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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了我真正的朋友,这个人是你,余皓。”
余皓怔住了。
周昇看了眼坐着的余皓,又说:“你觉得这种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告诉别人么?有人信?可你真的太聪明了,你全靠自己的推断,拆穿了这个秘密,现在反而让我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躺下吧,别坐着,躺下说。”
余皓躺在周昇的身边,周昇靠过来些许,反手按着余皓的头,让他靠近自己一点。
“过后我也常想,在这世上的千千万万个人里。”周昇喃喃道,“会把自己的图腾送给我的人,你是不是这唯一的一个……”说着他侧过头,朝余皓忧伤地笑了笑。
这一刻,余皓觉得周昇帅呆了,他是自己这辈子见过的,最帅的男人。
“睡吧,什么都别说了。”周昇又伸手,按在余皓额头上,顺势朝下摸了一摸,让他闭上眼,翻了个身背朝余皓,“这料其实不比我爸是周来春更劲爆,我说真的。”
余皓:“……”
余皓就像完成了一项使命般,又像跑完了全场马拉松,意识变得沉重起来,他已无法再坚持清醒。
外头天亮了,余皓朝周昇说:“晚安。”
“嗯,晚安吧。”周昇在熹微的晨光中说道。
年夜这天天气很好,阳光从窗外照进厨房里,周昇被晒得一头毛躁,不情愿地在厨房做四个人吃的年夜饭。但不管怎么样,今年起码比往年好——往年做饭做得烦死,今年有余皓在吃。
冲着余皓,这顿饭做起来还算有点动力。
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忌讳,喜欢的却总是千篇一律,那就是吃货眼里赞叹的神色,余皓第一次看见周昇做的饭时,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最后整桌菜还吃得干干净净。冲着这点,周昇就很乐意做饭给他吃,不像自己的妈,对满桌子饭菜挑挑拣拣还充满嫌弃。
周昇准备做份油炸带鱼、丝瓜红椒鸡丁嵌的翠竹报春,烤一只鸭,铺点薄面皮,再来一只椒麻鸡、一条松鼠桂鱼、玉子虾仁,外加糖醋排骨与八宝饭,竹笋炖个火腿汤就差不多了。
周昇一边给鸭子拔毛一边想,晚饭得让他吃不下就别撑着死吃。只不知道余皓在家里过个年,吃了这几顿,又要买什么礼物回他。周昇有时挺烦余皓这点,每次请他吃点什么东西,买点饮料,余皓总是固执地要还他东西。昨天周昇无意中瞥见余皓在淘宝上看鞋,篮球鞋余皓从来不穿,想必就是买给他的。往好了说是不喜欢吃人白食,往不好了说是不喜欢欠人情。
有必要么?大家都这么熟了。周昇挤着虾仁心想,玉子豆腐太容易碎了,得当心点儿。
第一次见余皓是在运动场上,那时周昇足足跑了二十公里,已经有点灵魂出窍了,余皓则坐在看台上发呆,周昇跑了一圈又一圈,每圈都能看见他,余皓那委顿不堪的模样,让周昇想起了以前家里楼下的一只脏兮兮的,一瘸一拐叫唤着讨吃的小狗。
周昇每天回家都打包东西喂它,那是只典型的流浪小奶狗,毛色很好看就是脏,有时哪怕周昇没带吃的,小奶狗也会过来蹭他的裤脚,跟着他上楼,摇着尾巴,嗷嗷地叫。周昇一度想养它,可顾忌神经病老妈,最后还是打消了念头。
坐在操场旁的余皓就像那只小奶狗,令周昇总想过去摸摸他的头,而每次当体能跑到临界点时,周昇脑海中就全是余皓的模样,一圈又一圈,余皓余皓余皓……余皓的印象,仿佛条件反射般地与身体的极限联系在了一起。
后来连着一个月,余皓每周都会来运动场好几次,周昇有时看见他抱着个篮球,加入了打球的人,被傅立群撞得飞来飞去。慢慢地余皓放弃了打球,改在场边坐着,周昇心想估摸着是觉得自己被打球的人嫌弃了。与其说被队友嫌弃,不如说是先被自己嫌弃——患得患失,总觉得拖累队友的人,就会渐渐地不常来。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昨天余皓坐在自行车前杠时,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喜欢你呗,周昇心想,但余皓同学,请注意,是喜欢你,不是爱你。
