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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何路低下头去,他不明白秦深与沈尽欢之间的纠葛,因而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平平无奇的沈尽欢总能吸引秦总的眼光,更不能理解,秦总何以放着身家千万的林笙箫不要,而选择一个一无所有的沈尽欢,甚至还将拍卖会上得来的戒指送给沈尽欢。
别说何路不明白,其实就连秦深他自己都不清楚现在这样到底算什么?
沈尽欢说了,她和他之间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可为什么他还要纠缠不清?
这样的秦深,连他自己都有些陌生了。
片刻后,秦深抬眸,恢复了一贯的淡漠儒雅,温声道:“走吧,去发布会。”
“……是,秦总。”
……
河西万达,装修华贵典雅的复式公寓。
王玲听到开门声,连忙从沙发上起来,放下吃了一半的荔枝走过去。
是沈让回来了,他从昨天早上接到电话说欢欢出了点事情需要他亲自出面处理之后,一直到现在才回来。
期间王玲给他打了无数通的电话,他都没接,王玲本就大大咧咧的,对沈让心有忌惮,所以也没问他昨晚去了哪里,倒是沈让自己一进门就开口解释:“昨晚在公司加班,累死我了。”
“哦……沈让,欢欢她没事了吧?”
王玲瞧见沈让眉宇间的疲惫,他本身长得极帅,一张俊脸宛如精雕细琢的工艺品,两弯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而翘,再加上厚薄适中的唇,微抿着的样子就显得非常性感,他纵使没有休息好,也掩藏不住他身上风华绝代的锋芒。
沈让松开领带,动作霸气地一把扯下,随后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的扣子,一粒接一粒,动作优雅却张弛有度,无一不牵动着王玲的心。
王玲眨了眨眼睛,心想这么优秀的男人真的是她男朋友吗?虽然已经相处了好些天,她也慢慢习惯了他的宠爱,可是理智却时不时地跳出来扪心自问一下:这真是我男朋友吗?如果真是的话,那我真是走了八百年的狗屎运了!
发愣间,沈让已然阔步上来,风情万种地笑了笑,随即伸手搂住她的腰,俯身在她唇上啄了一口,避而不答她的问题,反而神色暧昧地说:“今天医生该来拆纱布了吧?玲儿,我很期待看到你全新的样貌。”
他凑得极近,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鼻尖,引得王玲不由自主轻颤一下,不知怎的,她总觉得沈让对这次整容格外上心,从前期的规划到中间的修复以及后期的调整,他一直尽心尽力,完全不允许她插手。
她原本想,只要能恢复原来的样子就好,哪怕恢复不了全部,能回到当初七八分相似也行,可沈让却不那么认为,他说要给她换一张世界上最美的脸蛋,有时候,沈让捧着她的脸蛋,那双黑眸有力地看过来时,王玲总隐约觉得他在透过自己的眼睛看别人。
还有,沈让唤她名字的时候,她总有种很怪异的感觉,浑身都不舒服,玲儿玲儿,若是真心相爱的两人,他叫她的名字她不该反感才对吧?。
王玲推了下男人精壮的胸口,嘟起小嘴埋怨:“不就是一张脸么,有什么好期待的,我本来就已经毁容了,能看得过去就行了,你不是我男朋友吗?你不是很喜欢我吗?难道还在意我的相貌?”
沈让呵呵笑了一声,抬手在她鼻尖宠溺地刮了下,而后点点头:“是啊,我是不介意,你就算成了丑八怪我也照样喜欢,可是你介意,女人都是爱美的,我懂你。”
“……”
王玲心口一震,没想到他竟是一眼看穿了她的心思,从得知自己毁容开始,她情绪一直很不稳定,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心里却非常在意,哪有女人不爱美?何况沈让这么帅,又优秀又多金,她要是个丑八怪,将来沈让不是更不会和她长相厮守吗?
王玲神色一暗,小心翼翼地收敛起心思,她仰面望着他,秀眉一拧:“我问你话呢,欢欢的事情解决了吗?她遇上什么麻烦了?”
