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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述道:“但事情关键已不在于此,因为朝中大多人认为,阿云的确是一个孝女,又经张三这么一闹,如果重罚阿云,那会让天下人对忠孝产生质疑,当一个人面临忠孝问题时,就应该苟且、妥协,做那不忠不孝之人,其恶劣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
王介甫他们也是揪着这个问题,责难于我们。
那么我们如果还要继续争执下去,大多数人就会选择站在他们那一边,而我们都知道,王介甫他争得不是忠孝,而是新法,他如今分明是想借此案,争取到更多的支持,以便于他将来变法。
所以无论如何,此案必须终结,我们也必须表示理解阿云的初衷。”
司马光听后,是呆若木鸡。
愤怒、郁闷、纠结、挣扎、痛苦,等诸多表情交织他那张坚毅的脸庞上。
至此,他才猛然发现,自己早已经一败涂地。
他之前也清楚张斐的套路,就是拿孝来做挡箭牌,但是他忽略“孝”的政治意义。
忠孝是儒家的统治基础。
而一切的统治基础就是所谓的政治正确。
宋朝的士大夫们就不愿意为了这个小案子,而破坏忠孝的意义。
在这里两日内,许多已经致仕的士大夫纷纷上门,希望他们能够轻判阿云,做出一个对社会有着深远意义的判决。
王安石此番再度发难,保守派内部就不团结,虽然有部分人还是支持司马光的,但也有部分人在此案上面,已经站在王安石那一边了,当然,还有不少人选择沉默。
如果司马光还要继续争下去,就会导致反对新法的官员,只因为此案而被迫绑定在王安石的战车上面。
而保守派里面的核心成员,他们主要的诉求是反对王安石变法,他们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今继续调查下去,就真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且他们也明白,那王安石巴不得他们跟自己争,争得越久越好,最好直接判谋杀已伤。
往后拖一日,就可能多一个人站在王安石那边。
必须马上给出判决。
许多保守派都不等司马光给出判决,就已经站出来,表示自己也支持判阿云防卫过当,同时也给出自己的理由。
这意思很明显,我们不是输了,我们也不承认之前的判决有误,只因如今有了新得证据,而且我们是认同的,我们愿意收回之前的判决,这恰恰体现了我们的公平公正啊!
司马光可真是日了狗了,心里很委屈,我也承认张斐提出的疑点,我只是要调查一下张斐所言的细节问题,难道这也不行?
答案就是不行。
因为有一点是可以证明的,就是阿云的的确确一直在服侍病重的母亲,也确实以守孝回绝过其叔伯,足以证明她是一个孝女,故此没有人愿意为了一个小女子,去触碰那条底线。
司马光脾气再牛,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关键这还牵扯到政治斗争,他也只能做出妥协,仅仅过了两日,他就给出最终判决。
此事越拖下去,对他越不利。
阿云防卫过当罪名成立。
判决书中一方面指出阿云违法的地方,但另一方面又褒奖阿云对于母亲的孝顺。
这其实就是告诉天下人,忠孝是值得用生命去捍卫的。
这都将阿云竖立成一个榜样,当然就不能给予太重的处罚。
司马光也采纳许遵的建议。
这都已经是防卫过当,自然就不存在什么罪大恶极,肯定适用于自首减罪,再加上阿云已经入狱数月,得到应有的惩罚,决定释放阿云。
这绝对不是一个律法判决,而是一个政治判决。
但是对于一个珥笔之民而言,这并不重要,他赢了就行。
第二十章重见天日
在司马光选择妥协之后,也就正式宣判宋神宗、王安石是大获全胜。
那么失败的一方,自然也得付出代价。
宋神宗终于可以体验一把,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爽感。
这把火烧的可真是不容易啊!
