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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茉歌看向走过来穿着露肩小短裙的女孩,打扮时髦,青春靓丽,是于莎莎,不过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她怎么好像变脸了?
于莎莎看了一眼宋茉歌,脸色难看了起来,“北琛哥,她是?”
时新见席北琛没回答便撞了一下身边的女孩,“于莎莎,刚才你输掉三杯酒还没有喝呢,赶紧去去去!”
宋茉歌看着正在说话的男人,长得很是吊儿郎当,尤其是那两条浓厚的眉毛很像蜡笔小新,倒是挺有趣。
“你着什么急啊,我跟北琛哥说会话。”
于莎莎的视线重新落在对面,她摇晃着手里的高脚杯,要笑不笑的模样,“我记得宋二小姐好像特别洁身自好,从来就不爱参加各种活动,怎么今晚来了,不过这里并没有你的位置啊。”
特别咬重宋二小姐这几个字嘲讽意味十足,宋茉歌跟于莎莎之前是同一所大学的,像这种冷嘲热讽的话于莎莎没少说。
女人温柔的声音响起,“莎莎!”
唐琼宓款款地走了过来,大家闺秀风范,笑盈盈地道,“宋小姐能赏脸过来,我们很欢迎。”
宋茉歌很快回了她一个相似的温婉浅笑,“唐小姐,真是一如传言那样美丽动人。”
同在一个名流圈,宋茉歌跟唐琼宓偶尔也有碰面,但从未对话,而且,席家把唐琼宓捧得那么高,她也不会低头去跟一个口口相传的私生女交好。
宋茉歌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的神态,她今晚的态度实在叫人……可见唐琼宓对她并非毫无印象,也许是女人天生对女人的识别能力都很高。
时新作为捧场王一向懂得制造氛围,“来来来,我们继续继续,不醉不归。”
宋茉歌低着声音朝他说道,“我去下洗手间。”
席北琛的心思似乎不在这里,只是简单地嗯了一下。
包厢里面有单独设置洗手间,所以她不用出去外面,很快就洗完手出来了,看着坐在中间的男人,左边是那个叫做时新的,右边是唐琼宓,她也不好意思挤进去坐在他身边,看到边上有个空位,她便走了过去。
于莎莎听着旁边的人讲笑话,看到宋茉歌走了过来,眼睛动了动,悄悄地伸出一条腿在她经过的地方。
包厢的灯线昏暗不明,宋茉歌一时不察被绊倒了,摔在地上,不是很疼,只是手肘有些擦伤,她随即抬眼看向始作俑者于莎莎。
后者则是得意洋洋地看着她,在场这些人都是他的朋友,她不能撕逼,万一撕得不好,她就会被他撕。
她摔下去的动静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她刚站起来,头顶就压过来一片阴影,“摔到哪里了?”
宋茉歌露出微笑,“没事,不是很疼。”
席北琛低头看到她的手臂上面有血痕,拧了下眉。
时新抽了几张面巾纸过去,“流血了都,快擦擦。”
于莎莎不满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好端端的,真是扫兴。”
有种麻烦不是你不招惹就能躲掉,宋茉歌直直地看着她,“于小姐,你为什么要故意伸脚绊倒我?”
于莎莎哪里会承认,“你胡说八道什么!”
宋茉歌的神色如常,“于小姐,你看我不顺眼很正常,毕竟我是席公子的女朋友,而你又一直在追求席公子。”
闻言,席北琛掀眸盯着眼前的女人,女朋友倒真是一个很新鲜的词。
于莎莎随即鄙夷道,“北琛哥承认你了吗,真不要脸。”
宋茉歌向来觉得自己虽然是顶着私生女的名号,但她还真是做不来泼妇骂街的那一套,她微微倾过身,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你这鼻子,眼睛,下巴……”
稍作停顿,宋茉歌浅浅一笑,“你这脸蛋动过刀子吧,下次再去整你得告诉医生,这刀得找准位置,你这脑袋进的水都能养鱼了。”
宋茉歌看向走过来穿着露肩小短裙的女孩,打扮时髦,青春靓丽,是于莎莎,不过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她怎么好像变脸了?
