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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可是订不着位置的。
老杰克无故失踪的事对格里菲斯来讲当然是个坏消息,这让他原本顺藤摸瓜的计划瞬间打了水漂。但格里菲斯不相信老杰克已经离开新马屯了,他突然之间变得如此谨慎,甚至一周都未现身,一方面可能有来自警方的压力,另外一方面,应该是来自于总部,也就是黑金组织的刻意提点。
能让总部专门派人接头来给老杰克提点的事情会是什么,对于黑金这样的组织来讲,当然是大买卖——贩卖人口的大买卖。
而这正是格里菲斯与德川家主在电话交流中所要讲的好消息,一个关于贩卖人口的好消息。
“……恩……德川啊,那个黑金的接头人躲起来了……恩,恩,不知道他还要多久回来……哈,不要担心伙计,我知道他为什么躲起来,原因是他要为最近几天的大买卖做些准备工作,他的合作对象是一群贩卖人体器官的阿拉伯人,他们的头叫费萨尔·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哈?你问我怎么知道,因为我他妈正站在这群阿拉伯佬正中间!”
新马屯著名的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的703号房,格里菲斯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电话讲着些什么。他穿着黑色的风衣,手中的枪低低的垂着。而在以他为中心的房间的四周,一圈穿着阿拉伯特色白衣服,带着白色头巾的男子抱着头,瑟瑟发抖的趴在地上。
这些阿拉伯人总共有七位左右,全是男子,年龄大多在30到40岁之间。他们的头,那个名叫费萨尔·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等一堆后缀名的家伙,此时正在格里菲斯的脚底下,被大妖踩着后背整个人匍匐在地面上。
这人自称是阿拉伯地区某个部落的酋长,他有个胞弟名叫沙特·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什么的,是部落勇士,守护者,勇猛非凡。但此时已经死了,尸体趴在大厅红色的茶几下面,脸面朝下,从格里菲斯的角度,只能看到被血液浸红的白色衬衣。
那个在破门之后的两分钟内闲庭信步迅速搞定了屋内七个大汉的男子,拿着手机大声的讲话。正在与其对话的手机对面的那人听声音也是名男性,电话里的声音隐约可见但并不清楚。那人说了一会儿,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子便开口讲话:“……哎呀,安啦,放心吧。总共七个人,biu,一网打尽……哎,对了。你猜怎么着,我进门的时候,他们躲起来要偷袭我。真TM人才,拿枪偷袭我……”
那人说完这话,身体猛然转过去,对准身后,‘砰’的一声开了枪。
而在其面前,也就是他原本身后的地方,名叫哈姆达的中年男子被一枪射穿了头颅,手中好不容易悄悄捡起来的黑手枪重重的砸在木地板上,发出‘咚’的响动。
大妖今晚紧凑的时间轴继续向前转动,半个小时之后,获取了想要情报的格里菲斯从‘三号帝国酒店’的703号房间里走出来。他轻轻的带上门,另一只手上拿着703室的房卡。在走过回廊里漆黑不知通往何处的通风口的时候,右手扬了扬,那个写着703字样的小卡片便‘唰’的一声飞了进去,不知漂到哪里去了。
解决了阿拉伯犯罪团伙之后,格里菲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实际上就住在703室的隔壁,是新马屯著名的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701室的正式顾客。
然而‘尊贵’的身份并不能实际性的解决温饱问题,格里菲斯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澡换过衣服之后,窗外的天色已经转暗。
‘三号帝国酒店’701室装修精良的墙壁上一个大号的静音钟表在滴滴答答的走,时间来到傍晚的七点一刻,于是格里菲斯决定外出吃点东西。
从房间走出来的大妖抬起头,望向那枚渐渐升起的明亮圆月,眯住眼睛。今夜是个安静平和的晚上,明晚也将是。
寒冷而令人清爽的夜风,匆匆而过的行人,在黑暗里欢笑的情侣,被风摇动的树枝和站在树枝上为夜晚的平和书写上音调的为数不多的鸟雀……
但后天晚上……
却不然。
……
谅山新马屯镇星期五的晚上,老杰克将自己‘藏’起来的第八天。
这个男人在半小时之前为自己穿上了新买的西装,他穿着一双古琦的牛皮鞋,这鞋做工考究,材质是罕见的犀牛皮,是前年的时候,老杰克做了一件相当不赖的事,那个被称为黑金的男人亲自赏赐他的。老男人一直舍不得去穿,但今天,显然是物尽其用的时候了。
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可是订不着位置的。
老杰克无故失踪的事对格里菲斯来讲当然是个坏消息,这让他原本顺藤摸瓜的计划瞬间打了水漂。但格里菲斯不相信老杰克已经离开新马屯了,他突然之间变得如此谨慎,甚至一周都未现身,一方面可能有来自警方的压力,另外一方面,应该是来自于总部,也就是黑金组织的刻意提点。
能让总部专门派人接头来给老杰克提点的事情会是什么,对于黑金这样的组织来讲,当然是大买卖——贩卖人口的大买卖。
而这正是格里菲斯与德川家主在电话交流中所要讲的好消息,一个关于贩卖人口的好消息。
“……恩……德川啊,那个黑金的接头人躲起来了……恩,恩,不知道他还要多久回来……哈,不要担心伙计,我知道他为什么躲起来,原因是他要为最近几天的大买卖做些准备工作,他的合作对象是一群贩卖人体器官的阿拉伯人,他们的头叫费萨尔·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哈?你问我怎么知道,因为我他妈正站在这群阿拉伯佬正中间!”
