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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懂得玩枪的人,都会知道举枪时要稳,射击时要准,开枪速度换弹夹速度和移动速度要快得常人无法达到的地步。(.)
可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当一个人玩枪玩到一定的境界时,去掉了那些繁复花哨的动作,也唯有快、稳、准这三个字而已。当然,其中的准字,是要义中的要义,因为没有准头,你再快再稳也没有用。
练枪练到至高境界,那已经不是打枪,而是一种魔术。一些电视电影里面,经常看到一名顶尖枪手在开枪之前,先把枪放在手心里转上几圈的情节。其实,那不过就是玩镜头,生活里容不得这个,现实中要的不是花样,而是要达到人枪合一去杀人。
不过唐莎莎对花样动作是不屑一顾的,她认为这只能称之为浅表性的人枪合一枪法,不能称之为魔术性的枪法。
试想,就算你有十成击中把握,但你那个玩花样的所谓人枪合一的过程,已经给了对手时间,玩枪的人,最忌讳的就是玩过程。假如,唐莎莎的对手在和自己对决时,也来上这么一个过程。那么,唐莎莎会为之暗笑,因为在他的枪还在手中转动的时候,唐莎莎已经打爆了他的脑袋。
枪神计算的时间,不是秒,而是微秒,甚至比微秒还要短暂,仅仅需要一微秒的时间,枪神就能够干很多事情。比如,杀一个别人认为杀不掉的人。否则他就不是枪神了。
沉稳,快速,准确,这里全表现在一个人的修炼境界里。这也是唐莎莎对枪械如此痴迷的原因,一击必杀,傲走天涯。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实际上就是现代剑客。用枪杀人,自然比用剑杀人来得更便利,但那是你像古代剑神一样把枪玩神了。
今天,唐莎莎不得不承认,她对面的那个年轻男人是个难缠的对手。这个男人,不是一个用枪高手,却有着独到之处,比如他可以用左手化掉子弹,比如他那让唐莎莎已经感觉出来的别人不具备的超级反应能力和别人所没有的灵性。
如何对付大帅这样的人,唐莎莎看过一些秘密资料,上面对杀掉这种人的枪法要求并没有多做解释。可能是过去的一些组织也没有收集到太多这方面的信息吧。
不过一些资料里说,对付这样的人,可以对他进行近身博击,资料里对这种能力大加赞赏,并罗列了死伤在近身肉搏中的一长串名单。
在唐莎莎意识到大帅难以对付的时候,唐莎莎在心中琢磨过,要不要和这个年轻男人进行近身博击?
这时候唐莎莎忽然对资料上说的战法嗤之以鼻。近身搏击,那实际上是抛却枪手的优长,枪手就是那些博击者的噩梦。只要能够找到一个隐蔽的地点,枪手就能够一枪把这些战绩辉煌的博击者给送入地狱。
唐莎莎还在书中看过,以前,有过太多太多的先例了。无论是欧洲的博击冠军坎布斯,还是美国的三届黑人拳王泰森,全都倒在了杀手的枪口下面。
真正的枪神,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也就是遇到大帅这样特别人物的时候,不过唐莎莎此时不是沮丧,而是兴奋。枪神,就是在这样的战斗中成为枪神的,所以,大帅这个对手,甚至给了唐莎莎不一样的意外和惊喜。
或许,在计算子弹落点和通过弹道以及物体折射空气阻力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来判断子弹运行轨道方面,这个年轻男子远远不如自己。但是他的潜意识里的东西,却是别人不能比拟的。
唐莎莎也看到了,这个年轻男人在开枪的稳定性和速度上,是个十足的菜鸟,可是他的另外莫名其妙的本领,却让她咋舌。
刘大帅,这个年轻的董事长,究竟是怎么回事,他那如幽灵一般的身体实在是让人伤透了脑筋。明明他前一瞬间还在自己的枪口下面,等到她想要按下扳机时,他已经没有影子了。
唐莎莎知道自己开枪的速度有多快,而在这样的速度下,她竟然还来不及按动扳机,由此可以证明这个家伙隐身的本事到底有多么的强悍。
另外,大帅的机智也让唐莎莎很是头痛。刚才明明把他置于一种不可能逃脱的绝境,然而他却逃离了这种绝境。
武术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擅长近身博击的,一般使用远程攻击性武器都不是非常出色。至少,很少人能够把两方面都做到极致境界。这个年轻的董事长,是不是擅长近身搏击呢,所以唐莎莎决意尽量避免和这个年轻男人进行近身肉搏。
