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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花椰菜不错呢。哇,西红柿好漂亮,每一颗都溜光水滑的,能参加选美了。”菜市场里,吴空跟着宁宁,一会拿一颗花椰菜,一会又去摸西红柿,夸张地赞叹着,孩子一样纯真爽朗的声音,让宁宁会心一笑。
“这个菜市场的菜确实不错,比超市里的新鲜,还便宜。”宁宁说着去挑了一把空心菜,又买了一些土豆,然后看到了毛豆,笑道:“义哥最爱吃毛豆了,煮了留着他喝啤酒的时候吃。”
她说着话的时候满眼的幸福,是真心在享受给朱义做饭的过程,吴空看她温柔的样子,也似乎被她感染了一样,拿了一把生菜,又拉着宁宁去牛肉摊上挑牛肉。
轩辕卓爱吃素,但作为运动员又必须要补充优质的蛋白质,牛肉就不错,她也会做牛肉,跟范女士学做的土豆炖牛肉,吴大壮一口气能吃三碗。
挑挑选选,两个人买了一大筐子菜,放在自行车篮里,晃晃悠悠往朱家赶。
朱家到这个菜市场骑自行车要十分钟,不算近,其实朱家旁边就有超市,不用跑这么远,但是超市里的菜不新鲜还贵,不太划算。能够认真的计算这些,看来宁宁是真的将朱义的日子,当作自己的日子在过了。
回去的路上有个很陡的上坡,两个人蹬不动,就下来推着走。宁宁并不是运动型的女孩,相反还有些瘦弱,没走多久就一身大汗,吴空看着她额头上大滴的汗珠,忍不住感叹道:“大嫂,你这么好,朱孝为什么不喜欢你?真是无法理解。”
宁宁愣了一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苦笑道:“他也没什么错。若是我换到他那个位置,估计也没法接受。毕竟……义哥的腿会变成那样,都是我害的。”
“因为你?”吴空惊讶,表示难以置信,“大嫂,你看起来就像个仙女一样,又温柔又善良,我才不相信,你会害人。”
“温柔善良跟蠢只有一线之隔,蠢是会害人的。”宁宁说着垂下眸子,也许是太久没人听她倾诉了,话匣子打开了就有些关不住。
她跟吴空聊了她跟朱义的往事。
宁宁和朱义似乎算青梅竹马,又似乎不算,因为小的时候,朱义家条件很好,而宁宁一家一直在贫困线上挣扎,跟朱义的所有交集,也就是朱爸爸在打杀过之后,出于抵消自己罪恶的不良居心,给附近的孩子们分分糖果和文具。
朱义也会帮着发,并且每次都会给宁宁留最多的糖和很多的铅笔橡皮。
宁宁说她从小就喜欢朱义,她这么羞涩的人,说起这句话来,毫不掩藏,仿佛喜欢他,是她这辈子最为荣光的事。
交集也就这么多,之后就是朱家出事,朱义和朱孝的生活一夕之间跌入谷底,宁宁就常来帮忙,大忙帮不上,就帮着洗洗衣服做做饭,只要能看见朱义就觉得开心。
那个时候朱义和朱孝消沉了一段时间,然后朱义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跟朱孝商量,两个人一边上学,一边带学生,教小学生学拳,算下来也能生活下去,不至于坐吃山空。
那段时间,朱家兄弟又忙又累,宁宁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却又帮不上忙,每天只能尽可能地帮着做家务,减轻朱义的负担。
朱义大三那年,两兄弟带的学生多了起来,他就想开个拳馆,可是他的背景太刺眼,去办理营业执照,屡屡碰壁,求了许多人,都没有办下来。
宁宁也很着急,私下里到处打听,希望能帮上忙,偶尔的机会,听一个熟人说有个老板能帮忙,条件是陪老板喝酒唱歌。
宁宁是个不谙世事到有些天真的姑娘,她没想到,自己完完全全是被那个熟人卖了,到了地方才知道,老板并不止一个,要做的事情也不止喝酒那么简单。
等明白过来已经晚了,那家私人会所四处都是保镖,根本逃不出去,她成了老板们花了大价钱找来的雏鸡,在老板们肆无忌惮的眼神中,坐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她的恐惧,反倒成了助兴的良药,老板们兴奋起来,几个人围着宁宁又亲又摸, 宁宁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脱不开。
这些老板们中,只有一个人为她说话,那个长相憨厚,戴着眼镜的老板,在旁边弱弱说:“这小姑娘看起来也不愿意,强扭的瓜不甜……”
