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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就把我出卖了?”
阮明严就话语一顿:“呃,这个……反正能者多劳嘛。”他讪笑道,“而且我去截密函也是为了你的人身安全着想啊,要不是我先江穆一步截下了密函,现在这城里早都是你们仨的通缉画像了!再说,你那么厉害,解决这件事还不是手到擒来?”
“先别急着说恭维话,”云霄稍稍往后坐了坐,“你先说说是什么事吧,居然让阮大公子你调查了一个月之久还没有头绪。”
阮明严就嘿嘿笑道:“其实我平常说我那么厉害有一部分都是吹吹牛的,虽然这件事是有点棘手,但远远还没有到麻烦的地步,我就是……”他含糊其辞了几句,“人手不够,没法查啊。但是既然现在多了你们三位,那就没有问题了。你就不用说了,这位翡小公子和花朝姑娘看上去也不是等闲之辈,这件事一定很快就能完美解决的,到时你们就不用整天担心是否有仙门弟子会来砸场了,就在这城里安生度日吧。”
他这番话说得是不可谓不圆滑,我就不用说了,心里自然是开心的,小楚则更是兴奋,那心花怒放四个字都快写在脸上了:“阮大哥你这话说得对,俗话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嘛。我等既然身为修道之士,自然是要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他显然是兴奋过头了,连“我等”这两个字都说了出来,想必平日里没少说这一套场面话,“阮大哥,到底是什么事,让你和流江城的城主都束手无策?”
阮明严只说了两个字:“妖灾。”
“妖灾?”我道。
这两个字也让云霄来了点兴趣,他眉眼一动,总算是从刚才的漫不经心中专注了几分神色。
“不错,妖灾。”阮明严点点头,神情严肃地对我们三人道,“这事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事情还要从一个乞儿说起。
那乞儿双足皆跛,右臂如婴儿般大小,脸上更是长了一大块胎记,看着就可怖无比,令人心生恐惧之情,这般的模样与手脚,行乞成了他唯一的活路也不奇怪。也不知他是从何而来的,就是在某一天,他来到了流江城,在这里沿街乞讨。
流江城不同于上暄城那般繁华,来往的过路人不多,但也算是一个富庶之地,且因为气候和景色都比较好,也吸引了几个富商之家来这里安家定居,且因为本城城主自成一派,虽不在十大仙门之列,却也是颇有本事,使得这流江城年年顺风顺水。风调雨顺之下,收成便不是问题,仓廪实而知礼节,收成足了,城中人自然看谁都要比常人多一分宽待,因此那乞儿虽然沿街行乞,却是甚少有人对其欺凌,最多只不过是觉得其长相可怖快步离开而已,有不少好心人会给他一两个铜板或是一个馒头,让他得以果腹。
或许是觉得在这城中的日子过得不错,那乞儿便在东巷的一处破旧茅草屋中安家住了下来,城里人也逐渐习惯了他的存在,直到一个月前的一天,那乞儿忽然不见了,没有再出来沿街乞讨,这城中就开始了一系列怪事。
一开始,人们并不把这事当一回事,只以为他又去哪里行乞了,毕竟是一个无亲无故的乞丐而已,谁会关注他的行踪、在意他的去留呢?然而,就在那乞儿不见了几天之后,城里的井水就开始泛起臭味,一些人闻出来那是腐肉的臭味,还以为是什么老鼠之类的淹死在了水里,城中还一度起了一阵恐慌,怕有鼠疫产生。
“其实那哪里是什么死老鼠,”阮明严提起这事时,面色还泛着一阵恶心,“那根本就是死人味!而且是已经烂得不能再烂的腐肉味道,城里的人不清楚,我可是对这味道清楚得很!那味道就别提了,反正那几天我是连水都没有喝一滴,全当是辟谷了。”
小楚看上去有点被阮明严的形容吓到了:“真的有那么恶心?”
“真的有。”阮明严道,“现在我光是想想都觉得胃里有点犯恶心,更别说当时了,你不知道,当时那水看着清澈,可是一打上来,那铺天盖地的腐肉味道,不见一丝血腥,但是那肉烂掉的味道却是挥之不去,像是放置数日后被无数蝇虫围绕飞舞的烂肉的那种味道——我真是不想形容了。”
小楚发出一声干呕:“阮大哥你别说了,听你形容我就很难受了,你不需要再描绘了,不需要了!”
我也觉得胸口泛起阵阵恶心,不由得眉头微皱,这个阮明严,他是不是觉得就他一人被那水的味道恶心到不公平,所以才故意形容得那么恶心来膈应我们的?
“好了,这些废话你都少说一点。”云霄瞥了阮明严一眼,虽然很是轻描淡写,却成功让正欲兴致勃勃描述一番的阮明严住了口,“说重点。”
“呃,”似乎是把心思都花费在如何描述那恶心人的井水味道上了,阮明严愣了一下才道,“如果是这样,这还算不得是一件麻烦事,可就在井水发臭的三天之后,有人在河里捞出了一具残尸。”
”
“所以你就把我出卖了?”
