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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学霸估计写完了吧。”学霸刘梦槐,外人面前沉默寡言,但是在宿舍里,偶尔也会露出比较活泼的一面,有个异地男友,杨慕夏侧耳一听从她那边传来的综艺节目声音,估摸着对方肯定是早已把作业都做好了。
“行吧,”石新雨夜当然也清楚学霸的作业质量更有保障,但是她睡在杨慕夏的对床,一般来说有什么东西都是先问她,拿了作业,她瞅了眼,“嗯?衡安安还没回来吗?”
“她不是说今晚有学长约她吃饭呢嘛,估计吃了饭两个人去操场逛两圈再走回来吧,时间还早,”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钟,杨慕夏随口答,衡安安是个很好看的女生,性格活泼,在杨慕夏的印象中,自己曾经一度有些自卑,因为喜欢过的一个男生喜欢衡安安。
噢,好像就是今晚这个学长来着,但是由于有了前世的记忆,杨慕夏对这个年代久远的学长并没有什么感觉。
胡思乱想了一阵子,她的目光又重新聚焦在作业纸上,能重生一遍固然是件好事,但是要重新再上高数课,可就不是什么幸福的事了,尤其是,她已经把这些内容忘得一干二净了,相当于重新再学,虽然上课有认真听课,可是她好像和石新雨一样在这一方面不太有天分啊……
但是大一这种安静祥和的夜间宿舍气氛,还是特别的让她怀念,她的宿舍,虽然没有发生过太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但是平平淡淡的,她们每天下课回到宿舍都是最放松的姿态,已经让不少人羡慕了。
毕竟虽然都是大学生而已,但是不代表没有勾心斗角。
平淡的日子过得总是特别快,一眨眼半个学期就过去了,杨慕夏的人生轨迹好像也没有什么改变,其实也怪不得她,每天顾着学习运动,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只能说这身体基础太差。
大冷天的还坚持到球场跑步,估计也没几个了,球场只有几盏大灯,虽然看起来很是刺眼,有些地方还是显得很暗。
最开始的时候石新雨和衡安安听说自己要去跑步,也兴致勃勃的表示要加入,但是没跑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天气冷了更加有理由不去了,现在估计都洗了澡窝在宿舍里追最近新出的电视剧。
杨慕夏停下泛酸的双腿,喘着气看自己呼出的热气消散在空中,突然想起杨逸和自己说分手,杨逸怀疑自己是队伍内鬼也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认真说起来距离那些事发生也不过过了几个月而已,现在一想,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可不是嘛,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前一世的自己了,她慢慢走着,回想前世的自己在这个时候在做什么呢,好像是和石新雨她们一样,没有课的晚上就窝在宿舍打打游戏看看书什么的。
现在的她,晚上如果没有课就去跑步,还好身体争气,对得起她这段时间流的汗,身上松垮垮的肉渐渐变得紧实,穿衣服也稍微能看的入眼了。毕竟是个正值最好年纪的女孩子,一身赘肉一脸呆滞颓废算什么回事。
这样才像点样子嘛,杨慕夏擦了一把额上的汗,满意的往宿舍方向走去。
其实重生之后她考虑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再玩“宿命”这个游戏,也曾想过要不就避开关于这游戏的一切,重生之后做个普通人,过与前世不一样的一生,要不是她在大二那年无意中接触到这个游戏而一发不可收拾,后来的她说不定会平平淡淡度过大学四年,然后找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不会遇到杨逸,也不会有后来的一连串的事了。
但是她真的很想拿那个冠军。
要不是因为她的失误,说不定银鹰就夺冠了。在她看来,她确实欠了队伍一个冠军。那么,既然上天给了她这个重来的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把握,把这个冠军拿到手,也算是给自己和队友一个交代。如果可能的话,还要拿下第二第三第四个冠军,直到真的走到最耀眼的地方。
至于是和谁走到那个地方,她下意识的不去考虑这个问题,到底是因为问题太遥远还是她不愿意想,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现在既然决定了重新再活一遍的路线,接下来自然是一步一步实现了。这来之不易的重生机会对于杨慕夏来说是无比珍贵的,她决意要让前世自己的遗憾尽数洗去,不对,不仅是自己的,还有自己身边的人。
既然现在的她相当于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那为什么不用这个能力去减少身边人曾经的遗憾呢?
