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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酒店位于北林市阳坡区最大的休闲娱乐场所附近,毗邻我们经过小型广场,左侧是通往东环,右侧步行5分钟可达到北林市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
我跟灵儿抱着孩子,丁琳跟着跟着不见了,我急忙回头找。却听见跳广场舞那那边传来闹嚷声,暗自疑问出什么事了,急忙喊上灵儿一起去看看,顺道看看丁琳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跟来。
走过去时,跳广场舞的已经散了,只是刚才跳舞的地方围拢一堆人,好像在看是热闹,而且还听见有女人争辩的声音。灵儿满脸不悦,怪我多管闲事,抱着孩子不能挤进,只能在外围来来回回的走。
我是挤进去的,看见丁琳伫立在一位摔倒在地上的大妈身边。在大妈身边,还有一位比较年轻也时髦的女人,女人不停的在对所有围观人群解释,说这位大妈不是她撞倒的,而是大妈自己摔倒在地的。
年轻女人越说越激动,那张脸急得都变成的猪肝色了。这个可能是跟她刚才跳舞浑身发热有关,还有就是她极力想让人相信自己没有撞倒大妈,所以情绪过度紧张后怕中。
有人建议打120送大妈去医院,还有人建议先找到大妈的子女,把事说清楚才好,以免后面说不清道不明的。我看丁琳,她也在看我,然后走过来对我说:“叔叔,是奶奶自己踩住鞋子摔倒的。”
我想前前后后也就只有丁琳看见,别人都在忙各自的,谁也没有注意到大妈摔倒的事。见丁琳主动来告诉我,我就对那位年轻女人说:“你刚才距离大妈有多远?”
年轻女人说:“我在大妈的左侧,半米远左右吧!看见她摔倒,急忙来扶,她就一把拉住我说好痛……”年轻女人说不下去了,要哭要哭的样子。
我在看向大妈,问道:“大妈,咱不能捂着良心说话,你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大妈额头挂满汗珠,却还是眯缝眼使劲的瞅我看,然后抬起手指,冲我还有其他人说:“就是她推倒我的。”
看来这事有点麻烦,丁琳是鬼,她说的话,除了我相信,没有谁看得见她,不能作为证据。再看年轻女人,她抽抽噎噎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解释道:“我刚才就是说了大妈几句,你这么大年龄来跳舞,应该站在边上的,不能跟我们一样挤到中间。她这就记上了,摔倒还得赖上我。”
有同情年轻女人的,也有替大妈打抱不平的老人,就义愤填膺的说道:“不管怎么样,人出事了这是事实,你得送人去医院检查。”
看大妈是没有谁敢上前去扶,她自己也在尝试站起来,可是稍微动一下,就疼得呲牙咧嘴的,那额头上的汗珠更是唰唰的流。
不多一会,大妈的子女来了,他们在众多看热闹跟起哄者的拥护下,对那个年轻女人是出言不逊还拽着她去医院守候老人。
我问丁琳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件事,她摇摇头,也不知道怎么办。眼看有巡警参与进来,把年轻女人跟大妈的家属都带走,120直接来拉走大妈去了医院。
我跟丁琳还有灵儿正要离开,一位年轻的巡警直奔我而来问道:“你是目击证人吗?”我刚刚想摇头,看丁琳给我摆手,我点头算是吧!巡警说:“既然你是目击证人,那么请给我们走一趟。”
“我晕菜,不就是多管闲事说了一句公道话而已,至于也要被一起带走吗?”我看灵儿,她恨恨然瞪着我,赌气的别开头看都不看我一眼。
实在是没辙,我只好掏出手机,让矮冬瓜来把灵儿母子俩接回到酒店。然后跟巡警一起坐进警车,去了巡警大队部。从出事地点到巡警大队,丁琳都处于一种迷惘,惶惶不安中。
在警车车厢里虽然就我跟丁琳,但是我不好跟她说话,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要是我这个证人有神经问题,那么那位年轻的义务帮忙扶老人的女人,就得被冤枉。
不能跟丁琳语言沟通,我拿出随身的笔记本,暗示丁琳用写的把发生的事情经过写下来,待会去了巡警大队部也要有说辞。
丁琳在我的笔记本上写:广场奶奶穿的是拖鞋,前后左右都有人围绕在她半米远左右,她转圈圈的守候,左脚踩在右脚拖鞋跟上,就摔倒了。
广场奶奶摔倒之后,前后左右的人都没有出来扶她,唯独那位年轻的阿姨看不过去就出手扶,想要把她扶起来。结果这位奶奶就一口咬定是这位阿姨撞倒的她,其实阿姨是好人。
我拿着笔记本,不知道应该怎么给巡警看。看丁琳记录下的事发经过,字体娟秀,人家怎么可能相信这是我的字迹?
