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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的,“小五,你该不会是不欢迎我这个老不死的吧?”
一看他娘这个脸色,王守智脑门就是一突,他娘该不会在门口发飚吧?那多丢人!
他急忙上前搀扶她,讨好道,“娘,看您说的,我是那样的人吗?您能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钱淑兰装作看不到他铁青的脸,满意地拍拍他的手背,“小五,你是个实诚孩子,当初你拼命求我要念书的时候,就曾说过,将来有钱了一定让我吃好的,穿好的。这么些年我都记得。”白眼狼!有钱了就想把老娘甩了,门都没有。
王守智听到他娘提起以前的话,有点心虚。这些话,他当时也就是顺嘴一说,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上学。
他家有六个孩子,如果他不学会讨巧卖乖,他娘能把他放在心上吗?
王守智听到这话,心里惊了一下,难道他娘真的不疼他了?
他失魂落魄地帮李彩英洗好脚,等他把水泼到外面,拿着盆进门的时候,鬼使神差的想到李彩英的话。
走到小房间那边,敲起了小房间的门。
这房间原本是小蝶的房间,因为他娘突然来了,李彩英就把小蝶接到岳父那边去了。连跟钱淑兰打个照面的时间也没有。
虽然钱淑兰占了原身的身体,可她并没有继承原身的感情,所以对此事半点也不在乎。毕竟她的任务跟那小萝卜头没有半分关系。
“进来吧!”钱淑兰特地没关门,就知道王守智一定会过来。
看到他,钱淑兰都替原身可怜了。她最疼的儿子其实是几个儿子中孝心最少的。也不知,原身知道了会不会伤心。
原身对几个儿子真是没话说。
就比如说衣服,农村每年都会发下布票,一人3尺3。这点布连件上衣都做不了,可原身克扣家里女人的布,全给儿子孙子做。
一人一身,年年都有。
家里的女人都是捡男人剩下的衣服穿,就连原身自己也不例外。
原先,钱淑兰想穿件体面的衣裳出来,可翻箱倒柜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有不带补丁的衣服。
难道这不是母爱吗?可是没人看到,尤其是这个小五。
他结婚之后,就像姑娘嫁出去了一样,结婚七年,除了第一年给了原身二十块钱,后面这六年,干脆连家也不回。
不知道的,还以为原身对这个儿子有多苛刻呢。
要不是不得不改造,她都想把这货给扔出去。
王守智失魂落魄地走了进来,看到他娘,抿了抿嘴,有些不自在。
钱淑兰面无表情地打量了他一眼,冷哼道,“倒完洗脚水了?”
在原身几个儿子当中,王守礼算是最宠媳妇的,曾经在媳妇生孩子的时候给媳妇洗过衣服,被老太太看到,把还在做月子的周雪梅骂了三天,整得全村人都知道了,把原本就伤了身子的周雪梅气得不行,但碍于孝道,还是忍了下来。
这还只是洗衣服呢,再加上周雪梅只是身体不便才让王守礼帮着洗的,也算是情有可缘。
可,李彩英呢?好胳膊好腿儿的,一点毛病也没有,如果原身看到她最疼爱的儿子给女人洗脚,还不得炸开锅。不把李彩杀打个半死,都算原身发了善心。
钱淑兰一想到那个场景,说实话,她还真觉得有点可惜,没能看到这种极品大战极品的大戏。
王守智尴尬地摸了摸手背。
钱淑兰重重叹了口气,“娘把你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到大,你从来没给我洗过脚,想想就觉得心酸!”她拍了拍大腿,委屈道,“养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闺女呢,至少能贴心!”
