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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看着院子中烘楼照壁开得热情万丈的花,久久不回神,父亲进来也没有察觉。正直壮年的宁远侯也不介意儿子的失礼,笑道:“你那齐叔叔有了个女儿,刚送信过来。他乐得要疯掉了。直说这次打完了仗就把她们母女接进京城享福。”
“女儿?”
“对呀,哈哈,他这会儿倒恨自己读书不多,想不出好名字了。”
“和文绣妹妹一样的女儿吗?”
宁远侯的笑容瞬间僵硬,慢慢消失。眸中灿烂的神色归于沉寂,长叹一声,粗糙的手摩挲幼子的面庞,稚嫩而清丽的少年有令人心折的纤细的美感。太像了,怎么会有这么想象的母子?从清冷雍容的气质到刁钻刻薄的性子。
他转过头去,不再看那张几乎与亡妻一样的脸。虚张声势般拿起桌案上的纸张。湖州宣纸上,墨痕犹新,腕力未成,骨架初现,精致文秀的楷书。当下,生硬的转移了话题:“吾儿觉得这女儿叫什么好呢?”
少年转头看那连锦铺绣的红花,风太大了,两个下人正扯着布幔要把它们保护起来。
“暖香。”
“卿卿一架红,娇娇暖宜香?”宁远侯笑道:“女孩子是该有这么温柔美好的名字。不过,这却是齐叔叔的女儿,他这个父亲会不会依呢?”
“他自然依的。你只管去讲。”语调清冷,语气果断,斗气般强调。
作为失去生母而被满怀愧疚的父亲带在身边的幼儿,宁远侯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嫡子,总是会有着盲目的,可厌的,却又让人觉得理所当然的自信。不怪他。宁远侯永远无法对这个孩子发火,要怪只怪自己的无可奈何。
暖香?啊,好啊!暖香是个好名字!刚得了千金的老齐眉花眼笑,嘴巴都快列到耳朵稍,当即飞马回信,还特意附上宁远侯送他的玉佩,告诉那个偏僻小镇的村姑,那个虚弱不堪的产妇:我们的女儿叫做暖香。
-------果然二话不说就依了哟,宁远侯看着已经完全乐傻掉的战友,捂脸,哎,好丢人。网开一面,公马私用咯,派斥候给你八百里加急送过去。
言景行披着莲青色暗云纹银线氅衣站在屋檐下,看着父亲和兄弟说笑,那个平日严肃凶悍的大叔今天走路都像踩着棉花,一次笑出八颗大白牙,直接把手下小兵吓傻。六岁的孩童宽大的锦缎袍裾在风中摇摆,初次体会到生之喜悦。
宁远侯一回头便看到了那被风沙迅速侵蚀摧残的雕漆屋檐下,华丽而忧郁的,精细雕琢般的幼童,愉悦而浅淡的微笑。
“景儿,你确定要把那玉佩送予她吗?”看到这样的笑容,宁远侯莫名松了口气。他也不懂为何他面对一个小孩子会有压力,而这小孩还是他的儿子。“送给那面都没见过的齐家小妹妹?”
言景行微微歪了歪头,慢慢的开了口,吐字清晰,语调轻飘:“父亲,是想要我送与京城里的妹妹吗?”