丁琳说:... -->>
隆鑫酒店位于北林市阳坡区最大的休闲娱乐场所附近,毗邻我们经过小型广场,左侧是通往东环,右侧步行5分钟可达到北林市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
我跟灵儿抱着孩子,丁琳跟着跟着不见了,我急忙回头找。却听见跳广场舞那那边传来闹嚷声,暗自疑问出什么事了,急忙喊上灵儿一起去看看,顺道看看丁琳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跟来。
走过去时,跳广场舞的已经散了,只是刚才跳舞的地方围拢一堆人,好像在看是热闹,而且还听见有女人争辩的声音。灵儿满脸不悦,怪我多管闲事,抱着孩子不能挤进,只能在外围来来回回的走。
我是挤进去的,看见丁琳伫立在一位摔倒在地上的大妈身边。在大妈身边,还有一位比较年轻也时髦的女人,女人不停的在对所有围观人群解释,说这位大妈不是她撞倒的,而是大妈自己摔倒在地的。
年轻女人越说越激动,那张脸急得都变成的猪肝色了。这个可能是跟她刚才跳舞浑身发热有关,还有就是她极力想让人相信自己没有撞倒大妈,所以情绪过度紧张后怕中。
有人建议打120送大妈去医院,还有人建议先找到大妈的子女,把事说清楚才好,以免后面说不清道不明的。我看丁琳,她也在看我,然后走过来对我说:“叔叔,是奶奶自己踩住鞋子摔倒的。”
我想前前后后也就只有丁琳看见,别人都在忙各自的,谁也没有注意到大妈摔倒的事。见丁琳主动来告诉我,我就对那位年轻女人说:“你刚才距离大妈有多远?”
年轻女人说:“我在大妈的左侧,半米远左右吧!看见她摔倒,急忙来扶,她就一把拉住我说好痛……”年轻女人说不下去了,要哭要哭的样子。
我在看向大妈,问道:“大妈,咱不能捂着良心说话,你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大妈额头挂满汗珠,却还是眯缝眼使劲的瞅我看,然后抬起手指,冲我还有其他人说:“就是她推倒我的。”
看来这事有点麻烦,丁琳是鬼,她说的话,除了我相信,没有谁看得见她,不能作为证据。再看年轻女人,她抽抽噎噎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解释道:“我刚才就是说了大妈几句,你这么大年龄来跳舞,应该站在边上的,不能跟我们一样挤到中间。她这就记上了,摔倒还得赖上我。”
有同情年轻女人的,也有替大妈打抱不平的老人,就义愤填膺的说道:“不管怎么样,人出事了这是事实,你得送人去医院检查。”
看大妈是没有谁敢上前去扶,她自己也在尝试站起来,可是稍微动一下,就疼得呲牙咧嘴的,那额头上的汗珠更是唰唰的流。
不多一会,大妈的子女来了,他们在众多看热闹跟起哄者的拥护下,对那个年轻女人是出言不逊还拽着她去医院守候老人。
我问丁琳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件事,她摇摇头,也不知道怎么办。眼看有巡警参与进来,把年轻女人跟大妈的家属都带走,120直接来拉走大妈去了医院。
我跟丁琳还有灵儿正要离开,一位年轻的巡警直奔我而来问道:“你是目击证人吗?”我刚刚想摇头,看丁琳给我摆手,我点头算是吧!巡警说:“既然你是目击证人,那么请给我们走一趟。”
“我晕菜,不就是多管闲事说了一句公道话而已,至于也要被一起带走吗?”我看灵儿,她恨恨然瞪着我,赌气的别开头看都不看我一眼。
实在是没辙,我只好掏出手机,让矮冬瓜来把灵儿母子俩接回到酒店。然后跟巡警一起坐进警车,去了巡警大队部。从出事地点到巡警大队,丁琳都处于一种迷惘,惶惶不安中。
在警车车厢里虽然就我跟丁琳,但是我不好跟她说话,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要是我这个证人有神经问题,那么那位年轻的义务帮忙扶老人的女人,就得被冤枉。
不能跟丁琳语言沟通,我拿出随身的笔记本,暗示丁琳用写的把发生的事情经过写下来,待会去了巡警大队部也要有说辞。
丁琳在我的笔记本上写:广场奶奶穿的是拖鞋,前后左右都有人围绕在她半米远左右,她转圈圈的守候,左脚踩在右脚拖鞋跟上,就摔倒了。
广场奶奶摔倒之后,前后左右的人都没有出来扶她,唯独那位年轻的阿姨看不过去就出手扶,想要把她扶起来。结果这位奶奶就一口咬定是这位阿姨撞倒的她,其实阿姨是好人。
我拿着笔记本,不知道应该怎么给巡警看。看丁琳记录下的事发经过,字体娟秀,人家怎么可能相信这是我的字迹?
丁琳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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