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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熊捕头听得胆寒,这女人当真狠毒,看来先前陆爵爷的预料是不错的,这种女人还是敬而远之比较好,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李平媳妇呜呜的哭着接着说:“我发现她昏死过去之后,我摸了一下还有脉搏,就用腰带把她的双手反绑,然后,拖着到了地窖里头。我用冷水浇醒了她,用刀子逼她发毒誓马上回突厥去,再也不要来纠缠我的夫君。可是这个贱人却说我老了,我夫君看上她,迟早会把我休掉娶了她,让我不要做梦。如果还是姐妹,就让我赶紧自己离开夫君,把位置让给她,这样,好说好散还是好姐妹,不然,她一旦恢复自由,不是我死就是她亡,她绝对不会跟我分享一个男人的。她一边说还一边骂我,骂得很阴毒。我实在气得发了狂,就一刀捅进了她的嘴里。她就死了。
陆锦屏苦笑摇头,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凶杀案,情杀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唉,当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兵戎相见。
李平媳妇舒了一口气,才接着说:“我必须趁着夫君、母亲孩子他们没回来,赶紧把尸体处理了。我见她嘴巴不停流血出来,就抓了地窖的泥土塞到她嘴里,然后把尸体拖出了地窖,套了马车,把尸体搬到车上,把我可怜的牧羊犬也放在马车上,带了火镰就往后山去了。那马车上本来就有半马车的柴火,是准备拉到山里去烧炭的,我把她的尸体和牧羊犬的尸体拉到了后山,找了一个低洼的地方把尸体放在哪儿,我看了她一眼,发现她好象在嘲笑我。我怒气勃发,抓着她的头按在烂泥里,然后使劲用脚踩她的后脑,把她的脑袋几乎都踩到了烂泥里面看不见,这才出了一口气。我把马车上的半车柴火全都倒在了他的尸体上,点火。准备烧毁尸体,可是没想到一阵山风吹来,把茅草引燃了,接着引燃了旁边的大树。我拼命的救火,可是火越来越大,我吓坏了,赶紧赶着马车跑回家。”
听到这里,陆锦屏明白了,原来李平媳妇用半车的柴火堆在尸体上焚烧。难怪尸体烧得如此彻底,连骨头都烧烂了。
李平媳妇接着说:“我到家院子的时候,发现那山火已经把半个天空都照亮了,我心怦怦乱跳,幸亏夫君和母亲孩子都还没回来。我就用清水把地窖的血迹都冲洗掉了。等我夫君他们回来之后,我告诉她们说我妹妹跟我说了她跟一个商人回突厥去了,让我们不用牵挂。又说那半车的柴火有人买去烧炭去了。事情就是这样。”
李平听到这里,早已经瘫软跌坐在地上。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跟小姨妹私通,结果却是那样的凄惨。姐妹反目,一个命丧黄泉,一个锒铛入狱。
…………
押解李平媳妇返回同州城的路上,熊捕头忍不住问陆锦屏说:“爵爷,那耳环是怎么回事?我记得我们在现场并没有发现耳环呀。”
陆锦屏说:“我从她卧室梳妆台上拿的。我看到了梳妆台上盒子里有好几对外形差不多的耳环,刚才进来的时候。我也见到她耳朵上戴着类似的耳环,我便猜想这东西应该是她喜欢的,肯定经常戴。于是我就取了其中的一只,告诉她说死者捏在手里的,其实我只不过讹了她一道。”
熊捕头恍然大悟。说:“爵爷真是高明,这一招正点到他的死穴上,不过她要想起来那晚上戴的不是爵爷拿的这耳环,那不是露馅了吗?”
“应该不会的。”陆锦屏很自信笑了笑说,“杀人,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一件破了天的大事,会对人的整个心灵造成巨大震撼。一段时间整个人的心思都会陷入这件事之中,会把其他的事情不自觉的遗忘掉,这种杀人对心灵的巨大冲击,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所以,亲身经历了杀人事件的人,经常会产生错觉,比如会夸大对方的身高、体重、相貌、声音等等,这种情况很常见。对于戴了哪只耳环这样的细节,在经历这样的事情之后,往往想不起来了。”
熊捕头连连点头:“原来是这样,难怪爵爷刚才胸有成竹的样子,原来早已料到她想不起来。因为经历了杀人这恐怖的事情,又是杀自己的亲妹妹,又是狂怒之下,所以,很可能会忘掉戴了什么耳环这样的事,爵爷真是高明,跟着爵爷破案,真是长见识。”熊捕头一叠声地夸赞,又说:“还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明白,爵爷能否指点?”
