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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用料集齐后,捣诸花,别捣诸香,真珠、玉屑别研作粉,合和大豆末七合,研之千遍,密贮勿泄。”
杨秀其实无聊得打紧,听她念经一样地报花名又背出方子,脑袋直直发沉发愣。可是一时又想不出其他话题,见夏蔓说完停下不语,只得硬着头皮接下话:“你们女人就是麻烦,不过是个洗手洗脸的粉末子,也能弄出这些个名堂,还要那沉香、钟乳、玉屑,真是奢侈浪费!”
夏蔓苦笑着反驳:“我们寻常人哪能用得起这种名贵的澡豆!就连太后也很少用呢!宫里制作这个几乎全都是孝敬太皇太后她老人家的。”
“那你平日里都用些什么”杨秀好奇。
夏蔓一怔,实话实说:“只是普通清水。”
“哦?”杨秀不禁质疑。刚才贴着夏蔓捂住她嘴巴的时候,隐约嗅到一缕清香,只是当时事态紧急,那香气并没有分散他的注意力,但现在他却很想把这事儿给搞清楚。杨秀表现出自己的好奇:“可是我觉着你身上好像散发着特别的香味,比这丁香清得多,但又说不出是什么味道。”边说边凑到夏蔓跟前,对着她的额头吸着鼻子狠狠闻了闻。
大大咧咧的杨秀并没有察觉到这一刻夏蔓脸上唰地红了起来,那颜色就像晚霞一样美得耀眼。他缩回身子后,指着夏蔓道:“没错,没错。明明你身上有香味,还骗人说从来不用那些东西。”
“这……这是……”夏蔓紧张之下磕磕巴巴,“可能是……奴婢连日来一直在花丛中,发上多少都会浸染了些花香。”
杨秀听她解释后觉得有理,忙替自己打圆场,开玩笑道:“我还以为你是花妖附体,我正和一个小妖精一起采花呢,现在看来不过是个寻常的宫女。刚才我还担心你会突然长出绿毛黑牙,张开血盆大口,把我这个英俊的男儿郎吞到肚子里。”
夏蔓忍俊不禁,眼睛眯成一弯新月,脸颊仍晕染着淡淡余晖。她笑着打趣了一句:“四公子都说了是美丽的花妖,肯定不会变成吃人的怪物,要变也应该变出一个妖媚的小娘子,来吸走你的魂魄!”
杨秀眉头一紧,直勾勾地瞅着夏蔓,此时她脸颊绯红,清秀中更多了一份柔美。他的出神弄得夏蔓心里一惊,虽然他刚才平易近人地和自己打诨说笑,但是他们到底身份悬殊,自己怎能罔顾尊卑和他开起玩笑呢?想到这里夏蔓赶紧赔礼:“四公子,奴婢一时失言,请不要见怪。”
不解夏蔓为何突然这样,杨秀足足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个丫头竟然误会自己是生气不语。他这人生性大方随和,素日最讨厌那些虚礼,于是认真地解释道:“我不是那些皇室贵族,也不是吃人的妖怪。夏蔓,你就把我当普通人好了,就像刚才那样自在随意地和我说说笑笑,这样才有意思啊!还有,我刚才也没有生气,只是……只是……”他意味深长地抿嘴微笑,没有再说下去。
说说笑笑中摘花的速度不知不觉慢了下来,等到摘满一篮时,已是艳阳高照临近正午,杨秀和夏蔓这才默默分别,各自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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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摘花的时候杨秀随意地侃侃而谈,从夏蔓口中打听到不少关于她的事儿。他惊诧夏蔓竟然是从自己家中被送进宫的。在父亲没有位居丞相前,除了已婚的大哥和幼弟,他与二哥三哥都被寄养在外,一年里只有几个重大节日可以回家团聚,所以没见过夏蔓也算正常。他通过一而再地追问,终于把夏蔓的身家背景搞了清楚。