沈让拉过她的手裹在自己掌心,王玲不安地挣扎了下,不过却没挣脱开,也是,沈让的力气有多大,她在床上已经领教过好几次了,王玲有些泄气地咬了咬牙,不过事关沈尽欢,她也不敢在这种时候乱发脾气。
男人带着她坐了下来,这才不慌不忙地解释:“事情已经解决了,不过你知道的,秦深一直以来都对沈尽欢有意思,现在沈尽欢在他手上,我也不好再插手……”
“啊?秦深是上次来我们家的那个冰山男吗?”王玲依稀记得自己刚刚出事那天,沈尽欢来到河西万达看望她,后来没多久就来了个冷面罗刹,长什么样子倒是记不清了,不过王玲却记得他的气场很冷,整个人俨然移动大冰山,所以才称呼他为冰山男。
“嗯,他叫秦深,是第一跨国集团的总裁,沈尽欢的老相好。”
沈让闻言又笑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怒意不行于色,嘴角常年挂着温润淡淡的笑意,让人看不出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王玲失忆之后,只记得沈尽欢和火儿,其他人一点印象都没有,就连秦深是谁也记不得了,她听了沈让的话之后若有所思地蹙了下眉头:“老相好?胡说八道,欢欢就没谈过恋爱!哪儿来的老相好?要说有,也就是火儿他……”爸爸二字还没说出口,王玲猛地意识到自己心直口快,她连忙打住,沈让却听出了不对劲,微眯起眸子,目光压迫地看过来:“玲儿,我不是第一次听你提到火儿了,你告诉我,这个火儿究竟是什么?”
王玲心漏跳了半拍,她记得欢欢叮嘱过她千万不能将火儿的事情说出去,于是挑了挑眉:“是欢欢养的一只宠物啊。”
“宠物?”沈让饶有趣味地咀嚼着这两个字,字里行间都是不相信,他继续说,“如果是宠物,你方才说那话是什么一丝?难道宠物也能成为她的老相好?”
王玲心虚不已,生怕自己再说错什么,忙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哎呀,火儿呢是欢欢养的宠物,那宠物是她老情人送的嘛!”
沈让眉峰一挑,这沈尽欢还有老情人?他还没来得及问,就被王玲岔开话题:“你说,那个叫什么秦深的,他不会对欢欢做变态的事情吧?”
沈让扑哧一声笑了,王玲见状终于松了口气,只是看着他的样子,心里更加不是滋味,什么嘛,长得帅就算了,连笑起来都这么迷人,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她现在已经有了深深的自卑感!
男人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又伸手捏了她腰一把,王玲低呼一声,瞪着他嗔怒:“你干嘛?”
“你。”男人一本正经地吐出这个字眼,随即舌尖轻抵嘴角,露出一抹更加美艳不可方物的笑来。
“呃……沈让!你好讨厌啊!”
王玲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霎那间面红耳赤,也幸好她脸上缠着纱布,不然这会儿肯定跟猴屁股似的。
沈让的话牵动了她的心思,让她在瞬间心跳加速,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我哪儿讨厌?”
男人侧目看她,顺势将她压在沙发上,手垫在她脑后,让她与自己目光相对,那样英俊的五官赫然放大在眼前,王玲紧张得连心跳都停止了!
她怔怔地看着沈让,他的眼睛很黑,很深邃,好像宣纸上点了一笔浓墨,未来得及完全晕染,那种黑,不同寻常,看得人如同掉入陷阱之中,甘愿沉沦。
她盯着他看,他同时也在正大光明地打量她。
王玲长相精致,皮肤白皙,一点也不像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她的眼睛又大又明亮,眼尾有一抹微微上挑的弧度,看起来极具魅惑,也难怪她先前会在百乐门那种地方混得风生水起,她确实有迷惑男人的资本。
王玲被他灼热的目光看得浑身都不自在,她动了动身子,莫名觉得浑身发烫,咽了下喉咙道:“沈让,你别……”
“不是说了别再连名带姓叫我么?你难道还不习惯我是你男朋友?”沈让声音低沉充满磁性,听得王玲胸口小鹿乱撞。
完了完了,她是彻底中了沈让的毒了!
“嗯?”
得不到他的回应,男人面色微沉,大手开始解她身上的衣服,她今天穿了一件牛仔衬衫,下身是一条黑色铅笔裤,衬得两条腿又细又长。只是沈让此刻已无心去欣赏,一夜没见到她,他想她想得快发疯了,解了两颗扣子之后,耐心尽失,索性用力一扯,扣子零零散散掉了一地。
“啊!”
皮肤暴露在冷空气中,王玲吓了一跳,她忙抱住沈让的脑袋,说:“这是在客厅啊!沈让,你能不能分一分场合?”
