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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的口气中隐忍了怒意。司雪黎沉默片刻,望着地上左博云的尸体,道,“他说他想去天涯海角,不想在冰冷的土里千年万载,我得成全他。”
城墙上的瑶依嘲讽地看着下面,对一边婆婆说道,“她真是异想天开,帝王最忌叛上作乱的人,左博云这样的心腹大患解决了,给他留个全尸都是恩典了吧!分明是司雪黎还舍不得她这个奸夫!”
婆婆眯眼说道,“饶是如此,看圣上也不会对她怎么样!”瑶依气得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她已经因为云悠悠而让宿炎动怒了,现在开口再说什么,只会让宿炎更讨厌她。
司雪黎抬头望了望乌泱泱的左氏军,每个人的目光在接触到左博云时都避开了,恐怕他们现在最不想和左博云扯上什么关系,那现在能指望谁呢?
难道要她自己动手把左博云拖到一个无人的地方火化,仅凭她一己之力?
她还想到了一个人,琉璃的父王,但她放弃了这个念头,琉璃自己嫁去了万花国,六王爷已经难以在苍黎立足,更别说再来搭救自己的侄儿。
此时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穿过左氏军队走来,犹如天空一片深红的海中划过了一叶扁舟,她注意到了这个人。
这人面目清秀,头戴玉冠,明澈的眼中带着些许遗憾和惋惜,他身后还跟着一众奴仆,看似衣着都不俗。
司雪黎有一丝惊诧,原本那么妖媚的男人怎么也会有这么正常的时候?那人站在了左博云的尸身前,深深地看着地上,随即转过头来,面对着宿炎揖了一礼,“草民朴佑天,拜见圣上。”
“朴佑天?”宿炎微微皱眉,很快便想起,这是当朝官员家的公子,当初在盲山受训过,可他怎么会来?朴佑天正起了身子,头依旧微微低着,不卑不亢地回答,“是,圣上。”
他转脸对司雪黎温温一笑,“皇妃娘娘。”
司雪黎不知其缘由,“你怎么会来?”朴佑天长长吐了一口气,目光带着无比的眷恋和怅惘,望向地上的那个白衣男子,“佑天是来代皇妃,去了结故人的遗愿的。”
天空中最后一道云霞也都披上了夜的外衣,一袭白衣的朴佑天,背着同样不染纤尘永远沉睡的左博云慢慢走远,隐在了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之中。
“王爷,我带你去看天涯落花,可好?”朴佑天生下来,粉粉嫩嫩的,长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朴侍郎因为生了儿子而欢天喜地,而朴夫人却是个喜欢女儿的,每天都把小朴佑天打扮成个漂亮的女娃娃,直到有一天,有人骂他,“不知羞,本是男儿身,却像个美娇娘!”
越来越多的小孩笑话朴佑天,他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回到家后把自己所有的胭脂首饰都砸了,气呼呼地穿上了小仆人的男儿衣裳。
也就在他小时候,朴夫人大病一场,病中糊涂,说她最喜欢朴佑天那么娇滴滴的样子,真让人心疼,朴佑天着实是个孝子,为了母亲,又装回了小女子。
朴夫人这病拖了几年,朴佑天也装成了女儿身几年,即便后来朴夫人病逝,朴佑天的装束改过来,可这阴柔范儿也改不过来了。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惯是心大,也懒得理他们。
有一次在街上看到了欧阳俊秀欺负人,他便成心想戏弄一下欧阳俊秀,这一戏弄不要紧,竟然传出了他和欧阳俊秀断袖的名声。
欧阳俊秀气得发疯,朴佑天却觉得挺有意思,便玩上了瘾,实际上心里并没有什么喜欢的意思,纯属恶作剧。
朴佑天喜欢到处游山玩水,朴侍郎巴不得看不见这个阴阳怪气的儿子,便给了他钱让他快走,他这一走,便走出了一个富商的路,几年之间,他的生意做通了三个国家。
盲山受训那一次,他当然得去,不仅认识了一个比他更怪的古小姐,还记住了一个男人,左将军左博云。左博云在那群人里,不算什么太显眼的男人。
太子炎最风流倜傥,宿容恒最霸道嚣张,欧阳俊秀最毛毛躁躁,云煊最沉默寡言,剩下的一些都是凡夫俗子,可只有一个什么最都不占的左博云,让朴佑天记得清楚。
左博云那样温润俊雅的感觉,正是朴佑天幼时第一次恢复男装时,想要成为的公子哥模样,可后来,总是事与愿违。受训那段时间,他第一个乐趣是整欧阳俊秀,第二个乐趣便是看左博云。
炎的口气中隐忍了怒意。司雪黎沉默片刻,望着地上左博云的尸体,道,“他说他想去天涯海角,不想在冰冷的土里千年万载,我得成全他。”
城墙上的瑶依嘲讽地看着下面,对一边婆婆说道,“她真是异想天开,帝王最忌叛上作乱的人,左博云这样的心腹大患解决了,给他留个全尸都是恩典了吧!分明是司雪黎还舍不得她这个奸夫!”