宁远侯微微一滞,用问题来回答问题可不是好习惯。他暗暗摇头,随即又是快活的笑:“当然不是,你的东西你自己拿主意。我的意思是,那毕竟是你母亲留给你的。”
言景行看上去有些诧异,他仰起头看着父亲高大的身影:“母亲说,整个侯府都是她留给我的。”
言语无情,让男人难堪,但偏偏那如宝似玉的面庞上,表情是一派天真无邪。真是让人发火都找不到下手的余地。毕竟,只是照搬了母亲的说法,男人有些痛苦的按按自己发涨的太阳穴。
幼童观察父亲的声色,默默一顿,又微微低了低头:“若是父亲想要我那么做的话,我是愿意去学的。”
“不,不用。”男人急忙拦住这话头,粗糙的手掌抚摸着幼童鲜花般娇嫩的模样,这是保护的极好的连塞外风沙都主动退避的地方才能养出的小孩,他抱起那小小的身子,随手把披风上的兜帽给他戴上:“你不用去讨好她们。”
而远远的另一边,清河小镇,庄户人家。虚弱的产妇两眼睁大,精神放空,无神而又坚定的望着窗外,望着那条通往村口的小路。她身边是乖巧瘦弱的女婴,细细淡淡的眉眼,仿佛用最精细的刻刀经最优秀的工匠之手,刻在上好的暖玉上。
“这孩子多俊俏啊,这胎发生的真好,又黑又密。”她满含柔情望着襁褓中的女儿:“你爹爹来看到了,一定很喜欢。这么漂亮的女儿。”
“你爹爹是大英雄,他在西凉守城,打胡兵,他说要封万户侯,让娘亲和香儿过还日子。香儿,你知道吗,你爹爹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气概的男子汉。”
战争残酷,胜负难测,在一次攻坚战中,大周被迫战略撤退,藏迹深山,以图反攻,几个重要的伤病员被转移到清河小镇疗养------这其中就有老齐,胳膊大腿都被箭矢戳了个对穿的伤残兵。
这个热血青年天生正义感爆棚,受了伤也不消停。眼看着一个姑娘在河边洗衣服,白白的皮肤大眼睛,乌油油头发唇含樱,呀,真美真水灵。看着看着就不对劲了,几个看上去很无赖实际上也确实很无赖的痞子围住了姑娘,言语轻薄,手脚不净。他当即就怒了,抓了小孩的弹弓几颗石子打过去,分毫不差都敲在对方膝关节上。
惶恐如羔羊的姑娘眼睁睁的看着无赖们扑通通在她身边跪下,抬起头来,霞光万丈,白云飘荡,那还瘸着腿的老齐就是她独一无二的英雄。
男人无家无业,她不介意,男人朝不保夕,她不在乎,男人无财无势,她不看重。自请媒人,自请见证,天地间一对畸零人就简单粗糙而义无反顾的结合在一起。她至死都记得,那天桃花灼灼,映红了整整一道河,两只燕子在他们破败的漏雨的屋檐下搭窝,进进出出不怕人,只把脑袋往屋里探,黑而亮的小眼睛仿佛要勘破什么秘而不宣的天机。
“暖暖,暖暖。”女人把婴孩紧紧抱在怀里,眼睛盯着男人留给自己的一串红缨,从他的枪上取下来的,据说是被鲜血染红,杀气厚重,驱鬼挡邪,逢凶化吉,可以保护她们母女。“你爹爹,你爹爹快要回来了,我听说了,听说朝廷已经在慢慢撤军了,你马上就见到了------”声音低微孱弱,近似呓语,婴孩只知道自己被枯瘦的手抱得很不舒服,挣扎着,扭动着身体哭出来。
暖香,暖香。既不暖又不香。为了让浆洗的发硬的碎花布襁褓尽量柔软,女人搓了又搓揉了又揉,最后还用自己贴身的小衣拆给了孩子做尿布。稀少的奶水不足以养活嗷嗷逮捕的婴孩,她哀求,哭泣,做工,换来一点食物。
她并不懂得辨识玉器,但那宝光盈盈辉光闪烁的美玉一看就不是等闲之物。她不清楚这块玉的来历,只隐约记得相公有个位高权重的很看重他的上司。这块玉不能卖。这块五彩晶莹的石头成了她的信念和寄托。
战争结束了,她等的人却再也没有回来。
据说那个英勇又忠义的热血青年死在了一场围剿,中了一身白羽箭,到了阴曹地府都会被阎王爷误认成刺猬。据说他大义凛然,主动请缨诱敌,为国殉身,据说朝廷追封他为大将军,赐忠勇伯------
女人死死盯着那串红缨,是我错,我为什么要把红缨留下来?这是他的护身符,他的保命牌。我为什么那么蠢,那么婆妈,非要问他讨纪念品?怕他功成名就忘了自己?还是怕自己太脆弱经不起日夜悬心?我为什么不拦住他?我为什么会放他走?
