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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晔的眼睛,完整看完了这一日在张家发生的事,虽然它不能给张钟黎和张长安任何反应。但这些场景本身,却让他感触不浅。
别的姑且不说,李晔对河西各地的形势情况,和汉人百姓的心态状态有了许多把握。
经过沉思,李晔所得良多,隐隐觉得抓住了什么,一时间却还领悟不透,遂决定继续观察。
次日天亮,张东张长安早早走出张家大宅,打算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楚铮。
昨夜张钟黎跟他说的那些话,每一个字他都深深记在心里。
在少年人心中,祖父是真正的英雄豪杰,胸怀家国,深明大义,昔日为了让河西重归大唐,跟侵入这里的吐蕃血战不退,哪怕为此身受重伤落下残疾,依然初心不改。
祖父虽然没有霍去病那么厉害,却不失为一个值得仰望、敬佩的榜样。不像父亲,在吐蕃蛮子面前软弱、谄媚的就像......一条狗。
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张长安默默攥紧了拳头。
他尊重并敬爱自己的父亲,这是基本的人伦孝道,但是父亲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他感到屈辱。
他打心眼里拒绝侮辱自己的父亲,却不得不在事实面前承认,父亲丢了汉人的脸,辱没了那些光耀史册、万古流芳的祖宗,亵渎了他们曾经用生命和理想为汉人拼杀出来的荣耀!
张长安怎么都忘不了,昨夜他进祖父的院子时,对方背对昏黄暗淡的灯火,独自坐在石阶上饮酒的样子。
落寞又无助,倔强而不甘。
祖父老了,他的志向需要人继承,既然父亲不孝、无能,那么就由自己这个做孙儿的,来承担好了!
少年人心里很难藏住话,情绪激昂的时候,总会想找个人分享,这些心事,张长安打算告诉楚铮。
张长安来到福宁坊的一个街口,在一座简陋的汤饼摊前坐下,忍着心中沸腾的热血,翘起二郎腿,拍着桌子大声道:“铮哥儿,快给我来一碗汤饼,吃完了我有要事跟你说!”
热气蒸腾的汤饼架子后,站着一个身材修长而消瘦的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剑眉星目器宇不凡,就是鼻子太大了些,破坏了整张脸的美感。
汤饼摊前的两张桌子上,食客并不多,他手里闲下来的时候,就站在水汽后面发呆。虽然是发呆,身板却站得笔直,好像一杆长枪,随时准备扎人。
这就是张长安最好的朋友,楚铮。
张长安出生的时候,张家已经走出了最难熬的那段岁月,所以他是标准的大户人家子弟。楚铮则不同,出生普通百姓家——这么说或许不准确,张长安并不知道楚铮的父母是谁,相交三四年了,也从来没见过。
张长安只知道,楚铮是被他师父养大的。那是个嗜酒如命的老道人,成天邋里邋遢的,衣服好像就没干净过,平日里也不过干活,从张长安认识楚铮其,对方就全靠楚铮卖汤饼养活。
这时候,那老道人肯定宿醉未醒。
对自己这个最好朋友的悲惨遭遇,张长安很是同情。
他能跟楚铮成为朋友,源于四年前的一个意外。
彼时,十岁的张长安已经是武宗境界,再努力一下就能成就练气,在张、刘、周、钱四大家族中,是最拔尖的小天才,难免心高气傲、目中无人些。
一日逛到福宁坊,嗅着汤饼摊的香气,就坐下来吆喝着要吃汤饼,他本身就顽皮,举止自然不端,脚都踩在凳子上。吃完汤饼,付钱的时候,直接把铜钱往摊子上一丢,基本都落进了汤锅里。
楚铮让他把铜钱从汤锅里捞出来。
张长安自然不干。
于是两人就打了一架。
楚铮只用两招,就让张长安趴下不能动弹。
张长安第一次碰到比自己厉害的同龄人,自然不服,不过他是个有自尊的少年,没有招呼自己仆从助战,而是让楚铮等着。他回去苦练一月,就气势汹汹的杀回来报仇。
然后,又被揍了。
这样一来二去,打架的次数多了,两人就熟悉起来。张长安也佩服楚铮的身手,明明境界不比自己高,却每每都能三两下,就让自己不能动弹,这起了敬仰心思。
时日一久,两人便成了好朋友。
楚铮很快做好了汤饼,照例份量要多三成,放在张长安面前后,自己也在桌子上坐下来,问:“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说?”
