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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十天才回家一趟,打交道的机会不多,方之平也就不再纠结了,老祖宗再怎么不稀罕他,也不至于让他娶一个没落家族的庶女,不然丢脸的会是整个侯府。
不过让方之平比较纳闷是这几位的脑回路,靖毅伯府再是没落,也不能干出这么不着调的事儿啊,这简直不像是在算计人,而是诚心恶心人。
其实这事儿跟靖毅伯府里当家作主的人还真没什么关系,这主意是小崔氏和她几个妹妹在一块商量的,主谋自然是小崔氏,眼瞅着小叔子越来越有出息,自家丈夫却顶着虚职整天游手好闲,不是出去喝花酒,就是跟狐朋狗友一块闹腾,便想着通过姻亲把两边的关系拉近点,能帮衬的时候帮衬,再不济小叔子那里有什么动静她们也能提早知道。
至于小崔氏的几个庶妹完全就是想给自己找门好亲事,依着她们自身的条件,侯府的嫡次子是根本不敢想的,但有人帮忙就不一定了,更何况定安侯府既有姑奶奶当家,又有嫡姐这个未来主人,就算目的达不成,也绝对不会有什么闲话传出来,根本就不会赔本的买卖,自然都愿意做。
定安侯的三小姐虽然是庶出,但姨娘很是得宠,养成了骄纵的脾气,又自觉美貌,所以才会有那般的言行,以为能把方之平这个年龄不大的书呆子给迷个七昏八醉。
“我给你做了身汗衫,你晚上穿上试试。”宋氏颇为慈爱的说道,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衣服自然也得常换新的。
白色绸缎做成的汗衫,边角处皆有暗纹,很是精致。
方之平颇有压力的接过来,“我的衣服够穿,娘亲你没事儿就跟竹兰姐姐她们下下棋、逛逛街,不用总给做针线活,累眼睛。”
自从他去国子监上学以后,娘亲这边每十天就一定会为他做套衣物,雷打不动,各色的衣袍、汗衫、鞋袜、帽子。
关键是选布、裁衣,到缝制、绣花,每个步骤娘亲都是亲自去做,绝不假手于人,他想想都觉得累。
“这不是没事儿做吗,闲着也是闲着。”宋氏解释道,她也就是能做点针线活打发时间了,没心情给自己做,更不想给老祖宗他们做,自然是给自己最疼的儿子了。
方之平叹气,他当然知道娘亲在家的情况了,府里的事儿都是老太太管着,大哥大嫂除了初一和十五早上请安的时候以外,轻易不到这边来,他爹每天就过来用个晚膳。
以前他在家读书的时候,娘亲平日里总是花费很多的精力在他的膳食和日常用度上,也能用来打发时间,但现如今,他十天才能回来一次,娘亲的日子过得可不得枯燥。
要说这供古代女子打发时间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骑马蹴鞠不允许,画画、赋诗也没几个人欣赏,整天待在家里绣花也太无聊了。
方之平挠挠头,“那您也得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现在要是熬坏了眼睛,以后我儿子还怎么穿您做的衣服。”要是他再有个弟弟妹妹就好了,娘亲整天被他/她歪缠,也不至于无聊,不过就现在这个医疗条件,娘亲再生一个孩子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不过孩子没有,宠物却可以有,改天寻摸只软萌的小猫回来,让娘亲当小孩也成。
“傻小子,咋这么不害臊呢,媳妇都没娶呢,哪儿来的孙子。”宋氏笑道,这小子从小就不知道害羞,成婚生子这样的事儿到他嘴里跟吃饭喝水一样平淡,也不知道以后开窍了还会不会这样。
方之平面不改色,“这有什么好害臊的,天经地义的事儿。”不就是结婚生孩子嘛,他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啊。
宋氏掩着帕子大笑,“好好好,天经地义,娘到时候一定给你挑个出挑的媳妇。”首先,性子得好,不能压住她儿子,其次这容貌也不能差了,当然嫁妆也不能太少了,之平本来就是次子,分不到多少东西,要是媳妇嫁妆再少,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去。
