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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晶莹剔透的露水,顺着树叶的经脉滑落,刚好滴在了埃米的额头上,将他从半梦半醒中唤醒。他右手向身旁一按,差点落空,他才想起他和林烨从昨晚开始就呆在森林里的这棵大树上。他使劲揉了揉干涩的双眼,看到林烨还聚精会神的看着树干下的陷阱,穿过茂密的树叶的一缕阳光照耀着他背上铁剑的剑柄圆球,闪烁着刺眼的光彩,他不禁心生佩服。
昨天,在他答应参与林烨的行动后,林烨带他来到卡尔城附近的一处废墟中刨出了两柄铁剑,虽然有点略微生锈,但并不影响铁剑的锋利。据林烨说,这是他从被毁的家里带出来的,流浪到卡尔城后怕被人抢走就藏在这里,原本以为再也用不上了。接着,他们又东奔西跑在野外找了一些材料后,到卡尔城几公里外的一片森林里捣鼓了很长时间。艾米累的靠在树干上就睡着了,但林烨却一直在那守着。
“大哥”埃米轻声呼唤,“抱歉本来该换班值夜的,结果我睡着了就没醒来,让你守了大半夜。”
“没事,如果你累的话再休息下吧,毕竟忙活这么久。”林烨伸手将埃米头顶上粘着的树叶摘走。
艾米伸了个大懒腰说,“不睡了,要不换你休息一下?”
“不用”林烨摆摆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去把那些布打开吧。”
说罢,林烨就顺着树干爬到地面上,埃米也紧跟其后。林烨走到这棵大树几米远的盖着一块灰布的地方,他伸手将灰布揭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就飘散出来,弥漫在空气中。埃米闻着这刺鼻的味道躲到一边干呕起来,怎奈何那股味道覆盖的范围似乎越来越大。
即便埃米干呕出几口酸水,但脸上还是很激动,“大哥我们成功了!”
林烨用手捂着鼻子说:“嗯的确成功了,没想到这东西还真的很有效。”
说着林烨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粉红色果实,这种果实吃起来酸涩无比,根本无法下咽,但却有着一种很奇怪的特性——将物体的气味放大数倍,只需要将这种果实和那种物体混合捂上一晚就会产生这种效果。他们第一次发现这种果实后以为能吃,就采摘了一大捧回去,发现难以下咽后全都倒在了茅厕里。结果第二天整座卡尔城都被臭味淹没,差点弄得许多民众迁徙,还好持续了半天后臭味就消散了。林烨相信,如果当初被人们发现是他两干的好事,他们绝对活不到今天。
如今,这种奇怪的果实成了林烨计划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用血液的味道吸引亡灵再一举剿灭,当然准确的说是尸鬼。亡灵军团虽然都是由死去的人和动物组成的,但也有阶级之分。低阶叫做尸鬼,中阶叫做尸魔,高阶叫做丧魂者。阶级由亡灵不知怎么产生的灵智高低来划分,高阶的亡灵已经拥有与人类旗鼓相当的智慧。当初,正是一只丧魂者指挥着中低阶亡灵覆灭了他的家族。
不过也正是那次经历,让他知道了低阶亡灵对血液和声音十分敏感,于是他卖了两柄木剑买了一些鹿血在这里布置好陷阱,附近还涂抹了驱赶对血液敏感的野兽的药物,现在就等待着尸鬼自投罗网。
想到这些,林烨右手握拳在胸口打了一下,抬起头看向原来家族所在的方位。
“大哥快回树上去吧,弄不好尸鬼就要来了。”埃米用袖子捂紧鼻子环顾着四周。
没有再迟疑,两人就如同灵巧的猴子般窜到了刚才的树上,他们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埃米双脚蹲的都发麻了,可依旧没有尸鬼来临,“大哥不会附近没有尸鬼吧?还是说血腥味不够浓郁?”
