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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玲珑这招够狠的,中毒的不只是朱瞻基,只要闻到者就会中毒啊!
而且,朱瞻基闻到这种香味后,就立即屏气了,他就算中毒也是很浅的,要说可怜,就可怜那些为他卖命的侍卫了!
朱瞻基把孙颖抱回了卧室,请来了大夫,大夫说娘娘和腹中的胎儿都无事,稍后便会醒来。
朱瞻基的心终于落地了,他走出了卧室,来到屋外。
余成已经在门外恭候多时了,见朱瞻基出来,赶紧上前问道:“太子,今天的事情真的就这样算了吗?杜翔他也太胆大包天,竟敢派手下来刺杀您,他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多大能力。”
“余成,你跟在我身边多久了?”
突然被朱瞻基这么问,余成摸不着头脑。
“回禀太子,余成跟随您左右已经五年了。”
“时间过的可真快,一晃五年过去了,你说你这五年里都学到什么了?”
“这···”
“难不成你这五年什么都没学到?”
“不是的,不是的,我在您身边这五年里,学到了太多的东西,都不知该先说哪一件了。”
“可是,你还是没有学会思考。”
“啊?”
“这次突然出现的两名刺客,不应该是杜翔派来的。”
余成不明白,“那是谁派来的?”
“这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没有人派,是他们自己来的。”
“这杜翔连自己的手下都管不住,还配做什么城主。”
“是啊,我曾答应过林夕不对他采取行动,但是,他的手下们很不听话,居然敢行刺我,那么,我也要礼尚往来了!”
“您要对杜翔动手了,我就说嘛,您早该如此了。”
朱瞻基伸出食指在余成面前摆了摆,“你说话什么时候能学会用脑子呢!”
“哦!”余成挠着头,稀里糊涂的应了一声,心理暗道:“我又错了吗,我错在哪里了?····”
朱瞻基看着他一脸茫然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
余成虽然功夫不错,对他更是忠心无二,但是有勇无谋,单独派出去真是令人堪忧啊!
“在想什么呢?”
“啊,殿下,没什么。”余成有点慌乱的答道。
“去给齐泠写个纸条,就说一切按原计划进行,记住要用血鸽送过去。”
“是。”
这种血鸽是朱瞻基专门派人饲养的,极其珍贵,用来传信,无论是多远,都会准确无误的到达目的地,而且速度是正常信鸽的三倍。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从不会落入他人之手。普通信鸽,如果被有心人看到,很容易落入他人之手,但血鸽不会。因为它们再未抵达准确目的地之前,从来都是飞的特别高,不会被他人看到,也不会被天敌吃掉。抵达目的地正上空后,它会以最快的速度俯冲下去,落入准确的地方。
齐泠窗前摆的花盆里面,栽的并不是奇花异草,而是许多不同种类的豌豆苗,别人问到的时候,他就说自己不喜欢那些娇滴滴的花朵,小时候在家里种地种惯了,还是这些豌豆耐寒耐寒,来的实惠。
他窗前的桌子上,总摆着一盘花生米,兜里也总是揣着花生米,大家开始拿他打趣,后来也就见怪不怪了,只认为他爱吃花生,不过,实际上是吗?
养过鸽子的人都知道,鸽子最爱吃豌豆和花生米。
齐泠这么做就是要确保万无一失。
他可是在皇宫里,如果飞鸽传书的信件落入他人手中,那后果绝对是不堪设想的。
这边,迷雾花谷里的日子,对杜翔来说是终身难忘的,他可以抛开一切和他所爱的人在一起了。
抱着佳人赏月,杜翔居然身心轻松的睡着了。
这在从前,他想都不敢想。
他不记得他何时睡过安稳觉了。
每天,他宁愿在书房多忙一会儿,也不愿去床上休息。
因为,只要躺在床上,他就会想起小时候那些可怕的事情,那场无情的大火,眼前满是缺胳膊断腿的士兵还有让人作呕的浓稠的血和着脑浆,他不愿一次次从梦中惊醒,所以,白天一定要把自己累的受不了了,才能暂时忘却阴霾,沉睡一会儿,只要半夜醒来,他就不敢再去睡了,越是到天明,那种可怕的梦就越会出现。
从林夕回来之后,他的阴霾就再也没跑出来过,他每天都可以睡的很安稳,他的心,前所未有的安宁,就好似从前他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现在,他彻彻底底的安全了。
林夕在轻声哼着小调,抬头的时候,发现一个耷拉下来的脑袋。
杜翔闭着眼睛,安静的睡着了。
林夕心里好笑,这杜城主是几日没睡了,就这样坐着都能睡着。
看着杜翔舒展开的眉目,林夕心里又很开心。从前他也见过杜翔睡觉的,他的眉头总是纠的那么紧,怎么抹都抹不开,现在,自己倒舒展开了,她能不高兴么!
