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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方尚清看着马上的洛书, 和牵着马的护卫小兄弟, 无奈地揉了揉脑袋,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了师父唱过的一首歌。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方尚清:我大概就是那个挑担的。
他昨天不过是讲了一下自己的经历, 没想到师父眼前一亮, 收拾着自己的包裹就要跟他一起走, 说楼里的生意有人照看着,不用他担心。方尚清简直要为师父说一出是一出的不着调操碎了心。
不过话说回来, 虽然他昨天看见师父打回了一个又一个学徒的菜品,但严厉的师父在醉仙楼的人气相当高,师父走的时候全楼相送, 那个叫洛晴的账房先生甚至眼含泪光。
洛晴:这个饭缸可算是走了,楼里终于不用入不敷出天天亏损了qwq
方尚清又看了一眼洛书,他骑着马兴奋地扭来扭去,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 简直要把一个馒头扭成一根麻花,让人心惊胆战。
不过如果是师父的话……
方尚清看着用两根指头把自己挂在马鞍上晃来晃去的洛书,默默转过了头。
如果是师父的话, 他还是担心一下马吧。
方尚清笑着摸了摸自己马的鬃毛。
其实虽然师父不着调, 但是有时候还是蛮靠谱的, 至少他这几天睡眠质量从未有过的好。坐在马上, 迎面风清爽, 阳光尚好, 说不出的轻松自在。
洛书要是知道自家大徒弟说自己不着调,一定会当场炸毛。他这次出来可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早就打算好的。
他穿过来之前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做剧烈活动,很多地方都不能去。在练了《九生神功》之后,置之于死地而后生,不但有了健康的身体,还有了一身能让他不惧江湖凶险的武功,让洛书内心压抑了几十年的渴望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他最大的目标,就是教出七个徒弟完成任务,然后和系统一起逛遍大好河山,尝尽天下珍馐。现在终于有了实现的机会,他怎么能不激动。
况且在醉仙楼里,有他让百骨知留下的听风者,也有他让冉星辰留下的眼线,平日里打点醉仙楼的事务,关键时候还可以保护醉仙楼的安慰,同时醉仙楼龙鱼混杂,可以为徒儿们提供一个消息来源。这样被他一安排,在他把那些个“柔弱无力”的美男子全部调|教地端正态度之后,自己就完全可以当一个甩手掌柜,简直好极了!
……嗯,有一点不太好,小七闹着要过来当留在醉仙楼的听风者,被百影苦口婆心地一通劝诫之后动起了把听风楼搬过来的念头,最后被彻底看穿百骨知的百影不顾上下级,拎着自家楼主的领子把他拖回了听风楼。不过照着洛书对百骨知的了解,这个小混蛋一定不会这样善罢甘休的。
洛书仗着自己人小躺在马背上,嘴里的狗尾巴草随着马的步子一晃一晃,他一派惬意,毫无愧疚感地想,反正他已经出来旅游了,剩下的事情就让百影头疼吧。
“师父!”
方尚清的声音突然响起,洛书从马背上竖起来,“何事?”
这一路上轻松自在,小清清这是怎么了,突然这么严肃?
直起身子的洛书顺着方尚清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了两具尸体。
方尚清利落地下马,不等洛书阻拦,告了声得罪,就一把拉开尸体的衣襟,露出了脖子,接着脸色迅速冷了下来。
洛书从马背上跳下来,窜到方尚清旁边,看见尸体的脖子上有一个红色的小点。
【宿主,经扫描,尸体的颅骨,胸腔,腹腔皆有生命迹象。】系统牵着马走过来,在洛书脑内道。
‘生命迹象?’洛书一愣,能让系统特意开口,就说明这“生命迹象”不是尸体长了蛆虫这种常见的事情。可是这是一具男性的尸体……不对,哪怕是女性也不可能在颅骨内有生命迹象啊!