到底十天才回家一趟,打交道的机会不多,方之平也就不再纠结了,老祖宗再怎么不稀罕他,也不至于让他娶一个没落家族的庶女,不然丢脸的会是整个侯府。
不过让方之平比较纳闷是这几位的脑回路,靖毅伯府再是没落,也不能干出这么不着调的事儿啊,这简直不像是在算计人,而是诚心恶心人。
其实这事儿跟靖毅伯府里当家作主的人还真没什么关系,这主意是小崔氏和她几个妹妹在一块商量的,主谋自然是小崔氏,眼瞅着小叔子越来越有出息,自家丈夫却顶着虚职整天游手好闲,不是出去喝花酒,就是跟狐朋狗友一块闹腾,便想着通过姻亲把两边的关系拉近点,能帮衬的时候帮衬,再不济小叔子那里有什么动静她们也能提早知道。
至于小崔氏的几个庶妹完全就是想给自己找门好亲事,依着她们自身的条件,侯府的嫡次子是根本不敢想的,但有人帮忙就不一定了,更何况定安侯府既有姑奶奶当家,又有嫡姐这个未来主人,就算目的达不成,也绝对不会有什么闲话传出来,根本就不会赔本的买卖,自然都愿意做。
定安侯的三小姐虽然是庶出,但姨娘很是得宠,养成了骄纵的脾气,又自觉美貌,所以才会有那般的言行,以为能把方之平这个年龄不大的书呆子给迷个七昏八醉。
“我给你做了身汗衫,你晚上穿上试试。”宋氏颇为慈爱的说道,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衣服自然也得常换新的。
白色绸缎做成的汗衫,边角处皆有暗纹,很是精致。
方之平颇有压力的接过来,“我的衣服够穿,娘亲你没事儿就跟竹兰姐姐她们下下棋、逛逛街,不用总给做针线活,累眼睛。”
自从他去国子监上学以后,娘亲这边每十天就一定会为他做套衣物,雷打不动,各色的衣袍、汗衫、鞋袜、帽子。
关键是选布、裁衣,到缝制、绣花,每个步骤娘亲都是亲自去做,绝不假手于人,他想想都觉得累。
“这不是没事儿做吗,闲着也是闲着。”宋氏解释道,她也就是能做点针线活打发时间了,没心情给自己做,更不想给老祖宗他们做,自然是给自己最疼的儿子了。
方之平叹气,他当然知道娘亲在家的情况了,府里的事儿都是老太太管着,大哥大嫂除了初一和十五早上请安的时候以外,轻易不到这边来,他爹每天就过来用个晚膳。
以前他在家读书的时候,娘亲平日里总是花费很多的精力在他的膳食和日常用度上,也能用来打发时间,但现如今,他十天才能回来一次,娘亲的日子过得可不得枯燥。
要说这供古代女子打发时间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骑马蹴鞠不允许,画画、赋诗也没几个人欣赏,整天待在家里绣花也太无聊了。
方之平挠挠头,“那您也得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现在要是熬坏了眼睛,以后我儿子还怎么穿您做的衣服。”要是他再有个弟弟妹妹就好了,娘亲整天被他/她歪缠,也不至于无聊,不过就现在这个医疗条件,娘亲再生一个孩子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不过孩子没有,宠物却可以有,改天寻摸只软萌的小猫回来,让娘亲当小孩也成。
“傻小子,咋这么不害臊呢,媳妇都没娶呢,哪儿来的孙子。”宋氏笑道,这小子从小就不知道害羞,成婚生子这样的事儿到他嘴里跟吃饭喝水一样平淡,也不知道以后开窍了还会不会这样。
方之平面不改色,“这有什么好害臊的,天经地义的事儿。”不就是结婚生孩子嘛,他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啊。
宋氏掩着帕子大笑,“好好好,天经地义,娘到时候一定给你挑个出挑的媳妇。”首先,性子得好,不能压住她儿子,其次这容貌也不能差了,当然嫁妆也不能太少了,之平本来就是次子,分不到多少东西,要是媳妇嫁妆再少,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