张长安吃着滚烫的汤饼,瓮声瓮气道:“大......大事!”
楚铮也不多问,坐在那里看面前的行人出神,等待张长安主动详说。
张长安觉得楚铮什么都好,够义气,也够胆。有一回他被吐蕃蛮子欺负了,楚铮明知不敌,也敢冲上来帮忙,结果两个人都被揍得鼻青脸肿,只能恨恨看着吐蕃人大笑扬长而去。
但就是话少,少得可怜,基本不主动说话,而且好像从来不说废话,有些无趣。
张长安吃完汤饼,把筷子往桌上一放,盯着楚铮,压低声音:“铮哥儿,安王到了河西,已经攻占南部七州,这事儿你知道不?”
楚铮转头看向张长安,木讷的回答:“知道。”
“那你有什么想法没有?我打算召集一些兄弟,在必要的时候迎接王师!”张长安激动的道。
楚铮沉默了一下,“前些天,孙大哥徐大哥他们,也联合一些人,准备在安王到来的时候,效仿当年响应张义潮的旧事。他们找到了我,我答应了。”
张长安眼睛瞪大,兴奋的脸通红,“孙大哥徐大哥?太好了,有他们带头,肯定能联合不少人!他们号召了多少人?”
所谓孙大哥徐大哥,虽然都只是普通百姓,但却都是勇武之辈,也喜好交朋友,相当于地痞头子,在年轻人中有不俗的号召力。
楚铮道:“到昨夜为止,加入他们的有近百人,都是街面上的汉家百姓子弟。”
“好,好!”张长安抚掌而赞,双眼发亮,“我们现在就去见他们如何?好好商量这件事!”
楚铮看张长安的眼神变得怪异,“他们现在都在城中主街路口......只有人头。”
张长安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一下子愣在那里,脸憋得青紫,半响说不出话来。
楚铮站起身,“是羯木错杀的。我要不是跑得快,也没命了。”
说到这,他顿了顿,轻笑一声,刻板的表情意味不明,“都是些家无余粮,吃饱这顿没下顿的家伙,碰到这样的机会,当然想要搏一搏富贵,或许也有报国之心,但想必不多。只可惜,这回羯木错动手太快,他们只能脑袋搬家。”
眼看楚铮要走开,张长安连忙站起来,“铮哥儿,这只是暂时的挫折!你不会是怕了吧?跟我联手,我们再去找人!”
楚铮停住脚步,回身看着张长安,认真道:“你找不到人了。现在没人敢再提这件事。除了我,别的人,只怕连听你说这番话的勇气都没有。”
张长安不信。在他的意识中,汉家儿郎都是悍不畏死的,都应该记得汉武帝和本朝太宗的荣耀,怎么能死了点人就怕了?班固出西域的时候,身边只有几十人,他都不怕,现在金城县的汉人何止千万,为什么要怕?
张长安大声道:“我不信!铮哥儿,你......你怎么能这样?你一向是胆大敢为的人,现在怎么这么害怕?我们去找人,我们一定能成,就像霍去病,像班固那样!”
楚铮摇摇头:“不会有人的。”
见张长安红着脸还想说什么,张长安道:“寻常百姓家就是这样。生活在这里,糊口都要拼尽全力,哪还有那么多忠肝义胆?就算有,也不如活下去重要。形势有利,有人带头还好,或许能激发血性,为子孙后代活得好一些拼一把。现在形势不好,带头的人也被杀了,谁还敢动弹?