于莎莎看了一眼宋茉歌,脸色难看了起来,“北琛哥,她是?”
时新见席北琛没回答便撞了一下身边的女孩,“于莎莎,刚才你输掉三杯酒还没有喝呢,赶紧去去去!”
宋茉歌看着正在说话的男人,长得很是吊儿郎当,尤其是那两条浓厚的眉毛很像蜡笔小新,倒是挺有趣。
“你着什么急啊,我跟北琛哥说会话。”
于莎莎的视线重新落在对面,她摇晃着手里的高脚杯,要笑不笑的模样,“我记得宋二小姐好像特别洁身自好,从来就不爱参加各种活动,怎么今晚来了,不过这里并没有你的位置啊。”
特别咬重宋二小姐这几个字嘲讽意味十足,宋茉歌跟于莎莎之前是同一所大学的,像这种冷嘲热讽的话于莎莎没少说。
女人温柔的声音响起,“莎莎!”
唐琼宓款款地走了过来,大家闺秀风范,笑盈盈地道,“宋小姐能赏脸过来,我们很欢迎。”
宋茉歌很快回了她一个相似的温婉浅笑,“唐小姐,真是一如传言那样美丽动人。”
同在一个名流圈,宋茉歌跟唐琼宓偶尔也有碰面,但从未对话,而且,席家把唐琼宓捧得那么高,她也不会低头去跟一个口口相传的私生女交好。
宋茉歌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的神态,她今晚的态度实在叫人……可见唐琼宓对她并非毫无印象,也许是女人天生对女人的识别能力都很高。
时新作为捧场王一向懂得制造氛围,“来来来,我们继续继续,不醉不归。”
宋茉歌低着声音朝他说道,“我去下洗手间。”
席北琛的心思似乎不在这里,只是简单地嗯了一下。
包厢里面有单独设置洗手间,所以她不用出去外面,很快就洗完手出来了,看着坐在中间的男人,左边是那个叫做时新的,右边是唐琼宓,她也不好意思挤进去坐在他身边,看到边上有个空位,她便走了过去。
于莎莎听着旁边的人讲笑话,看到宋茉歌走了过来,眼睛动了动,悄悄地伸出一条腿在她经过的地方。
包厢的灯线昏暗不明,宋茉歌一时不察被绊倒了,摔在地上,不是很疼,只是手肘有些擦伤,她随即抬眼看向始作俑者于莎莎。
后者则是得意洋洋地看着她,在场这些人都是他的朋友,她不能撕逼,万一撕得不好,她就会被他撕。
她摔下去的动静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她刚站起来,头顶就压过来一片阴影,“摔到哪里了?”
宋茉歌露出微笑,“没事,不是很疼。”
席北琛低头看到她的手臂上面有血痕,拧了下眉。
时新抽了几张面巾纸过去,“流血了都,快擦擦。”
于莎莎不满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好端端的,真是扫兴。”
有种麻烦不是你不招惹就能躲掉,宋茉歌直直地看着她,“于小姐,你为什么要故意伸脚绊倒我?”
于莎莎哪里会承认,“你胡说八道什么!”
宋茉歌的神色如常,“于小姐,你看我不顺眼很正常,毕竟我是席公子的女朋友,而你又一直在追求席公子。”
闻言,席北琛掀眸盯着眼前的女人,女朋友倒真是一个很新鲜的词。
于莎莎随即鄙夷道,“北琛哥承认你了吗,真不要脸。”
宋茉歌向来觉得自己虽然是顶着私生女的名号,但她还真是做不来泼妇骂街的那一套,她微微倾过身,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你这鼻子,眼睛,下巴……”
稍作停顿,宋茉歌浅浅一笑,“你这脸蛋动过刀子吧,下次再去整你得告诉医生,这刀得找准位置,你这脑袋进的水都能养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