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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与此同时,大院大门轰然打开,再度发动的车子平稳地朝门外驶去。
宁以沫“哇”的大哭一声,甩开辜江宁的手,快步往前追去,一边追一边哭喊:“哥哥,我以后也去美国!我以后也去美国!”
辜江宁快步追上她,想要拽住她,却不知道小小年纪的她哪里来的力气,一次次挣脱他,哭着追那辆车子。然而那辆车却丝毫没有停顿地在他们的视线里越变越小,直至消失在路面尽头。
辜江宁一把抱住哭得几乎虚脱的宁以沫,哄着:“你哥哥听到了,肯定听到了!”
宁以沫却像听不见他的话,像被什么伤透了心一样放声大哭,怎么哄也停不了。
天色在她的啼哭声中放亮,飘飞的雪花越发肆意地狂舞着,倒像透着点幸灾乐祸的欢喜。
不知道过了多久,宁以沫才止住了哭泣,顶着大雪,抽噎着往回走。
辜江宁慢慢跟在她身后,看着她一抖一抖的肩膀,有些不知所措,更多的却是心疼。他朝她的方向伸了几次手,却因为找不到话起头缩了回来。就在辜江宁纠结得要死的时候,一个卖冰糖葫芦的中年男人推着单车朝他们走来,辜江宁赶忙上前买了一串个大溜圆的糖葫芦,快步追上宁以沫,递了过去。
宁以沫停下脚步,失魂落魄地看着那串火红的糖葫芦。辜江宁把她牵到公交车站的椅子上坐下:“吃吧,你不挺爱吃的吗?”
宁以沫愣愣地将糖葫芦举到嘴边,含着眼泪咬了一口,眼泪无声地滴落在了糖稀上。
辜江宁破天荒抚了抚她的头,望着她黯然想,这样一次撕心裂肺的痛哭,冲刷去的不单是他们三人的友谊,更加是这个孩子无忧无虑、天真懵懂的童年。
没有人比他更懂得痛哭的意义了,痛哭意味着尝试到了人生的无奈与苦楚,意味着面对现实,开始成长,人们往往欣喜于痛哭后的成长,却忽略了这成长是以妥协与遗忘为代价的。
如果可以,他很想替以沫痛哭,这样,她还能好好地活在那个现世安好、没有痛苦别离的童真世界里。只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早在七岁那年,他就已经哭尽了毕生的眼泪,从此再无为谁号啕的能力。
七岁之前,辜江宁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盯着妈妈看。
他天生比别的孩子更懂得美,当别的孩子都追着电视剧《西游记》看的时候,他却追着《红楼梦》看,因为《红楼梦》里的漂亮姐姐比《西游记》多,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会有只臭猴子一棒敲死他喜欢的漂亮姐姐。
不过,电视上的环肥燕瘦固然美,却没一个比得上妈妈那样光彩流转、风情万种。在他看来,妈妈的一笑一颦,每一个动作都是艺术,她从来不会有丑陋平庸的样子,哪怕起床时,未梳洗的她,也总是透着一副美艳的颓靡气。
用他爸爸辜默成的话说,她就是上天的礼物。
只可惜张遇这个礼物却被上天错丢在江苏一个穷乡僻壤里,所以,这个生错地方的“公主”,每天干的都是砍柴、砍猪草、带弟弟、喂猪之类的琐事,如果她还像童话里的公主那样单纯天真,那么不难预见,她未来的人生就是嫁到另一个穷乡僻壤,继续喂猪喂鸡,直到她玫瑰般娇艳的面容腐朽风干。
虽然连初中都没读完,但是张遇格外清楚,像她这样的女孩要改变命运,唯一的武器就是美貌,所以她早早就学会在有限的条件下保养容貌。
一到冬天,她不是把手放在冒着热气的水壶上,就是把手暖在火边,尽管她不知道这双漂亮的手还可以干什么,但它们绝对不是用来长冻疮的;她格外有毅力地每天喝一碗米汤,因为据说这个东西比牛奶还养人;她说服她爸爸风雨无阻地去河边钓鱼,供她每天都能喝上熬得雪白的鱼汤,因为她说那样会让她肤白如雪、聪明过人,以后至少能嫁给村长家的儿子。
