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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 燕州城的城墙之高,与京城相比也不遑多让了,出了三十里镇没多久,远远地就能看见那一线黑灰之色,渐渐在视野中扩大,直到高高地耸立在眼前。
定北侯派出来迎接的人早已等在城门,一见沈数一行人立刻迎了上来:“王爷,侯爷有话,请您立刻进府。”
此人是定北侯府的管家,沈数从小也是他看着长大的,见了他不由得一笑:“殷叔,这是来押着我么?”
殷叔长着一张忠厚的脸,只是右颊上有条长长的刀疤,扯得他五官都稍稍有点移位,看起来就有些骇人:“王爷言重了。侯爷只是担心您和王妃一路辛苦,先进府稍做歇息再说别的事情也不迟。”
桃华早听沈数说过这位殷叔,当初也是跟着老定北侯出生入死,脸上那道疤就是被北蛮人的马刀砍的。如今的定北侯殷岩视他如兄,儿女们都称他一声殷叔,并不当做下人看待。这会儿人已经到了马车前头,桃华便叫薄荷打起车帘,在里头冲他笑了笑:“多谢殷叔了。”
“老奴不敢当王妃的谢。”殷叔不知是天生面瘫,还是被刀伤了之后五官就不好挪动,表情一直都有几分僵硬,“夫人一直盼着王爷和王妃,这会儿正在府里等着呢。”
“那就走吧。”沈数轻轻一提缰绳,“后面那些药材和石灰等物,还是要——”
他话还没说完,忽然一声马嘶,众人齐齐回头,就见一匹马前蹄高高抬起,原本站在马旁边的人便往后倒跌了出去。
初一离得最近,一个箭步过去将马缰一把勒住,马儿身上还架着辕,踢踏了几下也就安静了下来。
此刻顾丛已经从后面的车边跑过来,蹲身去查看摔在地上的人:“刘翰林!”
被马踢出去的正是刘之敬,坐在地上一手捂着胸腹,一手按着脚踝,满脸痛苦。
桃华远远看见,立刻就要下车:“不要动他!”被马踢伤很有可能是内出血,看刘之敬捂的那个部位靠近脾脏,脾脏是人体内极脆弱的一个器官,万一被踢得破裂,这里可不能做摘除手术,刘之敬的命就要没了!
燕州城是西北最繁华之地,这么一长队的人本来就引人注目,还有侯府的人迎接,众人早就都看了过来,此刻见一个穿着华丽的明艳少妇从车里下来,当场就给一个男人诊起脉来,不由得都聚集了过来窃窃私语。
有那眼尖的,已经看见了沈数:“那不是四皇子吗?”
沈数八岁来到边关,十五岁就跟着定北侯进军营,燕州城里认识他的人很多,对京城的消息也知道一些,顿时议论起来:“现在该叫郡王爷了,皇上封了他做安郡王呢!”
“对对,听说是在京城已经大婚了,娶了王妃了!哎,那位不会是王妃吧?”
“啊?会是王妃吗?也对,穿得那么好看——哎,长得也好看啊!”
“嘘,你敢议论王妃的长相!不过,是真好看。”
“可王妃怎么给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拉手……”
“你不懂就别胡说八道!什么拉手,那是诊脉!王爷娶了个神医,你不知道吗?在京城那边治疫,听说还有给她建生祠的呢。”
“哎对了,我也听说了,王爷这次带王妃回来,就是为了来治疫的呢!”
“能治好吗?听说又出了天花,天花没法治的。”
“别人没法治,神医肯定有办法!”
“你这也是胡扯!俗话说得好,药医不死病,天花那样的病,除了命大,没谁能治好的。多少神医自己家里人还死在天花上呢,哪里有个治好的?”
“你才胡说!你见过几个神医家里人死在天花上的?”
西北民风剽悍,这一言不合就几乎动起手来,幸而被人拉开了:“王爷这才回来,你们在这儿闹,是想去蹲几天大牢不成?这些日子侯爷都忙得不成,可别再添乱了!”
