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节 天下第一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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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天下,不知道天下第一剑萧凌的人,可能比冬天的苍蝇还要少。
在江湖中,萧凌的剑法已经被尊为一种信仰,谁也忘不了十年前萧凌独身一人去白云城击败西门津的事。
萧凌的名气已经隐隐超过了当年西门吹雪的名气,而且人们也都知道,萧凌是西门家族的人,在西门吹雪死后,萧凌算是为西门家巩固了天下第一剑的地位。
天下第一,从古至今有多少人为了这个名号舍弃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难道一个名号真的比人和人真挚的感情都重要?
天底下有无数个悬崖,而悬崖底下有间茅草屋的可不多。
现在的潘玉梅就在城东的断肠崖下的茅草屋内,她在等待,等着他的如意郎君,柳回枫。她已经等了整整七天了,可是柳回枫还没有回来,不过,她相信柳回枫。
因为柳回枫曾经有一次说要让潘玉梅看到不一样的夜晚,于是柳回枫花了七天时间捉了二十七袋萤火虫。
此次柳回枫虽已离去七天,可是,这和他们六年的感情想比,这又算得了什么?
柳回枫也是用剑的,而且也用的很好。
曾经江湖上有两把无恶不作的剑,这两把剑可谓是人人见了都要头疼三分,可是这两把剑遇到了柳回枫,于是柳回枫解决了许多人头疼的问题。这一战后,柳回枫立马在江湖上名声鹊起,有很多人都想知道柳回枫若是遇上了萧凌会是怎样。柳回枫也很想知道,因为他很想知道天下第一剑有多厉害。
此次柳回枫就是要去找萧凌,柳回枫也想要天下第一剑的名号。
柳回枫早已经准备好,带着一个女人在江湖上漂流了六年,无论是谁,也早已有了超出常人的意志力,而且这六年内,柳回枫没日没夜都在挥剑,都在练习杀人的方法。柳回枫闯荡江湖这么些年,只要出剑,就绝对会伤人。
柳回枫躺在床上,他在休息,他赶了一天的路,需要好好休息。他在什么时候都想要保持精力充沛,因为若他敢有一刻无力,他就可能会死。他已在江湖上有了名气,而名气带来的反而是麻烦。所以,他尽量每一秒都使自己精力充沛。
而此刻柳回枫感到自己的腰部被人点了两下,柳回枫半边身子都不能动了。然后柳回枫就看见了一个黑衣人。
这黑衣人的衣服很长,袖子盖住了手,而且这黑衣人的身高并不高,但是黑衣人的眼睛很亮,黑衣人看着柳回枫,就像一只狼盯着自己的猎物。
柳回枫知道,此人绝对不简单,按照柳回枫的身手,房子进来一个人都没有察觉,可见此人的轻功有多厉害。
“敢问阁下这是什么意思?”柳回枫道
“我是来救你的”黑衣人道。
黑衣人的嗓音听起来很苦涩,很沙哑,像是在嘴里塞了一把沙子。
“你要知道,你现在要去找萧凌,只能是死路一条”黑衣人道。
听到黑衣人说萧凌,柳回枫的眼睛亮了。
“为什么?”柳回枫道
“凭你现在的武功,根本无法伤他一根头发”黑衣人道。
“你说什么”柳回枫显然有些生气。
“你虽已在江湖游荡多年,但你的剑法却还是没有到达忘情的境界。”黑衣人道。
“怎样忘情?”柳回枫道。
“所谓忘情,就是要做到无情,做到万念俱灰,心中没有一切,忘情的境界可以让你的剑也无情。你的人,你的剑都是兵器,都是杀人的利器。而只有你真正忘情后,你才能有至高无上的剑法。”黑衣人道。
柳回枫沉默。
“而现在,你却有太多感情,所以你根本无法战胜萧凌。”黑衣人道。
“你知道,我现在想的是什么?”柳回枫突然问道。
“什么?”黑衣人疑惑道。
“我在想,我该怎样杀死你。”说着柳回枫从床上跳了起来,剑就直直的向着黑衣人的胸膛刺去。
可这突如其来的一剑并没有刺进黑衣人的胸膛,黑衣人连连施展几个蜻蜓戏水就从窗口跳了出去。
柳回枫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轻功。
柳回枫也没有追,刚刚冲破穴道就已经花费了他很大的力气,而且这黑衣人一定会是高手。此刻柳回枫并不想再多惹是非了。
柳回枫细细体会着那黑衣人所说的话,那黑衣人说要拥有至高无上的剑法只有一个办法,忘情。可是柳回枫不懂,只有冰冷的兵器才没有感情,可是人要怎样做到忘情呢?