“暖暖,是娘错,都是娘的错。”女人眼神呆滞,她抖抖索索的拿出玉佩放进婴孩的碎花布襁褓,“娘是个蠢货,娘对不起你。”
女婴听不懂这些,她只晓得自己饿了,好饿,要吃,可母亲的乳丨房已经一滴汁水都榨不出了。她痛苦的蠕动,艰难的磨蹭,循着本能找到位置的时候,那干瘪的胸部都已经冷透了------
她的舅舅,那个站在一边看着自己姐姐被欺负,却不敢吭声,捉着弹弓也不敢动的男人根本不足以保护她,养活她。他烧掉了那不吉利的红缨,当掉了玉佩,带着她,迁移,迁移,流亡流亡。最终找了个僻远到不知魏晋不问春秋的地方躲了起来,似乎这样,就可以庸碌,乏味,憋屈,但平安的度过一生。
第3章夺命
当年暖香还不到十岁。在酒馆后面见到了胡爷。胡爷有一张黄面馒头一般结实光滑的脸,喝完酒之后上面开始泛红,连带着一个酒槽鼻,两道浓眉,带着白玉扳指的手掌从皂青色连福纹缎袍里伸出来,常年挺着一个肚子,眼睛眯眯着,带着傲视世界的做派。他可以骄傲,这是整个牛尾庄唯一一个可以穿绸缎的男人。
王大舅常年常月泡酒馆,春娇嫂骂骂咧咧,骂完了便叫暖香去叫他。把犁是体力活,得男人干。暖香沿着小路拐进里弄,找到了那挑着旧红色帘子的酒店。买不起酒的酒鬼从门口吸溜着鼻子走过,馋的流口水。暖香并不懂得品味美酒,对那甜辣的,冲鼻子的味道本能的抗拒。“舅舅!”她局促的站在门口,探着头朝里叫,纤细清脆的调调里带着幼女特有的不耐烦的声气。被那屋顶上坠落的雨水一合拍子,不是撒娇也像撒娇。
酒店里吵嚷的人群纷纷回头看。没有王大舅。她看看店小二,店小二也看她,眼中的神色她还不懂,但她知道那不是阻拦和哄赶。她冲了进来,又叫:“舅舅!”
拔高的音调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舅舅?瞧瞧,我们都是你舅舅,你叫哪个?来来来,叫哥哥,哥哥给你买糖吃。”
“叫你个大头鬼!”暖香狠狠瞪过去,往里头跑,背后紧追着一连串谑笑。
“舅舅!”她从角落嘎达里找到了王大舅,男人抬起头迷瞪着一双常年泛红的眼睛看着她,暖香皱皱鼻子,努力使厌恶表现得不大明显:“莫要喝了。五黄六月争回耧,再不种麦子,地里熵气可就跑光了。”
白生生一双手抓住了男人还握着酒杯的手腕,好比一截白葱根落上了砧板,鲜明的对比引得人啧啧称叹。胡爷微微眯了眯眼睛,慢悠悠的喷了口烟。
少年看着院子中烘楼照壁开得热情万丈的花,久久不回神,父亲进来也没有察觉。正直壮年的宁远侯也不介意儿子的失礼,笑道:“你那齐叔叔有了个女儿,刚送信过来。他乐得要疯掉了。直说这次打完了仗就把她们母女接进京城享福。”
“女儿?”
“对呀,哈哈,他这会儿倒恨自己读书不多,想不出好名字了。”
“和文绣妹妹一样的女儿吗?”
宁远侯的笑容瞬间僵硬,慢慢消失。眸中灿烂的神色归于沉寂,长叹一声,粗糙的手摩挲幼子的面庞,稚嫩而清丽的少年有令人心折的纤细的美感。太像了,怎么会有这么想象的母子?从清冷雍容的气质到刁钻刻薄的性子。
他转过头去,不再看那张几乎与亡妻一样的脸。虚张声势般拿起桌案上的纸张。湖州宣纸上,墨痕犹新,腕力未成,骨架初现,精致文秀的楷书。当下,生硬的转移了话题:“吾儿觉得这女儿叫什么好呢?”
少年转头看那连锦铺绣的红花,风太大了,两个下人正扯着布幔要把它们保护起来。
“暖香。”
“卿卿一架红,娇娇暖宜香?”宁远侯笑道:“女孩子是该有这么温柔美好的名字。不过,这却是齐叔叔的女儿,他这个父亲会不会依呢?”