两人这才收了手,一个犹自不服气道:“你等着瞧,王妃肯定能把瘟疫治好!别忘了,开头郎中们还搞不清楚这究竟是什么病,都是王妃从京城送了信回来说这叫什么炭疽病。既然知道是什么病,自然治得好。”
那一个也嘟哝道:“我又不是盼着王妃治不好瘟疫,我家还有亲戚在督州城呢,不过是说天花难治罢了……”
西北人说话声音本来宏亮,众人自觉是窃窃私语,桃华却也隐约听见了几句,忍不住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她知道众人都对她寄予了极大的信心,但她这次可能真的要让他们失望了。
“这里可觉得疼?”已经注定的结果不必再去多想,桃华收敛心神,伸手在刘之敬身上按了几处。
刘之敬别扭之极。光天化日之下,他万没想到桃华竟然会对他上下其手,下意识地躲了一下,嘴里哎哟着,眼睛却不自觉地向沈数看了过去。
桃华微微皱眉。人可以骗人,但有些身体反应却是骗不了人的。她在刘之敬身上按的这几下,刘之敬一直在叫痛,可是他的反应却有点奇怪,并不是压痛和反跳痛的反应,倒是他的身体一直很紧张。
“找扇门板来,要将他平抬,不可乱动。”桃华一边吩咐,一边又伸手去摸刘之敬的脚踝。
刘之敬一直瞥着沈数,见他对桃华的举动似乎并无什么反应,不由得心里有些轻蔑——到底是西北长大的,地近蛮夷,风气也不好了,自己妻子对别的男子这般举动,竟也不见恼怒。
他正想着,就觉脚踝处一阵剧痛,猝不及防之下啊地一声就叫了出来。这一声可是货真价实的,比之刚才的反应激动得多了。
“脚踝折了。”桃华眉头皱得更紧,“附近有无医馆?要先正骨。”
刘之敬满头冷汗,抱着腿傻了眼:“断,断了?”计划不是这样的啊!
十五已经带着人寻了一块门板来,将刘之敬小心翼翼搬上去,又用几条汗巾固定住,这才抬起他往最近的医馆去。桃华皱眉站在原地思索,沈数已经拿了件披风过来给她披在肩头:“怎么,他伤得很重?”
“伤似乎并不重,所以我才奇怪。”桃华这才发觉身上快被冷风吹透了。边关的风既冷且硬,虽然穿的都是皮毛小袄,仍旧挡不住那见缝就钻的冷风,也难怪军士们多有关节风痹之症,想来他们穿的衣裳还不如她抗风呢。
“那马好端端的并不会惊。”沈数淡淡地道。拉车的马都是驯顺的骟马,方才又没有什么突如其来的声响,马怎么会突然受惊?
“你是说,是他自己把马惊了?”桃华沉吟了一下,“但这很危险,还要观察一下。现在没有什么疼痛,但内脏未必不会伤损。”如果是脾脏出血,有些时候疼痛并不剧烈,但后果却是致命的。
“这个自然。”沈数笑了笑。桃华总是这样,先要担忧病人的生命,之后才会想到其它。
“我不过觉得,他委实有些可疑。大约就是从昨日听你说治疫极难的时候起,就有些不对劲了。”
他这么一说,桃华立刻就明白了:“你是说,他后悔了?”
“是怕了。”沈数冷冷地道,“大约他以为你来西北定能治平疫情,谁知连你也并无把握,所以他怕了,想逃了。”逃兵!
“哦——”桃华也笑了,“不但有炭疽,还有天花,难怪他怕了。只是,居然想出这个法子来——他大约还不知道,若是马踢的位置巧,根本用不了多大的力气就能将他踢死。”
脾脏是个很脆弱的地方,曾有外科的同事说那简直就是一块豆腐,根本用不着多大的力气就可以将它打裂。很多时候撞击没有造成脾脏出血,不是因为脾脏结实,而是肋部的肌肉和皮下脂肪保护了它,但假如撞的位置特别合适,那么它就真会像块豆腐一样裂开,然后……
“然后就赶紧摘除吧,不然内出血很快就会导致休克,虽然有时候从外部看连伤痕的位置都不对,甚至也感觉不到多少疼痛……”桃华记得那个女同事说的时候她们正在吃午饭,饭盒里就有一道红烧豆腐。几个刚来实习的小护士表情立刻精彩起来,于是那天那道菜被剩下了不少。
“所以说,无知者无畏。”桃华叹了口气,“其实他要想回去说一句就是了,若是把自己的命都搭进去,倒还不如往疫区去走一趟了。”
突然发觉刘之敬居然是这样的心思,桃华顿时觉得好没意思:“亏那日他跑来毛遂自荐,还捐了五十两银子,我还当他真是悲天悯人呢。罢了,叫顾太医去给他接骨吧,再观察几日,若是并无内脏出血,就着人送他回去,留在这儿也是添乱。那药钱就咱们出吧,只当还了他捐的五十两银子。”
“你不去给他接骨?”沈数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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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 燕州城的城墙之高,与京城相比也不遑多让了,出了三十里镇没多久,远远地就能看见那一线黑灰之色,渐渐在视野中扩大,直到高高地耸立在眼前。
定北侯派出来迎接的人早已等在城门,一见沈数一行人立刻迎了上来:“王爷,侯爷有话,请您立刻进府。”
此人是定北侯府的管家,沈数从小也是他看着长大的,见了他不由得一笑:“殷叔,这是来押着我么?”