其实,她从来没有把什么村长的儿子看在眼里,她每天都在偷偷攒钱,打算等钱攒够后就逃去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她以为只要她站在大城市的地面上,就会有无数人争着抢着要把她娶回家供养。她并不知道,很多像她这样漂亮却一无所有的女人,一般都被争着抢着带去做了饭店服务员,甚至更加不堪。
不过她的运气很好,还没等她攒够钱,一支煤炭勘探队便进驻了他们村,随勘探队进村的还有七八个维和部队骨干。
当时,全村人都看稀罕似的去看勘探队工作,她也跟着去看,她看的却是人,她一眼就从众人中挑出了年轻英俊的辜默成。
虽然都是维和兵,可辜默成和别人不同,一身的确良白衬衣永远干净挺括,无论多忙多乱,他的气度都纹丝不乱,在一群工人、军人中格外打眼。盯准这个人后,她旁敲侧击打听清楚了他的家庭背景,向他发起了攻势。不到一个月,辜默成便被这个乡村女孩迷得非卿不娶。
从那以后,辜默成的人生便因爱她而改写:他先是被部队记大过,再是被父母威胁断绝关系。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都咬定宁愿不要前途,也要娶张遇为妻。
辜默成的父母不得已答应张遇进门,却始终不肯见这个儿媳妇一面,更不肯在仕途上帮儿子一丝半点。他们想着,总有一天儿子会长大,会抛弃这个居心叵测的祸水,总有一天,儿子会从这场迷恋中清醒。
但是这个“总有一天”终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到来。
进了城的张遇不但没有如别人所想那样,很快变成个畏首畏尾的黄脸婆,反倒表现出了惊人的学习能力,她疯狂地恶补一切高贵女人该有的学问:俄语、英语、法语、跳舞、化妆、时装、油画、音乐、艺术赏鉴……
如果说,之前她只是一朵纯白美丽的乡间栀子,结了婚后的她便成了一只万花筒,你可以通过她看到瞬息万变的美丽,她时而是个不懂事的小妇人,时而是个娇俏的精灵,时而是个充满爱心的天使,时而是个抱着猫的颓废坏女人。她像极了一个没有舞台的电影明星,随时能够演出各种风情。
渐渐,他们夫妻的关系开始失衡,张遇撑着脑袋听辜默成讲外国文学,一脸崇拜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她开始嫌他乏味无趣,连华尔兹都不会跳。
不过这并不妨碍辜默成越来越爱她,因为爱她,他开始讨厌儿子江宁,讨厌他抢走了妻子一半的爱与时间。这个臭小子无时无刻不黏着她,母子俩亲热得密不透风,让他这个当爸爸像个局外人。
他忍耐着这种冷落,想着等到儿子进了小学,就没有时间黏着妈妈了,一切就会恢复原样了。可是等江宁进了小学,张遇不但没... -->>
几乎与此同时,大院大门轰然打开,再度发动的车子平稳地朝门外驶去。
宁以沫“哇”的大哭一声,甩开辜江宁的手,快步往前追去,一边追一边哭喊:“哥哥,我以后也去美国!我以后也去美国!”
辜江宁快步追上她,想要拽住她,却不知道小小年纪的她哪里来的力气,一次次挣脱他,哭着追那辆车子。然而那辆车却丝毫没有停顿地在他们的视线里越变越小,直至消失在路面尽头。
辜江宁一把抱住哭得几乎虚脱的宁以沫,哄着:“你哥哥听到了,肯定听到了!”
宁以沫却像听不见他的话,像被什么伤透了心一样放声大哭,怎么哄也停不了。
天色在她的啼哭声中放亮,飘飞的雪花越发肆意地狂舞着,倒像透着点幸灾乐祸的欢喜。
不知道过了多久,宁以沫才止住了哭泣,顶着大雪,抽噎着往回走。
辜江宁慢慢跟在她身后,看着她一抖一抖的肩膀,有些不知所措,更多的却是心疼。他朝她的方向伸了几次手,却因为找不到话起头缩了回来。就在辜江宁纠结得要死的时候,一个卖冰糖葫芦的中年男人推着单车朝他们走来,辜江宁赶忙上前买了一串个大溜圆的糖葫芦,快步追上宁以沫,递了过去。
宁以沫停下脚步,失魂落魄地看着那串火红的糖葫芦。辜江宁把她牵到公交车站的椅子上坐下:“吃吧,你不挺爱吃的吗?”
