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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你的。”
艾景初狐疑地接过信。
那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一沓纸,全部都是浸了水又风干后留下的水渍,有好几张,大概因为没有立刻分开晾干的关系,全部粘到了一起,显得厚厚的。
艾景初粗略地瞄了一眼。
那韩国人除了那点过剩的民族心,其他都还好,也有一副热心肠,当下便跟艾景初解释:“不知道谁撕邮票的时候把信封剪坏了,之后大概在雪水里泡了很久,又脏又湿,我就把信封扔了。”
艾景初道过谢,关上门。
他垂头看了看,信没有抬头,因为第一页已经不知所终,上面的汉字娟秀可爱,却是完全陌生的笔迹。
随后,他回身去厨房关火,然后坐在沙发上从第一行开始细细地看这封奇怪的信。
纸上的大部分字迹已经因为纸张被浸湿而晕染开了,而且一页粘着一页,需要极大的细心和耐心才能将它们完整地分开,可是仍然没有妨碍到他的阅读。
写信的人书写了很多小时候的家庭琐事,以及和“你”相处的点点滴滴。从初中补课开始到父母离异,字里行间流露的不单是一种心情的倾诉,更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对爱的向往。
看到此时,艾景初已经完全确认这封信要送达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于易。
于易搬来不久,韩国人不太了解情况,便以为这栋楼只有艾景初一个中国人,因而误认为这封信肯定是他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他没有继续再看,而是静静地将信搁在了书桌上,转而去做别的事情。
之后又过了几天。
那段时间,老板去了英国,门诊的病人也不多,而义工却很多。
医院里有很多孩子争着来做义工,有的义工不但替护士干活,还会陪住院的病人打发时间。
二楼有位老太太,长了左颊瘤,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是个退休的华裔教师,对艾景初特别热情。艾景初去探望老太太的时候,做义工的小姑娘刚给她念完了一部小说。
小姑娘感叹:“真糟糕,为什么她不先告诉他?”
老太太答:“这就是爱情令人不解的地方。”
“他都不认识她,她怎么会那么爱他?”
“那肯定是因为男主角像艾这么英俊。”老太太笑了。
艾景初本没有在意,听见一老一少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便随口问:“你们在聊什么?”
“刚才的小说。”小姑娘递出手中的书。
艾景初接过来,将书朝前翻了几页,看到了标题。
他很少接触文学作品,所以除了必要的东西,其他的基本不太了解。可是不知怎么的,当他看到这几个字,却有了一丝好奇心。
“写的什么?”他问。
“一个作家,在他生日的早上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是一个陌生女人写给他的告白信。”小姑娘想了想,又说,“但在信发出之前,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听见这句话,艾景初翻书的那只手顿了一下。
之后的整整一天,他都有些心不在焉。
晚上回到家,他解了大衣和围巾就去拿前些天他随手搁在书桌上的那封信。
带着犹豫和迟疑,他继续将信读了下去。看到最后,他长长地舒了口气,还好没看到什么坏消息。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种奇怪的情绪,也许是感动,也许是怜惜。
一位少女的爱在字里行间渗透出来,那么真挚,那么羞涩,那么洁净,不是不让人羡慕。
他看了看时间,按着于易留给他的国内电话,拨了一次,却没人接。
第二天一早他去医院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熟识的中国学妹,她问艾景初:“怎么最近没看到于易?”
“他临时回国了。”艾景初答。
“我看到他有一封国内来的信,搁在那儿好久了,后来我路过你们公寓时放在了你们楼下的信箱里,没弄丢吧?”
