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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公孙正拿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说道:“因为金羽山只收20岁以下的绝地境武者,所以这么年轻,又达到绝地境的人,我因为常年外出经商,确实不认识几个。不瞒你说,我之所以找你,是想让你跟我一起报名去金羽山。”
说着,公孙正拿起了酒杯,“钱的事你不用担心,花点小钱,名额就到手了。去了金羽山,有你在我身边,我就可以安心地修炼,不必担心周天云的报复了。”
丁宇也拿起茶杯,吹了吹上面的热气,微微喝了一口,说道,“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过几天也正要去金羽山修炼呢,名额已经拿到了。”
公孙正听后,连忙问道,“哦?真的吗?呵呵呵,看来我们两个真是有缘,难怪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一定能够帮到我。这回周天云的那几个下人,就不能拿我怎么样了。”
丁宇嘿嘿一笑,一边吃着菜,一边说道,“我也非常乐意跟有身份,有品质的人做朋友,所以我会跟你一起的,只是那个周天云,我还不太了解,不过,请放心,既然你找到了我,那么只要跟我在一起,别说不会被他的那些低级下人所欺负,就算来个毒蝶境一重的人,我也能轻松击退。”
公孙正听后喜笑颜开,心满意足。最后慢慢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紫卡,交到丁宇手中,不动声色地说道,“如此,多谢了......”
丁宇看了看紫卡余额,心中暗暗吃惊,上面竟然有两万金币。也不知道这个建业城公孙世家的小公子到底多么有钱!这么多钱,足够这个世界上的寻常百姓一家人吃喝享乐,富贵十年了。也足可以看出公孙正这个人的诚意。
但是,丁宇表面上还是什么也没说,表情淡然地接过紫卡,揣进怀中。不是丁宇贪财,只是自古拿人钱财,替人做事。这样给钱的人也会更放心。如果自己不收这个钱,日后必会受到猜疑,公孙正会觉得自己有可能被周天云收买。现在收了钱,好处多多,不仅能荣华富贵,而且给了人家公孙正面子,还让人家放心,何况收了钱,自己保护起公孙正的行为也会名正言顺起来。
公孙正见了丁宇接了钱,不由得放下心来,他还以为丁宇一定会像别人一样装模作样地推辞一下,来个无聊至极的虚礼。没想到人家脸不红,心不跳,理所当然地接受了,算是个真爷们,够坦率。和这种人打交道,痛快!
公孙正拿起酒坛子,哗哗地倒了一碗酒,递给丁宇,豪爽地说道,“来,兄弟,好久没遇到过你这么真性情的人了,跟你在一起就是轻松,爽快,比跟那些繁琐至极,废话连篇的生意人要好的太多了,来,今天定要痛饮一番!”
丁宇接过这碗酒,只见酒水清亮,色泽金黄。就二话不说,仰起头,“咕咕咚咚”喝下肚去。此酒味道甘爽甜润,韵味绵长,因为这坛秋露白搀着桂花,甚是甜淡,区别于其他烈酒。
果然是好酒,虽然自己是个武者,比普通人体内的酒精分解能力要强上一些,但是,一碗烈酒下肚,浑身上下,轻快不已,脸上已经喝出了红晕,微微有了点醉意。那酒似乎有些年份,在肚子里,迟迟不能散去,像火烧一样,在肚里奔腾灼烧,丁宇不禁打了个酒嗝,肚子里的酒气上涌,竟然有点想吐,丁宇可不能丢了面子吐出来,赶紧吃了几口菜,喝了茶,才压了下去。
再看看公孙正,人家虽然没什么修为,但是看着人家的脸,白白净净,喝了这么多,竟是丝毫没有一点事。随后想了想,人家出生于商业世家,常年在酒场上应酬,有个好酒量也不足为奇了。
公孙正看着丁宇一口喝光,说道,“杜兄果然海量!哈哈哈,来,继续喝。”
五藏城另一边,周家。
周天云头戴铁甲,兴奋不已,放荡不羁地骑在飞行器上,疑惑向站在一边的一个手下问道,“你说的能飞的东西就是这个玩意儿?我还以为是什么鸟?”
这名手下名叫段达,长着一个酒糟鼻,18岁上下,也许是整日听命于周天云的缘故,浑身也露着一股子痞相,可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段达点了点头,贱笑道,“这是周老爷前几天刚从都城建业会见那些官员朋友的时候带回来的,取名‘小翔’,说是这是一件珍奇之物,坐在上面,可以像那些半仙一样御空飞行,不过需要熟练掌握襙纵技巧才行,老爷反复交代,要少爷你飞的低一点,慢一点,生怕......”
