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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去上班吧,要不然会迟到了。”
这生活,真像家庭主妇了,送老公出门去上班,就把家里整理一下,都是我弄乱得多,林夏是个爱干净,爱整齐的人。
卫生是钟点工一周上来整理二三次,倒是不用操心。
白玲玲是让我给气得不干了,大房子只有我一个人,有些孤单啊。
他若是不回来,这便是金笼子一样了。
去书房开了他的电脑,有设密码的,我没有问过他,可密码我一输就对,我的生日。我的电脑声卡出了问题,ZZ作响讨厌极了。
很多的文档,月报,年报,以前手机是男人的秘密,现在电脑也多的是个人的秘密了。
还有个日记,我好奇了,就点开去看。
“怎么有这样的女孩,水灵灵的,她眼睛又亮又大,狡黠如狐狸一般,就是这么蛮横跟我说话,声音伪装起来的凶,我还是觉得她可爱极了。东子拿她妈妈一吓她,她就溜了,像火烧屁股一样。我认识的女子,都是温雅娇柔,个个都是这么的乖,这么的听话,可她好像不一样。
她还跑我家来,跟我爸说,我来看看你们家公子俊不俊啊。我爸笑她:陌丫头,俊又怎样,不俊又怎样?她就淘气地笑说:要是俊,我就嫁给你们家公子。我害羞了,我在楼上不敢下去,却是探头看着她,她自在得像是在自个家里一样,双脚晃着,梳着的马尾也晃来晃去,阳光从窗口照进来,发丝的光择与肌肤的嫩白,犹如一个天使一般,那样的动人心。我想要下去,但是她妈妈叫她了,她赶紧就跳下来,又火急火燎地跑着说:你们家公了太害羞,不看了不看了。我跑到廊边的窗口看她,她笑着在门口跟她撒娇,笑得又甜又好看。
她说要是我长得俊,以后就嫁给我呢,我心里竟然愉悦起来了,初来乍到这里的反感与不适应,开始减弱。因为这一个出现在我面前,那活灵活现的陌千寻。
她的名字让我想起一句话:众里寻她千百度。”
“我学习还算是不错,大院里的人没几个爱学习的,很轻易地,我就把他们收服了,他们喜欢我,大人也喜欢,就是千寻也会跟在我后面叫,林夏哥哥。不知为什么,就觉得她叫得最好听的。
有好吃的,我会留给她,有好玩的,我一定会带上她,她很淘气,也很贪玩,是我们所有人中的公主,她会大大方方给我们唱歌,哪怕是荒腔走调,都可以唱得无比的大方,不过有跳舞的天份。她学得也很认真,什么都学一学,就唯独芭蕾舞不学。她忿忿不平地跟我说:脚尖痛死了呢,才不要去学,我妈妈说大家小姐都是学这个,会显得有气质,哈哈,气质是什么东西啊,她都叫我野丫头呢,野丫头要气质伴饭吃么?
她笑得好开心,趴在我肩上,林夏哥哥,帮我抄作业啦,好不好不好不好,妈妈要是发现我没有作完,又得说我了。
我给她做作业,她就会殷勤地给我捶背,像小丫头一样,发小们都说,哟,千寻以后是林夏的老婆了。她不害燥,还会拍着心头跟他们说:以后林夏就是我罩着的了,你们谁敢欺负他,就是欺负我。
我偷偷一笑,这丫头哪里知道,她才是我罩着的人。
我觉得我们挺好的,大人也觉得好,但是那时的我们,还是那么的单纯。
直到林端的到来,才开始改变了这种理所当然的关系。
爸爸托了关系,才让叔叔进了北京,但是没有住的地方,就让林端,林静一块儿住在我家,千寻和林端最先起的争执,大概就是牡丹花了。
林端不会帮她抄作业,她还横起来了,偏偏就要和林端作对,越是作对,越是觉是不对味儿,以前千寻到我家里,那是找我。可是现在一到我家,准是找林端,大人们也有笑,说这是冤家啊。
我心里不舒服了,千寻一直是跟在我身后的小尾巴,叫我林夏哥哥的。
她看林端的眼神,不是一样的,她跟在林端的身边,她越来越是温柔,没有当初的刺,她去偷牡丹花送给林端,我问她是什么意思,她豪言壮语地跟我说她要追林端,她喜欢林端。那一刻我心里的刺痛,越发的深,我才知道不知什么时候,我心里眼里装的就是这个丫头了。
而她,却说她喜欢林端。
她淋雨而生病,我就天天去给她摘牡丹花,她说用这个来追林端,打动林端的心,我放在她的窗上,希望她一开窗就能看到,牧丹在腐烂着,她依然不知。
她要去林端,我不希望她去,我就告诉她妈妈,结果她恨我来着,在我的自行车上做了手脚,我知道的,还是骑着出去。
