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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母亲的味道
素芬带走了王天昊,海亮却没有走,而是掏出手绢,将手掌上的箭伤简单包扎了一下。
他没走的原因,是因为麦当劳店里的那个中年人。
那中年人他认识,竟然是李秘书。
李秘书成亲了,娶的是大梁山王家庄的王三嫂。
他跟素芬和大栓,是在同一天,同一个礼堂,同一家饭店办的结婚宴。
那天,本来他想跟海亮一醉方休,没想到海亮却提前离开了酒席,他觉得王海亮很不够意思。
新欢燕儿,如胶似膝,李秘书可喜欢王三嫂了。王三嫂也喜欢李秘书。
王三嫂是孀妇,李秘书是光棍,两个人都是如饥似渴,所以成亲的第一天就如狼似虎。
他们几乎每天做……运动。日日笙歌,夜夜吹箫,吹得小鸟儿变大雕。
李秘书遇到了人生的第二春,王三嫂也是枯树新花,尝到了男人雨露的滋润。
他们成亲半个月的时间,仍旧是如胶似膝,好比强力胶粘到了狗皮膏药,电锯都锯不开。
这天,李秘书大献殷勤,跟着媳妇一起到麦当劳去吃肯德基……当然,他也知道麦当劳里没有肯德基卖。反正都是外国饭馆,谁是谁也分不清楚。
李秘书点餐的功夫,王三嫂去了洗手间,乡下人俗称上茅房。
三嫂去了好一会儿,没见回来,李秘书就着急地不行。
败家娘们,拉个屎也这么长时间,拉条井绳也该回来了吧?真麻烦。
李秘书不由自主,眼睛直往厕所的位置瞟。
那知道瞟一眼,一回头,眼前的汉堡包就消失了一块。
再看一眼,再一回头,眼前的汉堡包又消失一块。
第三眼看过去,再回头的时候,前面的那包薯条也不见了。
李秘书那个闷得慌,我靠,他***,难道这饭店里有耗子?
可有耗子,大白天的,也不敢出来啊?我的早餐呢?
于是,李秘书找啊找,桌面上,桌子底下,全部搜索一遍,也没有看到丢失的早餐。
他刚要跟店里的服务生闹,一道亮光闪过,他瞅到了门外的王海亮。
李秘书一个箭步跳了出来,说:“王海亮,你不够意思。”
海亮问:“我咋了?”
李秘书道:“老子结婚那天,没跟我喝两杯就走了,还兄弟呢,狗屁!”
王海亮说:“李哥,对不起,那天我有事。”
李秘书说:“正好,今天你请客,因为老子的早餐不见了,你这种人啊,不宰白不宰。”
海亮笑了,知道李秘书的早餐被天昊用箭射走了,就道:“好好,我请客,今天找你正好有事。”
就这样,等到三嫂从厕所出来,王海亮拉着他们两口子进了附近的一家饭店。
王海亮找李秘书真的有事,说白了还是为天昊。
王天昊越来越大了,随着年纪的增长,力气也越来越大,攻击的力度在迅速提升,目前的海亮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
这小子留在都市,留在大梁山,早晚是个祸害。早晚会惹下大祸。
他已经无法驾驭他了。
所以海亮思前想后,决定把儿子交给李秘书,让李秘书帮忙,让他参军。
到部队的大熔炉里去锻炼一下,没准将来是个英雄。
虽说天昊目前只有十四岁,距离十八岁参军的年龄还早,不过他没户口。
弄个户口,填个假年龄,没人看的出来。
再加上这小子虎背熊腰,身高马大,说他二十岁也有人信。
这是海亮找李秘书主要原因。
三个人坐下,都不是外人,都很随意。
海亮跟李秘书是过命的拜交,至于王三嫂,是看着海亮光屁股长大的。
他们的关系越来越近,目前都成亲人了。
于是,海亮就把关于天昊的一切,全部告诉了李秘书。包括十五年前,他在村口的石台上将他捡回来,后来被野狼叼走,在狼窝里摸爬滚打了十二年。
两年前,他把他从山上抓回来,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这狼孩子训教成人。
还有,刚才天昊偷李秘书早餐的事儿,也一五一十告诉了他。
最后,海亮说:“李哥,你一定要帮我的忙,给这孩子下个户口,年龄就写十八岁。你再跟武装部打个招呼,把天昊送部队去,我想他参军,将来做国家的栋梁之才。”
李秘书听王海亮说完,惊得他目瞪口呆,哈喇子掉碗里都不知道。
“你说啥?你的儿子是狼王?你确定这儿子不是你亲生的?”