第4章我的宿友是大神
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杨慕夏出来后发现衡安安坐在电脑前看着什么,她好奇的伸过头瞅了一眼,好像是那部最近很火的古装剧,石新雨和衡安安都看过这部电视剧的原著小说,所以对于这部电视剧也一直追着看。但是她没有看过小说,对这电视剧也兴致缺缺,所以从来不加入他们的行列。
难得没看到衡安安和刘梦槐挤在她旁边一块看,她又看了一眼宿舍。
打开“宿命”这个动作已经成为了杨慕夏每天晚上必须做的功课,既然决定了要再次进入银鹰,那在被银鹰的人看中之前,当然要好好磨练一下自己的技术。
在这个年代,电子竞技早已成为正儿八经的体育竞技项目,随着电竞圈子的完善,人们渐渐也不再对电子竞技这个项目带着有色眼镜,认为这只是一些网瘾少年的不务正业。
杨慕夏的宿友们虽然对“宿命”这种游戏没有什么兴趣,却也大概了解这个游戏,知道她玩得挺溜。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她们偶尔也会调侃着说她们宿舍以后大概会出一个电竞选手,要签名的话要趁早。
“宿命”作为一个风靡全球的成熟大型竞技类游戏,玩家自然是难以计数,特别是在大学这种地方。在最开始的时候,有些男生听了并不相信她们的话,觉得她们夸大其词。
衡安安是个口直心快的,一向对于那些爱吹牛的男生毫不留情:“我虽然不会玩,但是我敢说你们很多人都比不过慕夏的技术好吧,在游戏里不知道多少人叫她大神。”
杨慕夏记得自己是在大三末的时候被银鹰发掘的,当时的自己只玩了“宿命”大概一年,要是自己从大一就开始有意识的练习,说不定以后再竞争上岗的时候更有优势。
她本来想要悄悄的进行这项工作,没想到宿友们对于她的这件事在聚会的时候倒说了个一清二楚,直到她有一天很是严肃的和她们说自己不想被太多人知道,宿友们才表示缄口不提。
“不是我说啊,慕夏,既然你有这个才能,为什么不去试试呢,”衡安安虽然答应了不再对外面的人宣扬她的“战绩”,在电视剧放广告的空隙听见她打开游戏的提示音,还是没忍住心里的疑惑,“我听说,那些什么战队现在都会去招募大学生当试训生,你要不要去试试?我看做电竞选手也不错,以后退役了还能做那种什么教练啊还有分析师之类的,你看新雨最近在那个小说网站写东西,好像还挺多人看的,还有稿费呢,我看咱脑子都得灵活点,不是说读了这个专业以后就非要在这个方面就业。”
“我也觉得,”还在啪嗒啪嗒敲着键盘的石新雨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起,抬起头应道,“你之前才鼓励我去网上写小说,那你也应该去试试,说不定发现一片新天地呢,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
“你那文今天更新了吗?”杨慕夏拿起手机摁了几下,“‘大大今天的更新会推迟吗’,‘大大今天还更新吗’?你的粉丝正可怜巴巴的敲着碗等你啊,要是这周的更新量不达标估计要进小黑屋吧?”
“哇,你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石新雨听见她的话,差点整个人就跳起来,宿舍里又重新响起速度不均匀的键盘敲打声,“我这不是每天都在燃烧生命的更新吗。”
“新雨啊,快点更,我也等着看,”那一头的衡安安也说道,“今天你就不要看剧了,更新了再看吧,要是这周没有更满35000字,下星期我店里的上新一点折都不给你打了。”
杨慕夏无声笑着,在她的记忆里,前世的石新雨也很有写作天赋,但是她最大的问题就是写的东西总是只写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就算是个很好的故事,她也顶多是给宿舍里的几个人传阅。
说老实话,石新雨的这种水平在那种大型小说网站上就算一时成为不了大神,要成为一个小粉红也是绰绰有余了。但是她总对自己没有信心,甚至觉得自己写的东西不值得一看。直到大四毕业的时候,杨慕夏看她把自己写的一本本小说拿出来仔仔细细从头又看了一遍,然后叹着气放进行李箱中,突然心里仿佛就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了。
后来她偶尔抽空和石新雨聊天,问她小说写得怎么样了,对方只是笑笑说工作那么忙哪里还有写,但是言谈之间还是后悔大学的时候没有把这些文章放到网上,说不定能吸引不少读者呢。
而衡安安,前世的她从大一就想着要开一个网店,卖一些自己喜欢的风格的衣服,然而直到大四,她也没有做成这件事。
大四毕业前最后的宿舍夜谈,关了灯,各自躺在床上聊天,说到大学里最遗憾的事,四个人都沉默了半晌,宿舍里一片安静,好像每个人都恰好睡着了,最后是衡安安先打破了宁静。
“要是我那时候下定决心开个网店,说不定现在自己的品牌都有了。”她故作轻松的笑着说道,慕夏却明显听出她声音里的遗憾。
“要是那时候我把文章放上网上连载,说不定现在也有不少粉丝了。”石新雨紧跟其后。
呢,学霸估计写完了吧。”学霸刘梦槐,外人面前沉默寡言,但是在宿舍里,偶尔也会露出比较活泼的一面,有个异地男友,杨慕夏侧耳一听从她那边传来的综艺节目声音,估摸着对方肯定是早已把作业都做好了。
“行吧,”石新雨夜当然也清楚学霸的作业质量更有保障,但是她睡在杨慕夏的对床,一般来说有什么东西都是先问她,拿了作业,她瞅了眼,“嗯?衡安安还没回来吗?”