“没有。”艾景初答。
转过身后,他又想起昨天的那件事情,第二次拨通于易的电话,还是没人接。无奈中,他回了趟家,找到女孩写在信件末尾的落款和电话,然后打了过去。
响了十多下,对方才接通。
“喂—”一个女孩的声音透过无线电波从地球的那一端传来,软软糯糯,忐忑彷徨。
“你是Carol吗?我是于易的室友。”艾景初说。
应该是你的。”
艾景初狐疑地接过信。
那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一沓纸,全部都是浸了水又风干后留下的水渍,有好几张,大概因为没有立刻分开晾干的关系,全部粘到了一起,显得厚厚的。
艾景初粗略地瞄了一眼。
那韩国人除了那点过剩的民族心,其他都还好,也有一副热心肠,当下便跟艾景初解释:“不知道谁撕邮票的时候把信封剪坏了,之后大概在雪水里泡了很久,又脏又湿,我就把信封扔了。”
艾景初道过谢,关上门。
他垂头看了看,信没有抬头,因为第一页已经不知所终,上面的汉字娟秀可爱,却是完全陌生的笔迹。
随后,他回身去厨房关火,然后坐在沙发上从第一行开始细细地看这封奇怪的信。
纸上的大部分字迹已经因为纸张被浸湿而晕染开了,而且一页粘着一页,需要极大的细心和耐心才能将它们完整地分开,可是仍然没有妨碍到他的阅读。
写信的人书写了很多小时候的家庭琐事,以及和“你”相处的点点滴滴。从初中补课开始到父母离异,字里行间流露的不单是一种心情的倾诉,更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对爱的向往。
看到此时,艾景初已经完全确认这封信要送达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于易。
于易搬来不久,韩国人不太了解情况,便以为这栋楼只有艾景初一个中国人,因而误认为这封信肯定是他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他没有继续再看,而是静静地将信搁在了书桌上,转而去做别的事情。
之后又过了几天。
那段时间,老板去了英国,门诊的病人也不多,而义工却很多。
医院里有很多孩子争着来做义工,有的义工不但替护士干活,还会陪住院的病人打发时间。
二楼有位老太太,长了左颊瘤,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是个退休的华裔教师,对艾景初特别热情。艾景初去探望老太太的时候,做义工的小姑娘刚给她念完了一部小说。
小姑娘感叹:“真糟糕,为什么她不先告诉他?”
老太太答:“这就是爱情令人不解的地方。”
“他都不认识她,她怎么会那么爱他?”
“那肯定是因为男主角像艾这么英俊。”老太太笑了。
艾景初本没有在意,听见一老一少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便随口问:“你们在聊什么?”
“刚才的小说。”小姑娘递出手中的书。
艾景初接过来,将书朝前翻了几页,看到了标题。
他很少接触文学作品,所以除了必要的东西,其他的基本不太了解。可是不知怎么的,当他看到这几个字,却有了一丝好奇心。
“写的什么?”他问。
“一个作家,在他生日的早上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是一个陌生女人写给他的告白信。”小姑娘想了想,又说,“但在信发出之前,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听见这句话,艾景初翻书的那只手顿了一下。
之后的整整一天,他都有些心不在焉。
晚上回到家,他解了大衣和围巾就去拿前些天他随手搁在书桌上的那封信。
带着犹豫和迟疑,他继续将信读了下去。看到最后,他长长地舒了口气,还好没看到什么坏消息。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种奇怪的情绪,也许是感动,也许是怜惜。
一位少女的爱在字里行间渗透出来,那么真挚,那么羞涩,那么洁净,不是不让人羡慕。
他看了看时间,按着于易留给他的国内电话,拨了一次,却没人接。
第二天一早他去医院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熟识的中国学妹,她问艾景初:“怎么最近没看到于易?”
“他临时回国了。”艾景初答。
“我看到他有一封国内来的信,搁在那儿好久了,后来我路过你们公寓时放在了你们楼下的信箱里,没弄丢吧?”
“没有。”艾景初答。
转过身后,他又想起昨天的那件事情,第二次拨通于易的电话,还是没人接。无奈中,他回了趟家,找到女孩写在信件末尾的落款和电话,然后打了过去。
响了十多下,对方才接通。
“喂—”一个女孩的声音透过无线电波从地球的那一端传来,软软糯糯,忐忑彷徨。
“你是Carol吗?我是于易的室友。”艾景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