柳回枫想不清楚的事情,他就不会再想了,因为凭借他的剑法,他已经无需再想什么。
这天夜里,柳回枫睡得很好,无论是谁,只要对自己有足够的自信,就一定能睡的很好。
柳回枫很自信,因为他在江湖游荡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过敌手。虽说柳回枫剑法很高明,但他却还是没日没夜的在练剑。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是天下第一。
柳回枫又上路了,柳回枫已经准备好了,他想证明自己。
若要早点到白云城,只有走捷径,柳回枫原本是怎样都不会走捷径的,因为捷径的路往往都特别难走,会特别耗费力气。可是柳回枫忘不了,断肠崖下还有人在等着他,他又何尝不想急着回去呢?
柳回枫踏进这片树林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他隐隐觉得这片树林会给自己带来变化,可是他不在乎,他也不会去想。
对于即将发生的事,猜是猜不透的,而且会使人感到疲倦,索性就不去想它,等事情发生的时候,总会知道。
突然,柳回枫看到了一个坐在椅子上的老人,老人手里也有一把剑。这老人虽说已经白发苍苍,可是老人的眼睛却亮的发光。
“回去吧”老人道。
“既然来了,为何要回去”柳回枫道。
“你若不回去,一定会后悔”老人道。
“你是何人?”柳回枫道。
“叶翔”老人道。
柳回枫不禁动容,叶孤城独子叶翔,十五年前在江湖上名气也很大,可是现在却已成了这个样子。
“你的脚......”柳回枫道。
叶翔揭起了披在腿上的大衣,脚踝处果然是空荡荡的。众人皆知,叶翔的脚被西门津砍掉了。
“无论谁的脚被砍掉,他都会老的更快点的。”叶翔叹息道。
柳回枫不禁觉得时过境迁,往日不再。自己刚刚学剑的时候,就是已西门津和叶翔为目标,可是此时的叶翔却已经老了。真的老了。
“那西门津前辈呢?”柳回枫道。
“你不是已经见过他了吗?”叶翔道。
柳回枫稍加思索道“西门津老前辈昨晚找了我,他只是点了我的穴道,并没有用剑。”
“对,十年前的一战,萧凌并没有杀他,而是将西门津左手的大拇指砍掉了,无论是谁,没有了大拇指都不能用剑,可是还能点穴。”叶翔道。
“你来刺我一剑,用你最快的速度。就把我当成萧凌”叶翔道。
柳回枫知道,叶翔对剑术的造诣很高,所以他也想在叶翔面前展示一下,他不知道自己和这些老一辈的剑客差距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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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天下,不知道天下第一剑萧凌的人,可能比冬天的苍蝇还要少。
在江湖中,萧凌的剑法已经被尊为一种信仰,谁也忘不了十年前萧凌独身一人去白云城击败西门津的事。
萧凌的名气已经隐隐超过了当年西门吹雪的名气,而且人们也都知道,萧凌是西门家族的人,在西门吹雪死后,萧凌算是为西门家巩固了天下第一剑的地位。
天下第一,从古至今有多少人为了这个名号舍弃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难道一个名号真的比人和人真挚的感情都重要?
天底下有无数个悬崖,而悬崖底下有间茅草屋的可不多。
现在的潘玉梅就在城东的断肠崖下的茅草屋内,她在等待,等着他的如意郎君,柳回枫。她已经等了整整七天了,可是柳回枫还没有回来,不过,她相信柳回枫。
因为柳回枫曾经有一次说要让潘玉梅看到不一样的夜晚,于是柳回枫花了七天时间捉了二十七袋萤火虫。
此次柳回枫虽已离去七天,可是,这和他们六年的感情想比,这又算得了什么?
