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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是太主动,她又怕把人吓跑,梁霄的顾虑太多,而且刚刚受过情伤,如果她不是真正喜欢他又要去招惹他,那未免也太过分了。
“喂……百合?”牧歌在她眼前用力晃了晃,“你想什么那么出神,看帅哥呢?”她张头探脑,试图在拥挤的食堂里找到一个值得被海百合侧目的大帅哥。
她当然失望了。
海百合用筷子挑着番茄炒蛋里仅有的两块蛋,语气游移:“你说……我要是对一个男人有非常强烈的兴趣,我该不该去追他?”
“不是很懂你的意思。”牧歌问,“想睡他的兴趣?”
“关键来了,我睡过他了,我承认这方面他很吸引我,但我……”海百合咬了咬下唇,“我对他的内心世界也很感兴趣,我想了解他,你觉得我是不是喜欢他?”
牧歌手里的汤匙吧嗒一下掉在了不锈钢饭盆上,她惊呆了:“你是……恋爱了吗?”她觉得这个世界突然魔幻了,“对不起我要冷静一下。”
牧歌的反应其实并不奇怪,她和海百合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但两个人的感情经历截然不同。
她的初恋发生在高一,暗恋对象是隔壁班的学习委员,她有一天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子,也许是因为他对她笑的时候样子很好看,也许是因为她掉了一片姨妈巾却偏偏被他捡到了,不管是什么原因,爱情突然就降临了。
她开始主动被动地去注意他,身边的人说到他的名字时,她会竖起耳朵不放过每一个字,她知道他的生日,他的考试成绩,他最喜欢的女明星,当别人问她你觉得某某某怎么样的时候,她会像被发现了小秘密似的面红耳赤。
做操的时候,她会因为和他排成相邻的两排队伍而窃喜,这就意味着她做侧身动作的时候可以偷偷看她了,去上厕所的时候,她也会故意从他窗前走过,希望他看到,又怕他看到。
后来,这位学习委员和同班的一个女生好上了,她看见他们俩手牵手在操场上走,为此她伤心了很久,觉得天都塌了。
这样美好而青涩的体验虽然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但却是一段值得回味的记忆。
可海百合喜欢过很多男孩子,包括初三时谈过的那个所谓“男朋友”,可她并没有想过要时时刻刻在一起,那种喜欢……和她不一样。
牧歌回味了一下自己的初恋,很确定地下了结论:“你喜欢他。”
“那我要不要去追呢?”海百合十分纠结。
牧歌是知道她的心结的,海百合看见合眼缘的都会撩一下,想睡的更是直奔目标,但如果真的谈到感情,她又害怕自己移情别恋太快,最后伤害到对方,所以她很坚定地说:“追!喜欢就追!你告诉我的。”
海百合咬着筷子,拿不定主意:“我怕我追了人家到时候又不喜欢了……”其他人也就罢了,梁霄刚刚被人甩过一次,那万一再被甩一次怎么办?
牧歌忍不住吐槽:“照你那么说,大家都别恋爱了,谈恋爱为的是过程,又不是结果,谁能保证都有一个好结果呢,你以为是写小说呢,作者说是he就一定会是。”
海百合有点患得患失,她一方面觉得梁霄说的不动真心享受当下挺符合胃口,没有压力,但又有点不甘心,她有点想独占他。
“这真的不像你啊。”牧歌挑着三鲜里的肉丁来吃,边吃边问,“你以前从来不在意这个,干嘛,真有那么喜欢他?”
海百合沉吟了一会儿:“那倒也不至于,我是不在意结果的,但我……不想伤害他。”
除此之外,她还有另一重顾虑,她总觉得梁霄在故意疏远她,没有理由,没有前兆,就是第六感。
难道是他看出了那天晚上的试探,觉得她动了心,所以要像她绝了庄一剑的念头似的,绝了她的想头?
“没有试过就不知道结果,说不定就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呢。”
海百合觉得很有道理,这样猜来猜去的也没意思,不如主动出击,五点半下了课,她和牧歌在食堂随便吃了点就飞奔回宿舍。
牧歌就坐在书桌前看她五分钟换好了衣服又用十分钟画好了妆,这就算了,她原本走都要走了,还折回来问她:“你是不是买了mm豆,给我一包。”
“你拿吃的干什么?”牧歌囧囧有神,“没吃饱吗,我还有巧克力棒。”
海百合也没客气,全都装进了自己的拎包里,牧歌看着她新买的包包好奇:“你怎么不背小包啦?”