夏蔓家乡是淮南一带,幼时父母早亡,之后便无亲无故,被邻居收养了一段时间。但是自她三岁起就跟着一个“略卖”儿童的贩子过活,那几年世道不好贩子拐来的三个孩子都压在了手上。因为战乱,几人不得不一路北上讨生活,混个温饱。行至邺城时,他们暂时落了脚,对外称作“父女四人”,靠卖艺打杂儿滞留了将近两年。后来那个“略卖人”找到个正当行当,决定洗手不干了,便把她们转到另一个人贩子手上。“干爹”怕手上出去的货万一以后成了孤魂野鬼,闹得他不得安宁,于是在“交人”前夏蔓得知了自己的身世。跟着新的“干爹”不到一个月,相处了两年多的同伴便让“牙婆”带走,听说是被楼子里的老鸨相中了。夏蔓因生得瘦小干瘪逃过此劫,又过了半个多月也在“牙婆”的牵线下定了人家,但“交人”前买主却临时毁约。就这样几经辗转,后来她竟然被随国公府里“管事”的媳妇一眼相中,撺掇丈夫把夏蔓收入府中,做了普通的丫鬟。结果还不到一年,她又在偶然间被独孤夫人选中送进宫里,安置在女儿杨丽华的身边。
面对不拘小节、真诚待人的杨秀,夏蔓竟也一点点被他开朗的气息感染。在杨秀一个接着一个的发问中,她有几次也见缝插针,问了些关于他的事儿,比如练武练了多久,平时读什么书之类的。后来夏蔓又说起府上“管事”的媳妇李婶,她是邺城人,当初是因为听夏蔓说话带点当地乡音,想给同乡孩子一个安稳的着落,才让丈夫买下了她。入随国公府后夏蔓向李婶解释了这个误会,“干爹”叫她们学邺城话不过是为了在卖艺时多讨几个赏钱,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尽管如此,随和的李婶还是对夏蔓多有关照,时而送些吃食和家里孩子穿不下的衣裳给她。
杨秀对那个身形肥胖的老婆子李婶熟悉得很,她做的一道家乡小点格外美味。有一次晚上突感饥饿,他跑到厨房觅食,随手抓起灶旁盘子里的东西就往嘴里塞。一顿饱餐后正好看见来拿东西的李婶,得知那是乡下人吃的粗食,在富贵人家根本上不了台面。对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念想强烈,打那以后他便经常去找李婶要东西吃。听了这些事后,夏蔓立刻表示她也吃过那个小点,李婶做的小点比她在邺城当地吃过的还要好吃。这一说不打紧,她竟也怀念起李婶的手艺了。
当天下午回到正阳宫后,杨秀直奔李婶那里,嬉皮笑脸地找她要吃食。和夏蔓说过美食,他馋得忍不住想要大吃一顿。和李婶交代完,杨秀突然临时来了想法,改口和李婶说请她这次格外多做一倍的量,多出的那一份用食盒装好,并且千叮万嘱一定要选个精致干净的食盒。李婶好奇杨秀要把小点送予何人,但他只是双眼闪烁神秘一笑,什么也没有说。
:“所有用料集齐后,捣诸花,别捣诸香,真珠、玉屑别研作粉,合和大豆末七合,研之千遍,密贮勿泄。”
杨秀其实无聊得打紧,听她念经一样地报花名又背出方子,脑袋直直发沉发愣。可是一时又想不出其他话题,见夏蔓说完停下不语,只得硬着头皮接下话:“你们女人就是麻烦,不过是个洗手洗脸的粉末子,也能弄出这些个名堂,还要那沉香、钟乳、玉屑,真是奢侈浪费!”
夏蔓苦笑着反驳:“我们寻常人哪能用得起这种名贵的澡豆!就连太后也很少用呢!宫里制作这个几乎全都是孝敬太皇太后她老人家的。”
“那你平日里都用些什么”杨秀好奇。
夏蔓一怔,实话实说:“只是普通清水。”
“哦?”杨秀不禁质疑。刚才贴着夏蔓捂住她嘴巴的时候,隐约嗅到一缕清香,只是当时事态紧急,那香气并没有分散他的注意力,但现在他却很想把这事儿给搞清楚。杨秀表现出自己的好奇:“可是我觉着你身上好像散发着特别的香味,比这丁香清得多,但又说不出是什么味道。”边说边凑到夏蔓跟前,对着她的额头吸着鼻子狠狠闻了闻。
大大咧咧的杨秀并没有察觉到这一刻夏蔓脸上唰地红了起来,那颜色就像晚霞一样美得耀眼。他缩回身子后,指着夏蔓道:“没错,没错。明明你身上有香味,还骗人说从来不用那些东西。”
“这……这是……”夏蔓紧张之下磕磕巴巴,“可能是……奴婢连日来一直在花丛中,发上多少都会浸染了些花香。”
杨秀听她解释后觉得有理,忙替自己打圆场,开玩笑道:“我还以为你是花妖附体,我正和一个小妖精一起采花呢,现在看来不过是个寻常的宫女。刚才我还担心你会突然长出绿毛黑牙,张开血盆大口,把我这个英俊的男儿郎吞到肚子里。”
夏蔓忍俊不禁,眼睛眯成一弯新月,脸颊仍晕染着淡淡余晖。她笑着打趣了一句:“四公子都说了是美丽的花妖,肯定不会变成吃人的怪物,要变也应该变出一个妖媚的小娘子,来吸走你的魂魄!”