“她不是说今晚有学长约她吃饭呢嘛,估计吃了饭两个人去操场逛两圈再走回来吧,时间还早,”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钟,杨慕夏随口答,衡安安是个很好看的女生,性格活泼,在杨慕夏的印象中,自己曾经一度有些自卑,因为喜欢过的一个男生喜欢衡安安。
噢,好像就是今晚这个学长来着,但是由于有了前世的记忆,杨慕夏对这个年代久远的学长并没有什么感觉。
胡思乱想了一阵子,她的目光又重新聚焦在作业纸上,能重生一遍固然是件好事,但是要重新再上高数课,可就不是什么幸福的事了,尤其是,她已经把这些内容忘得一干二净了,相当于重新再学,虽然上课有认真听课,可是她好像和石新雨一样在这一方面不太有天分啊……
但是大一这种安静祥和的夜间宿舍气氛,还是特别的让她怀念,她的宿舍,虽然没有发生过太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但是平平淡淡的,她们每天下课回到宿舍都是最放松的姿态,已经让不少人羡慕了。
毕竟虽然都是大学生而已,但是不代表没有勾心斗角。
平淡的日子过得总是特别快,一眨眼半个学期就过去了,杨慕夏的人生轨迹好像也没有什么改变,其实也怪不得她,每天顾着学习运动,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只能说这身体基础太差。
大冷天的还坚持到球场跑步,估计也没几个了,球场只有几盏大灯,虽然看起来很是刺眼,有些地方还是显得很暗。
最开始的时候石新雨和衡安安听说自己要去跑步,也兴致勃勃的表示要加入,但是没跑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天气冷了更加有理由不去了,现在估计都洗了澡窝在宿舍里追最近新出的电视剧。
杨慕夏停下泛酸的双腿,喘着气看自己呼出的热气消散在空中,突然想起杨逸和自己说分手,杨逸怀疑自己是队伍内鬼也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认真说起来距离那些事发生也不过过了几个月而已,现在一想,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可不是嘛,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前一世的自己了,她慢慢走着,回想前世的自己在这个时候在做什么呢,好像是和石新雨她们一样,没有课的晚上就窝在宿舍打打游戏看看书什么的。
现在的她,晚上如果没有课就去跑步,还好身体争气,对得起她这段时间流的汗,身上松垮垮的肉渐渐变得紧实,穿衣服也稍微能看的入眼了。毕竟是个正值最好年纪的女孩子,一身赘肉一脸呆滞颓废算什么回事。
这样才像点样子嘛,杨慕夏擦了一把额上的汗,满意的往宿舍方向走去。
其实重生之后她考虑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再玩“宿命”这个游戏,也曾想过要不就避开关于这游戏的一切,重生之后做个普通人,过与前世不一样的一生,要不是她在大二那年无意中接触到这个游戏而一发不可收拾,后来的她说不定会平平淡淡度过大学四年,然后找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不会遇到杨逸,也不会有后来的一连串的事了。
但是她真的很想拿那个冠军。
要不是因为她的失误,说不定银鹰就夺冠了。在她看来,她确实欠了队伍一个冠军。那么,既然上天给了她这个重来的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把握,把这个冠军拿到手,也算是给自己和队友一个交代。如果可能的话,还要拿下第二第三第四个冠军,直到真的走到最耀眼的地方。
至于是和谁走到那个地方,她下意识的不去考虑这个问题,到底是因为问题太遥远还是她不愿意想,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现在既然决定了重新再活一遍的路线,接下来自然是一步一步实现了。这来之不易的重生机会对于杨慕夏来说是无比珍贵的,她决意要让前世自己的遗憾尽数洗去,不对,不仅是自己的,还有自己身边的人。
既然现在的她相当于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那为什么不用这个能力去减少身边人曾经的遗憾呢?
