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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待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洛奇已经如鬼魅般出现在他们面前。
邪魅的笑容,后来变成他们夜不能寐、炮不能打的梦魇。
他出拳如电,一拳轰趴一个黑衣男,一肘撞晕一个黑衣男,腾空而起,一脚扫中一个黑衣男的脑袋。
动作一气呵成,快准狠。
弹指间,两拳一脚,就摆平三个虎背熊腰的壮汉。
洛奇,变得越来越恐怖!
港真,夸张的打斗场面,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都要赶上武侠小说了。(如果哪天作者失心疯,转成仙侠风格,指不定让洛奇一泡尿射穿地球,日破苍穹,机巴一抖将九大行星刺穿连成一线变成冰糖葫芦呢。)
“好!”惊见洛奇魔鬼般的身手,内堂的小伙伴们都欢呼雀跃,他们不崇尚暴力,但从来不拒绝孔武有力、有两把刷子的同伴。
连一向酷毙到藐视洛奇的柳旋枫也露出吃惊之色。
“好你妹!”压住内心的恐惧,刀疤男怒斥道,内心仇恨的火焰如火山般爆发。
他将手一挥,另外八个黑衣男迅速围困洛奇。
洛奇用舌头舔了舔手指的肉汁,残酷的笑意,让人误以为舐血入魔。
他身扭如风,握紧拳头,摆好姿势。
无惧无畏,动作有板有眼,身上的杀气啸聚如魇。
毕竟是单兵作战,面对这一场恶战,不付出一点什么,真的很难取胜。
明知受伤,还要奋战到底,这不是莽夫,而是一种血性。
如今的男人,已经少有血性。造成这种原因,那是女人都崇拜花美男,那种刚猛强劲的男人难获芳心,这样导致越来越多男人偏阴性,完全失去阳刚之气。
洛奇的出现,不仅吸引女人将注意力转向粗莽男人,还让女人看到了何谓真正的男子汉。
他大喝一声,率先攻上。
电光火石间出拳,一举轰飞一个黑衣男。
好快的速度,剩余的七个黑衣男震骇不已,但惊惧很快就被愤怒淹没。
“打死这个金毛小子!”
“替靓坤报仇!”(靓坤应该是出场不到一秒就被做掉的那个黑衣男。)
“上啊!”
一群黑衣男一拥而上,轮战洛奇。
洛奇毫无惧色,拳就是拳,拳还是拳,能用拳头解决的事,就坚决不用腿。其实,他不出腿,那是要稳住下盘。
平时人们吹嘘所谓的巴西柔术多有牛逼有多神奇,其实,巴西柔术的限制极大,单挑能大显神威,但群殴就是被人轮**花。
只有站住,稳稳地站着,出拳再出拳,保持输出,才是混战中的王道。
洛奇十分冷静,出拳绝不含糊,也绝不贪功,一拳出去,就绝对不出连着出第二拳。他快速移动,避重就轻,在混战中如泥鳅般灵活。
凭借犀利的拳头和胜似凌波微步一般的脚步,他在混战中一直坚挺。
虽然身上带着伤,但只要不倒下,一切就有可能。
不知不觉中,黑衣男一个个倒下,他身上的伤也越来越多。
坚毅的眼神,冷酷的神情,让他看起来像一部杀人机器。
在他眼中,只有敌人,没有自己的存在。
决斗,不能顾虑太多,一旦有顾虑,拳头就慢了,就软了,连步法也迟钝了。
他是一个为战斗而生的男人!
体内流淌着华夏民族几千年崇尚武力血液,什么战斗民族,什么好战民族,与我堂堂华夏相比,都是小儿科。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朝代更迭,就是血与火的演绎。
也不知道混战了多久(其实也就一分多钟),他陆续击倒了五个黑衣男。
看似威武,实则是强弩之末。
毕竟血肉之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这么惨烈且残酷的混战,哪有不付出代价的事。
剩余的两个黑衣男觑准洛奇眼神恍惚之际,突地出手偷袭。
“小心啊!”内堂的人大叫道。
如果喊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
洛奇神反应,奈何身体不听使唤,一个黑衣男一拳轰在他小腹上,“哇!”他差点将吃进肚子里的烤肉、烧蚝、生菜、饮料给呕出来。
这还没完,另外一个黑衣男一拳击中他左脸,他一个180°的转身摔在地上。
“啊!”女生都尖叫起来,小兰更是捂着嘴巴,眼泪滚滚而流。
曹尼玛见状,以为有死鸡捡,大声道:“让我来!”
一个箭步冲上去,欲要一个飞脚踢飞洛奇。
孰知,一阵寒风袭来,一条黑影如黑云潜至,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啪一声,面部就吃一拳,“啊!”他发出一声惨叫,飞摔出去。
其余两个黑衣男见状,都大为震惊,迅速去扶曹尼玛。
“我的鼻子,我摸不到我的鼻子了。”曹尼玛惊叫道,双手摸着鼻子,“幸好鼻子还在,还在!”他庆幸说道,只见鼻子从左边歪到右边,所以他开始没有摸到鼻子就是这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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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待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洛奇已经如鬼魅般出现在他们面前。
邪魅的笑容,后来变成他们夜不能寐、炮不能打的梦魇。
他出拳如电,一拳轰趴一个黑衣男,一肘撞晕一个黑衣男,腾空而起,一脚扫中一个黑衣男的脑袋。
动作一气呵成,快准狠。
弹指间,两拳一脚,就摆平三个虎背熊腰的壮汉。
洛奇,变得越来越恐怖!