“有什么关系?反正都是我们的家,”他咬了下她的耳垂,惩罚性的口吻警告,“下次在家里不准穿裤子,记着,我喜欢吊带连衣裙~”
sp;何路低下头去,他不明白秦深与沈尽欢之间的纠葛,因而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平平无奇的沈尽欢总能吸引秦总的眼光,更不能理解,秦总何以放着身家千万的林笙箫不要,而选择一个一无所有的沈尽欢,甚至还将拍卖会上得来的戒指送给沈尽欢。
别说何路不明白,其实就连秦深他自己都不清楚现在这样到底算什么?
沈尽欢说了,她和他之间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可为什么他还要纠缠不清?
这样的秦深,连他自己都有些陌生了。
片刻后,秦深抬眸,恢复了一贯的淡漠儒雅,温声道:“走吧,去发布会。”
“……是,秦总。”
……
河西万达,装修华贵典雅的复式公寓。
王玲听到开门声,连忙从沙发上起来,放下吃了一半的荔枝走过去。
是沈让回来了,他从昨天早上接到电话说欢欢出了点事情需要他亲自出面处理之后,一直到现在才回来。
期间王玲给他打了无数通的电话,他都没接,王玲本就大大咧咧的,对沈让心有忌惮,所以也没问他昨晚去了哪里,倒是沈让自己一进门就开口解释:“昨晚在公司加班,累死我了。”
“哦……沈让,欢欢她没事了吧?”
王玲瞧见沈让眉宇间的疲惫,他本身长得极帅,一张俊脸宛如精雕细琢的工艺品,两弯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而翘,再加上厚薄适中的唇,微抿着的样子就显得非常性感,他纵使没有休息好,也掩藏不住他身上风华绝代的锋芒。
沈让松开领带,动作霸气地一把扯下,随后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的扣子,一粒接一粒,动作优雅却张弛有度,无一不牵动着王玲的心。
王玲眨了眨眼睛,心想这么优秀的男人真的是她男朋友吗?虽然已经相处了好些天,她也慢慢习惯了他的宠爱,可是理智却时不时地跳出来扪心自问一下:这真是我男朋友吗?如果真是的话,那我真是走了八百年的狗屎运了!
发愣间,沈让已然阔步上来,风情万种地笑了笑,随即伸手搂住她的腰,俯身在她唇上啄了一口,避而不答她的问题,反而神色暧昧地说:“今天医生该来拆纱布了吧?玲儿,我很期待看到你全新的样貌。”
他凑得极近,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鼻尖,引得王玲不由自主轻颤一下,不知怎的,她总觉得沈让对这次整容格外上心,从前期的规划到中间的修复以及后期的调整,他一直尽心尽力,完全不允许她插手。
她原本想,只要能恢复原来的样子就好,哪怕恢复不了全部,能回到当初七八分相似也行,可沈让却不那么认为,他说要给她换一张世界上最美的脸蛋,有时候,沈让捧着她的脸蛋,那双黑眸有力地看过来时,王玲总隐约觉得他在透过自己的眼睛看别人。
还有,沈让唤她名字的时候,她总有种很怪异的感觉,浑身都不舒服,玲儿玲儿,若是真心相爱的两人,他叫她的名字她不该反感才对吧?。
王玲推了下男人精壮的胸口,嘟起小嘴埋怨:“不就是一张脸么,有什么好期待的,我本来就已经毁容了,能看得过去就行了,你不是我男朋友吗?你不是很喜欢我吗?难道还在意我的相貌?”
沈让呵呵笑了一声,抬手在她鼻尖宠溺地刮了下,而后点点头:“是啊,我是不介意,你就算成了丑八怪我也照样喜欢,可是你介意,女人都是爱美的,我懂你。”
“……”
王玲心口一震,没想到他竟是一眼看穿了她的心思,从得知自己毁容开始,她情绪一直很不稳定,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心里却非常在意,哪有女人不爱美?何况沈让这么帅,又优秀又多金,她要是个丑八怪,将来沈让不是更不会和她长相厮守吗?
王玲神色一暗,小心翼翼地收敛起心思,她仰面望着他,秀眉一拧:“我问你话呢,欢欢的事情解决了吗?她遇上什么麻烦了?”