婆婆眯眼说道,“饶是如此,看圣上也不会对她怎么样!”瑶依气得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她已经因为云悠悠而让宿炎动怒了,现在开口再说什么,只会让宿炎更讨厌她。
司雪黎抬头望了望乌泱泱的左氏军,每个人的目光在接触到左博云时都避开了,恐怕他们现在最不想和左博云扯上什么关系,那现在能指望谁呢?
难道要她自己动手把左博云拖到一个无人的地方火化,仅凭她一己之力?
她还想到了一个人,琉璃的父王,但她放弃了这个念头,琉璃自己嫁去了万花国,六王爷已经难以在苍黎立足,更别说再来搭救自己的侄儿。
此时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穿过左氏军队走来,犹如天空一片深红的海中划过了一叶扁舟,她注意到了这个人。
这人面目清秀,头戴玉冠,明澈的眼中带着些许遗憾和惋惜,他身后还跟着一众奴仆,看似衣着都不俗。
司雪黎有一丝惊诧,原本那么妖媚的男人怎么也会有这么正常的时候?那人站在了左博云的尸身前,深深地看着地上,随即转过头来,面对着宿炎揖了一礼,“草民朴佑天,拜见圣上。”
“朴佑天?”宿炎微微皱眉,很快便想起,这是当朝官员家的公子,当初在盲山受训过,可他怎么会来?朴佑天正起了身子,头依旧微微低着,不卑不亢地回答,“是,圣上。”
他转脸对司雪黎温温一笑,“皇妃娘娘。”
司雪黎不知其缘由,“你怎么会来?”朴佑天长长吐了一口气,目光带着无比的眷恋和怅惘,望向地上的那个白衣男子,“佑天是来代皇妃,去了结故人的遗愿的。”
天空中最后一道云霞也都披上了夜的外衣,一袭白衣的朴佑天,背着同样不染纤尘永远沉睡的左博云慢慢走远,隐在了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之中。
“王爷,我带你去看天涯落花,可好?”朴佑天生下来,粉粉嫩嫩的,长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朴侍郎因为生了儿子而欢天喜地,而朴夫人却是个喜欢女儿的,每天都把小朴佑天打扮成个漂亮的女娃娃,直到有一天,有人骂他,“不知羞,本是男儿身,却像个美娇娘!”
越来越多的小孩笑话朴佑天,他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回到家后把自己所有的胭脂首饰都砸了,气呼呼地穿上了小仆人的男儿衣裳。
也就在他小时候,朴夫人大病一场,病中糊涂,说她最喜欢朴佑天那么娇滴滴的样子,真让人心疼,朴佑天着实是个孝子,为了母亲,又装回了小女子。
朴夫人这病拖了几年,朴佑天也装成了女儿身几年,即便后来朴夫人病逝,朴佑天的装束改过来,可这阴柔范儿也改不过来了。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惯是心大,也懒得理他们。
有一次在街上看到了欧阳俊秀欺负人,他便成心想戏弄一下欧阳俊秀,这一戏弄不要紧,竟然传出了他和欧阳俊秀断袖的名声。
欧阳俊秀气得发疯,朴佑天却觉得挺有意思,便玩上了瘾,实际上心里并没有什么喜欢的意思,纯属恶作剧。
朴佑天喜欢到处游山玩水,朴侍郎巴不得看不见这个阴阳怪气的儿子,便给了他钱让他快走,他这一走,便走出了一个富商的路,几年之间,他的生意做通了三个国家。
盲山受训那一次,他当然得去,不仅认识了一个比他更怪的古小姐,还记住了一个男人,左将军左博云。左博云在那群人里,不算什么太显眼的男人。
太子炎最风流倜傥,宿容恒最霸道嚣张,欧阳俊秀最毛毛躁躁,云煊最沉默寡言,剩下的一些都是凡夫俗子,可只有一个什么最都不占的左博云,让朴佑天记得清楚。
左博云那样温润俊雅的感觉,正是朴佑天幼时第一次恢复男装时,想要成为的公子哥模样,可后来,总是事与愿违。受训那段时间,他第一个乐趣是整欧阳俊秀,第二个乐趣便是看左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