“霍去病、班固的事,对他们而言太遥远了,是故事,不是现实,不能拿来充饥,也不能御寒。但凡还有一口吃的,谁愿意送死?小东,回去吧。”
说完这些话,楚铮回到摊子后面,继续笔直的站着,看着街对面的院墙不再言语。
他今天说的话已经足够多。平日里,他很少说这么多话。
悲愤的张长安踢翻凳子后走了,临行前还喊着要跟楚铮断交。
楚铮假装没有看到张长安眼中的泪水,等到对方走远,才过去把凳子重新放好。
蒸腾的白汽后面,楚铮一动不动,一言不发。直到下一个客人上门。
“铮哥儿,老规矩,多放点醋,再另外端一碗汤!”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坐到桌前,放开嗓门招呼。
楚铮点点头,没有说话,手中动作却很麻利。
这个中年汉... -->>
李晔的眼睛,完整看完了这一日在张家发生的事,虽然它不能给张钟黎和张长安任何反应。但这些场景本身,却让他感触不浅。
别的姑且不说,李晔对河西各地的形势情况,和汉人百姓的心态状态有了许多把握。
经过沉思,李晔所得良多,隐隐觉得抓住了什么,一时间却还领悟不透,遂决定继续观察。
次日天亮,张东张长安早早走出张家大宅,打算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楚铮。
昨夜张钟黎跟他说的那些话,每一个字他都深深记在心里。
在少年人心中,祖父是真正的英雄豪杰,胸怀家国,深明大义,昔日为了让河西重归大唐,跟侵入这里的吐蕃血战不退,哪怕为此身受重伤落下残疾,依然初心不改。
祖父虽然没有霍去病那么厉害,却不失为一个值得仰望、敬佩的榜样。不像父亲,在吐蕃蛮子面前软弱、谄媚的就像......一条狗。
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张长安默默攥紧了拳头。
他尊重并敬爱自己的父亲,这是基本的人伦孝道,但是父亲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他感到屈辱。
他打心眼里拒绝侮辱自己的父亲,却不得不在事实面前承认,父亲丢了汉人的脸,辱没了那些光耀史册、万古流芳的祖宗,亵渎了他们曾经用生命和理想为汉人拼杀出来的荣耀!
张长安怎么都忘不了,昨夜他进祖父的院子时,对方背对昏黄暗淡的灯火,独自坐在石阶上饮酒的样子。
落寞又无助,倔强而不甘。
祖父老了,他的志向需要人继承,既然父亲不孝、无能,那么就由自己这个做孙儿的,来承担好了!
少年人心里很难藏住话,情绪激昂的时候,总会想找个人分享,这些心事,张长安打算告诉楚铮。
张长安来到福宁坊的一个街口,在一座简陋的汤饼摊前坐下,忍着心中沸腾的热血,翘起二郎腿,拍着桌子大声道:“铮哥儿,快给我来一碗汤饼,吃完了我有要事跟你说!”
热气蒸腾的汤饼架子后,站着一个身材修长而消瘦的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剑眉星目器宇不凡,就是鼻子太大了些,破坏了整张脸的美感。
汤饼摊前的两张桌子上,食客并不多,他手里闲下来的时候,就站在水汽后面发呆。虽然是发呆,身板却站得笔直,好像一杆长枪,随时准备扎人。
这就是张长安最好的朋友,楚铮。
张长安出生的时候,张家已经走出了最难熬的那段岁月,所以他是标准的大户人家子弟。楚铮则不同,出生普通百姓家——这么说或许不准确,张长安并不知道楚铮的父母是谁,相交三四年了,也从来没见过。
张长安只知道,楚铮是被他师父养大的。那是个嗜酒如命的老道人,成天邋里邋遢的,衣服好像就没干净过,平日里也不过干活,从张长安认识楚铮其,对方就全靠楚铮卖汤饼养活。
这时候,那老道人肯定宿醉未醒。
对自己这个最好朋友的悲惨遭遇,张长安很是同情。
他能跟楚铮成为朋友,源于四年前的一个意外。
彼时,十岁的张长安已经是武宗境界,再努力一下就能成就练气,在张、刘、周、钱四大家族中,是最拔尖的小天才,难免心高气傲、目中无人些。
一日逛到福宁坊,嗅着汤饼摊的香气,就坐下来吆喝着要吃汤饼,他本身就顽皮,举止自然不端,脚都踩在凳子上。吃完汤饼,付钱的时候,直接把铜钱往摊子上一丢,基本都落进了汤锅里。
楚铮让他把铜钱从汤锅里捞出来。
张长安自然不干。
于是两人就打了一架。
楚铮只用两招,就让张长安趴下不能动弹。
张长安第一次碰到比自己厉害的同龄人,自然不服,不过他是个有自尊的少年,没有招呼自己仆从助战,而是让楚铮等着。他回去苦练一月,就气势汹汹的杀回来报仇。
然后,又被揍了。
这样一来二去,打架的次数多了,两人就熟悉起来。张长安也佩服楚铮的身手,明明境界不比自己高,却每每都能三两下,就让自己不能动弹,这起了敬仰心思。
时日一久,两人便成了好朋友。
楚铮很快做好了汤饼,照例份量要多三成,放在张长安面前后,自己也在桌子上坐下来,问:“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说?”