阮明严就话语一顿:“呃,这个……反正能者多劳嘛。”他讪笑道,“而且我去截密函也是为了你的人身安全着想啊,要不是我先江穆一步截下了密函,现在这城里早都是你们仨的通缉画像了!再说,你那么厉害,解决这件事还不是手到擒来?”
“先别急着说恭维话,”云霄稍稍往后坐了坐,“你先说说是什么事吧,居然让阮大公子你调查了一个月之久还没有头绪。”
阮明严就嘿嘿笑道:“其实我平常说我那么厉害有一部分都是吹吹牛的,虽然这件事是有点棘手,但远远还没有到麻烦的地步,我就是……”他含糊其辞了几句,“人手不够,没法查啊。但是既然现在多了你们三位,那就没有问题了。你就不用说了,这位翡小公子和花朝姑娘看上去也不是等闲之辈,这件事一定很快就能完美解决的,到时你们就不用整天担心是否有仙门弟子会来砸场了,就在这城里安生度日吧。”
他这番话说得是不可谓不圆滑,我就不用说了,心里自然是开心的,小楚则更是兴奋,那心花怒放四个字都快写在脸上了:“阮大哥你这话说得对,俗话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嘛。我等既然身为修道之士,自然是要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他显然是兴奋过头了,连“我等”这两个字都说了出来,想必平日里没少说这一套场面话,“阮大哥,到底是什么事,让你和流江城的城主都束手无策?”
阮明严只说了两个字:“妖灾。”
“妖灾?”我道。
这两个字也让云霄来了点兴趣,他眉眼一动,总算是从刚才的漫不经心中专注了几分神色。
“不错,妖灾。”阮明严点点头,神情严肃地对我们三人道,“这事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事情还要从一个乞儿说起。
那乞儿双足皆跛,右臂如婴儿般大小,脸上更是长了一大块胎记,看着就可怖无比,令人心生恐惧之情,这般的模样与手脚,行乞成了他唯一的活路也不奇怪。也不知他是从何而来的,就是在某一天,他来到了流江城,在这里沿街乞讨。
流江城不同于上暄城那般繁华,来往的过路人不多,但也算是一个富庶之地,且因为气候和景色都比较好,也吸引了几个富商之家来这里安家定居,且因为本城城主自成一派,虽不在十大仙门之列,却也是颇有本事,使得这流江城年年顺风顺水。风调雨顺之下,收成便不是问题,仓廪实而知礼节,收成足了,城中人自然看谁都要比常人多一分宽待,因此那乞儿虽然沿街行乞,却是甚少有人对其欺凌,最多只不过是觉得其长相可怖快步离开而已,有不少好心人会给他一两个铜板或是一个馒头,让他得以果腹。
或许是觉得在这城中的日子过得不错,那乞儿便在东巷的一处破旧茅草屋中安家住了下来,城里人也逐渐习惯了他的存在,直到一个月前的一天,那乞儿忽然不见了,没有再出来沿街乞讨,这城中就开始了一系列怪事。
一开始,人们并不把这事当一回事,只以为他又去哪里行乞了,毕竟是一个无亲无故的乞丐而已,谁会关注他的行踪、在意他的去留呢?然而,就在那乞儿不见了几天之后,城里的井水就开始泛起臭味,一些人闻出来那是腐肉的臭味,还以为是什么老鼠之类的淹死在了水里,城中还一度起了一阵恐慌,怕有鼠疫产生。
“其实那哪里是什么死老鼠,”阮明严提起这事时,面色还泛着一阵恶心,“那根本就是死人味!而且是已经烂得不能再烂的腐肉味道,城里的人不清楚,我可是对这味道清楚得很!那味道就别提了,反正那几天我是连水都没有喝一滴,全当是辟谷了。”
小楚看上去有点被阮明严的形容吓到了:“真的有那么恶心?”
“真的有。”阮明严道,“现在我光是想想都觉得胃里有点犯恶心,更别说当时了,你不知道,当时那水看着清澈,可是一打上来,那铺天盖地的腐肉味道,不见一丝血腥,但是那肉烂掉的味道却是挥之不去,像是放置数日后被无数蝇虫围绕飞舞的烂肉的那种味道——我真是不想形容了。”
小楚发出一声干呕:“阮大哥你别说了,听你形容我就很难受了,你不需要再描绘了,不需要了!”
我也觉得胸口泛起阵阵恶心,不由得眉头微皱,这个阮明严,他是不是觉得就他一人被那水的味道恶心到不公平,所以才故意形容得那么恶心来膈应我们的?
“好了,这些废话你都少说一点。”云霄瞥了阮明严一眼,虽然很是轻描淡写,却成功让正欲兴致勃勃描述一番的阮明严住了口,“说重点。”
“呃,”似乎是把心思都花费在如何描述那恶心人的井水味道上了,阮明严愣了一下才道,“如果是这样,这还算不得是一件麻烦事,可就在井水发臭的三天之后,有人在河里捞出了一具残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