周昇把挂炉鸭提起来,吊到阳台上的铁皮炉里去烤,那铁皮炉的年纪比他还大。
为什么喜欢?就是对许多事看不下去,想保护弱小的你,让你活下去吧,周昇固定好那烤鸭。
至于为什么是你,不是别人,因为回应也很重要,他对一个人再好,若得不到回应,渐渐也会觉得这人烦。周昇嘴上虽然说不介意回报,但内心深处,仍然希望这人能给予他炽烈而全无保留的信任、崇拜的感情,以及友情。
就在余皓把图腾递给他的时候,周昇有生以来如此强烈地感动了,他交给他的,仿佛不仅仅是图腾,而是他的全部。
周昇也能感觉到,余皓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心情就会很好,搬来寝室里住,虽未喜形于色,却看得出心里很激动。
周昇那天去咖啡店里找他时,余皓本来无精打采,看见他一下就高兴起来了,仿佛晦暗的世界里,阳光照了进来,这阳光既照耀了余皓,也照耀了那天憋着一肚子火的周昇。
我不管你谁管你?周昇在心里说道,可他能猜到,余皓对他是什么感情,于是这感情,变成了紧箍咒。
余皓矢志不移地想找到他,这令周昇十分意外,但事实上,他也在期待着这个结果。余皓是第一个在现实世界里找到他的人,而周昇,也兑现了自己许下的愿望。只是以后呢?要不要告诉他这个能力的由来?
周昇侧过手腕,看了眼余皓给他编的手绳,红绳连着金乌轮,像块华丽的表。
还是算了吧,周昇心想,许多事连自己也没搞清楚,反正他也不会再多管闲事,去别人的梦里搞破坏。
周昇第一次察觉自己对余皓似乎有特别的感情时,是在他出院那天后,坐在火锅店里,自己的对面。那不知所措的表情,让周昇觉得很心疼,过后的几天里,每次周昇进入教室,坐到余皓身边,余皓的双眼就会随之明亮起来,仿佛等了他很久。周昇知道他嘴上不说,但心里是很高兴的。
这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本书。
“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周昇摸摸头,他染的红发洗褪了,余下漂过后的金黄色,就像《小王子》里的那句话,他有着金黄色的头发,于是余皓看见他,就会想起金黄色的麦田,连麦田里吹过的风,也变得温柔起来。
成为了我真正的朋友,这个人是你,余皓。”
余皓怔住了。
周昇看了眼坐着的余皓,又说:“你觉得这种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告诉别人么?有人信?可你真的太聪明了,你全靠自己的推断,拆穿了这个秘密,现在反而让我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躺下吧,别坐着,躺下说。”
余皓躺在周昇的身边,周昇靠过来些许,反手按着余皓的头,让他靠近自己一点。
“过后我也常想,在这世上的千千万万个人里。”周昇喃喃道,“会把自己的图腾送给我的人,你是不是这唯一的一个……”说着他侧过头,朝余皓忧伤地笑了笑。
这一刻,余皓觉得周昇帅呆了,他是自己这辈子见过的,最帅的男人。
“睡吧,什么都别说了。”周昇又伸手,按在余皓额头上,顺势朝下摸了一摸,让他闭上眼,翻了个身背朝余皓,“这料其实不比我爸是周来春更劲爆,我说真的。”
余皓:“……”
余皓就像完成了一项使命般,又像跑完了全场马拉松,意识变得沉重起来,他已无法再坚持清醒。
外头天亮了,余皓朝周昇说:“晚安。”
“嗯,晚安吧。”周昇在熹微的晨光中说道。
年夜这天天气很好,阳光从窗外照进厨房里,周昇被晒得一头毛躁,不情愿地在厨房做四个人吃的年夜饭。但不管怎么样,今年起码比往年好——往年做饭做得烦死,今年有余皓在吃。
冲着余皓,这顿饭做起来还算有点动力。
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忌讳,喜欢的却总是千篇一律,那就是吃货眼里赞叹的神色,余皓第一次看见周昇做的饭时,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最后整桌菜还吃得干干净净。冲着这点,周昇就很乐意做饭给他吃,不像自己的妈,对满桌子饭菜挑挑拣拣还充满嫌弃。
周昇准备做份油炸带鱼、丝瓜红椒鸡丁嵌的翠竹报春,烤一只鸭,铺点薄面皮,再来一只椒麻鸡、一条松鼠桂鱼、玉子虾仁,外加糖醋排骨与八宝饭,竹笋炖个火腿汤就差不多了。
