初相识
小时候的我,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委婉一点的说呢,是很有武侠风范,直白一点就是十分危害社会。
有此外号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幼时的我太过顽劣,最擅长于有意无意地惹是生非。
因为我的存在,不,准确的说,因为我的辣手摧花,爸爸妈妈再不敢在家里养花;因为一不小心踢了林溪家的狗被反咬了一口,然后在家里断断续续哭哭啼啼了几近三天三夜,林叔叔家里再也不曾养狗;因为贪吃一不小心把林溪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已经快孵出小鸟的鸟蛋敲破,林溪为此三天没有搭理我。三天之后,林溪对我的称呼从萌萌哒的“小一一”,华丽丽地蜕变为恶狠狠的“小魔女”。
其实我虽然顽劣,本性还是纯良的,叫我“小魔女”着实是过火了些,不过既然是我惹毛林溪在先,也就姑且随着他叫了。
只是没想到这外号很快便响亮亮地传到了街坊邻居耳中,并以流感的速度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以致于后来我都觉得,不做些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都对不起自己的名号。亏得我生来胆小怕死,才将那冥思苦想良久之后积得的一肚子坏水全部变成了纯净水,少生了许多是非。
按理说,林溪大我五岁,是不会对我的校园生活有太大影响才对。奈何程老爷子向来对自己的女儿太过自信,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心思玲珑、天资聪颖,需得早点入学才不至于埋没于草莽。
当然,事实证明他虽具有识珠慧眼却还是被我这颗鱼目给蒙蔽了,程老爷子心心念念“天资聪颖”的爱女从来没能在学业上让他扬眉吐气,甚至大学刚一读完就丢下书本彻底罢工,兴高采烈地去当了幼儿园老师。此番结果甚是让他捶胸顿足,他总以为也许当初让我多在幼儿园里呆上两年现在的情况就会大不相同。此乃后话。
总之,程老爷子当初的英明决定的结果便是——五岁的我便已与七岁的哥哥姐姐们坐在一起晃头晃脑地背古诗了。再加上我所选择的学校是小学、初中、高中一体的,我大半的学习生涯都被压制在林溪的魔爪之下了,实在是悲乎哀哉!
人常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想来还真是有几分道理。因为从入学起就有林溪“照着”,我的小学生活过得颇为滋润。但也是因为他一天到晚“小魔女”、“小魔女”地叫个不停,学校大部分的人都对我的名字“如雷贯耳”、也对我本人“另眼相待”了。可是天知道,我可从来不曾惹是生非。
如果非得说有什么勉强称得上“小魔女”的行为的话,我想,也就只有帮苏晴澄清的那件事了。
苏晴这个人,从出现在我们学校开始便是一个传奇。据说她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因母亲改嫁,这才随着转到了我们学校。
她刚入学的那一天,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而轰动了整个校园,同学们围堵了我们的教室,争相张望想要一睹其风采,导致我半天都没能挤出教室去,后来还是学生处老师前来疏通,我才趁着间隙溜出去上了个厕所。
美貌这种东西,最经不得口耳相传,每个人添点油加点醋,听者便能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幅绝色的美人图来,等后来终于得见真人了,便会大失所望。总之,有关苏晴美貌的传言很快便在大家的感叹唏嘘、垂首叹息中消散了。
只是那股热浪刚散去,新的浪潮便席卷而来了——苏晴在月考和期中考试中连续名列榜首,并超出了第二名很多分。这给大家的震撼远远超出了她刚入学时所造成的轰动。一时间,苏晴成了我们小学部的红人,也成了中学部的名人。
彼时的我们正上五年级,正是开始注意自己的容貌、并偷偷给隔壁班的男生递情书的年纪。身边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个比自己好看很多的女生就罢了,还是个才貌双全的主,也无怪那些本身就不够闪耀的女生妒从心生、栽赃诬陷了。
其实,要说这事的确是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奈何天意如此,非得让我目睹事情的始末。
那天上完体育课后教室里便开始乱作一团,几个平时的大姐大颐指气使地嚷着要一个个地搜包,这尖锐的声音下,还隐隐地起伏着几声抗议和啜泣。
我还没来得去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便被林溪一声“魔女”给叫了出去,等我回来时,故事却已经接近了尾声。
“就是苏晴偷的,我亲眼看到她放到她书包里的。”
“你看都从她书包里找出来了,人赃俱获,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拨开人群,看到苏晴的课桌上赫然躺着张婉的钢笔,周围满是散落的书本和文具。
这支钢笔如此熟悉,我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你不知道,张婉上个月过生日的时候,她爸爸送给了她一支钢笔,她喜欢得不得了。
今天上完体育课回来却发现不见了,原来是被苏晴偷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小a把“偷”字咬的很重。
“我没有偷。”苏晴倔强地咬着嘴唇,看得出有泪花在眼眶里滞留。
“我都看见了,体育课上有一阵子我身体不大舒服,就跟老师请了假回来趴会儿。我说怎么看苏晴鬼鬼祟祟的,原来是偷了张婉的钢笔。”
“你胡说,我没有!”苏晴大喊着反驳,她的手紧紧地绞着衣角,白皙瘦削的手指骨节分明,看得出在强忍着颤抖。
“别狡辩了,都有人看到了。”
“就是,自己买不起,就偷别人的,一点教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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