和其他出门喜欢带一堆东西的女孩不同,海百合通常都只背小包,放一个钱包一部手机一支口红一小瓶香水就放满了的那种,海百合给了她一个悲痛的眼神:“你不懂!”
她现在不在身边带点吃的就觉得不安全,为此,她最近的饭量都大了不少,就怕哪天又来一次,饿得饥肠辘辘还要和怪物搏斗。
然而牧歌彻底想歪了:“噢!我懂了,去他家里过夜是吧,那得带不少护肤品,女生出门过一夜和过一个礼拜并没有什么区别。”
海百合的脚步微微顿了顿,但她很快收拾好了心情:“那我走啦。”
“拜拜,不给你留门了。”牧歌对她挥挥手。
海百合直接到了花样年华,华灯初上,酒吧里的人还不多,飓风乐队的人和她一前一后进的门。
庄一剑叫了她一声,海百合挂上笑容和他们打招呼:“嗨,你们今天来得那么早?”
“今天没堵车。”毛晓从后面探出头来,笑嘻嘻地说,“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都不爱坐地铁,公交堵得厉害,我们就提早出门了,没想到今天没堵,真幸运。”
虽然对毛晓也有所猜测,但亲眼看到他一切安好还是令海百合感到高兴,她的笑容更真心了一分:“干嘛不坐地铁了,你们学校坐公交过来要转好几趟吧?”
“是啊。”毛晓和王冬都是热情开朗的性格,区别在于毛晓对于漂亮女孩子都很热情,“可就是不想坐地铁,我还以为是我一个人的毛病呢,没想到大家都这样。”
熊宝宝插了句嘴:“肯定是因为之前地铁站里有人失踪了,我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犯呢!”
海百合吃了一惊,她以为在隧道里死去的人都该和胡杨乡一样活过来,比如毛晓不就好端端在这里吗?怎么会有人失踪了?
“什么失踪?”她忙不迭地问。
熊宝宝眨巴了一下眼睛:“你没听说吗?听说那天晚上,对,就是我们吃小龙虾的那天,有个女人进地铁就失踪了,监控里有她进地铁站的记录,可就是没有看到她出来。... -->>
但要是太主动,她又怕把人吓跑,梁霄的顾虑太多,而且刚刚受过情伤,如果她不是真正喜欢他又要去招惹他,那未免也太过分了。
“喂……百合?”牧歌在她眼前用力晃了晃,“你想什么那么出神,看帅哥呢?”她张头探脑,试图在拥挤的食堂里找到一个值得被海百合侧目的大帅哥。
她当然失望了。
海百合用筷子挑着番茄炒蛋里仅有的两块蛋,语气游移:“你说……我要是对一个男人有非常强烈的兴趣,我该不该去追他?”
“不是很懂你的意思。”牧歌问,“想睡他的兴趣?”
“关键来了,我睡过他了,我承认这方面他很吸引我,但我……”海百合咬了咬下唇,“我对他的内心世界也很感兴趣,我想了解他,你觉得我是不是喜欢他?”
牧歌手里的汤匙吧嗒一下掉在了不锈钢饭盆上,她惊呆了:“你是……恋爱了吗?”她觉得这个世界突然魔幻了,“对不起我要冷静一下。”
牧歌的反应其实并不奇怪,她和海百合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但两个人的感情经历截然不同。
她的初恋发生在高一,暗恋对象是隔壁班的学习委员,她有一天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子,也许是因为他对她笑的时候样子很好看,也许是因为她掉了一片姨妈巾却偏偏被他捡到了,不管是什么原因,爱情突然就降临了。
她开始主动被动地去注意他,身边的人说到他的名字时,她会竖起耳朵不放过每一个字,她知道他的生日,他的考试成绩,他最喜欢的女明星,当别人问她你觉得某某某怎么样的时候,她会像被发现了小秘密似的面红耳赤。
做操的时候,她会因为和他排成相邻的两排队伍而窃喜,这就意味着她做侧身动作的时候可以偷偷看她了,去上厕所的时候,她也会故意从他窗前走过,希望他看到,又怕他看到。
后来,这位学习委员和同班的一个女生好上了,她看见他们俩手牵手在操场上走,为此她伤心了很久,觉得天都塌了。
这样美好而青涩的体验虽然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但却是一段值得回味的记忆。
可海百合喜欢过很多男孩子,包括初三时谈过的那个所谓“男朋友”,可她并没有想过要时时刻刻在一起,那种喜欢……和她不一样。
牧歌回味了一下自己的初恋,很确定地下了结论:“你喜欢他。”
“那我要不要去追呢?”海百合十分纠结。
牧歌是知道她的心结的,海百合看见合眼缘的都会撩一下,想睡的更是直奔目标,但如果真的谈到感情,她又害怕自己移情别恋太快,最后伤害到对方,所以她很坚定地说:“追!喜欢就追!你告诉我的。”
海百合咬着筷子,拿不定主意:“我怕我追了人家到时候又不喜欢了……”其他人也就罢了,梁霄刚刚被人甩过一次,那万一再被甩一次怎么办?