周昇一边给鸭子拔毛一边想,晚饭得让他吃不下就别撑着死吃。只不知道余皓在家里过个年,吃了这几顿,又要买什么礼物回他。周昇有时挺烦余皓这点,每次请他吃点什么东西,买点饮料,余皓总是固执地要还他东西。昨天周昇无意中瞥见余皓在淘宝上看鞋,篮球鞋余皓从来不穿,想必就是买给他的。往好了说是不喜欢吃人白食,往不好了说是不喜欢欠人情。
有必要么?大家都这么熟了。周昇挤着虾仁心想,玉子豆腐太容易碎了,得当心点儿。
第一次见余皓是在运动场上,那时周昇足足跑了二十公里,已经有点灵魂出窍了,余皓则坐在看台上发呆,周昇跑了一圈又一圈,每圈都能看见他,余皓那委顿不堪的模样,让周昇想起了以前家里楼下的一只脏兮兮的,一瘸一拐叫唤着讨吃的小狗。
周昇每天回家都打包东西喂它,那是只典型的流浪小奶狗,毛色很好看就是脏,有时哪怕周昇没带吃的,小奶狗也会过来蹭他的裤脚,跟着他上楼,摇着尾巴,嗷嗷地叫。周昇一度想养它,可顾忌神经病老妈,最后还是打消了念头。
坐在操场旁的余皓就像那只小奶狗,令周昇总想过去摸摸他的头,而每次当体能跑到临界点时,周昇脑海中就全是余皓的模样,一圈又一圈,余皓余皓余皓……余皓的印象,仿佛条件反射般地与身体的极限联系在了一起。
后来连着一个月,余皓每周都会来运动场好几次,周昇有时看见他抱着个篮球,加入了打球的人,被傅立群撞得飞来飞去。慢慢地余皓放弃了打球,改在场边坐着,周昇心想估摸着是觉得自己被打球的人嫌弃了。与其说被队友嫌弃,不如说是先被自己嫌弃——患得患失,总觉得拖累队友的人,就会渐渐地不常来。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昨天余皓坐在自行车前杠时,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喜欢你呗,周昇心想,但余皓同学,请注意,是喜欢你,不是爱你。
周昇把挂炉鸭提起来,吊到阳台上的铁皮炉里去烤,那铁皮炉的年纪比他还大。
为什么喜欢?就是对许多事看不下去,想保护弱小的你,让你活下去吧,周昇固定好那烤鸭。
至于为什么是你,不是别人,因为回应也很重要,他对一个人再好,若得不到回应,渐渐也会觉得这人烦。周昇嘴上虽然说不介意回报,但内心深处,仍然希望这人能给予他炽烈而全无保留的信任、崇拜的感情,以及友情。
就在余皓把图腾递给他的时候,周昇有生以来如此强烈地感动了,他交给他的,仿佛不仅仅是图腾,而是他的全部。
周昇也能感觉到,余皓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心情就会很好,搬来寝室里住,虽未喜形于色,却看得出心里很激动。
周昇那天去咖啡店里找他时,余皓本来无精打采,看见他一下就高兴起来了,仿佛晦暗的世界里,阳光照了进来,这阳光既照耀了余皓,也照耀了那天憋着一肚子火的周昇。
我不管你谁管你?周昇在心里说道,可他能猜到,余皓对他是什么感情,于是这感情,变成了紧箍咒。
余皓矢志不移地想找到他,这令周昇十分意外,但事实上,他也在期待着这个结果。余皓是第一个在现实世界里找到他的人,而周昇,也兑现了自己许下的愿望。只是以后呢?要不要告诉他这个能力的由来?
周昇侧过手腕,看了眼余皓给他编的手绳,红绳连着金乌轮,像块华丽的表。
还是算了吧,周昇心想,许多事连自己也没搞清楚,反正他也不会再多管闲事,去别人的梦里搞破坏。
周昇第一次察觉自己对余皓似乎有特别的感情时,是在他出院那天后,坐在火锅店里,自己的对面。那不知所措的表情,让周昇觉得很心疼,过后的几天里,每次周昇进入教室,坐到余皓身边,余皓的双眼就会随之明亮起来,仿佛等了他很久。周昇知道他嘴上不说,但心里是很高兴的。
这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本书。
“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周昇摸摸头,他染的红发洗褪了,余下漂过后的金黄色,就像《小王子》里的那句话,他有着金黄色的头发,于是余皓看见他,就会想起金黄色的麦田,连麦田里吹过的风,也变得温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