殷叔长着一张忠厚的脸,只是右颊上有条长长的刀疤,扯得他五官都稍稍有点移位,看起来就有些骇人:“王爷言重了。侯爷只是担心您和王妃一路辛苦,先进府稍做歇息再说别的事情也不迟。”
桃华早听沈数说过这位殷叔,当初也是跟着老定北侯出生入死,脸上那道疤就是被北蛮人的马刀砍的。如今的定北侯殷岩视他如兄,儿女们都称他一声殷叔,并不当做下人看待。这会儿人已经到了马车前头,桃华便叫薄荷打起车帘,在里头冲他笑了笑:“多谢殷叔了。”
“老奴不敢当王妃的谢。”殷叔不知是天生面瘫,还是被刀伤了之后五官就不好挪动,表情一直都有几分僵硬,“夫人一直盼着王爷和王妃,这会儿正在府里等着呢。”
“那就走吧。”沈数轻轻一提缰绳,“后面那些药材和石灰等物,还是要——”
他话还没说完,忽然一声马嘶,众人齐齐回头,就见一匹马前蹄高高抬起,原本站在马旁边的人便往后倒跌了出去。
初一离得最近,一个箭步过去将马缰一把勒住,马儿身上还架着辕,踢踏了几下也就安静了下来。
此刻顾丛已经从后面的车边跑过来,蹲身去查看摔在地上的人:“刘翰林!”
被马踢出去的正是刘之敬,坐在地上一手捂着胸腹,一手按着脚踝,满脸痛苦。
桃华远远看见,立刻就要下车:“不要动他!”被马踢伤很有可能是内出血,看刘之敬捂的那个部位靠近脾脏,脾脏是人体内极脆弱的一个器官,万一被踢得破裂,这里可不能做摘除手术,刘之敬的命就要没了!
燕州城是西北最繁华之地,这么一长队的人本来就引人注目,还有侯府的人迎接,众人早就都看了过来,此刻见一个穿着华丽的明艳少妇从车里下来,当场就给一个男人诊起脉来,不由得都聚集了过来窃窃私语。
有那眼尖的,已经看见了沈数:“那不是四皇子吗?”
沈数八岁来到边关,十五岁就跟着定北侯进军营,燕州城里认识他的人很多,对京城的消息也知道一些,顿时议论起来:“现在该叫郡王爷了,皇上封了他做安郡王呢!”
“对对,听说是在京城已经大婚了,娶了王妃了!哎,那位不会是王妃吧?”
“啊?会是王妃吗?也对,穿得那么好看——哎,长得也好看啊!”
“嘘,你敢议论王妃的长相!不过,是真好看。”
“可王妃怎么给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拉手……”
“你不懂就别胡说八道!什么拉手,那是诊脉!王爷娶了个神医,你不知道吗?在京城那边治疫,听说还有给她建生祠的呢。”
“哎对了,我也听说了,王爷这次带王妃回来,就是为了来治疫的呢!”
“能治好吗?听说又出了天花,天花没法治的。”
“别人没法治,神医肯定有办法!”
“你这也是胡扯!俗话说得好,药医不死病,天花那样的病,除了命大,没谁能治好的。多少神医自己家里人还死在天花上呢,哪里有个治好的?”
“你才胡说!你见过几个神医家里人死在天花上的?”
西北民风剽悍,这一言不合就几乎动起手来,幸而被人拉开了:“王爷这才回来,你们在这儿闹,是想去蹲几天大牢不成?这些日子侯爷都忙得不成,可别再添乱了!”