牧歌忍不住吐槽:“照你那么说,大家都别恋爱了,谈恋爱为的是过程,又不是结果,谁能保证都有一个好结果呢,你以为是写小说呢,作者说是he就一定会是。”
海百合有点患得患失,她一方面觉得梁霄说的不动真心享受当下挺符合胃口,没有压力,但又有点不甘心,她有点想独占他。
“这真的不像你啊。”牧歌挑着三鲜里的肉丁来吃,边吃边问,“你以前从来不在意这个,干嘛,真有那么喜欢他?”
海百合沉吟了一会儿:“那倒也不至于,我是不在意结果的,但我……不想伤害他。”
除此之外,她还有另一重顾虑,她总觉得梁霄在故意疏远她,没有理由,没有前兆,就是第六感。
难道是他看出了那天晚上的试探,觉得她动了心,所以要像她绝了庄一剑的念头似的,绝了她的想头?
“没有试过就不知道结果,说不定就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呢。”
海百合觉得很有道理,这样猜来猜去的也没意思,不如主动出击,五点半下了课,她和牧歌在食堂随便吃了点就飞奔回宿舍。
牧歌就坐在书桌前看她五分钟换好了衣服又用十分钟画好了妆,这就算了,她原本走都要走了,还折回来问她:“你是不是买了mm豆,给我一包。”
“你拿吃的干什么?”牧歌囧囧有神,“没吃饱吗,我还有巧克力棒。”
海百合也没客气,全都装进了自己的拎包里,牧歌看着她新买的包包好奇:“你怎么不背小包啦?”
和其他出门喜欢带一堆东西的女孩不同,海百合通常都只背小包,放一个钱包一部手机一支口红一小瓶香水就放满了的那种,海百合给了她一个悲痛的眼神:“你不懂!”
她现在不在身边带点吃的就觉得不安全,为此,她最近的饭量都大了不少,就怕哪天又来一次,饿得饥肠辘辘还要和怪物搏斗。
然而牧歌彻底想歪了:“噢!我懂了,去他家里过夜是吧,那得带不少护肤品,女生出门过一夜和过一个礼拜并没有什么区别。”
海百合的脚步微微顿了顿,但她很快收拾好了心情:“那我走啦。”
“拜拜,不给你留门了。”牧歌对她挥挥手。
海百合直接到了花样年华,华灯初上,酒吧里的人还不多,飓风乐队的人和她一前一后进的门。
庄一剑叫了她一声,海百合挂上笑容和他们打招呼:“嗨,你们今天来得那么早?”
“今天没堵车。”毛晓从后面探出头来,笑嘻嘻地说,“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都不爱坐地铁,公交堵得厉害,我们就提早出门了,没想到今天没堵,真幸运。”
虽然对毛晓也有所猜测,但亲眼看到他一切安好还是令海百合感到高兴,她的笑容更真心了一分:“干嘛不坐地铁了,你们学校坐公交过来要转好几趟吧?”
“是啊。”毛晓和王冬都是热情开朗的性格,区别在于毛晓对于漂亮女孩子都很热情,“可就是不想坐地铁,我还以为是我一个人的毛病呢,没想到大家都这样。”
熊宝宝插了句嘴:“肯定是因为之前地铁站里有人失踪了,我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犯呢!”
海百合吃了一惊,她以为在隧道里死去的人都该和胡杨乡一样活过来,比如毛晓不就好端端在这里吗?怎么会有人失踪了?
“什么失踪?”她忙不迭地问。
熊宝宝眨巴了一下眼睛:“你没听说吗?听说那天晚上,对,就是我们吃小龙虾的那天,有个女人进地铁就失踪了,监控里有她进地铁站的记录,可就是没有看到她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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