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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余建强的处理结果,省委一号书记喻国和一直坚持意见,不愿让步。可是,中己委派出了调查组,中央又有重量级领导批示,他没有熬住,只得妥协。
五月底,中己委的领导在江北省纪委于书记等同志的陪同下,聚集白沙市市纪委办公室,把余建强请来,要他在平反决定上签字。
从去年到今年,余建强为了冤屈,整整斗争了近一年。这次正式通知他之前,三级纪委的同志都给他去了电话,劝他顾全大局,高姿态,向前看。因为这次决定,在党内还得给他留个小小的尾巴:他写信反映情况,曾加以渲染,违反了党的“要讲真话,言行一致”的规定。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余建强是完全预料到了的。吴中有也去了电话,做工作说:“这样的处理结果,已经够意思了,留个尾巴没什么大不了,大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既然组织上这么说,这样也有好处,你就照办吧!”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余建强最后表态说:“请组织上放心,我会做到高姿态向前看的。我完全理解组织上所做的决定,所做的一切努力。”
上午九点,余建强准时赶到市纪委办公室。在门口,市纪委邢书记及几个主任在门口迎候。等他到了,又把他请进了办公室。里面,中己委的领导和省纪委于书记坐在那里,等候他的到来。中己委的同志脸带微笑,招呼余建强坐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说:“建强同志,今天请你来啊,内容你肯定知道了,就是代表中己委,向你宣布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是白沙市纪委下达的,但都是中己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共同研究多次后形成的。我们中己委的同志在你们白沙已经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中央的首长专门为你这个事召开过会议,拍板决定,指示我们已经尽快落实好,办完后回京汇报。”
听着听着,余建强已经是热泪盈眶,激动地说:“谢谢中央的首长同志,谢谢中己委的同志,谢谢您!”于是,他听到了含冤一年后的平反决定。“中gong白沙市纪委关于余建强申诉案件的复查决定:
余建强,男,江北省兴宁县人,曾担任兴宁县县委副书记,因反映白沙市市委书记喻大山同志的一些问题,被认为犯了诬告他人的错误,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余建强对所受处分不服,多次上书中央,提出申诉。经中央纪委复查认为…………。经研究决定,将原来开除党籍改为党内警告,恢复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和工资待遇。”
宣读完决定,中己委的同志说:“余建强同志,如果你对决定还有什么看法或者疑问,可以提出来。”
我还能说什么呢?近几天,很多同志出于关心的角度,做了我的思想工作,希望我愉快接受复议决定,不提什么看法。按理来说,既然是错判,开除了一年党籍撤掉了职务,平反后还留个警告,于情于理都讲不通讲不过去。就算有点违反了党的“要讲真话言行一致”的规定,那整错他的人违反的不是更多吗?难道,对方就没有任何处分?且不说他反映的问题的出发点和效果都是帮了党组织的忙,就拿他被蒙冤挨整这一点来说,难道不应该完全彻底地平反吗?
这个问题,余建强和吴中有说过。吴中有也不好怎么说,只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再生出事端,尽快平息事件。能有这么一个结果,是莫大的胜利。要他相信,总有一天,腐败分子会受到惩处的。
余建强提起笔,郑重地在决定书上写道:感谢中己委及省、市纪委为复查作出的所有努力,感谢中央首长和伟大的党,我完全同意这个决定。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工作,多做贡献,以实际行动报答党中央对我的关怀。
对于余建强的处理结果,省委一号书记喻国和一直坚持意见,不愿让步。可是,中己委派出了调查组,中央又有重量级领导批示,他没有熬住,只得妥协。
五月底,中己委的领导在江北省纪委于书记等同志的陪同下,聚集白沙市市纪委办公室,把余建强请来,要他在平反决定上签字。
从去年到今年,余建强为了冤屈,整整斗争了近一年。这次正式通知他之前,三级纪委的同志都给他去了电话,劝他顾全大局,高姿态,向前看。因为这次决定,在党内还得给他留个小小的尾巴:他写信反映情况,曾加以渲染,违反了党的“要讲真话,言行一致”的规定。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余建强是完全预料到了的。吴中有也去了电话,做工作说:“这样的处理结果,已经够意思了,留个尾巴没什么大不了,大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既然组织上这么说,这样也有好处,你就照办吧!”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余建强最后表态说:“请组织上放心,我会做到高姿态向前看的。我完全理解组织上所做的决定,所做的一切努力。”
上午九点,余建强准时赶到市纪委办公室。在门口,市纪委邢书记及几个主任在门口迎候。等他到了,又把他请进了办公室。里面,中己委的领导和省纪委于书记坐在那里,等候他的到来。中己委的同志脸带微笑,招呼余建强坐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说:“建强同志,今天请你来啊,内容你肯定知道了,就是代表中己委,向你宣布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是白沙市纪委下达的,但都是中己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共同研究多次后形成的。我们中己委的同志在你们白沙已经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中央的首长专门为你这个事召开过会议,拍板决定,指示我们已经尽快落实好,办完后回京汇报。”
听着听着,余建强已经是热泪盈眶,激动地说:“谢谢中央的首长同志,谢谢中己委的同志,谢谢您!”于是,他听到了含冤一年后的平反决定。“中gong白沙市纪委关于余建强申诉案件的复查决定:
余建强,男,江北省兴宁县人,曾担任兴宁县县委副书记,因反映白沙市市委书记喻大山同志的一些问题,被认为犯了诬告他人的错误,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余建强对所受处分不服,多次上书中央,提出申诉。经中央纪委复查认为…………。经研究决定,将原来开除党籍改为党内警告,恢复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和工资待遇。”
宣读完决定,中己委的同志说:“余建强同志,如果你对决定还有什么看法或者疑问,可以提出来。”
我还能说什么呢?近几天,很多同志出于关心的角度,做了我的思想工作,希望我愉快接受复议决定,不提什么看法。按理来说,既然是错判,开除了一年党籍撤掉了职务,平反后还留个警告,于情于理都讲不通讲不过去。就算有点违反了党的“要讲真话言行一致”的规定,那整错他的人违反的不是更多吗?难道,对方就没有任何处分?且不说他反映的问题的出发点和效果都是帮了党组织的忙,就拿他被蒙冤挨整这一点来说,难道不应该完全彻底地平反吗?
这个问题,余建强和吴中有说过。吴中有也不好怎么说,只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再生出事端,尽快平息事件。能有这么一个结果,是莫大的胜利。要他相信,总有一天,腐败分子会受到惩处的。
余建强提起笔,郑重地在决定书上写道:感谢中己委及省、市纪委为复查作出的所有努力,感谢中央首长和伟大的党,我完全同意这个决定。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工作,多做贡献,以实际行动报答党中央对我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