宁以沫愣愣地将糖葫芦举到嘴边,含着眼泪咬了一口,眼泪无声地滴落在了糖稀上。
辜江宁破天荒抚了抚她的头,望着她黯然想,这样一次撕心裂肺的痛哭,冲刷去的不单是他们三人的友谊,更加是这个孩子无忧无虑、天真懵懂的童年。
没有人比他更懂得痛哭的意义了,痛哭意味着尝试到了人生的无奈与苦楚,意味着面对现实,开始成长,人们往往欣喜于痛哭后的成长,却忽略了这成长是以妥协与遗忘为代价的。
如果可以,他很想替以沫痛哭,这样,她还能好好地活在那个现世安好、没有痛苦别离的童真世界里。只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早在七岁那年,他就已经哭尽了毕生的眼泪,从此再无为谁号啕的能力。
七岁之前,辜江宁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盯着妈妈看。
他天生比别的孩子更懂得美,当别的孩子都追着电视剧《西游记》看的时候,他却追着《红楼梦》看,因为《红楼梦》里的漂亮姐姐比《西游记》多,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会有只臭猴子一棒敲死他喜欢的漂亮姐姐。
不过,电视上的环肥燕瘦固然美,却没一个比得上妈妈那样光彩流转、风情万种。在他看来,妈妈的一笑一颦,每一个动作都是艺术,她从来不会有丑陋平庸的样子,哪怕起床时,未梳洗的她,也总是透着一副美艳的颓靡气。
用他爸爸辜默成的话说,她就是上天的礼物。
只可惜张遇这个礼物却被上天错丢在江苏一个穷乡僻壤里,所以,这个生错地方的“公主”,每天干的都是砍柴、砍猪草、带弟弟、喂猪之类的琐事,如果她还像童话里的公主那样单纯天真,那么不难预见,她未来的人生就是嫁到另一个穷乡僻壤,继续喂猪喂鸡,直到她玫瑰般娇艳的面容腐朽风干。
虽然连初中都没读完,但是张遇格外清楚,像她这样的女孩要改变命运,唯一的武器就是美貌,所以她早早就学会在有限的条件下保养容貌。
一到冬天,她不是把手放在冒着热气的水壶上,就是把手暖在火边,尽管她不知道这双漂亮的手还可以干什么,但它们绝对不是用来长冻疮的;她格外有毅力地每天喝一碗米汤,因为据说这个东西比牛奶还养人;她说服她爸爸风雨无阻地去河边钓鱼,供她每天都能喝上熬得雪白的鱼汤,因为她说那样会让她肤白如雪、聪明过人,以后至少能嫁给村长家的儿子。
其实,她从来没有把什么村长的儿子看在眼里,她每天都在偷偷攒钱,打算等钱攒够后就逃去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她以为只要她站在大城市的地面上,就会有无数人争着抢着要把她娶回家供养。她并不知道,很多像她这样漂亮却一无所有的女人,一般都被争着抢着带去做了饭店服务员,甚至更加不堪。
不过她的运气很好,还没等她攒够钱,一支煤炭勘探队便进驻了他们村,随勘探队进村的还有七八个维和部队骨干。
当时,全村人都看稀罕似的去看勘探队工作,她也跟着去看,她看的却是人,她一眼就从众人中挑出了年轻英俊的辜默成。
虽然都是维和兵,可辜默成和别人不同,一身的确良白衬衣永远干净挺括,无论多忙多乱,他的气度都纹丝不乱,在一群工人、军人中格外打眼。盯准这个人后,她旁敲侧击打听清楚了他的家庭背景,向他发起了攻势。不到一个月,辜默成便被这个乡村女孩迷得非卿不娶。
从那以后,辜默成的人生便因爱她而改写:他先是被部队记大过,再是被父母威胁断绝关系。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都咬定宁愿不要前途,也要娶张遇为妻。
辜默成的父母不得已答应张遇进门,却始终不肯见这个儿媳妇一面,更不肯在仕途上帮儿子一丝半点。他们想着,总有一天儿子会长大,会抛弃这个居心叵测的祸水,总有一天,儿子会从这场迷恋中清醒。
但是这个“总有一天”终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到来。
进了城的张遇不但没有如别人所想那样,很快变成个畏首畏尾的黄脸婆,反倒表现出了惊人的学习能力,她疯狂地恶补一切高贵女人该有的学问:俄语、英语、法语、跳舞、化妆、时装、油画、音乐、艺术赏鉴……
如果说,之前她只是一朵纯白美丽的乡间栀子,结了婚后的她便成了一只万花筒,你可以通过她看到瞬息万变的美丽,她时而是个不懂事的小妇人,时而是个娇俏的精灵,时而是个充满爱心的天使,时而是个抱着猫的颓废坏女人。她像极了一个没有舞台的电影明星,随时能够演出各种风情。
渐渐,他们夫妻的关系开始失衡,张遇撑着脑袋听辜默成讲外国文学,一脸崇拜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她开始嫌他乏味无趣,连华尔兹都不会跳。
不过这并不妨碍辜默成越来越爱她,因为爱她,他开始讨厌儿子江宁,讨厌他抢走了妻子一半的爱与时间。这个臭小子无时无刻不黏着她,母子俩亲热得密不透风,让他这个当爸爸像个局外人。
他忍耐着这种冷落,想着等到儿子进了小学,就没有时间黏着妈妈了,一切就会恢复原样了。可是等江宁进了小学,张遇不但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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