张长安吃着滚烫的汤饼,瓮声瓮气道:“大......大事!”
楚铮也不多问,坐在那里看面前的行人出神,等待张长安主动详说。
张长安觉得楚铮什么都好,够义气,也够胆。有一回他被吐蕃蛮子欺负了,楚铮明知不敌,也敢冲上来帮忙,结果两个人都被揍得鼻青脸肿,只能恨恨看着吐蕃人大笑扬长而去。
但就是话少,少得可怜,基本不主动说话,而且好像从来不说废话,有些无趣。
张长安吃完汤饼,把筷子往桌上一放,盯着楚铮,压低声音:“铮哥儿,安王到了河西,已经攻占南部七州,这事儿你知道不?”
楚铮转头看向张长安,木讷的回答:“知道。”
“那你有什么想法没有?我打算召集一些兄弟,在必要的时候迎接王师!”张长安激动的道。
楚铮沉默了一下,“前些天,孙大哥徐大哥他们,也联合一些人,准备在安王到来的时候,效仿当年响应张义潮的旧事。他们找到了我,我答应了。”
张长安眼睛瞪大,兴奋的脸通红,“孙大哥徐大哥?太好了,有他们带头,肯定能联合不少人!他们号召了多少人?”
所谓孙大哥徐大哥,虽然都只是普通百姓,但却都是勇武之辈,也喜好交朋友,相当于地痞头子,在年轻人中有不俗的号召力。
楚铮道:“到昨夜为止,加入他们的有近百人,都是街面上的汉家百姓子弟。”
“好,好!”张长安抚掌而赞,双眼发亮,“我们现在就去见他们如何?好好商量这件事!”
楚铮看张长安的眼神变得怪异,“他们现在都在城中主街路口......只有人头。”
张长安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一下子愣在那里,脸憋得青紫,半响说不出话来。
楚铮站起身,“是羯木错杀的。我要不是跑得快,也没命了。”
说到这,他顿了顿,轻笑一声,刻板的表情意味不明,“都是些家无余粮,吃饱这顿没下顿的家伙,碰到这样的机会,当然想要搏一搏富贵,或许也有报国之心,但想必不多。只可惜,这回羯木错动手太快,他们只能脑袋搬家。”
眼看楚铮要走开,张长安连忙站起来,“铮哥儿,这只是暂时的挫折!你不会是怕了吧?跟我联手,我们再去找人!”
楚铮停住脚步,回身看着张长安,认真道:“你找不到人了。现在没人敢再提这件事。除了我,别的人,只怕连听你说这番话的勇气都没有。”
张长安不信。在他的意识中,汉家儿郎都是悍不畏死的,都应该记得汉武帝和本朝太宗的荣耀,怎么能死了点人就怕了?班固出西域的时候,身边只有几十人,他都不怕,现在金城县的汉人何止千万,为什么要怕?
张长安大声道:“我不信!铮哥儿,你......你怎么能这样?你一向是胆大敢为的人,现在怎么这么害怕?我们去找人,我们一定能成,就像霍去病,像班固那样!”
楚铮摇摇头:“不会有人的。”
见张长安红着脸还想说什么,张长安道:“寻常百姓家就是这样。生活在这里,糊口都要拼尽全力,哪还有那么多忠肝义胆?就算有,也不如活下去重要。形势有利,有人带头还好,或许能激发血性,为子孙后代活得好一些拼一把。现在形势不好,带头的人也被杀了,谁还敢动弹?
“霍去病、班固的事,对他们而言太遥远了,是故事,不是现实,不能拿来充饥,也不能御寒。但凡还有一口吃的,谁愿意送死?小东,回去吧。”
说完这些话,楚铮回到摊子后面,继续笔直的站着,看着街对面的院墙不再言语。
他今天说的话已经足够多。平日里,他很少说这么多话。
悲愤的张长安踢翻凳子后走了,临行前还喊着要跟楚铮断交。
楚铮假装没有看到张长安眼中的泪水,等到对方走远,才过去把凳子重新放好。
蒸腾的白汽后面,楚铮一动不动,一言不发。直到下一个客人上门。
“铮哥儿,老规矩,多放点醋,再另外端一碗汤!”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坐到桌前,放开嗓门招呼。
楚铮点点头,没有说话,手中动作却很麻利。
这个中年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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