“蛊虫?”洛书皱皱眉,想到了有段时间他经常接触的小家伙们。
“对,师父。”方尚清面色凝重,眼中的怒气已经无法遮掩。“在前些日子,江湖上开始出现这种尸体,一开始是身有损的乞儿,然后是穷凶极恶的山匪,现在居然……”
洛书低头看看地上的两具尸体,俱是穿着简单,田间劳作的庄稼汉子的打扮。摸摸骨,更是看得出来他们一点武功也没有修炼过。
若说对乞儿下手,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害怕他们与丐帮有联系泄密所以下死手,而用残酷手法灭了山匪也可以勉强说是为民除害。而今对百姓下手,就找不出一丝一毫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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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方尚清看着马上的洛书, 和牵着马的护卫小兄弟, 无奈地揉了揉脑袋,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了师父唱过的一首歌。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方尚清:我大概就是那个挑担的。
他昨天不过是讲了一下自己的经历, 没想到师父眼前一亮, 收拾着自己的包裹就要跟他一起走, 说楼里的生意有人照看着,不用他担心。方尚清简直要为师父说一出是一出的不着调操碎了心。
不过话说回来, 虽然他昨天看见师父打回了一个又一个学徒的菜品,但严厉的师父在醉仙楼的人气相当高,师父走的时候全楼相送, 那个叫洛晴的账房先生甚至眼含泪光。
洛晴:这个饭缸可算是走了,楼里终于不用入不敷出天天亏损了qwq
方尚清又看了一眼洛书,他骑着马兴奋地扭来扭去,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 简直要把一个馒头扭成一根麻花,让人心惊胆战。
不过如果是师父的话……
方尚清看着用两根指头把自己挂在马鞍上晃来晃去的洛书,默默转过了头。
如果是师父的话, 他还是担心一下马吧。
方尚清笑着摸了摸自己马的鬃毛。
其实虽然师父不着调, 但是有时候还是蛮靠谱的, 至少他这几天睡眠质量从未有过的好。坐在马上, 迎面风清爽, 阳光尚好, 说不出的轻松自在。
洛书要是知道自家大徒弟说自己不着调,一定会当场炸毛。他这次出来可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早就打算好的。
他穿过来之前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做剧烈活动,很多地方都不能去。在练了《九生神功》之后,置之于死地而后生,不但有了健康的身体,还有了一身能让他不惧江湖凶险的武功,让洛书内心压抑了几十年的渴望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他最大的目标,就是教出七个徒弟完成任务,然后和系统一起逛遍大好河山,尝尽天下珍馐。现在终于有了实现的机会,他怎么能不激动。
况且在醉仙楼里,有他让百骨知留下的听风者,也有他让冉星辰留下的眼线,平日里打点醉仙楼的事务,关键时候还可以保护醉仙楼的安慰,同时醉仙楼龙鱼混杂,可以为徒儿们提供一个消息来源。这样被他一安排,在他把那些个“柔弱无力”的美男子全部调|教地端正态度之后,自己就完全可以当一个甩手掌柜,简直好极了!
……嗯,有一点不太好,小七闹着要过来当留在醉仙楼的听风者,被百影苦口婆心地一通劝诫之后动起了把听风楼搬过来的念头,最后被彻底看穿百骨知的百影不顾上下级,拎着自家楼主的领子把他拖回了听风楼。不过照着洛书对百骨知的了解,这个小混蛋一定不会这样善罢甘休的。
洛书仗着自己人小躺在马背上,嘴里的狗尾巴草随着马的步子一晃一晃,他一派惬意,毫无愧疚感地想,反正他已经出来旅游了,剩下的事情就让百影头疼吧。
“师父!”
方尚清的声音突然响起,洛书从马背上竖起来,“何事?”
这一路上轻松自在,小清清这是怎么了,突然这么严肃?
直起身子的洛书顺着方尚清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了两具尸体。
方尚清利落地下马,不等洛书阻拦,告了声得罪,就一把拉开尸体的衣襟,露出了脖子,接着脸色迅速冷了下来。
洛书从马背上跳下来,窜到方尚清旁边,看见尸体的脖子上有一个红色的小点。
【宿主,经扫描,尸体的颅骨,胸腔,腹腔皆有生命迹象。】系统牵着马走过来,在洛书脑内道。
‘生命迹象?’洛书一愣,能让系统特意开口,就说明这“生命迹象”不是尸体长了蛆虫这种常见的事情。可是这是一具男性的尸体……不对,哪怕是女性也不可能在颅骨内有生命迹象啊!
“蛊虫?”洛书皱皱眉,想到了有段时间他经常接触的小家伙们。
“对,师父。”方尚清面色凝重,眼中的怒气已经无法遮掩。“在前些日子,江湖上开始出现这种尸体,一开始是身有损的乞儿,然后是穷凶极恶的山匪,现在居然……”
洛书低头看看地上的两具尸体,俱是穿着简单,田间劳作的庄稼汉子的打扮。摸摸骨,更是看得出来他们一点武功也没有修炼过。
若说对乞儿下手,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害怕他们与丐帮有联系泄密所以下死手,而用残酷手法灭了山匪也可以勉强说是为民除害。而今对百姓下手,就找不出一丝一毫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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