“他自然依的。你只管去讲。”语调清冷,语气果断,斗气般强调。
作为失去生母而被满怀愧疚的父亲带在身边的幼儿,宁远侯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嫡子,总是会有着盲目的,可厌的,却又让人觉得理所当然的自信。不怪他。宁远侯永远无法对这个孩子发火,要怪只怪自己的无可奈何。
暖香?啊,好啊!暖香是个好名字!刚得了千金的老齐眉花眼笑,嘴巴都快列到耳朵稍,当即飞马回信,还特意附上宁远侯送他的玉佩,告诉那个偏僻小镇的村姑,那个虚弱不堪的产妇:我们的女儿叫做暖香。
-------果然二话不说就依了哟,宁远侯看着已经完全乐傻掉的战友,捂脸,哎,好丢人。网开一面,公马私用咯,派斥候给你八百里加急送过去。
言景行披着莲青色暗云纹银线氅衣站在屋檐下,看着父亲和兄弟说笑,那个平日严肃凶悍的大叔今天走路都像踩着棉花,一次笑出八颗大白牙,直接把手下小兵吓傻。六岁的孩童宽大的锦缎袍裾在风中摇摆,初次体会到生之喜悦。
宁远侯一回头便看到了那被风沙迅速侵蚀摧残的雕漆屋檐下,华丽而忧郁的,精细雕琢般的幼童,愉悦而浅淡的微笑。
“景儿,你确定要把那玉佩送予她吗?”看到这样的笑容,宁远侯莫名松了口气。他也不懂为何他面对一个小孩子会有压力,而这小孩还是他的儿子。“送给那面都没见过的齐家小妹妹?”
言景行微微歪了歪头,慢慢的开了口,吐字清晰,语调轻飘:“父亲,是想要我送与京城里的妹妹吗?”
宁远侯微微一滞,用问题来回答问题可不是好习惯。他暗暗摇头,随即又是快活的笑:“当然不是,你的东西你自己拿主意。我的意思是,那毕竟是你母亲留给你的。”
言景行看上去有些诧异,他仰起头看着父亲高大的身影:“母亲说,整个侯府都是她留给我的。”
言语无情,让男人难堪,但偏偏那如宝似玉的面庞上,表情是一派天真无邪。真是让人发火都找不到下手的余地。毕竟,只是照搬了母亲的说法,男人有些痛苦的按按自己发涨的太阳穴。
幼童观察父亲的声色,默默一顿,又微微低了低头:“若是父亲想要我那么做的话,我是愿意去学的。”
“不,不用。”男人急忙拦住这话头,粗糙的手掌抚摸着幼童鲜花般娇嫩的模样,这是保护的极好的连塞外风沙都主动退避的地方才能养出的小孩,他抱起那小小的身子,随手把披风上的兜帽给他戴上:“你不用去讨好她们。”
而远远的另一边,清河小镇,庄户人家。虚弱的产妇两眼睁大,精神放空,无神而又坚定的望着窗外,望着那条通往村口的小路。她身边是乖巧瘦弱的女婴,细细淡淡的眉眼,仿佛用最精细的刻刀经最优秀的工匠之手,刻在上好的暖玉上。
“这孩子多俊俏啊,这胎发生的真好,又黑又密。”她满含柔情望着襁褓中的女儿:“你爹爹来看到了,一定很喜欢。这么漂亮的女儿。”
“你爹爹是大英雄,他在西凉守城,打胡兵,他说要封万户侯,让娘亲和香儿过还日子。香儿,你知道吗,你爹爹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气概的男子汉。”
战争残酷,胜负难测,在一次攻坚战中,大周被迫战略撤退,藏迹深山,以图反攻,几个重要的伤病员被转移到清河小镇疗养------这其中就有老齐,胳膊大腿都被箭矢戳了个对穿的伤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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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暖暖。”女人把婴孩紧紧抱在怀里,眼睛盯着男人留给自己的一串红缨,从他的枪上取下来的,据说是被鲜血染红,杀气厚重,驱鬼挡邪,逢凶化吉,可以保护她们母女。“你爹爹,你爹爹快要回来了,我听说了,听说朝廷已经在慢慢撤军了,你马上就见到了------”声音低微孱弱,近似呓语,婴孩只知道自己被枯瘦的手抱得很不舒服,挣扎着,扭动着身体哭出来。
暖香,暖香。既不暖又不香。为了让浆洗的发硬的碎花布襁褓尽量柔软,女人搓了又搓揉了又揉,最后还用自己贴身的小衣拆给了孩子做尿布。稀少的奶水不足以养活嗷嗷逮捕的婴孩,她哀求,哭泣,做工,换来一点食物。
她并不懂得辨识玉器,但那宝光盈盈辉光闪烁的美玉一看就不是等闲之物。她不清楚这块玉的来历,只隐约记得相公有个位高权重的很看重他的上司。这块玉不能卖。这块五彩晶莹的石头成了她的信念和寄托。
战争结束了,她等的人却再也没有回来。
据说那个英勇又忠义的热血青年死在了一场围剿,中了一身白羽箭,到了阴曹地府都会被阎王爷误认成刺猬。据说他大义凛然,主动请缨诱敌,为国殉身,据说朝廷追封他为大将军,赐忠勇伯------
女人死死盯着那串红缨,是我错,我为什么要把红缨留下来?这是他的护身符,他的保命牌。我为什么那么蠢,那么婆妈,非要问他讨纪念品?怕他功成名就忘了自己?还是怕自己太脆弱经不起日夜悬心?我为什么不拦住他?我为什么会放他走?
