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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作贼看,绿洲城算是没法待了,多待一天就多被喊打一天。从绿洲城跑出来,也没想过能活着回去,或者干脆就不回去了,能找到工作就好了,找不到也要想想办法混下去。
可我万万没想到,在绿洲城混了这么多年,练就的一身本领,全都用来绊倒这只砂龙了。但回想曾经的一幕一幕,这样的场景也只有干架赢了的时候,瘫躺着地上,望着被巷子两边房子所夹的那一小片天空,却也觉得心情舒畅。如今,我躺着大沙漠里,整片天空都在眼前,却心有余悸,就算是那次打架,都没有怕过,或许真的是今天死亡向我招手的那一刹那,使我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恐惧。
太阳快要落山了,我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子。回到白骨堆那里,我才发现,行李连同骆驼都喂给砂龙了,身上只剩下一个水袋,一点干粮,口袋里的一点零钱,和刚才扔到一边的短刀了。这下连走出沙漠都难了。不过饿肚子的日子也不是没有过,回想起小时候,被肉店的店长打伤了,一连好几天没办法出去偷东西吃,只能饿着。
我回到砂龙的尸体那里,剖开它的肚子,引血喝,挖下一块肉吃。虽然不好吃,但总比饿肚子强。吃饱喝足了,准备起身要出发了,突然想起那年,有个人搞到一片火龙的鳞片,卖了不少钱,砂龙的鳞片摸起来也很棒,说不定也能卖大价钱,就从尸体上刮下来一大堆的鳞片,把皮扯下来将这些都包起来,就上路了。
没有了骆驼。这些鳞片显得还是有些重的,背起来确实有点沉。不过曾经饿肚子一连搬了几天的砖,这点事算不了什么,不过就是个沙漠。
就这样,没日没夜地一直往前走,走得已经失去了意识,但脚还在动。走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眼前不再是黄沙了,可我已经逐渐忘了我在做什么,见到了人也好像在做梦一样。一瞬间,我反应过来那是活人,心噗通一跳,但身体实在是没法支撑了,也就这样昏过去了。
“嘿兄弟,你终于醒了。”我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名大汉。
“这里……是哪……”我使不上力气,用微弱的声音问。
“这里是阿克塞尔,这是我家。我是这儿的一名商人,我叫彭克。昨天见你从东南面的沙漠走来,真是吓了我一跳。真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从东南的沙漠走过来的。你是从哪来的?”
“绿洲城……”
“绿洲城?我的天啊,你可真厉害,那么远的地方你竟然一个人走过来,还背了那么重的一个包裹。不过你这包裹倒是蛮好看的,里边的东西却沉的要死,难不成你在里边装了石头?”
“怎么可能……”
“嗯,看你这个样子,你还是在我家住几天吧,等你能像正常人一样能搬砖的时候,在走也不迟。”
“那……钱……”
“哎,还提什么钱不钱的。你都能从绿洲城走过来,就凭这个我就佩服你五体投地,这几天就当我是请客好了。”
阿克塞尔的商人就是不一样,看来我是来对地方了。
就这样,我在彭克家住了几天,身体也开始恢复了正常了,可腿总是不由自主地向前迈,大概是走沙漠落下的后遗症吧,过几天就好了。
不过还是出去走一走比较好,毕竟腿总是不由自主地动,总窝在屋子里也不是办法。我换了衣服,随手拿了几片鳞片,就出去了。
阿克塞尔真是个大都市,街区上真是什么店铺都有。不过最吸引我的是鱼摊,大概是在绿洲城没见过这些东西吧,不免有些好奇。当然,再大的都市也会有阴暗面。我很顺理成章地就找到了这里的黑商。
这里的黑商竟然也有店,只是店在巷子里,偶尔也有客人光顾。说是黑商,其实常见的东西价格还是和其他店铺是一样的,只是独有的东西卖得特别贵。
“嘿,哥们,想要点什么?我这里可是有奥瑟的神秘水晶,据说能让武器变得十分锋利。还有一些从奥瑟进口的优质武器防具,看你是个习武之人,不知对这些有没有兴趣?”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砂龙的鳞片,他惊呼一声。
“龙鳞可是稀有的东西啊,兄弟,你想换点什么?”
“我看这个水晶不错,换一块中等大小的就行。”
“好嘞。”黑商手脚麻利,立刻找了块合适的水晶递给我。我正要接过水晶,可他却攥得很紧。我立刻递过去鳞片,他接过鳞片,紧攥着的手才松开。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块水晶,能感觉到这水晶好像有生命一般,流动着大自然的能量,是个神奇的东西。
“老板,这东西怎么用啊?”
