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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这个娇艳的小妮子本人倒是没什么,可怕的是她那位警官男朋友。
祝御当着她们的面,逼着不可一世的胡汉卿下跪求饶,还拔掉了他手下的满口大牙……那一幕触目惊心的场面每每想来,都令仇艳心有余悸。就算后来派出所警察赶到,也是例行公事般的简单处理,根本没有想去追究祝御的意思。
仇艳从那以后就告诉自己,除非是涉及到巨大的利害关系或者生死关头,否则周医生这个人能离多远就多远,能不得罪就不得罪。以前那段看着周琳不顺眼、想随意欺辱她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这个煞星般的警察男友撑腰,仇艳就必须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沉重,在相安无事和满地找牙之间做出明确的选择。
就拿这个“旷工事件”来说,搁在以前要是被仇艳知道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必须好好教训周琳,叫她吃尽苦头。
即便是放到现在,仇艳豁出去非要治周琳个罪,也还是成立的。
原因很简单,其一,周琳确实有错,仇艳作为领导,要惩要罚绝对“站得住理”;其二,仇艳也很了解周琳这个人,她不是一朝得势就目中无人的那种性格,基本上以前什么样现在也是什么样,她内心深处真没有炫耀倚仗自己“厉害男友”那种想法,始终很乖巧、很低调。
然而祝御的出现终究还是改变了局面。周琳是没怎么样,一如既往;可仇艳不是傻子,怎能不考虑到环境的变化?
更何况祝御还亲自“警告”过她:我们不求人,不得罪人,但也绝不会平白无故的受人欺辱。
这话在当日说的掷地有声,仇艳目睹到祝御之前的“野蛮粗暴”,绝对不会怀疑他这种态度的真实性。说起来胡汉卿这个“篓子”就是仇艳捅的,她才是始作俑者,不存心带着周琳去和胡汉卿“共进午餐”哪会有后来那些事?
祝御没有追究她的责任,已经算是最大限度发了“慈悲心肠”,仇艳可不会傻到把这事忘的干干净净。
所以现在对周琳“网开一面”,或者干脆说是主动弥补,把周琳本来的“不对”变成“对”,都是仇艳责无旁贷的。
她首先要“还人情”,让周琳免于被处罚,讨好了她也就算讨好了祝御,这道理很简单;其次仇艳也没胆子秉公行事,板着脸指出这就是周琳的错,和自己没什么关系,行政科正常处理吧。
有鉴于以前的嫌隙,祝御肯相信她在这里面“秉公”了吗?前面的事才刚刚平息没几天,周琳在单位就又“穿了小鞋”,就算仇艳浑身是嘴、义正言辞、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祝警官焉肯善罢甘休?
退一万步说,他至少还能找出一条理由问罪:你仇主任是干什么吃的?周琳即便犯了点小错误,难道你就不能帮着担当下吗?眼睁睁的看着她受处罚,那绝不是“秉公办事”,还是良心大大的坏了,等着我找你算账吧!
所以无论如何,周琳的“无故旷工”,仇艳管也得管,不管也得管!
好在这事仇主任头脑清晰,“恩怨分明”,处理的还真干净,很快就平息了事态。
可惜这不是最终的结局。
一位大人物不知死活,非要揪住周琳的“小辫子”做做文章,这就导致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的大事件。
这人可以越过仇艳,还对祝御全无惧怕之意,仔细想想倒不难猜,正是二院的现任院长仇达!