“什么事?”陆锦屏微笑问
“爵爷为什么能够准确地断定是这李平的妻子实施了这桩谋杀案,又是杀死了他的亲妹妹呢?这些是怎么看出来的?”
陆锦屏笑而不答。
陆锦屏得出这个结论当然来源于对匕首刀柄第三层缠绕的残缺绳子所做的dna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缠绕红绳上提取的dna物质与死者牙齿检验的dna分型结果的rp值超过99%,这就是说,匕首的主人跟死者之间具有同胞血缘关系!
得出这个结果之后,陆锦屏立刻想到先前调查的时候李平的媳妇有一个亲妹妹,案发前跟一个突厥商人返回突厥去了,他立刻得出结论,李平媳妇的妹妹就是他要寻找的那个美貌水性杨花的女人,正是她路上遇到吐蕃洛窝商人之后两人苟合,偷走了他的随身携带的匕首。当然她想不到这匕首会成为杀死她自己的凶器。正因为dna检测结果证明断定凶手与被害人之间是同胞姐妹关系。于是,陆锦屏断定李平的夫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当然,能够检测准确检测出匕首刀柄第三层的dna物质,这个有一定的侥幸,因为她妹妹也就是死者,偷盗这柄匕首之后,将原先的绳索换成了细的。在换的过程中,有可能已经留下了dna物质,过手的东西粘附得到的汗渍携带的皮肤细胞一般很少量,而李平媳妇因为此前一直手持着匕首在威胁妹妹,让她赶紧回吐蕃不要破坏她的家庭。因为情绪激动,所以出了不少汗。携带的可供检测dna的皮肤细胞就多得多。并且,匕首威胁的时候,手掌虎口与缠绕的绳索摩擦,留下了比较多的皮肤细胞,所以只检测出了姐姐也就是李平媳妇的dna,最终一举锁定了凶手。
当然这一切陆锦屏是不可能告诉熊捕头的,也没办法解释。
当他们回到衙门的时候,看见江捕头和姚捕头紧张而兴奋... -->>
一旁的熊捕头听得胆寒,这女人当真狠毒,看来先前陆爵爷的预料是不错的,这种女人还是敬而远之比较好,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李平媳妇呜呜的哭着接着说:“我发现她昏死过去之后,我摸了一下还有脉搏,就用腰带把她的双手反绑,然后,拖着到了地窖里头。我用冷水浇醒了她,用刀子逼她发毒誓马上回突厥去,再也不要来纠缠我的夫君。可是这个贱人却说我老了,我夫君看上她,迟早会把我休掉娶了她,让我不要做梦。如果还是姐妹,就让我赶紧自己离开夫君,把位置让给她,这样,好说好散还是好姐妹,不然,她一旦恢复自由,不是我死就是她亡,她绝对不会跟我分享一个男人的。她一边说还一边骂我,骂得很阴毒。我实在气得发了狂,就一刀捅进了她的嘴里。她就死了。
陆锦屏苦笑摇头,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凶杀案,情杀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唉,当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兵戎相见。
李平媳妇舒了一口气,才接着说:“我必须趁着夫君、母亲孩子他们没回来,赶紧把尸体处理了。我见她嘴巴不停流血出来,就抓了地窖的泥土塞到她嘴里,然后把尸体拖出了地窖,套了马车,把尸体搬到车上,把我可怜的牧羊犬也放在马车上,带了火镰就往后山去了。那马车上本来就有半马车的柴火,是准备拉到山里去烧炭的,我把她的尸体和牧羊犬的尸体拉到了后山,找了一个低洼的地方把尸体放在哪儿,我看了她一眼,发现她好象在嘲笑我。我怒气勃发,抓着她的头按在烂泥里,然后使劲用脚踩她的后脑,把她的脑袋几乎都踩到了烂泥里面看不见,这才出了一口气。我把马车上的半车柴火全都倒在了他的尸体上,点火。准备烧毁尸体,可是没想到一阵山风吹来,把茅草引燃了,接着引燃了旁边的大树。我拼命的救火,可是火越来越大,我吓坏了,赶紧赶着马车跑回家。”
听到这里,陆锦屏明白了,原来李平媳妇用半车的柴火堆在尸体上焚烧。难怪尸体烧得如此彻底,连骨头都烧烂了。
李平媳妇接着说:“我到家院子的时候,发现那山火已经把半个天空都照亮了,我心怦怦乱跳,幸亏夫君和母亲孩子都还没回来。我就用清水把地窖的血迹都冲洗掉了。等我夫君他们回来之后,我告诉她们说我妹妹跟我说了她跟一个商人回突厥去了,让我们不用牵挂。又说那半车的柴火有人买去烧炭去了。事情就是这样。”
