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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不想我们滋生惰性!”我沉声说道:“那些罐头之类的食品,的确可以帮我们顶一阵子,可是总有吃完的那一天,我们有双手,前一段时间,我们凭着自己的努力,也是吃穿不愁的。”
“现在,我们的家已经被毁了,我们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我相信,我们很快就拥有一切!因为,我们还在一起!”
女人们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只有苏珊似笑非笑的转过了身。
我知道,她清楚我并不像我说的那样大义凛然,其实我留下那些东西,确实也有刚才所说的意思,更重要的是,我不想把他们逼到绝路上。
当初秦二世就是把人逼得太狠了,陈胜吴广两个民工振臂一呼,就颠覆了大秦王朝,海盗们把我也逼得太狠了,结果现在都死了。
我留下那些食品和毒|品,表面上是给他们留下了一线生机,事实上,却加速了他们的灭亡。
他们肯定不可能平均分配的,就好像我们飞机失事后,流落到了荒岛,古蔺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做领袖,我则摆出了坚决不配合的态度。
这就是人性,在荒岛上呆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发深刻的了解这两个字。可能在文明社会束缚太多,人性的丑陋很多都被压制了,但是在这弱肉强食的荒岛,就会表达的淋漓尽致。
其他人想不到我更深层的用意,但苏珊这个小妖精肯定能想到的,我看着她略显清瘦的俏脸,感觉小腹那里有一团火熊熊燃烧起来。
征服一个才貌双全双全的女人,让她在凌厉的攻击中苦苦求饶,那种快乐简直难以描述,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古时候的青|楼花魁一定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
但是现在,并不是我享乐的时候,百废俱兴啊百废俱兴。
为了避免她们看到洞天的惨状,我暂时把她们安顿在了水帘洞,然后一个人回了洞天。
萧宁儿和安琪早已经等得望眼欲穿,看到我,两人急忙迎上来,问我其他人呢。
我简单说了一下,告诉她们所有人都救出来了,然后迅速的把死者的尸体抱了出来,埋在了密林之中。
她们几个女人的音容笑貌,在我眼前泛起,我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我把她们都接回了洞天,几个女人看到里面被烧成灰烬的房子,一个个痛哭失声,这房子凝聚了她们太多的艰辛。
我告诉她们,暂时先在石缝里面对付一到两天,然后我们会搬离这里。
“为什么?”女人们都变了脸色。
这里得天独厚的温泉,还有那段无忧的时光,让她们格外的留恋这里。
我没有告诉她们,那几个女人的尸体在水里泡久了,已经把水全都污染了,我只是严厉的告诫她们,那些水绝对不能再洗澡和饮用。
然后我离开了她们,独自进入了密林,在我放置陷阱的河边,我发现绳索套住了一只牛犊大小黑色的水鹿,我的精神不由一震。
我当保安的那家顶级会所,里面就养着几头水鹿,这玩意比梅花鹿可名贵多了。
水鹿鹿茸和鹿血,是那些达官贵人们必点的东西,据说是超级大补的。
而且据我所知,鹿这种食草性动物,大部分都是群居的,走近这头鹿,发现它的旁边,有一些杂乱的蹄印,渐渐延伸到水中,我可以肯定了,它有同伴的,也曾为了救它而努力过,最终无可奈何的选择了放弃。
这头水鹿大概已经被套住两天了,现在挣扎的有点奄奄一息了,听到我的脚步声,它睁开黑黑的眼睛看了我一眼,眼角居然流出了一滴泪水。
我能给它的慈悲,就是让它较无痛苦的死去,海事刀飞快的划过它的咽喉,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
在文明社会中,这种鹿血是论克卖钱的,不过我完全没有喝它的意思,我怕有寄生虫。
我把水鹿剥皮清洗干净,把内脏深埋起来,升起一堆火,把那条黝黑的鹿鞭烤熟了,吃了一口我就吐了出来。
腥骚难吃,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吃这个。
随手扔掉了鹿鞭,我扛起鹿肉回家了。
放下鹿肉,我让女人们处理,自己马不停蹄的离开,我打算去寻找一块新地盘,在那里重新开始生活。
新地盘的选址,我并不想再找洞天那种隐蔽性很高的地形,事实证明,再隐蔽的地方,也挡不住灾难,反而会给人带来警惕性的丧失。
洞天出事的那一晚,如果我们有人放哨的话,结局肯定再也不同。这就是安逸生活带来的麻痹。
所以这次我选择新地点,首先考虑的是防风抗雨的能力,还有就是取水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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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不想我们滋生惰性!”我沉声说道:“那些罐头之类的食品,的确可以帮我们顶一阵子,可是总有吃完的那一天,我们有双手,前一段时间,我们凭着自己的努力,也是吃穿不愁的。”
“现在,我们的家已经被毁了,我们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我相信,我们很快就拥有一切!因为,我们还在一起!”