他只是笑了笑。
我反应过来了,又掏出一片鳞片,递给了他,他接过去,然后说:“看来你也混过这道啊,懂得这些规矩。不瞒你说,这水晶只要嵌在武器上,武器就能按人的意愿变化。虽然表面上看不到变化,但实际已经被强化过了。所以你要是期待武器更锋利的话,就想着更薄的刃,要是期待武器更有力的话,就想着更沉重的材质。”
我掏出腰间的短刀,照他说的试了试,确实有些变化。不如说,这水晶太神奇了,绝对是黑市的抢手货。
“这水晶有使用次数的限制吗?”
“据可靠消息,是没有次数限制的,你尽管放心使用。如果还需要的话,欢迎再来。”
“对了老板,我想打听一下关于阿克塞尔的情报。”我又递过去一片鳞片。
他接过鳞片,说:“好,我一定知无不言。阿克塞尔比起托列姆其他城市要好很多,因为国王是个年轻有为的人,许多政策都很得民心。但是托列姆环境恶劣,路况也很差,想要控制其他城市,在阿克塞尔是做不到的,所以其他城市都没有这里治安好,看你这样子大概也能感受得到。这里物产丰富,还常有跟奥瑟、达布林岛的贸易船,所以阿克塞尔可以称为这片大陆最繁华的城市了。不过呢,近几年,由于奥瑟跟阿美尼亚的战争,与奥瑟的交易越来越少了,许多好货都是我们这些人才能搞到,普通的商人是搞不到的,而且由于沙漠里砂龙的出现,让许多沙船没法出航,与托列姆其他城市的交易也变少了,只有与达布林岛的贸易往来一直没有减少。”我愣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他提到了砂龙吧。“不过呢,因为国王真的是年轻有为,阿克塞尔市的发展也从没停下脚步。可国王现在要愁的事情除了砂龙,也就是其他城市的治安问题了。”
大致了解了这里的情形,我也放心了。在这里找份好工作肯定是没问题了,以后的日子总算是好过了。我把口袋里剩下的几片鳞片给他换了钱,就离开了。
不过这鳞片真是换了不少钱,回去的路上买了不少想买的东西,才只花掉了一点点。看来剩下那一包砂龙的鳞片能够我吃一辈子的了。
我提着买的一大堆东西,回彭克的家。一推开门,我愣了一下。屋里有几个士兵,正在质问彭克。我觉得有些不妙,准备掏出嵌有水晶的短刀。那帮士兵转过头看着我,其中有个衣着不太一样,像是士兵长的士兵走过来问我:“你就是拉斐尔?”
当作贼看,绿洲城算是没法待了,多待一天就多被喊打一天。从绿洲城跑出来,也没想过能活着回去,或者干脆就不回去了,能找到工作就好了,找不到也要想想办法混下去。
可我万万没想到,在绿洲城混了这么多年,练就的一身本领,全都用来绊倒这只砂龙了。但回想曾经的一幕一幕,这样的场景也只有干架赢了的时候,瘫躺着地上,望着被巷子两边房子所夹的那一小片天空,却也觉得心情舒畅。如今,我躺着大沙漠里,整片天空都在眼前,却心有余悸,就算是那次打架,都没有怕过,或许真的是今天死亡向我招手的那一刹那,使我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恐惧。
太阳快要落山了,我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子。回到白骨堆那里,我才发现,行李连同骆驼都喂给砂龙了,身上只剩下一个水袋,一点干粮,口袋里的一点零钱,和刚才扔到一边的短刀了。这下连走出沙漠都难了。不过饿肚子的日子也不是没有过,回想起小时候,被肉店的店长打伤了,一连好几天没办法出去偷东西吃,只能饿着。
我回到砂龙的尸体那里,剖开它的肚子,引血喝,挖下一块肉吃。虽然不好吃,但总比饿肚子强。吃饱喝足了,准备起身要出发了,突然想起那年,有个人搞到一片火龙的鳞片,卖了不少钱,砂龙的鳞片摸起来也很棒,说不定也能卖大价钱,就从尸体上刮下来一大堆的鳞片,把皮扯下来将这些都包起来,就上路了。
没有了骆驼。这些鳞片显得还是有些重的,背起来确实有点沉。不过曾经饿肚子一连搬了几天的砖,这点事算不了什么,不过就是个沙漠。
就这样,没日没夜地一直往前走,走得已经失去了意识,但脚还在动。走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眼前不再是黄沙了,可我已经逐渐忘了我在做什么,见到了人也好像在做梦一样。一瞬间,我反应过来那是活人,心噗通一跳,但身体实在是没法支撑了,也就这样昏过去了。
“嘿兄弟,你终于醒了。”我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名大汉。
“这里……是哪……”我使不上力气,用微弱的声音问。
“这里是阿克塞尔,这是我家。我是这儿的一名商人,我叫彭克。昨天见你从东南面的沙漠走来,真是吓了我一跳。真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从东南的沙漠走过来的。你是从哪来的?”
