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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獒狮王!
“嗯,我看你这庄子,的确是缺钱少人,我住在这里安身,也需要人来保证我的安全,外面就那十个训练的家丁,遇到高手来窥庄,简直跟摆设似的。”
慕容燕听见洪易的询问,自言自语,随后点了点头:“阿蒙,你发一封秘信,交到聚宝斋风铁手中,让他悄悄的送到云蒙去,把干叔请来,同时,让干叔把他的那个大徒弟,叫什么什么?赤追阳的也叫来。他不是老囔囔着,要为我效力么?”
“是,小姐。”
阿蒙这个武士立刻站了起来。
“干叔是我们慕容家的老管家之一,他天霜炼髓拳已经到了八成的火候,已经进入了大宗师的境界,他的徒弟赤追阳也是灵肉合一的顶尖先天高手!有这两个人来玉京保护我,也不怕什么了。”慕容燕转过头对洪易解释着,言语之中,有些炫耀武力的味道。
“慕容世家底蕴,深不可测啊。慕容燕是三小姐,居然就能调动一个宗师级别的高手!还有顶尖先天高手来!”洪易听后,心中也暗暗吃惊。
宗师级别的高手,虽然不如武圣那样赫赫威名,震慑一方,但在大乾王朝,绝对是非常厉害的角色,真正的百人敌!就算御林军的五大统领,也恐怕不过如此。
不过洪易就只在心里一惊,表面上也没有动声色。
他也没有见识过宗师级别高手的厉害,虽然他见识过自己父亲洪玄机武圣的境界,也见过白子岳的武功,但却只是粗浅了解,并没有深入。不过可以想象得出,这些人都是非常之恐怖,身手如鬼魅,力大无穷的狠角。
“至于钱,我现在能调动最多就是万两黄金的样子,这也是我的私房。你如果缺少钱财,我最多可以给你支过来一千两黄金,再多就不行了。”慕容燕提到钱,脸上露出了微微心疼的表情,“不过,你如果打算把血纹钢针卖给我,那就不同了。”
“你要能成大事,送你又如何?”
洪易哈哈一笑。
“真的?”慕容燕一跳,身体弓起,好像只贪嘴的猫咪,眼睛死死盯着洪易,气息都有些粗了。
“怎么不是真的?如果借了你的力量,大事得成,我自然送给你。我洪易言出必行,说话没有不算数的。”洪易傲然道。
“好,咱们就一言为定了。”
慕容燕拍拍手,生怕洪易反悔一样。虽然她知道,洪易是下了一个香饵钓着自己上钩,但这个饵太香了,不得不咬。
这天晚上,慕容燕就住在了绿柳山庄之中。
第三天,一大早,果然洪易派人到玉京城里面的聚宝斋,凭着慕容燕的一个信物,还有字迹条子,取到了一千两黄金。同时,聚宝斋之中的一个老掌柜风铁,还准备了五头全身雪白,颈项上一圈金毛,好像狮子一般的巨大獒犬,让派出去的人连同黄金一起带到了庄子上。
这匹雪白的獒犬带到庄子上的时候,洪易正在练武,慕容燕也舒展活动筋骨。看见这样的獒犬,洪易倒是吃了一惊。
“这是什么獒犬?”
洪易倒是知道,獒犬是镇宅的神物,大乾贵族的宅子里面,也多养着,最上层的是雪獒,次一级的是黑獒,再次一级的是灰獒。顶级雪獒,能力斗狮虎,价值数千两白银,都有价无市。
上次洪易在西山碰到洪雪娇,咏春郡主她们打猎,用的也是黑獒,没有雪獒。
而现在,这五只獒犬,不但全身雪白,脖子上还有一圈金毛。这种獒,他别说见过,听都没有听说过。
不过看样子,这些獒犬,虽然个个神态懒散,但洪易却看得出来,它们自然带着一种雍容的气度,就好像是獒犬之中的帝王,而且行走的时候,没有一点声音,比牛犊子还大的身体,行动起来,动如电,静如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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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獒狮王!