事有凑巧,这天市卫生局来医院例行检查工作,仇达热情的接待。在办公室里,市局的领导们提出要简单看看最近的出勤表,仇达便叫人取来最近五天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供他们查阅。
谁知工作人员取来的刚好是截止到头一天晚上的签到名单,仇艳授意行政科更改周琳的签到信息在第二天才得到更正。这样一来周琳毫无理由的旷工情况就出现在了名单上,并且附录里没有备明任何事因,被市局领导们查个正着。
仇达很是气恼,他可不知道这里面的玄机,也没被仇艳告知事情的来龙去脉,随后找来行政科头目对质,瞧见对方支支吾吾,解释不清所以然,便大发雷霆。
行政科头目精奸似鬼,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又不能和仇达直言,只好装成哑巴被他骂的狗血淋头。
纵然有仇艳的授意,这个时候却是不能当面提的,也不能说周琳那天是外出办业务了。因为市局要过问,这事未必经得起查。情况不明朗之下贸贸然把仇艳牵扯进来,很容易变成马屁拍到马腿上,惹来更大的麻烦。
bsp;这个娇艳的小妮子本人倒是没什么,可怕的是她那位警官男朋友。
祝御当着她们的面,逼着不可一世的胡汉卿下跪求饶,还拔掉了他手下的满口大牙……那一幕触目惊心的场面每每想来,都令仇艳心有余悸。就算后来派出所警察赶到,也是例行公事般的简单处理,根本没有想去追究祝御的意思。
仇艳从那以后就告诉自己,除非是涉及到巨大的利害关系或者生死关头,否则周医生这个人能离多远就多远,能不得罪就不得罪。以前那段看着周琳不顺眼、想随意欺辱她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这个煞星般的警察男友撑腰,仇艳就必须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沉重,在相安无事和满地找牙之间做出明确的选择。
就拿这个“旷工事件”来说,搁在以前要是被仇艳知道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必须好好教训周琳,叫她吃尽苦头。
即便是放到现在,仇艳豁出去非要治周琳个罪,也还是成立的。
原因很简单,其一,周琳确实有错,仇艳作为领导,要惩要罚绝对“站得住理”;其二,仇艳也很了解周琳这个人,她不是一朝得势就目中无人的那种性格,基本上以前什么样现在也是什么样,她内心深处真没有炫耀倚仗自己“厉害男友”那种想法,始终很乖巧、很低调。
然而祝御的出现终究还是改变了局面。周琳是没怎么样,一如既往;可仇艳不是傻子,怎能不考虑到环境的变化?
更何况祝御还亲自“警告”过她:我们不求人,不得罪人,但也绝不会平白无故的受人欺辱。
这话在当日说的掷地有声,仇艳目睹到祝御之前的“野蛮粗暴”,绝对不会怀疑他这种态度的真实性。说起来胡汉卿这个“篓子”就是仇艳捅的,她才是始作俑者,不存心带着周琳去和胡汉卿“共进午餐”哪会有后来那些事?
祝御没有追究她的责任,已经算是最大限度发了“慈悲心肠”,仇艳可不会傻到把这事忘的干干净净。
所以现在对周琳“网开一面”,或者干脆说是主动弥补,把周琳本来的“不对”变成“对”,都是仇艳责无旁贷的。
她首先要“还人情”,让周琳免于被处罚,讨好了她也就算讨好了祝御,这道理很简单;其次仇艳也没胆子秉公行事,板着脸指出这就是周琳的错,和自己没什么关系,行政科正常处理吧。
有鉴于以前的嫌隙,祝御肯相信她在这里面“秉公”了吗?前面的事才刚刚平息没几天,周琳在单位就又“穿了小鞋”,就算仇艳浑身是嘴、义正言辞、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祝警官焉肯善罢甘休?
退一万步说,他至少还能找出一条理由问罪:你仇主任是干什么吃的?周琳即便犯了点小错误,难道你就不能帮着担当下吗?眼睁睁的看着她受处罚,那绝不是“秉公办事”,还是良心大大的坏了,等着我找你算账吧!
所以无论如何,周琳的“无故旷工”,仇艳管也得管,不管也得管!
好在这事仇主任头脑清晰,“恩怨分明”,处理的还真干净,很快就平息了事态。
可惜这不是最终的结局。
一位大人物不知死活,非要揪住周琳的“小辫子”做做文章,这就导致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的大事件。
这人可以越过仇艳,还对祝御全无惧怕之意,仔细想想倒不难猜,正是二院的现任院长仇达!
事有凑巧,这天市卫生局来医院例行检查工作,仇达热情的接待。在办公室里,市局的领导们提出要简单看看最近的出勤表,仇达便叫人取来最近五天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供他们查阅。
谁知工作人员取来的刚好是截止到头一天晚上的签到名单,仇艳授意行政科更改周琳的签到信息在第二天才得到更正。这样一来周琳毫无理由的旷工情况就出现在了名单上,并且附录里没有备明任何事因,被市局领导们查个正着。
仇达很是气恼,他可不知道这里面的玄机,也没被仇艳告知事情的来龙去脉,随后找来行政科头目对质,瞧见对方支支吾吾,解释不清所以然,便大发雷霆。
行政科头目精奸似鬼,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又不能和仇达直言,只好装成哑巴被他骂的狗血淋头。
纵然有仇艳的授意,这个时候却是不能当面提的,也不能说周琳那天是外出办业务了。因为市局要过问,这事未必经得起查。情况不明朗之下贸贸然把仇艳牵扯进来,很容易变成马屁拍到马腿上,惹来更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