柳回枫也是用剑的,而且也用的很好。
曾经江湖上有两把无恶不作的剑,这两把剑可谓是人人见了都要头疼三分,可是这两把剑遇到了柳回枫,于是柳回枫解决了许多人头疼的问题。这一战后,柳回枫立马在江湖上名声鹊起,有很多人都想知道柳回枫若是遇上了萧凌会是怎样。柳回枫也很想知道,因为他很想知道天下第一剑有多厉害。
此次柳回枫就是要去找萧凌,柳回枫也想要天下第一剑的名号。
柳回枫早已经准备好,带着一个女人在江湖上漂流了六年,无论是谁,也早已有了超出常人的意志力,而且这六年内,柳回枫没日没夜都在挥剑,都在练习杀人的方法。柳回枫闯荡江湖这么些年,只要出剑,就绝对会伤人。
柳回枫躺在床上,他在休息,他赶了一天的路,需要好好休息。他在什么时候都想要保持精力充沛,因为若他敢有一刻无力,他就可能会死。他已在江湖上有了名气,而名气带来的反而是麻烦。所以,他尽量每一秒都使自己精力充沛。
而此刻柳回枫感到自己的腰部被人点了两下,柳回枫半边身子都不能动了。然后柳回枫就看见了一个黑衣人。
这黑衣人的衣服很长,袖子盖住了手,而且这黑衣人的身高并不高,但是黑衣人的眼睛很亮,黑衣人看着柳回枫,就像一只狼盯着自己的猎物。
柳回枫知道,此人绝对不简单,按照柳回枫的身手,房子进来一个人都没有察觉,可见此人的轻功有多厉害。
“敢问阁下这是什么意思?”柳回枫道
“我是来救你的”黑衣人道。
黑衣人的嗓音听起来很苦涩,很沙哑,像是在嘴里塞了一把沙子。
“你要知道,你现在要去找萧凌,只能是死路一条”黑衣人道。
听到黑衣人说萧凌,柳回枫的眼睛亮了。
“为什么?”柳回枫道
“凭你现在的武功,根本无法伤他一根头发”黑衣人道。
“你说什么”柳回枫显然有些生气。
“你虽已在江湖游荡多年,但你的剑法却还是没有到达忘情的境界。”黑衣人道。
“怎样忘情?”柳回枫道。
“所谓忘情,就是要做到无情,做到万念俱灰,心中没有一切,忘情的境界可以让你的剑也无情。你的人,你的剑都是兵器,都是杀人的利器。而只有你真正忘情后,你才能有至高无上的剑法。”黑衣人道。
柳回枫沉默。
“而现在,你却有太多感情,所以你根本无法战胜萧凌。”黑衣人道。
“你知道,我现在想的是什么?”柳回枫突然问道。
“什么?”黑衣人疑惑道。
“我在想,我该怎样杀死你。”说着柳回枫从床上跳了起来,剑就直直的向着黑衣人的胸膛刺去。
可这突如其来的一剑并没有刺进黑衣人的胸膛,黑衣人连连施展几个蜻蜓戏水就从窗口跳了出去。
柳回枫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轻功。
柳回枫也没有追,刚刚冲破穴道就已经花费了他很大的力气,而且这黑衣人一定会是高手。此刻柳回枫并不想再多惹是非了。
柳回枫细细体会着那黑衣人所说的话,那黑衣人说要拥有至高无上的剑法只有一个办法,忘情。可是柳回枫不懂,只有冰冷的兵器才没有感情,可是人要怎样做到忘情呢?
柳回枫想不清楚的事情,他就不会再想了,因为凭借他的剑法,他已经无需再想什么。
这天夜里,柳回枫睡得很好,无论是谁,只要对自己有足够的自信,就一定能睡的很好。
柳回枫很自信,因为他在江湖游荡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过敌手。虽说柳回枫剑法很高明,但他却还是没日没夜的在练剑。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是天下第一。
柳回枫又上路了,柳回枫已经准备好了,他想证明自己。
若要早点到白云城,只有走捷径,柳回枫原本是怎样都不会走捷径的,因为捷径的路往往都特别难走,会特别耗费力气。可是柳回枫忘不了,断肠崖下还有人在等着他,他又何尝不想急着回去呢?
柳回枫踏进这片树林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他隐隐觉得这片树林会给自己带来变化,可是他不在乎,他也不会去想。
对于即将发生的事,猜是猜不透的,而且会使人感到疲倦,索性就不去想它,等事情发生的时候,总会知道。
突然,柳回枫看到了一个坐在椅子上的老人,老人手里也有一把剑。这老人虽说已经白发苍苍,可是老人的眼睛却亮的发光。
“回去吧”老人道。
“既然来了,为何要回去”柳回枫道。
“你若不回去,一定会后悔”老人道。
“你是何人?”柳回枫道。
“叶翔”老人道。
柳回枫不禁动容,叶孤城独子叶翔,十五年前在江湖上名气也很大,可是现在却已成了这个样子。
“你的脚......”柳回枫道。
叶翔揭起了披在腿上的大衣,脚踝处果然是空荡荡的。众人皆知,叶翔的脚被西门津砍掉了。
“无论谁的脚被砍掉,他都会老的更快点的。”叶翔叹息道。
柳回枫不禁觉得时过境迁,往日不再。自己刚刚学剑的时候,就是已西门津和叶翔为目标,可是此时的叶翔却已经老了。真的老了。
“那西门津前辈呢?”柳回枫道。
“你不是已经见过他了吗?”叶翔道。
柳回枫稍加思索道“西门津老前辈昨晚找了我,他只是点了我的穴道,并没有用剑。”
“对,十年前的一战,萧凌并没有杀他,而是将西门津左手的大拇指砍掉了,无论是谁,没有了大拇指都不能用剑,可是还能点穴。”叶翔道。
“你来刺我一剑,用你最快的速度。就把我当成萧凌”叶翔道。
柳回枫知道,叶翔对剑术的造诣很高,所以他也想在叶翔面前展示一下,他不知道自己和这些老一辈的剑客差距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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