那一次摔得好痛,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不对她用心了,然而真的好悲哀,我心里,还是有她,越是想把她甩出去,她越是不散。
陌千寻,我发现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了,在心里,挖不出来。”
我再往下点,隔了好久才写的。
“我告诉她我喜欢她,我觉得喜欢,就要说出来,全大院的伙伴们都知道,可是她就是不知,她说她只是当我是哥哥,她只是喜欢林端。
阮离跟她说:你是要我们呢,还是要林端,你这么大了,自个选一个。
她很傲地,转头就走。
然后形如陌路着,尴尬着,她从不主动问一句什么的,也不打招呼。
她决心很大,就是要和林端在一起,我样样不比林端差,着实是不服啊,可是很多人又比千寻好,我又未必是看得上眼的。
后来发生了很多的事,这个调皮的天使,慢慢地脱变,我心疼她,但是她却还是不要我们的帮助。
她,埋在我的心里,生了根,我却只能看着她。”
我没有再往下看,把文档给关了。
只知道他喜欢我,但是原来这么的早。
喜欢一个人不用什么理由,不喜欢一个,也不需要很多的理由。
林夏,我总是比较在乎我自已的感受,从来不去感觉旁人,那时决裂就决裂,再苦我也一个人扛着。
咬着唇好是难受,拉开了窗帘主下看着。
对面就是校区的绿林区,空气多好啊。
这房子我知晓是高价买下来的,户主写的是我的名字,上次去物业签个名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
揉揉脑袋,痛疼啊,一准是昨天晚上林夏折腾得太久了,睡得不足。
提了包索性就出去,照着之娴给我的地址去找图书公司的负责人叶经理。
我跟前台说我是纪之娴,打电话上去之后就请我上去。
呢,去上班吧,要不然会迟到了。”
这生活,真像家庭主妇了,送老公出门去上班,就把家里整理一下,都是我弄乱得多,林夏是个爱干净,爱整齐的人。
卫生是钟点工一周上来整理二三次,倒是不用操心。
白玲玲是让我给气得不干了,大房子只有我一个人,有些孤单啊。
他若是不回来,这便是金笼子一样了。
去书房开了他的电脑,有设密码的,我没有问过他,可密码我一输就对,我的生日。我的电脑声卡出了问题,ZZ作响讨厌极了。
很多的文档,月报,年报,以前手机是男人的秘密,现在电脑也多的是个人的秘密了。
还有个日记,我好奇了,就点开去看。
“怎么有这样的女孩,水灵灵的,她眼睛又亮又大,狡黠如狐狸一般,就是这么蛮横跟我说话,声音伪装起来的凶,我还是觉得她可爱极了。东子拿她妈妈一吓她,她就溜了,像火烧屁股一样。我认识的女子,都是温雅娇柔,个个都是这么的乖,这么的听话,可她好像不一样。
她还跑我家来,跟我爸说,我来看看你们家公子俊不俊啊。我爸笑她:陌丫头,俊又怎样,不俊又怎样?她就淘气地笑说:要是俊,我就嫁给你们家公子。我害羞了,我在楼上不敢下去,却是探头看着她,她自在得像是在自个家里一样,双脚晃着,梳着的马尾也晃来晃去,阳光从窗口照进来,发丝的光择与肌肤的嫩白,犹如一个天使一般,那样的动人心。我想要下去,但是她妈妈叫她了,她赶紧就跳下来,又火急火燎地跑着说:你们家公了太害羞,不看了不看了。我跑到廊边的窗口看她,她笑着在门口跟她撒娇,笑得又甜又好看。
她说要是我长得俊,以后就嫁给我呢,我心里竟然愉悦起来了,初来乍到这里的反感与不适应,开始减弱。因为这一个出现在我面前,那活灵活现的陌千寻。
她的名字让我想起一句话:众里寻她千百度。”
“我学习还算是不错,大院里的人没几个爱学习的,很轻易地,我就把他们收服了,他们喜欢我,大人也喜欢,就是千寻也会跟在我后面叫,林夏哥哥。不知为什么,就觉得她叫得最好听的。
有好吃的,我会留给她,有好玩的,我一定会带上她,她很淘气,也很贪玩,是我们所有人中的公主,她会大大方方给我们唱歌,哪怕是荒腔走调,都可以唱得无比的大方,不过有跳舞的天份。她学得也很认真,什么都学一学,就唯独芭蕾舞不学。她忿忿不平地跟我说:脚尖痛死了呢,才不要去学,我妈妈说大家小姐都是学这个,会显得有气质,哈哈,气质是什么东西啊,她都叫我野丫头呢,野丫头要气质伴饭吃么?