“嗯,我看你这庄子,的确是缺钱少人,我住在这里安身,也需要人来保证我的安全,外面就那十个训练的家丁,遇到高手来窥庄,简直跟摆设似的。”
慕容燕听见洪易的询问,自言自语,随后点了点头:“阿蒙,你发一封秘信,交到聚宝斋风铁手中,让他悄悄的送到云蒙去,把干叔请来,同时,让干叔把他的那个大徒弟,叫什么什么?赤追阳的也叫来。他不是老囔囔着,要为我效力么?”
“是,小姐。”
阿蒙这个武士立刻站了起来。
“干叔是我们慕容家的老管家之一,他天霜炼髓拳已经到了八成的火候,已经进入了大宗师的境界,他的徒弟赤追阳也是灵肉合一的顶尖先天高手!有这两个人来玉京保护我,也不怕什么了。”慕容燕转过头对洪易解释着,言语之中,有些炫耀武力的味道。
“慕容世家底蕴,深不可测啊。慕容燕是三小姐,居然就能调动一个宗师级别的高手!还有顶尖先天高手来!”洪易听后,心中也暗暗吃惊。
宗师级别的高手,虽然不如武圣那样赫赫威名,震慑一方,但在大乾王朝,绝对是非常厉害的角色,真正的百人敌!就算御林军的五大统领,也恐怕不过如此。
不过洪易就只在心里一惊,表面上也没有动声色。
他也没有见识过宗师级别高手的厉害,虽然他见识过自己父亲洪玄机武圣的境界,也见过白子岳的武功,但却只是粗浅了解,并没有深入。不过可以想象得出,这些人都是非常之恐怖,身手如鬼魅,力大无穷的狠角。
“至于钱,我现在能调动最多就是万两黄金的样子,这也是我的私房。你如果缺少钱财,我最多可以给你支过来一千两黄金,再多就不行了。”慕容燕提到钱,脸上露出了微微心疼的表情,“不过,你如果打算把血纹钢针卖给我,那就不同了。”
“你要能成大事,送你又如何?”
洪易哈哈一笑。
“真的?”慕容燕一跳,身体弓起,好像只贪嘴的猫咪,眼睛死死盯着洪易,气息都有些粗了。
“怎么不是真的?如果借了你的力量,大事得成,我自然送给你。我洪易言出必行,说话没有不算数的。”洪易傲然道。
“好,咱们就一言为定了。”
慕容燕拍拍手,生怕洪易反悔一样。虽然她知道,洪易是下了一个香饵钓着自己上钩,但这个饵太香了,不得不咬。
这天晚上,慕容燕就住在了绿柳山庄之中。
第三天,一大早,果然洪易派人到玉京城里面的聚宝斋,凭着慕容燕的一个信物,还有字迹条子,取到了一千两黄金。同时,聚宝斋之中的一个老掌柜风铁,还准备了五头全身雪白,颈项上一圈金毛,好像狮子一般的巨大獒犬,让派出去的人连同黄金一起带到了庄子上。
这匹雪白的獒犬带到庄子上的时候,洪易正在练武,慕容燕也舒展活动筋骨。看见这样的獒犬,洪易倒是吃了一惊。
“这是什么獒犬?”
洪易倒是知道,獒犬是镇宅的神物,大乾贵族的宅子里面,也多养着,最上层的是雪獒,次一级的是黑獒,再次一级的是灰獒。顶级雪獒,能力斗狮虎,价值数千两白银,都有价无市。
上次洪易在西山碰到洪雪娇,咏春郡主她们打猎,用的也是黑獒,没有雪獒。
而现在,这五只獒犬,不但全身雪白,脖子上还有一圈金毛。这种獒,他别说见过,听都没有听说过。
不过看样子,这些獒犬,虽然个个神态懒散,但洪易却看得出来,它们自然带着一种雍容的气度,就好像是獒犬之中的帝王,而且行走的时候,没有一点声音,比牛犊子还大的身体,行动起来,动如电,静如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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