两人这才收了手,一个犹自不服气道:“你等着瞧,王妃肯定能把瘟疫治好!别忘了,开头郎中们还搞不清楚这究竟是什么病,都是王妃从京城送了信回来说这叫什么炭疽病。既然知道是什么病,自然治得好。”
那一个也嘟哝道:“我又不是盼着王妃治不好瘟疫,我家还有亲戚在督州城呢,不过是说天花难治罢了……”
西北人说话声音本来宏亮,众人自觉是窃窃私语,桃华却也隐约听见了几句,忍不住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她知道众人都对她寄予了极大的信心,但她这次可能真的要让他们失望了。
“这里可觉得疼?”已经注定的结果不必再去多想,桃华收敛心神,伸手在刘之敬身上按了几处。
刘之敬别扭之极。光天化日之下,他万没想到桃华竟然会对他上下其手,下意识地躲了一下,嘴里哎哟着,眼睛却不自觉地向沈数看了过去。
桃华微微皱眉。人可以骗人,但有些身体反应却是骗不了人的。她在刘之敬身上按的这几下,刘之敬一直在叫痛,可是他的反应却有点奇怪,并不是压痛和反跳痛的反应,倒是他的身体一直很紧张。
“找扇门板来,要将他平抬,不可乱动。”桃华一边吩咐,一边又伸手去摸刘之敬的脚踝。
刘之敬一直瞥着沈数,见他对桃华的举动似乎并无什么反应,不由得心里有些轻蔑——到底是西北长大的,地近蛮夷,风气也不好了,自己妻子对别的男子这般举动,竟也不见恼怒。
他正想着,就觉脚踝处一阵剧痛,猝不及防之下啊地一声就叫了出来。这一声可是货真价实的,比之刚才的反应激动得多了。
“脚踝折了。”桃华眉头皱得更紧,“附近有无医馆?要先正骨。”
刘之敬满头冷汗,抱着腿傻了眼:“断,断了?”计划不是这样的啊!
十五已经带着人寻了一块门板来,将刘之敬小心翼翼搬上去,又用几条汗巾固定住,这才抬起他往最近的医馆去。桃华皱眉站在原地思索,沈数已经拿了件披风过来给她披在肩头:“怎么,他伤得很重?”
“伤似乎并不重,所以我才奇怪。”桃华这才发觉身上快被冷风吹透了。边关的风既冷且硬,虽然穿的都是皮毛小袄,仍旧挡不住那见缝就钻的冷风,也难怪军士们多有关节风痹之症,想来他们穿的衣裳还不如她抗风呢。
“那马好端端的并不会惊。”沈数淡淡地道。拉车的马都是驯顺的骟马,方才又没有什么突如其来的声响,马怎么会突然受惊?
“你是说,是他自己把马惊了?”桃华沉吟了一下,“但这很危险,还要观察一下。现在没有什么疼痛,但内脏未必不会伤损。”如果是脾脏出血,有些时候疼痛并不剧烈,但后果却是致命的。
“这个自然。”沈数笑了笑。桃华总是这样,先要担忧病人的生命,之后才会想到其它。
“我不过觉得,他委实有些可疑。大约就是从昨日听你说治疫极难的时候起,就有些不对劲了。”
他这么一说,桃华立刻就明白了:“你是说,他后悔了?”
“是怕了。”沈数冷冷地道,“大约他以为你来西北定能治平疫情,谁知连你也并无把握,所以他怕了,想逃了。”逃兵!
“哦——”桃华也笑了,“不但有炭疽,还有天花,难怪他怕了。只是,居然想出这个法子来——他大约还不知道,若是马踢的位置巧,根本用不了多大的力气就能将他踢死。”
脾脏是个很脆弱的地方,曾有外科的同事说那简直就是一块豆腐,根本用不着多大的力气就可以将它打裂。很多时候撞击没有造成脾脏出血,不是因为脾脏结实,而是肋部的肌肉和皮下脂肪保护了它,但假如撞的位置特别合适,那么它就真会像块豆腐一样裂开,然后……
“然后就赶紧摘除吧,不然内出血很快就会导致休克,虽然有时候从外部看连伤痕的位置都不对,甚至也感觉不到多少疼痛……”桃华记得那个女同事说的时候她们正在吃午饭,饭盒里就有一道红烧豆腐。几个刚来实习的小护士表情立刻精彩起来,于是那天那道菜被剩下了不少。
“所以说,无知者无畏。”桃华叹了口气,“其实他要想回去说一句就是了,若是把自己的命都搭进去,倒还不如往疫区去走一趟了。”
突然发觉刘之敬居然是这样的心思,桃华顿时觉得好没意思:“亏那日他跑来毛遂自荐,还捐了五十两银子,我还当他真是悲天悯人呢。罢了,叫顾太医去给他接骨吧,再观察几日,若是并无内脏出血,就着人送他回去,留在这儿也是添乱。那药钱就咱们出吧,只当还了他捐的五十两银子。”
“你不去给他接骨?”沈数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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