她的声音带着点哭腔,王守智羞愧万分,忙不迭地道,“娘,我去给你端盆洗脚水。”
说着,不等钱淑兰答应,立刻跑出门,很快就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水进来了。
在主卧床上躺着的李彩英左等右等就是没能等到王守智回来,忙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侧耳趴在小房间门上听里面的谈话。
房间里,钱淑兰正在跟王守智讲他小时候的事儿。
人的记忆很奇怪,会下意识地选择忘掉那些受苦受难的日子。
王守智自然也不例外,自从当了工人,他再也不愿意回想以前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所以,他对小时候的事儿基本上已经忘光了。
钱淑兰回忆的时候,自然不只是为了说这些糟心事儿给他添堵。
“那时候,全家就只剩下一个窝窝头,你却把自己分到的那半块窝窝头塞到娘手里,非要娘吃。那时候,娘就觉得你才是娘最贴心的好儿子。”这件事情是原身记忆最深的事情,所以原身才最疼这个小儿子,觉得他最有孝心。
不过,人长大了,心思也就杂了。现在的王守智再也不复当时的天真。
现在的他回想起这段来,只会嗤笑自己的傻。只有半块窝窝头,还塞给别人,这不是傻这是什么?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娘,他都觉得这样的牺牲不值得。
钱淑兰重重叹了口气,话峰一转,“你说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小五?”她话音非常低沉,透着老态,更带着浓浓的失望。
王守智心里有些不好受,他张了张嘴,想为自己辩驳,可想到这些年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又有些说不出口。
钱淑兰用无比悔恨的语气继续道,“如果我当初知道你进了城会变成这副六亲不认的样子,哪怕饿死,我也不让你进城!”
王守智心里酸涩,听到他娘后悔了,他心里并没有原来那种舒服的感觉,实际上他心酸得只想落泪,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末了才提醒她,“娘,彩英是你让我娶的。”
其实,当初王守智选择李彩英,也是因为他和林芳没有多少感情。毕竟当初只是相看时见过一面,他对林芳只是有些好感,根本没有相处过,比起当工人这个诱惑,他自然选择后者。也算是人之常情。
原身也是也是因为这点,才极力撮合他和李彩英在一起的。只是原身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她空有一颗爱子的心,却没有什么智慧。就算她看中李彩英条件好,也该找人打听吧?毕竟天上掉馅饼这事儿,多数都有假。可她偏偏没有,被好运砸晕了头脑,就什么也不管。
钱淑兰虽然觉得原身留给她的烂摊子很难头疼,可事情已经发生,她不该去计算到底是谁错得比较多,而是要让王守智明白,做人的基本原则。她重重叹了口气,“我让你娶她,是想让你过好日子。不是让你连家也不要。我问你,这些年是李彩英拦着你,不让你回家吗?”
王守智涨红着脸,一副丧气样,好半天才道,“我的工资都被彩英收着。我回去,连样东西也买不了。我怕家里人会笑我。”
他也想风风光光地回村,给家里人长脸,或者炫耀一回,可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每次发工资,李彩英都会把他的钱和票搜走,一开始他顾及工作是岳父找得,就给她了,可他没想到李彩英是个一毛不拔的人,一分也不给他,没有钱,他就买不了东西,就这么空手回去,只会让人耻笑他是吃软饭的。尤其他那大嫂,如果看到他空手回去,一定会把他的事嚷得全村人都知道,他丢不起那个人。
钱淑兰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骂道,“所以,就因为这点事儿,你就能好几年不回家?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还是我这个当娘的,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她又拍了拍大腿,恨声道,“娘是稀罕你那点东西的人吗?娘有那么多儿子,即使你拿不出钱给娘,难道娘就不认你了吗?娘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娘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就怕你有个好歹!小五啊,你真是太狠心了啊,你怎么就不想娘呢!”她双手捂脸,哭得歇斯底里,双肩一颤一颤的。
王守智脸色涨红,眼眶里的泪再也止不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娘心里还是最疼他的,并不是把他当作姑娘一样嫁出去的。
一直在外面偷听的李彩英听到他们哭得肝肠寸断,终于忍不住了。
钱淑兰心道,终于来了。
李彩英砰得把门推开,把屋里的两人吓了一大跳。
钱淑兰拍拍胸口,皱头道,“你怎么连门也不敲?你的家教呢?”
李彩英‘哼’了一声,昂着头,眼尾调得高高得,仿佛骄傲的公鸡似的。
钱淑兰看着她的样子,颇有几分好笑,到底是什么样的自信,让这姑娘这么高傲?难道就因为是工人吗?前世,就算你是皇家公主,都不能这么高傲的,说用鼻孔看人都算轻得了,这样简直就是目中无人。
王守智擦擦眼泪,看他娘似乎想要发火的样子,忙站起来打圆场,“娘,彩英应该是过来喊我的。”
冷冷的,“小五,你该不会是不欢迎我这个老不死的吧?”