新马屯著名的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的703号房,格里菲斯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电话讲着些什么。他穿着黑色的风衣,手中的枪低低的垂着。而在以他为中心的房间的四周,一圈穿着阿拉伯特色白衣服,带着白色头巾的男子抱着头,瑟瑟发抖的趴在地上。
这些阿拉伯人总共有七位左右,全是男子,年龄大多在30到40岁之间。他们的头,那个名叫费萨尔·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等一堆后缀名的家伙,此时正在格里菲斯的脚底下,被大妖踩着后背整个人匍匐在地面上。
这人自称是阿拉伯地区某个部落的酋长,他有个胞弟名叫沙特·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什么的,是部落勇士,守护者,勇猛非凡。但此时已经死了,尸体趴在大厅红色的茶几下面,脸面朝下,从格里菲斯的角度,只能看到被血液浸红的白色衬衣。
那个在破门之后的两分钟内闲庭信步迅速搞定了屋内七个大汉的男子,拿着手机大声的讲话。正在与其对话的手机对面的那人听声音也是名男性,电话里的声音隐约可见但并不清楚。那人说了一会儿,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子便开口讲话:“……哎呀,安啦,放心吧。总共七个人,biu,一网打尽……哎,对了。你猜怎么着,我进门的时候,他们躲起来要偷袭我。真TM人才,拿枪偷袭我……”
那人说完这话,身体猛然转过去,对准身后,‘砰’的一声开了枪。
而在其面前,也就是他原本身后的地方,名叫哈姆达的中年男子被一枪射穿了头颅,手中好不容易悄悄捡起来的黑手枪重重的砸在木地板上,发出‘咚’的响动。
大妖今晚紧凑的时间轴继续向前转动,半个小时之后,获取了想要情报的格里菲斯从‘三号帝国酒店’的703号房间里走出来。他轻轻的带上门,另一只手上拿着703室的房卡。在走过回廊里漆黑不知通往何处的通风口的时候,右手扬了扬,那个写着703字样的小卡片便‘唰’的一声飞了进去,不知漂到哪里去了。
解决了阿拉伯犯罪团伙之后,格里菲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实际上就住在703室的隔壁,是新马屯著名的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701室的正式顾客。
然而‘尊贵’的身份并不能实际性的解决温饱问题,格里菲斯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澡换过衣服之后,窗外的天色已经转暗。
‘三号帝国酒店’701室装修精良的墙壁上一个大号的静音钟表在滴滴答答的走,时间来到傍晚的七点一刻,于是格里菲斯决定外出吃点东西。
从房间走出来的大妖抬起头,望向那枚渐渐升起的明亮圆月,眯住眼睛。今夜是个安静平和的晚上,明晚也将是。
寒冷而令人清爽的夜风,匆匆而过的行人,在黑暗里欢笑的情侣,被风摇动的树枝和站在树枝上为夜晚的平和书写上音调的为数不多的鸟雀……
但后天晚上……
却不然。
……
谅山新马屯镇星期五的晚上,老杰克将自己‘藏’起来的第八天。
这个男人在半小时之前为自己穿上了新买的西装,他穿着一双古琦的牛皮鞋,这鞋做工考究,材质是罕见的犀牛皮,是前年的时候,老杰克做了一件相当不赖的事,那个被称为黑金的男人亲自赏赐他的。老男人一直舍不得去穿,但今天,显然是物尽其用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