王海亮点点头:“我骗你做啥?不信话,问三嫂子。”
王三嫂刚刚解手完毕,女人跟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那样,伸着懒腰,浑身轻松地不行。
“小李,海亮说的没错,天昊真是他儿子,是不是亲生的就不知道了,而且他的确在狼窝里长大。
你一定要帮帮海亮,弄条狼在大梁山,在城市里,总不是什么好事,每次见到天昊,我都害怕。”
的确,不单单三嫂害怕天昊,大梁山所有的人几乎都怕他。
王天昊很少出门,一旦出门,村子里的人见到他,全都躲着走。
山民都担心这小子狼性大发,会咬他们一口... -->>
第466章母亲的味道
素芬带走了王天昊,海亮却没有走,而是掏出手绢,将手掌上的箭伤简单包扎了一下。
他没走的原因,是因为麦当劳店里的那个中年人。
那中年人他认识,竟然是李秘书。
李秘书成亲了,娶的是大梁山王家庄的王三嫂。
他跟素芬和大栓,是在同一天,同一个礼堂,同一家饭店办的结婚宴。
那天,本来他想跟海亮一醉方休,没想到海亮却提前离开了酒席,他觉得王海亮很不够意思。
新欢燕儿,如胶似膝,李秘书可喜欢王三嫂了。王三嫂也喜欢李秘书。
王三嫂是孀妇,李秘书是光棍,两个人都是如饥似渴,所以成亲的第一天就如狼似虎。
他们几乎每天做……运动。日日笙歌,夜夜吹箫,吹得小鸟儿变大雕。
李秘书遇到了人生的第二春,王三嫂也是枯树新花,尝到了男人雨露的滋润。
他们成亲半个月的时间,仍旧是如胶似膝,好比强力胶粘到了狗皮膏药,电锯都锯不开。
这天,李秘书大献殷勤,跟着媳妇一起到麦当劳去吃肯德基……当然,他也知道麦当劳里没有肯德基卖。反正都是外国饭馆,谁是谁也分不清楚。
李秘书点餐的功夫,王三嫂去了洗手间,乡下人俗称上茅房。
三嫂去了好一会儿,没见回来,李秘书就着急地不行。
败家娘们,拉个屎也这么长时间,拉条井绳也该回来了吧?真麻烦。
李秘书不由自主,眼睛直往厕所的位置瞟。
那知道瞟一眼,一回头,眼前的汉堡包就消失了一块。
再看一眼,再一回头,眼前的汉堡包又消失一块。
第三眼看过去,再回头的时候,前面的那包薯条也不见了。
李秘书那个闷得慌,我靠,他***,难道这饭店里有耗子?
可有耗子,大白天的,也不敢出来啊?我的早餐呢?
于是,李秘书找啊找,桌面上,桌子底下,全部搜索一遍,也没有看到丢失的早餐。
他刚要跟店里的服务生闹,一道亮光闪过,他瞅到了门外的王海亮。
李秘书一个箭步跳了出来,说:“王海亮,你不够意思。”
海亮问:“我咋了?”
李秘书道:“老子结婚那天,没跟我喝两杯就走了,还兄弟呢,狗屁!”
王海亮说:“李哥,对不起,那天我有事。”
李秘书说:“正好,今天你请客,因为老子的早餐不见了,你这种人啊,不宰白不宰。”
海亮笑了,知道李秘书的早餐被天昊用箭射走了,就道:“好好,我请客,今天找你正好有事。”
就这样,等到三嫂从厕所出来,王海亮拉着他们两口子进了附近的一家饭店。
王海亮找李秘书真的有事,说白了还是为天昊。
王天昊越来越大了,随着年纪的增长,力气也越来越大,攻击的力度在迅速提升,目前的海亮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
这小子留在都市,留在大梁山,早晚是个祸害。早晚会惹下大祸。
他已经无法驾驭他了。
所以海亮思前想后,决定把儿子交给李秘书,让李秘书帮忙,让他参军。
到部队的大熔炉里去锻炼一下,没准将来是个英雄。
虽说天昊目前只有十四岁,距离十八岁参军的年龄还早,不过他没户口。
弄个户口,填个假年龄,没人看的出来。
再加上这小子虎背熊腰,身高马大,说他二十岁也有人信。
这是海亮找李秘书主要原因。
三个人坐下,都不是外人,都很随意。
海亮跟李秘书是过命的拜交,至于王三嫂,是看着海亮光屁股长大的。
他们的关系越来越近,目前都成亲人了。
于是,海亮就把关于天昊的一切,全部告诉了李秘书。包括十五年前,他在村口的石台上将他捡回来,后来被野狼叼走,在狼窝里摸爬滚打了十二年。
两年前,他把他从山上抓回来,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这狼孩子训教成人。
还有,刚才天昊偷李秘书早餐的事儿,也一五一十告诉了他。
最后,海亮说:“李哥,你一定要帮我的忙,给这孩子下个户口,年龄就写十八岁。你再跟武装部打个招呼,把天昊送部队去,我想他参军,将来做国家的栋梁之才。”
李秘书听王海亮说完,惊得他目瞪口呆,哈喇子掉碗里都不知道。
“你说啥?你的儿子是狼王?你确定这儿子不是你亲生的?”
王海亮点点头:“我骗你做啥?不信话,问三嫂子。”
王三嫂刚刚解手完毕,女人跟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那样,伸着懒腰,浑身轻松地不行。
“小李,海亮说的没错,天昊真是他儿子,是不是亲生的就不知道了,而且他的确在狼窝里长大。
你一定要帮帮海亮,弄条狼在大梁山,在城市里,总不是什么好事,每次见到天昊,我都害怕。”
的确,不单单三嫂害怕天昊,大梁山所有的人几乎都怕他。
王天昊很少出门,一旦出门,村子里的人见到他,全都躲着走。
山民都担心这小子狼性大发,会咬他们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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