一看他娘这个脸色,王守智脑门就是一突,他娘该不会在门口发飚吧?那多丢人!
他急忙上前搀扶她,讨好道,“娘,看您说的,我是那样的人吗?您能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钱淑兰装作看不到他铁青的脸,满意地拍拍他的手背,“小五,你是个实诚孩子,当初你拼命求我要念书的时候,就曾说过,将来有钱了一定让我吃好的,穿好的。这么些年我都记得。”白眼狼!有钱了就想把老娘甩了,门都没有。
王守智听到他娘提起以前的话,有点心虚。这些话,他当时也就是顺嘴一说,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上学。
他家有六个孩子,如果他不学会讨巧卖乖,他娘能把他放在心上吗?
王守智听到这话,心里惊了一下,难道他娘真的不疼他了?
他失魂落魄地帮李彩英洗好脚,等他把水泼到外面,拿着盆进门的时候,鬼使神差的想到李彩英的话。
走到小房间那边,敲起了小房间的门。
这房间原本是小蝶的房间,因为他娘突然来了,李彩英就把小蝶接到岳父那边去了。连跟钱淑兰打个照面的时间也没有。
虽然钱淑兰占了原身的身体,可她并没有继承原身的感情,所以对此事半点也不在乎。毕竟她的任务跟那小萝卜头没有半分关系。
“进来吧!”钱淑兰特地没关门,就知道王守智一定会过来。
看到他,钱淑兰都替原身可怜了。她最疼的儿子其实是几个儿子中孝心最少的。也不知,原身知道了会不会伤心。
原身对几个儿子真是没话说。
就比如说衣服,农村每年都会发下布票,一人3尺3。这点布连件上衣都做不了,可原身克扣家里女人的布,全给儿子孙子做。
一人一身,年年都有。
家里的女人都是捡男人剩下的衣服穿,就连原身自己也不例外。
原先,钱淑兰想穿件体面的衣裳出来,可翻箱倒柜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有不带补丁的衣服。
难道这不是母爱吗?可是没人看到,尤其是这个小五。
他结婚之后,就像姑娘嫁出去了一样,结婚七年,除了第一年给了原身二十块钱,后面这六年,干脆连家也不回。
不知道的,还以为原身对这个儿子有多苛刻呢。
要不是不得不改造,她都想把这货给扔出去。
王守智失魂落魄地走了进来,看到他娘,抿了抿嘴,有些不自在。
钱淑兰面无表情地打量了他一眼,冷哼道,“倒完洗脚水了?”
在原身几个儿子当中,王守礼算是最宠媳妇的,曾经在媳妇生孩子的时候给媳妇洗过衣服,被老太太看到,把还在做月子的周雪梅骂了三天,整得全村人都知道了,把原本就伤了身子的周雪梅气得不行,但碍于孝道,还是忍了下来。
这还只是洗衣服呢,再加上周雪梅只是身体不便才让王守礼帮着洗的,也算是情有可缘。
可,李彩英呢?好胳膊好腿儿的,一点毛病也没有,如果原身看到她最疼爱的儿子给女人洗脚,还不得炸开锅。不把李彩杀打个半死,都算原身发了善心。
钱淑兰一想到那个场景,说实话,她还真觉得有点可惜,没能看到这种极品大战极品的大戏。
王守智尴尬地摸了摸手背。
钱淑兰重重叹了口气,“娘把你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到大,你从来没给我洗过脚,想想就觉得心酸!”她拍了拍大腿,委屈道,“养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闺女呢,至少能贴心!”