轻巧的起身,慢慢的从杜翔的怀... -->>
夏玲珑这招够狠的,中毒的不只是朱瞻基,只要闻到者就会中毒啊!
而且,朱瞻基闻到这种香味后,就立即屏气了,他就算中毒也是很浅的,要说可怜,就可怜那些为他卖命的侍卫了!
朱瞻基把孙颖抱回了卧室,请来了大夫,大夫说娘娘和腹中的胎儿都无事,稍后便会醒来。
朱瞻基的心终于落地了,他走出了卧室,来到屋外。
余成已经在门外恭候多时了,见朱瞻基出来,赶紧上前问道:“太子,今天的事情真的就这样算了吗?杜翔他也太胆大包天,竟敢派手下来刺杀您,他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多大能力。”
“余成,你跟在我身边多久了?”
突然被朱瞻基这么问,余成摸不着头脑。
“回禀太子,余成跟随您左右已经五年了。”
“时间过的可真快,一晃五年过去了,你说你这五年里都学到什么了?”
“这···”
“难不成你这五年什么都没学到?”
“不是的,不是的,我在您身边这五年里,学到了太多的东西,都不知该先说哪一件了。”
“可是,你还是没有学会思考。”
“啊?”
“这次突然出现的两名刺客,不应该是杜翔派来的。”
余成不明白,“那是谁派来的?”
“这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没有人派,是他们自己来的。”
“这杜翔连自己的手下都管不住,还配做什么城主。”
“是啊,我曾答应过林夕不对他采取行动,但是,他的手下们很不听话,居然敢行刺我,那么,我也要礼尚往来了!”
“您要对杜翔动手了,我就说嘛,您早该如此了。”
朱瞻基伸出食指在余成面前摆了摆,“你说话什么时候能学会用脑子呢!”
“哦!”余成挠着头,稀里糊涂的应了一声,心理暗道:“我又错了吗,我错在哪里了?····”
朱瞻基看着他一脸茫然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
余成虽然功夫不错,对他更是忠心无二,但是有勇无谋,单独派出去真是令人堪忧啊!
“在想什么呢?”
“啊,殿下,没什么。”余成有点慌乱的答道。
“去给齐泠写个纸条,就说一切按原计划进行,记住要用血鸽送过去。”
“是。”
这种血鸽是朱瞻基专门派人饲养的,极其珍贵,用来传信,无论是多远,都会准确无误的到达目的地,而且速度是正常信鸽的三倍。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从不会落入他人之手。普通信鸽,如果被有心人看到,很容易落入他人之手,但血鸽不会。因为它们再未抵达准确目的地之前,从来都是飞的特别高,不会被他人看到,也不会被天敌吃掉。抵达目的地正上空后,它会以最快的速度俯冲下去,落入准确的地方。
齐泠窗前摆的花盆里面,栽的并不是奇花异草,而是许多不同种类的豌豆苗,别人问到的时候,他就说自己不喜欢那些娇滴滴的花朵,小时候在家里种地种惯了,还是这些豌豆耐寒耐寒,来的实惠。
他窗前的桌子上,总摆着一盘花生米,兜里也总是揣着花生米,大家开始拿他打趣,后来也就见怪不怪了,只认为他爱吃花生,不过,实际上是吗?
养过鸽子的人都知道,鸽子最爱吃豌豆和花生米。
齐泠这么做就是要确保万无一失。
他可是在皇宫里,如果飞鸽传书的信件落入他人手中,那后果绝对是不堪设想的。
这边,迷雾花谷里的日子,对杜翔来说是终身难忘的,他可以抛开一切和他所爱的人在一起了。
抱着佳人赏月,杜翔居然身心轻松的睡着了。
这在从前,他想都不敢想。
他不记得他何时睡过安稳觉了。
每天,他宁愿在书房多忙一会儿,也不愿去床上休息。
因为,只要躺在床上,他就会想起小时候那些可怕的事情,那场无情的大火,眼前满是缺胳膊断腿的士兵还有让人作呕的浓稠的血和着脑浆,他不愿一次次从梦中惊醒,所以,白天一定要把自己累的受不了了,才能暂时忘却阴霾,沉睡一会儿,只要半夜醒来,他就不敢再去睡了,越是到天明,那种可怕的梦就越会出现。
从林夕回来之后,他的阴霾就再也没跑出来过,他每天都可以睡的很安稳,他的心,前所未有的安宁,就好似从前他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现在,他彻彻底底的安全了。
林夕在轻声哼着小调,抬头的时候,发现一个耷拉下来的脑袋。
杜翔闭着眼睛,安静的睡着了。
林夕心里好笑,这杜城主是几日没睡了,就这样坐着都能睡着。
看着杜翔舒展开的眉目,林夕心里又很开心。从前他也见过杜翔睡觉的,他的眉头总是纠的那么紧,怎么抹都抹不开,现在,自己倒舒展开了,她能不高兴么!
轻巧的起身,慢慢的从杜翔的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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