“呦,大庆,也会怜香惜玉了。我还以为你近几年准备出家当和尚了呢。”一个秃顶的老板调笑道,“不过,大庆啊,该玩就得玩,不然咱们赚那么多钱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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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花椰菜不错呢。哇,西红柿好漂亮,每一颗都溜光水滑的,能参加选美了。”菜市场里,吴空跟着宁宁,一会拿一颗花椰菜,一会又去摸西红柿,夸张地赞叹着,孩子一样纯真爽朗的声音,让宁宁会心一笑。
“这个菜市场的菜确实不错,比超市里的新鲜,还便宜。”宁宁说着去挑了一把空心菜,又买了一些土豆,然后看到了毛豆,笑道:“义哥最爱吃毛豆了,煮了留着他喝啤酒的时候吃。”
她说着话的时候满眼的幸福,是真心在享受给朱义做饭的过程,吴空看她温柔的样子,也似乎被她感染了一样,拿了一把生菜,又拉着宁宁去牛肉摊上挑牛肉。
轩辕卓爱吃素,但作为运动员又必须要补充优质的蛋白质,牛肉就不错,她也会做牛肉,跟范女士学做的土豆炖牛肉,吴大壮一口气能吃三碗。
挑挑选选,两个人买了一大筐子菜,放在自行车篮里,晃晃悠悠往朱家赶。
朱家到这个菜市场骑自行车要十分钟,不算近,其实朱家旁边就有超市,不用跑这么远,但是超市里的菜不新鲜还贵,不太划算。能够认真的计算这些,看来宁宁是真的将朱义的日子,当作自己的日子在过了。
回去的路上有个很陡的上坡,两个人蹬不动,就下来推着走。宁宁并不是运动型的女孩,相反还有些瘦弱,没走多久就一身大汗,吴空看着她额头上大滴的汗珠,忍不住感叹道:“大嫂,你这么好,朱孝为什么不喜欢你?真是无法理解。”
宁宁愣了一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苦笑道:“他也没什么错。若是我换到他那个位置,估计也没法接受。毕竟……义哥的腿会变成那样,都是我害的。”
“因为你?”吴空惊讶,表示难以置信,“大嫂,你看起来就像个仙女一样,又温柔又善良,我才不相信,你会害人。”
“温柔善良跟蠢只有一线之隔,蠢是会害人的。”宁宁说着垂下眸子,也许是太久没人听她倾诉了,话匣子打开了就有些关不住。
她跟吴空聊了她跟朱义的往事。
宁宁和朱义似乎算青梅竹马,又似乎不算,因为小的时候,朱义家条件很好,而宁宁一家一直在贫困线上挣扎,跟朱义的所有交集,也就是朱爸爸在打杀过之后,出于抵消自己罪恶的不良居心,给附近的孩子们分分糖果和文具。
朱义也会帮着发,并且每次都会给宁宁留最多的糖和很多的铅笔橡皮。
宁宁说她从小就喜欢朱义,她这么羞涩的人,说起这句话来,毫不掩藏,仿佛喜欢他,是她这辈子最为荣光的事。
交集也就这么多,之后就是朱家出事,朱义和朱孝的生活一夕之间跌入谷底,宁宁就常来帮忙,大忙帮不上,就帮着洗洗衣服做做饭,只要能看见朱义就觉得开心。
那个时候朱义和朱孝消沉了一段时间,然后朱义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跟朱孝商量,两个人一边上学,一边带学生,教小学生学拳,算下来也能生活下去,不至于坐吃山空。
那段时间,朱家兄弟又忙又累,宁宁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却又帮不上忙,每天只能尽可能地帮着做家务,减轻朱义的负担。
朱义大三那年,两兄弟带的学生多了起来,他就想开个拳馆,可是他的背景太刺眼,去办理营业执照,屡屡碰壁,求了许多人,都没有办下来。
宁宁也很着急,私下里到处打听,希望能帮上忙,偶尔的机会,听一个熟人说有个老板能帮忙,条件是陪老板喝酒唱歌。
宁宁是个不谙世事到有些天真的姑娘,她没想到,自己完完全全是被那个熟人卖了,到了地方才知道,老板并不止一个,要做的事情也不止喝酒那么简单。
等明白过来已经晚了,那家私人会所四处都是保镖,根本逃不出去,她成了老板们花了大价钱找来的雏鸡,在老板们肆无忌惮的眼神中,坐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她的恐惧,反倒成了助兴的良药,老板们兴奋起来,几个人围着宁宁又亲又摸, 宁宁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脱不开。
这些老板们中,只有一个人为她说话,那个长相憨厚,戴着眼镜的老板,在旁边弱弱说:“这小姑娘看起来也不愿意,强扭的瓜不甜……”
“呦,大庆,也会怜香惜玉了。我还以为你近几年准备出家当和尚了呢。”一个秃顶的老板调笑道,“不过,大庆啊,该玩就得玩,不然咱们赚那么多钱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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