“暖暖,是娘错,都是娘的错。”女人眼神呆滞,她抖抖索索的拿出玉佩放进婴孩的碎花布襁褓,“娘是个蠢货,娘对不起你。”
女婴听不懂这些,她只晓得自己饿了,好饿,要吃,可母亲的乳丨房已经一滴汁水都榨不出了。她痛苦的蠕动,艰难的磨蹭,循着本能找到位置的时候,那干瘪的胸部都已经冷透了------
她的舅舅,那个站在一边看着自己姐姐被欺负,却不敢吭声,捉着弹弓也不敢动的男人根本不足以保护她,养活她。他烧掉了那不吉利的红缨,当掉了玉佩,带着她,迁移,迁移,流亡流亡。最终找了个僻远到不知魏晋不问春秋的地方躲了起来,似乎这样,就可以庸碌,乏味,憋屈,但平安的度过一生。
第3章夺命
当年暖香还不到十岁。在酒馆后面见到了胡爷。胡爷有一张黄面馒头一般结实光滑的脸,喝完酒之后上面开始泛红,连带着一个酒槽鼻,两道浓眉,带着白玉扳指的手掌从皂青色连福纹缎袍里伸出来,常年挺着一个肚子,眼睛眯眯着,带着傲视世界的做派。他可以骄傲,这是整个牛尾庄唯一一个可以穿绸缎的男人。
王大舅常年常月泡酒馆,春娇嫂骂骂咧咧,骂完了便叫暖香去叫他。把犁是体力活,得男人干。暖香沿着小路拐进里弄,找到了那挑着旧红色帘子的酒店。买不起酒的酒鬼从门口吸溜着鼻子走过,馋的流口水。暖香并不懂得品味美酒,对那甜辣的,冲鼻子的味道本能的抗拒。“舅舅!”她局促的站在门口,探着头朝里叫,纤细清脆的调调里带着幼女特有的不耐烦的声气。被那屋顶上坠落的雨水一合拍子,不是撒娇也像撒娇。
酒店里吵嚷的人群纷纷回头看。没有王大舅。她看看店小二,店小二也看她,眼中的神色她还不懂,但她知道那不是阻拦和哄赶。她冲了进来,又叫:“舅舅!”
拔高的音调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舅舅?瞧瞧,我们都是你舅舅,你叫哪个?来来来,叫哥哥,哥哥给你买糖吃。”
“叫你个大头鬼!”暖香狠狠瞪过去,往里头跑,背后紧追着一连串谑笑。
“舅舅!”她从角落嘎达里找到了王大舅,男人抬起头迷瞪着一双常年泛红的眼睛看着她,暖香皱皱鼻子,努力使厌恶表现得不大明显:“莫要喝了。五黄六月争回耧,再不种麦子,地里熵气可就跑光了。”
白生生一双手抓住了男人还握着酒杯的手腕,好比一截白葱根落上了砧板,鲜明的对比引得人啧啧称叹。胡爷微微眯了眯眼睛,慢悠悠的喷了口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