“嘘——”林烨将放在右手嘴边食指示意埃米安静。
几乎同一时刻,远处草丛里... -->>
一滴晶莹剔透的露水,顺着树叶的经脉滑落,刚好滴在了埃米的额头上,将他从半梦半醒中唤醒。他右手向身旁一按,差点落空,他才想起他和林烨从昨晚开始就呆在森林里的这棵大树上。他使劲揉了揉干涩的双眼,看到林烨还聚精会神的看着树干下的陷阱,穿过茂密的树叶的一缕阳光照耀着他背上铁剑的剑柄圆球,闪烁着刺眼的光彩,他不禁心生佩服。
昨天,在他答应参与林烨的行动后,林烨带他来到卡尔城附近的一处废墟中刨出了两柄铁剑,虽然有点略微生锈,但并不影响铁剑的锋利。据林烨说,这是他从被毁的家里带出来的,流浪到卡尔城后怕被人抢走就藏在这里,原本以为再也用不上了。接着,他们又东奔西跑在野外找了一些材料后,到卡尔城几公里外的一片森林里捣鼓了很长时间。艾米累的靠在树干上就睡着了,但林烨却一直在那守着。
“大哥”埃米轻声呼唤,“抱歉本来该换班值夜的,结果我睡着了就没醒来,让你守了大半夜。”
“没事,如果你累的话再休息下吧,毕竟忙活这么久。”林烨伸手将埃米头顶上粘着的树叶摘走。
艾米伸了个大懒腰说,“不睡了,要不换你休息一下?”
“不用”林烨摆摆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去把那些布打开吧。”
说罢,林烨就顺着树干爬到地面上,埃米也紧跟其后。林烨走到这棵大树几米远的盖着一块灰布的地方,他伸手将灰布揭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就飘散出来,弥漫在空气中。埃米闻着这刺鼻的味道躲到一边干呕起来,怎奈何那股味道覆盖的范围似乎越来越大。
即便埃米干呕出几口酸水,但脸上还是很激动,“大哥我们成功了!”
林烨用手捂着鼻子说:“嗯的确成功了,没想到这东西还真的很有效。”
说着林烨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粉红色果实,这种果实吃起来酸涩无比,根本无法下咽,但却有着一种很奇怪的特性——将物体的气味放大数倍,只需要将这种果实和那种物体混合捂上一晚就会产生这种效果。他们第一次发现这种果实后以为能吃,就采摘了一大捧回去,发现难以下咽后全都倒在了茅厕里。结果第二天整座卡尔城都被臭味淹没,差点弄得许多民众迁徙,还好持续了半天后臭味就消散了。林烨相信,如果当初被人们发现是他两干的好事,他们绝对活不到今天。
如今,这种奇怪的果实成了林烨计划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用血液的味道吸引亡灵再一举剿灭,当然准确的说是尸鬼。亡灵军团虽然都是由死去的人和动物组成的,但也有阶级之分。低阶叫做尸鬼,中阶叫做尸魔,高阶叫做丧魂者。阶级由亡灵不知怎么产生的灵智高低来划分,高阶的亡灵已经拥有与人类旗鼓相当的智慧。当初,正是一只丧魂者指挥着中低阶亡灵覆灭了他的家族。
不过也正是那次经历,让他知道了低阶亡灵对血液和声音十分敏感,于是他卖了两柄木剑买了一些鹿血在这里布置好陷阱,附近还涂抹了驱赶对血液敏感的野兽的药物,现在就等待着尸鬼自投罗网。
想到这些,林烨右手握拳在胸口打了一下,抬起头看向原来家族所在的方位。
“大哥快回树上去吧,弄不好尸鬼就要来了。”埃米用袖子捂紧鼻子环顾着四周。
没有再迟疑,两人就如同灵巧的猴子般窜到了刚才的树上,他们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埃米双脚蹲的都发麻了,可依旧没有尸鬼来临,“大哥不会附近没有尸鬼吧?还是说血腥味不够浓郁?”
“嘘——”林烨将放在右手嘴边食指示意埃米安静。
几乎同一时刻,远处草丛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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