且烧且珍惜。
故此宋神宗立刻就做出一系列的人事安排,将那些当初最为叫嚣的几个御史、大理寺官员、刑部官员,全部都外派到地方上去。
说是外派,其实就是贬。
这也从侧面证实,这场斗争中,其实也包含着皇权与相权之争。
他贬得那些人,可全都是当初主张驳回圣裁的官员,而不是那些要求严惩阿云的官员。
……
由于审刑院的职责,是审查大理寺的判决,是一个监督机构,最高法院还是大理寺。
审刑院只能说大理寺的判决无误。
最终判决还是要以大理寺的名义昭告天下。
司马光是心有不甘地将审刑院审核公文交给许遵,同时愤愤不平道:“其实你我皆知,此非公平的判决。”
许遵接过公文来,很坦白地说道:“我承认,在此案中,我确有私心,因为我认为阿云是情有可原,她不是穷凶极恶,心狠手辣之人,她也是此案的受害者,再加上韦阿大依然还活着,故此我认为她罪不至死。”
司马光对此是嗤之以鼻:“但你是一个官员,必须要公正处理,而非是感情用事。”
许遵道:“我一没有添加伪证,二没有逼迫他人做伪供,就连审理此案的资格,我也是推荐司马学士... -->>
刘述道:“但事情关键已不在于此,因为朝中大多人认为,阿云的确是一个孝女,又经张三这么一闹,如果重罚阿云,那会让天下人对忠孝产生质疑,当一个人面临忠孝问题时,就应该苟且、妥协,做那不忠不孝之人,其恶劣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
王介甫他们也是揪着这个问题,责难于我们。
那么我们如果还要继续争执下去,大多数人就会选择站在他们那一边,而我们都知道,王介甫他争得不是忠孝,而是新法,他如今分明是想借此案,争取到更多的支持,以便于他将来变法。
所以无论如何,此案必须终结,我们也必须表示理解阿云的初衷。”
司马光听后,是呆若木鸡。
愤怒、郁闷、纠结、挣扎、痛苦,等诸多表情交织他那张坚毅的脸庞上。
至此,他才猛然发现,自己早已经一败涂地。
他之前也清楚张斐的套路,就是拿孝来做挡箭牌,但是他忽略“孝”的政治意义。
忠孝是儒家的统治基础。
而一切的统治基础就是所谓的政治正确。
宋朝的士大夫们就不愿意为了这个小案子,而破坏忠孝的意义。
在这里两日内,许多已经致仕的士大夫纷纷上门,希望他们能够轻判阿云,做出一个对社会有着深远意义的判决。
王安石此番再度发难,保守派内部就不团结,虽然有部分人还是支持司马光的,但也有部分人在此案上面,已经站在王安石那一边了,当然,还有不少人选择沉默。
如果司马光还要继续争下去,就会导致反对新法的官员,只因为此案而被迫绑定在王安石的战车上面。
而保守派里面的核心成员,他们主要的诉求是反对王安石变法,他们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今继续调查下去,就真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且他们也明白,那王安石巴不得他们跟自己争,争得越久越好,最好直接判谋杀已伤。
往后拖一日,就可能多一个人站在王安石那边。
必须马上给出判决。
许多保守派都不等司马光给出判决,就已经站出来,表示自己也支持判阿云防卫过当,同时也给出自己的理由。
这意思很明显,我们不是输了,我们也不承认之前的判决有误,只因如今有了新得证据,而且我们是认同的,我们愿意收回之前的判决,这恰恰体现了我们的公平公正啊!
司马光可真是日了狗了,心里很委屈,我也承认张斐提出的疑点,我只是要调查一下张斐所言的细节问题,难道这也不行?
答案就是不行。
因为有一点是可以证明的,就是阿云的的确确一直在服侍病重的母亲,也确实以守孝回绝过其叔伯,足以证明她是一个孝女,故此没有人愿意为了一个小女子,去触碰那条底线。
司马光脾气再牛,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关键这还牵扯到政治斗争,他也只能做出妥协,仅仅过了两日,他就给出最终判决。
此事越拖下去,对他越不利。
阿云防卫过当罪名成立。
判决书中一方面指出阿云违法的地方,但另一方面又褒奖阿云对于母亲的孝顺。
这其实就是告诉天下人,忠孝是值得用生命去捍卫的。
这都将阿云竖立成一个榜样,当然就不能给予太重的处罚。
司马光也采纳许遵的建议。
这都已经是防卫过当,自然就不存在什么罪大恶极,肯定适用于自首减罪,再加上阿云已经入狱数月,得到应有的惩罚,决定释放阿云。
这绝对不是一个律法判决,而是一个政治判决。
但是对于一个珥笔之民而言,这并不重要,他赢了就行。
第二十章重见天日
在司马光选择妥协之后,也就正式宣判宋神宗、王安石是大获全胜。
那么失败的一方,自然也得付出代价。
宋神宗终于可以体验一把,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爽感。
这把火烧的可真是不容易啊!
且烧且珍惜。
故此宋神宗立刻就做出一系列的人事安排,将那些当初最为叫嚣的几个御史、大理寺官员、刑部官员,全部都外派到地方上去。
说是外派,其实就是贬。
这也从侧面证实,这场斗争中,其实也包含着皇权与相权之争。
他贬得那些人,可全都是当初主张驳回圣裁的官员,而不是那些要求严惩阿云的官员。
……
由于审刑院的职责,是审查大理寺的判决,是一个监督机构,最高法院还是大理寺。
审刑院只能说大理寺的判决无误。
最终判决还是要以大理寺的名义昭告天下。
司马光是心有不甘地将审刑院审核公文交给许遵,同时愤愤不平道:“其实你我皆知,此非公平的判决。”
许遵接过公文来,很坦白地说道:“我承认,在此案中,我确有私心,因为我认为阿云是情有可原,她不是穷凶极恶,心狠手辣之人,她也是此案的受害者,再加上韦阿大依然还活着,故此我认为她罪不至死。”
司马光对此是嗤之以鼻:“但你是一个官员,必须要公正处理,而非是感情用事。”
许遵道:“我一没有添加伪证,二没有逼迫他人做伪供,就连审理此案的资格,我也是推荐司马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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