刚才大帅突然掷出石头,并以这种鬼使神差般的动作,伤了唐莎莎的三个杀手,看似他那杂乱无章地投掷,却让每一块石头都落在自己的杀手身上。再接下来,大帅突然开火,在极短的时间内废掉了三个杀手。这使唐莎莎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杀伤力,并不完全来自于训练,而是可能来自于别的方面。
这个年轻男人那一手天女散花般地抛石手法很是让唐莎莎吃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古华夏失传已久的仙人级别的暗器术吗?可是一个年轻的集团董事长,竟然身怀这样的绝技,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唐唐莎莎终于以牺牲三个人作为代价,等来了机会,唐莎莎知道,她必须抓住这个机会,不能再和这个年轻男人玩下去了。
现在已经是下半夜了,是要拖到天明,很快就会有警察赶过来,少量警察,唐莎莎不怕,然而警察有的是救兵赶来进行人海战术。
唐莎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面前这个男人击杀,完成组织交给她的任务,拿到两个亿(十个亿已经不指望了)的财富,当然更是为了为她的亲父报仇。
虽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枪神背影是唐莎莎的师父和义父,可是,这个世界上却有不少人知道,唐莎莎有个从小就疼爱她如掌上明珠般的父亲,为了父亲,唐莎莎必须要杀掉面前的这个男人。
不过唐莎莎这种情愫,只是在心怀里一闪念而已。枪手的心中是不能有所牵挂的,特别是在战斗中,她要抛除心中一切的杂念。
“结束吧!今天到此为止吧!”唐莎莎声音不高地说了一句,“上天会证明,我才是最强大的枪手。”唐莎莎在用微秒来计算的时... -->>
只要懂得玩枪的人,都会知道举枪时要稳,射击时要准,开枪速度换弹夹速度和移动速度要快得常人无法达到的地步。(.)
可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当一个人玩枪玩到一定的境界时,去掉了那些繁复花哨的动作,也唯有快、稳、准这三个字而已。当然,其中的准字,是要义中的要义,因为没有准头,你再快再稳也没有用。
练枪练到至高境界,那已经不是打枪,而是一种魔术。一些电视电影里面,经常看到一名顶尖枪手在开枪之前,先把枪放在手心里转上几圈的情节。其实,那不过就是玩镜头,生活里容不得这个,现实中要的不是花样,而是要达到人枪合一去杀人。
不过唐莎莎对花样动作是不屑一顾的,她认为这只能称之为浅表性的人枪合一枪法,不能称之为魔术性的枪法。
试想,就算你有十成击中把握,但你那个玩花样的所谓人枪合一的过程,已经给了对手时间,玩枪的人,最忌讳的就是玩过程。假如,唐莎莎的对手在和自己对决时,也来上这么一个过程。那么,唐莎莎会为之暗笑,因为在他的枪还在手中转动的时候,唐莎莎已经打爆了他的脑袋。
枪神计算的时间,不是秒,而是微秒,甚至比微秒还要短暂,仅仅需要一微秒的时间,枪神就能够干很多事情。比如,杀一个别人认为杀不掉的人。否则他就不是枪神了。
沉稳,快速,准确,这里全表现在一个人的修炼境界里。这也是唐莎莎对枪械如此痴迷的原因,一击必杀,傲走天涯。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实际上就是现代剑客。用枪杀人,自然比用剑杀人来得更便利,但那是你像古代剑神一样把枪玩神了。
今天,唐莎莎不得不承认,她对面的那个年轻男人是个难缠的对手。这个男人,不是一个用枪高手,却有着独到之处,比如他可以用左手化掉子弹,比如他那让唐莎莎已经感觉出来的别人不具备的超级反应能力和别人所没有的灵性。
如何对付大帅这样的人,唐莎莎看过一些秘密资料,上面对杀掉这种人的枪法要求并没有多做解释。可能是过去的一些组织也没有收集到太多这方面的信息吧。
不过一些资料里说,对付这样的人,可以对他进行近身博击,资料里对这种能力大加赞赏,并罗列了死伤在近身肉搏中的一长串名单。
在唐莎莎意识到大帅难以对付的时候,唐莎莎在心中琢磨过,要不要和这个年轻男人进行近身博击?