李平听到这里,早已经瘫软跌坐在地上。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跟小姨妹私通,结果却是那样的凄惨。姐妹反目,一个命丧黄泉,一个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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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李平媳妇返回同州城的路上,熊捕头忍不住问陆锦屏说:“爵爷,那耳环是怎么回事?我记得我们在现场并没有发现耳环呀。”
陆锦屏说:“我从她卧室梳妆台上拿的。我看到了梳妆台上盒子里有好几对外形差不多的耳环,刚才进来的时候。我也见到她耳朵上戴着类似的耳环,我便猜想这东西应该是她喜欢的,肯定经常戴。于是我就取了其中的一只,告诉她说死者捏在手里的,其实我只不过讹了她一道。”
熊捕头恍然大悟。说:“爵爷真是高明,这一招正点到他的死穴上,不过她要想起来那晚上戴的不是爵爷拿的这耳环,那不是露馅了吗?”
“应该不会的。”陆锦屏很自信笑了笑说,“杀人,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一件破了天的大事,会对人的整个心灵造成巨大震撼。一段时间整个人的心思都会陷入这件事之中,会把其他的事情不自觉的遗忘掉,这种杀人对心灵的巨大冲击,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所以,亲身经历了杀人事件的人,经常会产生错觉,比如会夸大对方的身高、体重、相貌、声音等等,这种情况很常见。对于戴了哪只耳环这样的细节,在经历这样的事情之后,往往想不起来了。”
熊捕头连连点头:“原来是这样,难怪爵爷刚才胸有成竹的样子,原来早已料到她想不起来。因为经历了杀人这恐怖的事情,又是杀自己的亲妹妹,又是狂怒之下,所以,很可能会忘掉戴了什么耳环这样的事,爵爷真是高明,跟着爵爷破案,真是长见识。”熊捕头一叠声地夸赞,又说:“还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明白,爵爷能否指点?”
“什么事?”陆锦屏微笑问
“爵爷为什么能够准确地断定是这李平的妻子实施了这桩谋杀案,又是杀死了他的亲妹妹呢?这些是怎么看出来的?”
陆锦屏笑而不答。
陆锦屏得出这个结论当然来源于对匕首刀柄第三层缠绕的残缺绳子所做的dna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缠绕红绳上提取的dna物质与死者牙齿检验的dna分型结果的rp值超过99%,这就是说,匕首的主人跟死者之间具有同胞血缘关系!
得出这个结果之后,陆锦屏立刻想到先前调查的时候李平的媳妇有一个亲妹妹,案发前跟一个突厥商人返回突厥去了,他立刻得出结论,李平媳妇的妹妹就是他要寻找的那个美貌水性杨花的女人,正是她路上遇到吐蕃洛窝商人之后两人苟合,偷走了他的随身携带的匕首。当然她想不到这匕首会成为杀死她自己的凶器。正因为dna检测结果证明断定凶手与被害人之间是同胞姐妹关系。于是,陆锦屏断定李平的夫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当然,能够检测准确检测出匕首刀柄第三层的dna物质,这个有一定的侥幸,因为她妹妹也就是死者,偷盗这柄匕首之后,将原先的绳索换成了细的。在换的过程中,有可能已经留下了dna物质,过手的东西粘附得到的汗渍携带的皮肤细胞一般很少量,而李平媳妇因为此前一直手持着匕首在威胁妹妹,让她赶紧回吐蕃不要破坏她的家庭。因为情绪激动,所以出了不少汗。携带的可供检测dna的皮肤细胞就多得多。并且,匕首威胁的时候,手掌虎口与缠绕的绳索摩擦,留下了比较多的皮肤细胞,所以只检测出了姐姐也就是李平媳妇的dna,最终一举锁定了凶手。
当然这一切陆锦屏是不可能告诉熊捕头的,也没办法解释。
当他们回到衙门的时候,看见江捕头和姚捕头紧张而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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