第4章我的宿友是大神
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杨慕夏出来后发现衡安安坐在电脑前看着什么,她好奇的伸过头瞅了一眼,好像是那部最近很火的古装剧,石新雨和衡安安都看过这部电视剧的原著小说,所以对于这部电视剧也一直追着看。但是她没有看过小说,对这电视剧也兴致缺缺,所以从来不加入他们的行列。
难得没看到衡安安和刘梦槐挤在她旁边一块看,她又看了一眼宿舍。
打开“宿命”这个动作已经成为了杨慕夏每天晚上必须做的功课,既然决定了要再次进入银鹰,那在被银鹰的人看中之前,当然要好好磨练一下自己的技术。
在这个年代,电子竞技早已成为正儿八经的体育竞技项目,随着电竞圈子的完善,人们渐渐也不再对电子竞技这个项目带着有色眼镜,认为这只是一些网瘾少年的不务正业。
杨慕夏的宿友们虽然对“宿命”这种游戏没有什么兴趣,却也大概了解这个游戏,知道她玩得挺溜。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她们偶尔也会调侃着说她们宿舍以后大概会出一个电竞选手,要签名的话要趁早。
“宿命”作为一个风靡全球的成熟大型竞技类游戏,玩家自然是难以计数,特别是在大学这种地方。在最开始的时候,有些男生听了并不相信她们的话,觉得她们夸大其词。
衡安安是个口直心快的,一向对于那些爱吹牛的男生毫不留情:“我虽然不会玩,但是我敢说你们很多人都比不过慕夏的技术好吧,在游戏里不知道多少人叫她大神。”
杨慕夏记得自己是在大三末的时候被银鹰发掘的,当时的自己只玩了“宿命”大概一年,要是自己从大一就开始有意识的练习,说不定以后再竞争上岗的时候更有优势。
她本来想要悄悄的进行这项工作,没想到宿友们对于她的这件事在聚会的时候倒说了个一清二楚,直到她有一天很是严肃的和她们说自己不想被太多人知道,宿友们才表示缄口不提。
“不是我说啊,慕夏,既然你有这个才能,为什么不去试试呢,”衡安安虽然答应了不再对外面的人宣扬她的“战绩”,在电视剧放广告的空隙听见她打开游戏的提示音,还是没忍住心里的疑惑,“我听说,那些什么战队现在都会去招募大学生当试训生,你要不要去试试?我看做电竞选手也不错,以后退役了还能做那种什么教练啊还有分析师之类的,你看新雨最近在那个小说网站写东西,好像还挺多人看的,还有稿费呢,我看咱脑子都得灵活点,不是说读了这个专业以后就非要在这个方面就业。”
“我也觉得,”还在啪嗒啪嗒敲着键盘的石新雨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起,抬起头应道,“你之前才鼓励我去网上写小说,那你也应该去试试,说不定发现一片新天地呢,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
“你那文今天更新了吗?”杨慕夏拿起手机摁了几下,“‘大大今天的更新会推迟吗’,‘大大今天还更新吗’?你的粉丝正可怜巴巴的敲着碗等你啊,要是这周的更新量不达标估计要进小黑屋吧?”
“哇,你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石新雨听见她的话,差点整个人就跳起来,宿舍里又重新响起速度不均匀的键盘敲打声,“我这不是每天都在燃烧生命的更新吗。”
“新雨啊,快点更,我也等着看,”那一头的衡安安也说道,“今天你就不要看剧了,更新了再看吧,要是这周没有更满35000字,下星期我店里的上新一点折都不给你打了。”
杨慕夏无声笑着,在她的记忆里,前世的石新雨也很有写作天赋,但是她最大的问题就是写的东西总是只写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就算是个很好的故事,她也顶多是给宿舍里的几个人传阅。
说老实话,石新雨的这种水平在那种大型小说网站上就算一时成为不了大神,要成为一个小粉红也是绰绰有余了。但是她总对自己没有信心,甚至觉得自己写的东西不值得一看。直到大四毕业的时候,杨慕夏看她把自己写的一本本小说拿出来仔仔细细从头又看了一遍,然后叹着气放进行李箱中,突然心里仿佛就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了。
后来她偶尔抽空和石新雨聊天,问她小说写得怎么样了,对方只是笑笑说工作那么忙哪里还有写,但是言谈之间还是后悔大学的时候没有把这些文章放到网上,说不定能吸引不少读者呢。
而衡安安,前世的她从大一就想着要开一个网店,卖一些自己喜欢的风格的衣服,然而直到大四,她也没有做成这件事。
大四毕业前最后的宿舍夜谈,关了灯,各自躺在床上聊天,说到大学里最遗憾的事,四个人都沉默了半晌,宿舍里一片安静,好像每个人都恰好睡着了,最后是衡安安先打破了宁静。
“要是我那时候下定决心开个网店,说不定现在自己的品牌都有了。”她故作轻松的笑着说道,慕夏却明显听出她声音里的遗憾。
“要是那时候我把文章放上网上连载,说不定现在也有不少粉丝了。”石新雨紧跟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