这时候唐莎莎忽然对资料上说的战法嗤之以鼻。近身搏击,那实际上是抛却枪手的优长,枪手就是那些博击者的噩梦。只要能够找到一个隐蔽的地点,枪手就能够一枪把这些战绩辉煌的博击者给送入地狱。
唐莎莎还在书中看过,以前,有过太多太多的先例了。无论是欧洲的博击冠军坎布斯,还是美国的三届黑人拳王泰森,全都倒在了杀手的枪口下面。
真正的枪神,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也就是遇到大帅这样特别人物的时候,不过唐莎莎此时不是沮丧,而是兴奋。枪神,就是在这样的战斗中成为枪神的,所以,大帅这个对手,甚至给了唐莎莎不一样的意外和惊喜。
或许,在计算子弹落点和通过弹道以及物体折射空气阻力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来判断子弹运行轨道方面,这个年轻男子远远不如自己。但是他的潜意识里的东西,却是别人不能比拟的。
唐莎莎也看到了,这个年轻男人在开枪的稳定性和速度上,是个十足的菜鸟,可是他的另外莫名其妙的本领,却让她咋舌。
刘大帅,这个年轻的董事长,究竟是怎么回事,他那如幽灵一般的身体实在是让人伤透了脑筋。明明他前一瞬间还在自己的枪口下面,等到她想要按下扳机时,他已经没有影子了。
唐莎莎知道自己开枪的速度有多快,而在这样的速度下,她竟然还来不及按动扳机,由此可以证明这个家伙隐身的本事到底有多么的强悍。
另外,大帅的机智也让唐莎莎很是头痛。刚才明明把他置于一种不可能逃脱的绝境,然而他却逃离了这种绝境。
武术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擅长近身博击的,一般使用远程攻击性武器都不是非常出色。至少,很少人能够把两方面都做到极致境界。这个年轻的董事长,是不是擅长近身搏击呢,所以唐莎莎决意尽量避免和这个年轻男人进行近身肉搏。
刚才大帅突然掷出石头,并以这种鬼使神差般的动作,伤了唐莎莎的三个杀手,看似他那杂乱无章地投掷,却让每一块石头都落在自己的杀手身上。再接下来,大帅突然开火,在极短的时间内废掉了三个杀手。这使唐莎莎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杀伤力,并不完全来自于训练,而是可能来自于别的方面。
这个年轻男人那一手天女散花般地抛石手法很是让唐莎莎吃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古华夏失传已久的仙人级别的暗器术吗?可是一个年轻的集团董事长,竟然身怀这样的绝技,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唐唐莎莎终于以牺牲三个人作为代价,等来了机会,唐莎莎知道,她必须抓住这个机会,不能再和这个年轻男人玩下去了。
现在已经是下半夜了,是要拖到天明,很快就会有警察赶过来,少量警察,唐莎莎不怕,然而警察有的是救兵赶来进行人海战术。
唐莎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面前这个男人击杀,完成组织交给她的任务,拿到两个亿(十个亿已经不指望了)的财富,当然更是为了为她的亲父报仇。
虽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枪神背影是唐莎莎的师父和义父,可是,这个世界上却有不少人知道,唐莎莎有个从小就疼爱她如掌上明珠般的父亲,为了父亲,唐莎莎必须要杀掉面前的这个男人。
不过唐莎莎这种情愫,只是在心怀里一闪念而已。枪手的心中是不能有所牵挂的,特别是在战斗中,她要抛除心中一切的杂念。
“结束吧!今天到此为止吧!”唐莎莎声音不高地说了一句,“上天会证明,我才是最强大的枪手。”唐莎莎在用微秒来计算的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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