她的声音带着点哭腔,王守智羞愧万分,忙不迭地道,“娘,我去给你端盆洗脚水。”
说着,不等钱淑兰答应,立刻跑出门,很快就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水进来了。
在主卧床上躺着的李彩英左等右等就是没能等到王守智回来,忙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侧耳趴在小房间门上听里面的谈话。
房间里,钱淑兰正在跟王守智讲他小时候的事儿。
人的记忆很奇怪,会下意识地选择忘掉那些受苦受难的日子。
王守智自然也不例外,自从当了工人,他再也不愿意回想以前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所以,他对小时候的事儿基本上已经忘光了。
钱淑兰回忆的时候,自然不只是为了说这些糟心事儿给他添堵。
“那时候,全家就只剩下一个窝窝头,你却把自己分到的那半块窝窝头塞到娘手里,非要娘吃。那时候,娘就觉得你才是娘最贴心的好儿子。”这件事情是原身记忆最深的事情,所以原身才最疼这个小儿子,觉得他最有孝心。
不过,人长大了,心思也就杂了。现在的王守智再也不复当时的天真。
现在的他回想起这段来,只会嗤笑自己的傻。只有半块窝窝头,还塞给别人,这不是傻这是什么?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娘,他都觉得这样的牺牲不值得。
钱淑兰重重叹了口气,话峰一转,“你说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小五?”她话音非常低沉,透着老态,更带着浓浓的失望。
王守智心里有些不好受,他张了张嘴,想为自己辩驳,可想到这些年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又有些说不出口。
钱淑兰用无比悔恨的语气继续道,“如果我当初知道你进了城会变成这副六亲不认的样子,哪怕饿死,我也不让你进城!”
王守智心里酸涩,听到他娘后悔了,他心里并没有原来那种舒服的感觉,实际上他心酸得只想落泪,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末了才提醒她,“娘,彩英是你让我娶的。”
其实,当初王守智选择李彩英,也是因为他和林芳没有多少感情。毕竟当初只是相看时见过一面,他对林芳只是有些好感,根本没有相处过,比起当工人这个诱惑,他自然选择后者。也算是人之常情。
原身也是也是因为这点,才极力撮合他和李彩英在一起的。只是原身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她空有一颗爱子的心,却没有什么智慧。就算她看中李彩英条件好,也该找人打听吧?毕竟天上掉馅饼这事儿,多数都有假。可她偏偏没有,被好运砸晕了头脑,就什么也不管。
钱淑兰虽然觉得原身留给她的烂摊子很难头疼,可事情已经发生,她不该去计算到底是谁错得比较多,而是要让王守智明白,做人的基本原则。她重重叹了口气,“我让你娶她,是想让你过好日子。不是让你连家也不要。我问你,这些年是李彩英拦着你,不让你回家吗?”
王守智涨红着脸,一副丧气样,好半天才道,“我的工资都被彩英收着。我回去,连样东西也买不了。我怕家里人会笑我。”
他也想风风光光地回村,给家里人长脸,或者炫耀一回,可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每次发工资,李彩英都会把他的钱和票搜走,一开始他顾及工作是岳父找得,就给她了,可他没想到李彩英是个一毛不拔的人,一分也不给他,没有钱,他就买不了东西,就这么空手回去,只会让人耻笑他是吃软饭的。尤其他那大嫂,如果看到他空手回去,一定会把他的事嚷得全村人都知道,他丢不起那个人。
钱淑兰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骂道,“所以,就因为这点事儿,你就能好几年不回家?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还是我这个当娘的,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她又拍了拍大腿,恨声道,“娘是稀罕你那点东西的人吗?娘有那么多儿子,即使你拿不出钱给娘,难道娘就不认你了吗?娘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娘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就怕你有个好歹!小五啊,你真是太狠心了啊,你怎么就不想娘呢!”她双手捂脸,哭得歇斯底里,双肩一颤一颤的。
王守智脸色涨红,眼眶里的泪再也止不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娘心里还是最疼他的,并不是把他当作姑娘一样嫁出去的。
一直在外面偷听的李彩英听到他们哭得肝肠寸断,终于忍不住了。
钱淑兰心道,终于来了。
李彩英砰得把门推开,把屋里的两人吓了一大跳。
钱淑兰拍拍胸口,皱头道,“你怎么连门也不敲?你的家教呢?”
李彩英‘哼’了一声,昂着头,眼尾调得高高得,仿佛骄傲的公鸡似的。
钱淑兰看着她的样子,颇有几分好笑,到底是什么样的自信,让这姑娘这么高傲?难道就因为是工人吗?前世,就算你是皇家公主,都不能这么高傲的,说用鼻孔看人都算轻得了,这样简直就是目中无人。
王守智擦擦眼泪,看他娘似乎想要发火的样子,忙站起来打圆场,“娘,彩英应该是过来喊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