沈让拉过她的手裹在自己掌心,王玲不安地挣扎了下,不过却没挣脱开,也是,沈让的力气有多大,她在床上已经领教过好几次了,王玲有些泄气地咬了咬牙,不过事关沈尽欢,她也不敢在这种时候乱发脾气。
男人带着她坐了下来,这才不慌不忙地解释:“事情已经解决了,不过你知道的,秦深一直以来都对沈尽欢有意思,现在沈尽欢在他手上,我也不好再插手……”
“啊?秦深是上次来我们家的那个冰山男吗?”王玲依稀记得自己刚刚出事那天,沈尽欢来到河西万达看望她,后来没多久就来了个冷面罗刹,长什么样子倒是记不清了,不过王玲却记得他的气场很冷,整个人俨然移动大冰山,所以才称呼他为冰山男。
“嗯,他叫秦深,是第一跨国集团的总裁,沈尽欢的老相好。”
沈让闻言又笑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怒意不行于色,嘴角常年挂着温润淡淡的笑意,让人看不出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王玲失忆之后,只记得沈尽欢和火儿,其他人一点印象都没有,就连秦深是谁也记不得了,她听了沈让的话之后若有所思地蹙了下眉头:“老相好?胡说八道,欢欢就没谈过恋爱!哪儿来的老相好?要说有,也就是火儿他……”爸爸二字还没说出口,王玲猛地意识到自己心直口快,她连忙打住,沈让却听出了不对劲,微眯起眸子,目光压迫地看过来:“玲儿,我不是第一次听你提到火儿了,你告诉我,这个火儿究竟是什么?”
王玲心漏跳了半拍,她记得欢欢叮嘱过她千万不能将火儿的事情说出去,于是挑了挑眉:“是欢欢养的一只宠物啊。”
“宠物?”沈让饶有趣味地咀嚼着这两个字,字里行间都是不相信,他继续说,“如果是宠物,你方才说那话是什么一丝?难道宠物也能成为她的老相好?”
王玲心虚不已,生怕自己再说错什么,忙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哎呀,火儿呢是欢欢养的宠物,那宠物是她老情人送的嘛!”
沈让眉峰一挑,这沈尽欢还有老情人?他还没来得及问,就被王玲岔开话题:“你说,那个叫什么秦深的,他不会对欢欢做变态的事情吧?”
沈让扑哧一声笑了,王玲见状终于松了口气,只是看着他的样子,心里更加不是滋味,什么嘛,长得帅就算了,连笑起来都这么迷人,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她现在已经有了深深的自卑感!
男人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又伸手捏了她腰一把,王玲低呼一声,瞪着他嗔怒:“你干嘛?”
“你。”男人一本正经地吐出这个字眼,随即舌尖轻抵嘴角,露出一抹更加美艳不可方物的笑来。
“呃……沈让!你好讨厌啊!”
王玲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霎那间面红耳赤,也幸好她脸上缠着纱布,不然这会儿肯定跟猴屁股似的。
沈让的话牵动了她的心思,让她在瞬间心跳加速,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我哪儿讨厌?”
男人侧目看她,顺势将她压在沙发上,手垫在她脑后,让她与自己目光相对,那样英俊的五官赫然放大在眼前,王玲紧张得连心跳都停止了!
她怔怔地看着沈让,他的眼睛很黑,很深邃,好像宣纸上点了一笔浓墨,未来得及完全晕染,那种黑,不同寻常,看得人如同掉入陷阱之中,甘愿沉沦。
她盯着他看,他同时也在正大光明地打量她。
王玲长相精致,皮肤白皙,一点也不像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她的眼睛又大又明亮,眼尾有一抹微微上挑的弧度,看起来极具魅惑,也难怪她先前会在百乐门那种地方混得风生水起,她确实有迷惑男人的资本。
王玲被他灼热的目光看得浑身都不自在,她动了动身子,莫名觉得浑身发烫,咽了下喉咙道:“沈让,你别……”
“不是说了别再连名带姓叫我么?你难道还不习惯我是你男朋友?”沈让声音低沉充满磁性,听得王玲胸口小鹿乱撞。
完了完了,她是彻底中了沈让的毒了!
“嗯?”
得不到他的回应,男人面色微沉,大手开始解她身上的衣服,她今天穿了一件牛仔衬衫,下身是一条黑色铅笔裤,衬得两条腿又细又长。只是沈让此刻已无心去欣赏,一夜没见到她,他想她想得快发疯了,解了两颗扣子之后,耐心尽失,索性用力一扯,扣子零零散散掉了一地。
“啊!”
皮肤暴露在冷空气中,王玲吓了一跳,她忙抱住沈让的脑袋,说:“这是在客厅啊!沈让,你能不能分一分场合?”
“有什么关系?反正都是我们的家,”他咬了下她的耳垂,惩罚性的口吻警告,“下次在家里不准穿裤子,记着,我喜欢吊带连衣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