港真,夸张的打斗场面,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都要赶上武侠小说了。(如果哪天作者失心疯,转成仙侠风格,指不定让洛奇一泡尿射穿地球,日破苍穹,机巴一抖将九大行星刺穿连成一线变成冰糖葫芦呢。)
“好!”惊见洛奇魔鬼般的身手,内堂的小伙伴们都欢呼雀跃,他们不崇尚暴力,但从来不拒绝孔武有力、有两把刷子的同伴。
连一向酷毙到藐视洛奇的柳旋枫也露出吃惊之色。
“好你妹!”压住内心的恐惧,刀疤男怒斥道,内心仇恨的火焰如火山般爆发。
他将手一挥,另外八个黑衣男迅速围困洛奇。
洛奇用舌头舔了舔手指的肉汁,残酷的笑意,让人误以为舐血入魔。
他身扭如风,握紧拳头,摆好姿势。
无惧无畏,动作有板有眼,身上的杀气啸聚如魇。
毕竟是单兵作战,面对这一场恶战,不付出一点什么,真的很难取胜。
明知受伤,还要奋战到底,这不是莽夫,而是一种血性。
如今的男人,已经少有血性。造成这种原因,那是女人都崇拜花美男,那种刚猛强劲的男人难获芳心,这样导致越来越多男人偏阴性,完全失去阳刚之气。
洛奇的出现,不仅吸引女人将注意力转向粗莽男人,还让女人看到了何谓真正的男子汉。
他大喝一声,率先攻上。
电光火石间出拳,一举轰飞一个黑衣男。
好快的速度,剩余的七个黑衣男震骇不已,但惊惧很快就被愤怒淹没。
“打死这个金毛小子!”
“替靓坤报仇!”(靓坤应该是出场不到一秒就被做掉的那个黑衣男。)
“上啊!”
一群黑衣男一拥而上,轮战洛奇。
洛奇毫无惧色,拳就是拳,拳还是拳,能用拳头解决的事,就坚决不用腿。其实,他不出腿,那是要稳住下盘。
平时人们吹嘘所谓的巴西柔术多有牛逼有多神奇,其实,巴西柔术的限制极大,单挑能大显神威,但群殴就是被人轮**花。
只有站住,稳稳地站着,出拳再出拳,保持输出,才是混战中的王道。
洛奇十分冷静,出拳绝不含糊,也绝不贪功,一拳出去,就绝对不出连着出第二拳。他快速移动,避重就轻,在混战中如泥鳅般灵活。
凭借犀利的拳头和胜似凌波微步一般的脚步,他在混战中一直坚挺。
虽然身上带着伤,但只要不倒下,一切就有可能。
不知不觉中,黑衣男一个个倒下,他身上的伤也越来越多。
坚毅的眼神,冷酷的神情,让他看起来像一部杀人机器。
在他眼中,只有敌人,没有自己的存在。
决斗,不能顾虑太多,一旦有顾虑,拳头就慢了,就软了,连步法也迟钝了。
他是一个为战斗而生的男人!
体内流淌着华夏民族几千年崇尚武力血液,什么战斗民族,什么好战民族,与我堂堂华夏相比,都是小儿科。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朝代更迭,就是血与火的演绎。
也不知道混战了多久(其实也就一分多钟),他陆续击倒了五个黑衣男。
看似威武,实则是强弩之末。
毕竟血肉之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这么惨烈且残酷的混战,哪有不付出代价的事。
剩余的两个黑衣男觑准洛奇眼神恍惚之际,突地出手偷袭。
“小心啊!”内堂的人大叫道。
如果喊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
洛奇神反应,奈何身体不听使唤,一个黑衣男一拳轰在他小腹上,“哇!”他差点将吃进肚子里的烤肉、烧蚝、生菜、饮料给呕出来。
这还没完,另外一个黑衣男一拳击中他左脸,他一个180°的转身摔在地上。
“啊!”女生都尖叫起来,小兰更是捂着嘴巴,眼泪滚滚而流。
曹尼玛见状,以为有死鸡捡,大声道:“让我来!”
一个箭步冲上去,欲要一个飞脚踢飞洛奇。
孰知,一阵寒风袭来,一条黑影如黑云潜至,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啪一声,面部就吃一拳,“啊!”他发出一声惨叫,飞摔出去。
其余两个黑衣男见状,都大为震惊,迅速去扶曹尼玛。
“我的鼻子,我摸不到我的鼻子了。”曹尼玛惊叫道,双手摸着鼻子,“幸好鼻子还在,还在!”他庆幸说道,只见鼻子从左边歪到右边,所以他开始没有摸到鼻子就是这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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