“绿洲城……”
“绿洲城?我的天啊,你可真厉害,那么远的地方你竟然一个人走过来,还背了那么重的一个包裹。不过你这包裹倒是蛮好看的,里边的东西却沉的要死,难不成你在里边装了石头?”
“怎么可能……”
“嗯,看你这个样子,你还是在我家住几天吧,等你能像正常人一样能搬砖的时候,在走也不迟。”
“那……钱……”
“哎,还提什么钱不钱的。你都能从绿洲城走过来,就凭这个我就佩服你五体投地,这几天就当我是请客好了。”
阿克塞尔的商人就是不一样,看来我是来对地方了。
就这样,我在彭克家住了几天,身体也开始恢复了正常了,可腿总是不由自主地向前迈,大概是走沙漠落下的后遗症吧,过几天就好了。
不过还是出去走一走比较好,毕竟腿总是不由自主地动,总窝在屋子里也不是办法。我换了衣服,随手拿了几片鳞片,就出去了。
阿克塞尔真是个大都市,街区上真是什么店铺都有。不过最吸引我的是鱼摊,大概是在绿洲城没见过这些东西吧,不免有些好奇。当然,再大的都市也会有阴暗面。我很顺理成章地就找到了这里的黑商。
这里的黑商竟然也有店,只是店在巷子里,偶尔也有客人光顾。说是黑商,其实常见的东西价格还是和其他店铺是一样的,只是独有的东西卖得特别贵。
“嘿,哥们,想要点什么?我这里可是有奥瑟的神秘水晶,据说能让武器变得十分锋利。还有一些从奥瑟进口的优质武器防具,看你是个习武之人,不知对这些有没有兴趣?”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砂龙的鳞片,他惊呼一声。
“龙鳞可是稀有的东西啊,兄弟,你想换点什么?”
“我看这个水晶不错,换一块中等大小的就行。”
“好嘞。”黑商手脚麻利,立刻找了块合适的水晶递给我。我正要接过水晶,可他却攥得很紧。我立刻递过去鳞片,他接过鳞片,紧攥着的手才松开。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块水晶,能感觉到这水晶好像有生命一般,流动着大自然的能量,是个神奇的东西。
“老板,这东西怎么用啊?”
他只是笑了笑。
我反应过来了,又掏出一片鳞片,递给了他,他接过去,然后说:“看来你也混过这道啊,懂得这些规矩。不瞒你说,这水晶只要嵌在武器上,武器就能按人的意愿变化。虽然表面上看不到变化,但实际已经被强化过了。所以你要是期待武器更锋利的话,就想着更薄的刃,要是期待武器更有力的话,就想着更沉重的材质。”
我掏出腰间的短刀,照他说的试了试,确实有些变化。不如说,这水晶太神奇了,绝对是黑市的抢手货。
“这水晶有使用次数的限制吗?”
“据可靠消息,是没有次数限制的,你尽管放心使用。如果还需要的话,欢迎再来。”
“对了老板,我想打听一下关于阿克塞尔的情报。”我又递过去一片鳞片。
他接过鳞片,说:“好,我一定知无不言。阿克塞尔比起托列姆其他城市要好很多,因为国王是个年轻有为的人,许多政策都很得民心。但是托列姆环境恶劣,路况也很差,想要控制其他城市,在阿克塞尔是做不到的,所以其他城市都没有这里治安好,看你这样子大概也能感受得到。这里物产丰富,还常有跟奥瑟、达布林岛的贸易船,所以阿克塞尔可以称为这片大陆最繁华的城市了。不过呢,近几年,由于奥瑟跟阿美尼亚的战争,与奥瑟的交易越来越少了,许多好货都是我们这些人才能搞到,普通的商人是搞不到的,而且由于沙漠里砂龙的出现,让许多沙船没法出航,与托列姆其他城市的交易也变少了,只有与达布林岛的贸易往来一直没有减少。”我愣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他提到了砂龙吧。“不过呢,因为国王真的是年轻有为,阿克塞尔市的发展也从没停下脚步。可国王现在要愁的事情除了砂龙,也就是其他城市的治安问题了。”
大致了解了这里的情形,我也放心了。在这里找份好工作肯定是没问题了,以后的日子总算是好过了。我把口袋里剩下的几片鳞片给他换了钱,就离开了。
不过这鳞片真是换了不少钱,回去的路上买了不少想买的东西,才只花掉了一点点。看来剩下那一包砂龙的鳞片能够我吃一辈子的了。
我提着买的一大堆东西,回彭克的家。一推开门,我愣了一下。屋里有几个士兵,正在质问彭克。我觉得有些不妙,准备掏出嵌有水晶的短刀。那帮士兵转过头看着我,其中有个衣着不太一样,像是士兵长的士兵走过来问我:“你就是拉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