杨秀眉头一紧,直勾勾地瞅着夏蔓,此时她脸颊绯红,清秀中更多了一份柔美。他的出神弄得夏蔓心里一惊,虽然他刚才平易近人地和自己打诨说笑,但是他们到底身份悬殊,自己怎能罔顾尊卑和他开起玩笑呢?想到这里夏蔓赶紧赔礼:“四公子,奴婢一时失言,请不要见怪。”
不解夏蔓为何突然这样,杨秀足足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个丫头竟然误会自己是生气不语。他这人生性大方随和,素日最讨厌那些虚礼,于是认真地解释道:“我不是那些皇室贵族,也不是吃人的妖怪。夏蔓,你就把我当普通人好了,就像刚才那样自在随意地和我说说笑笑,这样才有意思啊!还有,我刚才也没有生气,只是……只是……”他意味深长地抿嘴微笑,没有再说下去。
说说笑笑中摘花的速度不知不觉慢了下来,等到摘满一篮时,已是艳阳高照临近正午,杨秀和夏蔓这才默默分别,各自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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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摘花的时候杨秀随意地侃侃而谈,从夏蔓口中打听到不少关于她的事儿。他惊诧夏蔓竟然是从自己家中被送进宫的。在父亲没有位居丞相前,除了已婚的大哥和幼弟,他与二哥三哥都被寄养在外,一年里只有几个重大节日可以回家团聚,所以没见过夏蔓也算正常。他通过一而再地追问,终于把夏蔓的身家背景搞了清楚。
夏蔓家乡是淮南一带,幼时父母早亡,之后便无亲无故,被邻居收养了一段时间。但是自她三岁起就跟着一个“略卖”儿童的贩子过活,那几年世道不好贩子拐来的三个孩子都压在了手上。因为战乱,几人不得不一路北上讨生活,混个温饱。行至邺城时,他们暂时落了脚,对外称作“父女四人”,靠卖艺打杂儿滞留了将近两年。后来那个“略卖人”找到个正当行当,决定洗手不干了,便把她们转到另一个人贩子手上。“干爹”怕手上出去的货万一以后成了孤魂野鬼,闹得他不得安宁,于是在“交人”前夏蔓得知了自己的身世。跟着新的“干爹”不到一个月,相处了两年多的同伴便让“牙婆”带走,听说是被楼子里的老鸨相中了。夏蔓因生得瘦小干瘪逃过此劫,又过了半个多月也在“牙婆”的牵线下定了人家,但“交人”前买主却临时毁约。就这样几经辗转,后来她竟然被随国公府里“管事”的媳妇一眼相中,撺掇丈夫把夏蔓收入府中,做了普通的丫鬟。结果还不到一年,她又在偶然间被独孤夫人选中送进宫里,安置在女儿杨丽华的身边。
面对不拘小节、真诚待人的杨秀,夏蔓竟也一点点被他开朗的气息感染。在杨秀一个接着一个的发问中,她有几次也见缝插针,问了些关于他的事儿,比如练武练了多久,平时读什么书之类的。后来夏蔓又说起府上“管事”的媳妇李婶,她是邺城人,当初是因为听夏蔓说话带点当地乡音,想给同乡孩子一个安稳的着落,才让丈夫买下了她。入随国公府后夏蔓向李婶解释了这个误会,“干爹”叫她们学邺城话不过是为了在卖艺时多讨几个赏钱,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尽管如此,随和的李婶还是对夏蔓多有关照,时而送些吃食和家里孩子穿不下的衣裳给她。
杨秀对那个身形肥胖的老婆子李婶熟悉得很,她做的一道家乡小点格外美味。有一次晚上突感饥饿,他跑到厨房觅食,随手抓起灶旁盘子里的东西就往嘴里塞。一顿饱餐后正好看见来拿东西的李婶,得知那是乡下人吃的粗食,在富贵人家根本上不了台面。对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念想强烈,打那以后他便经常去找李婶要东西吃。听了这些事后,夏蔓立刻表示她也吃过那个小点,李婶做的小点比她在邺城当地吃过的还要好吃。这一说不打紧,她竟也怀念起李婶的手艺了。
当天下午回到正阳宫后,杨秀直奔李婶那里,嬉皮笑脸地找她要吃食。和夏蔓说过美食,他馋得忍不住想要大吃一顿。和李婶交代完,杨秀突然临时来了想法,改口和李婶说请她这次格外多做一倍的量,多出的那一份用食盒装好,并且千叮万嘱一定要选个精致干净的食盒。李婶好奇杨秀要把小点送予何人,但他只是双眼闪烁神秘一笑,什么也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