女人们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只有苏珊似笑非笑的转过了身。
我知道,她清楚我并不像我说的那样大义凛然,其实我留下那些东西,确实也有刚才所说的意思,更重要的是,我不想把他们逼到绝路上。
当初秦二世就是把人逼得太狠了,陈胜吴广两个民工振臂一呼,就颠覆了大秦王朝,海盗们把我也逼得太狠了,结果现在都死了。
我留下那些食品和毒|品,表面上是给他们留下了一线生机,事实上,却加速了他们的灭亡。
他们肯定不可能平均分配的,就好像我们飞机失事后,流落到了荒岛,古蔺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做领袖,我则摆出了坚决不配合的态度。
这就是人性,在荒岛上呆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发深刻的了解这两个字。可能在文明社会束缚太多,人性的丑陋很多都被压制了,但是在这弱肉强食的荒岛,就会表达的淋漓尽致。
其他人想不到我更深层的用意,但苏珊这个小妖精肯定能想到的,我看着她略显清瘦的俏脸,感觉小腹那里有一团火熊熊燃烧起来。
征服一个才貌双全双全的女人,让她在凌厉的攻击中苦苦求饶,那种快乐简直难以描述,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古时候的青|楼花魁一定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
但是现在,并不是我享乐的时候,百废俱兴啊百废俱兴。
为了避免她们看到洞天的惨状,我暂时把她们安顿在了水帘洞,然后一个人回了洞天。
萧宁儿和安琪早已经等得望眼欲穿,看到我,两人急忙迎上来,问我其他人呢。
我简单说了一下,告诉她们所有人都救出来了,然后迅速的把死者的尸体抱了出来,埋在了密林之中。
她们几个女人的音容笑貌,在我眼前泛起,我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我把她们都接回了洞天,几个女人看到里面被烧成灰烬的房子,一个个痛哭失声,这房子凝聚了她们太多的艰辛。
我告诉她们,暂时先在石缝里面对付一到两天,然后我们会搬离这里。
“为什么?”女人们都变了脸色。
这里得天独厚的温泉,还有那段无忧的时光,让她们格外的留恋这里。
我没有告诉她们,那几个女人的尸体在水里泡久了,已经把水全都污染了,我只是严厉的告诫她们,那些水绝对不能再洗澡和饮用。
然后我离开了她们,独自进入了密林,在我放置陷阱的河边,我发现绳索套住了一只牛犊大小黑色的水鹿,我的精神不由一震。
我当保安的那家顶级会所,里面就养着几头水鹿,这玩意比梅花鹿可名贵多了。
水鹿鹿茸和鹿血,是那些达官贵人们必点的东西,据说是超级大补的。
而且据我所知,鹿这种食草性动物,大部分都是群居的,走近这头鹿,发现它的旁边,有一些杂乱的蹄印,渐渐延伸到水中,我可以肯定了,它有同伴的,也曾为了救它而努力过,最终无可奈何的选择了放弃。
这头水鹿大概已经被套住两天了,现在挣扎的有点奄奄一息了,听到我的脚步声,它睁开黑黑的眼睛看了我一眼,眼角居然流出了一滴泪水。
我能给它的慈悲,就是让它较无痛苦的死去,海事刀飞快的划过它的咽喉,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
在文明社会中,这种鹿血是论克卖钱的,不过我完全没有喝它的意思,我怕有寄生虫。
我把水鹿剥皮清洗干净,把内脏深埋起来,升起一堆火,把那条黝黑的鹿鞭烤熟了,吃了一口我就吐了出来。
腥骚难吃,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吃这个。
随手扔掉了鹿鞭,我扛起鹿肉回家了。
放下鹿肉,我让女人们处理,自己马不停蹄的离开,我打算去寻找一块新地盘,在那里重新开始生活。
新地盘的选址,我并不想再找洞天那种隐蔽性很高的地形,事实证明,再隐蔽的地方,也挡不住灾难,反而会给人带来警惕性的丧失。
洞天出事的那一晚,如果我们有人放哨的话,结局肯定再也不同。这就是安逸生活带来的麻痹。
所以这次我选择新地点,首先考虑的是防风抗雨的能力,还有就是取水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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