“行了!知道了!”周... -->>
接着,公孙正拿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说道:“因为金羽山只收20岁以下的绝地境武者,所以这么年轻,又达到绝地境的人,我因为常年外出经商,确实不认识几个。不瞒你说,我之所以找你,是想让你跟我一起报名去金羽山。”
说着,公孙正拿起了酒杯,“钱的事你不用担心,花点小钱,名额就到手了。去了金羽山,有你在我身边,我就可以安心地修炼,不必担心周天云的报复了。”
丁宇也拿起茶杯,吹了吹上面的热气,微微喝了一口,说道,“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过几天也正要去金羽山修炼呢,名额已经拿到了。”
公孙正听后,连忙问道,“哦?真的吗?呵呵呵,看来我们两个真是有缘,难怪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一定能够帮到我。这回周天云的那几个下人,就不能拿我怎么样了。”
丁宇嘿嘿一笑,一边吃着菜,一边说道,“我也非常乐意跟有身份,有品质的人做朋友,所以我会跟你一起的,只是那个周天云,我还不太了解,不过,请放心,既然你找到了我,那么只要跟我在一起,别说不会被他的那些低级下人所欺负,就算来个毒蝶境一重的人,我也能轻松击退。”
公孙正听后喜笑颜开,心满意足。最后慢慢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紫卡,交到丁宇手中,不动声色地说道,“如此,多谢了......”
丁宇看了看紫卡余额,心中暗暗吃惊,上面竟然有两万金币。也不知道这个建业城公孙世家的小公子到底多么有钱!这么多钱,足够这个世界上的寻常百姓一家人吃喝享乐,富贵十年了。也足可以看出公孙正这个人的诚意。
但是,丁宇表面上还是什么也没说,表情淡然地接过紫卡,揣进怀中。不是丁宇贪财,只是自古拿人钱财,替人做事。这样给钱的人也会更放心。如果自己不收这个钱,日后必会受到猜疑,公孙正会觉得自己有可能被周天云收买。现在收了钱,好处多多,不仅能荣华富贵,而且给了人家公孙正面子,还让人家放心,何况收了钱,自己保护起公孙正的行为也会名正言顺起来。
公孙正见了丁宇接了钱,不由得放下心来,他还以为丁宇一定会像别人一样装模作样地推辞一下,来个无聊至极的虚礼。没想到人家脸不红,心不跳,理所当然地接受了,算是个真爷们,够坦率。和这种人打交道,痛快!
公孙正拿起酒坛子,哗哗地倒了一碗酒,递给丁宇,豪爽地说道,“来,兄弟,好久没遇到过你这么真性情的人了,跟你在一起就是轻松,爽快,比跟那些繁琐至极,废话连篇的生意人要好的太多了,来,今天定要痛饮一番!”
丁宇接过这碗酒,只见酒水清亮,色泽金黄。就二话不说,仰起头,“咕咕咚咚”喝下肚去。此酒味道甘爽甜润,韵味绵长,因为这坛秋露白搀着桂花,甚是甜淡,区别于其他烈酒。
果然是好酒,虽然自己是个武者,比普通人体内的酒精分解能力要强上一些,但是,一碗烈酒下肚,浑身上下,轻快不已,脸上已经喝出了红晕,微微有了点醉意。那酒似乎有些年份,在肚子里,迟迟不能散去,像火烧一样,在肚里奔腾灼烧,丁宇不禁打了个酒嗝,肚子里的酒气上涌,竟然有点想吐,丁宇可不能丢了面子吐出来,赶紧吃了几口菜,喝了茶,才压了下去。
再看看公孙正,人家虽然没什么修为,但是看着人家的脸,白白净净,喝了这么多,竟是丝毫没有一点事。随后想了想,人家出生于商业世家,常年在酒场上应酬,有个好酒量也不足为奇了。
公孙正看着丁宇一口喝光,说道,“杜兄果然海量!哈哈哈,来,继续喝。”
五藏城另一边,周家。
周天云头戴铁甲,兴奋不已,放荡不羁地骑在飞行器上,疑惑向站在一边的一个手下问道,“你说的能飞的东西就是这个玩意儿?我还以为是什么鸟?”
这名手下名叫段达,长着一个酒糟鼻,18岁上下,也许是整日听命于周天云的缘故,浑身也露着一股子痞相,可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段达点了点头,贱笑道,“这是周老爷前几天刚从都城建业会见那些官员朋友的时候带回来的,取名‘小翔’,说是这是一件珍奇之物,坐在上面,可以像那些半仙一样御空飞行,不过需要熟练掌握襙纵技巧才行,老爷反复交代,要少爷你飞的低一点,慢一点,生怕......”
“行了!知道了!”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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