她笑得好开心,趴在我肩上,林夏哥哥,帮我抄作业啦,好不好不好不好,妈妈要是发现我没有作完,又得说我了。
我给她做作业,她就会殷勤地给我捶背,像小丫头一样,发小们都说,哟,千寻以后是林夏的老婆了。她不害燥,还会拍着心头跟他们说:以后林夏就是我罩着的了,你们谁敢欺负他,就是欺负我。
我偷偷一笑,这丫头哪里知道,她才是我罩着的人。
我觉得我们挺好的,大人也觉得好,但是那时的我们,还是那么的单纯。
直到林端的到来,才开始改变了这种理所当然的关系。
爸爸托了关系,才让叔叔进了北京,但是没有住的地方,就让林端,林静一块儿住在我家,千寻和林端最先起的争执,大概就是牡丹花了。
林端不会帮她抄作业,她还横起来了,偏偏就要和林端作对,越是作对,越是觉是不对味儿,以前千寻到我家里,那是找我。可是现在一到我家,准是找林端,大人们也有笑,说这是冤家啊。
我心里不舒服了,千寻一直是跟在我身后的小尾巴,叫我林夏哥哥的。
她看林端的眼神,不是一样的,她跟在林端的身边,她越来越是温柔,没有当初的刺,她去偷牡丹花送给林端,我问她是什么意思,她豪言壮语地跟我说她要追林端,她喜欢林端。那一刻我心里的刺痛,越发的深,我才知道不知什么时候,我心里眼里装的就是这个丫头了。
而她,却说她喜欢林端。
她淋雨而生病,我就天天去给她摘牡丹花,她说用这个来追林端,打动林端的心,我放在她的窗上,希望她一开窗就能看到,牧丹在腐烂着,她依然不知。
她要去林端,我不希望她去,我就告诉她妈妈,结果她恨我来着,在我的自行车上做了手脚,我知道的,还是骑着出去。
那一次摔得好痛,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不对她用心了,然而真的好悲哀,我心里,还是有她,越是想把她甩出去,她越是不散。
陌千寻,我发现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了,在心里,挖不出来。”
我再往下点,隔了好久才写的。
“我告诉她我喜欢她,我觉得喜欢,就要说出来,全大院的伙伴们都知道,可是她就是不知,她说她只是当我是哥哥,她只是喜欢林端。
阮离跟她说:你是要我们呢,还是要林端,你这么大了,自个选一个。
她很傲地,转头就走。
然后形如陌路着,尴尬着,她从不主动问一句什么的,也不打招呼。
她决心很大,就是要和林端在一起,我样样不比林端差,着实是不服啊,可是很多人又比千寻好,我又未必是看得上眼的。
后来发生了很多的事,这个调皮的天使,慢慢地脱变,我心疼她,但是她却还是不要我们的帮助。
她,埋在我的心里,生了根,我却只能看着她。”
我没有再往下看,把文档给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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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我总是比较在乎我自已的感受,从来不去感觉旁人,那时决裂就决裂,再苦我也一个人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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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我知晓是高价买下来的,户主写的是我的名字,上次去物业签个名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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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台说我是纪之娴,打电话上去之后就请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