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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所晴大人身边看似最衷心的下属是曲湖的卧底。”
曲青邪依旧是一幅波澜不惊的样子,只是指节微微泛白,那白坚木所制的把手竟然被生生捏成了一捧飞灰。
白坚木极硬,他的手上被划了一道细小的口子,红色迅速聚集,然后滴落下来。方尚清看着那双手,心里突然一疼。丹青的手应该是执笔的,是研墨的,却唯独不该是染血的。
似是察觉到了方尚清的目光,曲青邪歪着脑袋看过去,等触及方尚清的目光时突然一笑,眸眼都带上了邪气,就像是看见猎物的毒蛇,从懒洋洋的状态一下子切换开来,伺机待发。
“盟主这样看着本座做什么,本座可没有断袖之癖。”
方尚清愣了一下,回过神来,当即暗骂自己不长记性。丹青和教主本来就是一个人,要是教主的手上不沾血,还是等到他退位的那一天罢!
曲青邪好整以暇等着方尚清暴躁的回击,却没有料到虽然方尚清的脸黑如锅底,竟然拿出了一段沾着金疮药的极为细小的白布递给了他。
曲青邪:……???
方尚清冷冷道:“在下也没有想到你有这种想法,二师弟。”
方尚清将二师弟三个字咬得很重,突然以下犯♂上的曲青邪不知所措。方尚清见曲青邪愣着不动,默念着“这是师弟这是师弟这是师弟……”,然后拉过曲青邪还处于僵直状态的爪子,小心地将白布包了上去,充分展现了洛书门下一派兄友弟恭的美好景象。
……看得洛书眼角直抽抽——怎么感觉gaygay的?
这倒不是洛书不心疼徒弟,问题是,你那伤口大到需要帮手或者是伤口所处的地方自己难以包扎也就算了,可你手上那一道小细口子,要是小清清那创可贴再慢一点就愈合了!
洛书纠结地捂住了脑门儿:我是不是该庆幸没看见小清清以口消毒……
其实方尚清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怪怪的,但是能恶心到曲青邪也值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方尚清不仅给曲青邪包了扎,还露出了一个温柔到令曲青邪毛骨悚然的笑容:“二师弟娇贵,可别留了疤。”
这话说得,简直把曲青邪当做细皮嫩肉的千金大小姐。
然而方尚清能恶心人,曲青邪当然也可以,曲青邪迅速的明白了方尚清的“险恶用心”,他收了僵住的表情,眨了眨眼睛,转眼一幅柔情蜜意的样子,将另一只手搭上了方尚清为他包扎的手背,缓缓地摩挲着,看着方尚清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曲青邪感觉自己简直吐出了一口恶气。于是笑得越发甜蜜,声音矫揉造作娘里娘气,“这是说的哪里的话,要说是娇贵,哪里比得上大师兄~大师兄这皮肤可比我好多了~~”
“闭嘴!”
洛书忍无可忍,看着姐妹……啊不,兄弟情深的两个徒弟,简直没眼看,连手里的小糕点都不想吃了。完全不知道怎么两个大老爷们就突然变了性,还当场上演了一出宫斗戏。
这一声令下简直如同晴天霹雳,两个人缠绵交握的手瞬间放开,就像是沾了什么脏东西一样。
洛书简直没脾气。
百骨知眼巴巴地看着两个师兄,心里想问的东西多得很,非常想使用自己的询问权。洛书看见一双狗狗眼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摆了摆手,让小徒弟想问什么快去问,刚好打断这两个人以恶心人为目的尬戏。
百骨知得令,转头看向水倩奴,瞬间由哈士奇变成狼王,眼里闪着绿油油的光,就像是饿了几天的狼看见了一块鲜肉,把水倩奴看得不由得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曲青邪提问固然句句一针见血,但是毕竟不是专业的,要让百骨知来问,最后没准会被问道把东西全吐干净了不说,最后自己还浑然不觉。
然而百骨知并没有就着方才的问题继续挖下去,转而问道:“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在被封锁得严严实实的魔教,连听风录都没有记录在册的事情,她如何知道的?这些消息,一定是真的吗?
水倩奴似乎早有预料,道:“所晴大人曾救过奴家,与奴家相谈甚欢。”
百骨知点点头,也不去再问这件事是真是假,道了一句稍等,在洛书奇怪的眼神中将洛书拉出了房间。
“师父。”百骨知像做贼似的,低声问洛书,“你是不是认识程虎?”
洛书点点头。
虽然他表情改变细微,但是对于百骨知来说推断出来也足够了。
“我曾在承阳城见过他……”
洛书知道百骨知应该是想到了什么,便将事情起始缘由尽数说了出来。
百骨知听后,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师父,”半晌,百骨知才再次出了声,只不过却提出了疑问:“既然水倩奴还在,那当年的倩倩是怎么回事?”
想了想,他又道:“水倩奴已经在江湖上纵横数十年,在遇到程虎之前应该就是二长老,她费尽心思接近一个乡土汉子,又在动心之后以死消失,究竟是为了什么?”
倩倩的死亡,是压倒程虎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在看到阳光时将他踹回深渊的一脚,水倩奴今日能冒死来求画,就说明她爱程虎极深,来求画时更是以程倩之名,那额当年的她又为什么要离开?
水倩奴身上的谜团太多了。
百骨知左手食指与拇指轻轻扣着,眯起眼睛,当年的画面在他脑海中一幕幕还原——
他突然道:“会不会当时的水倩奴确实是快死了,而二师兄的母亲就在那时救了她?”而后又摇头,“我糊涂了,程倩的事情发生在三年前,那时二师兄的母亲早已……”
“未必。”洛书低着头蹲在地上,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也许所晴确实救过水倩奴,而水倩奴当时也确实快要死了,但是水倩奴被救了不止一次。一次救她的是所晴,第二次则是与所晴相关的人。”
水倩奴选择程虎的意料之外,本不应该有交集的两个人的“相谈甚欢”,如果将所有的不可能糅杂在一起,那不可能就成了“必然”。
洛书沉吟片刻,突然抬头道:“不如将程虎的死告诉她。”
……
百骨知与洛书再次回到房内,百骨知将洛书送回位置上,慢慢悠悠,老神在在,丝毫不管其余人好奇的目光。
百骨知坐回位置上,端起茶水,用茶盖轻轻刮了刮上面的茶沫,抿了一口已经凉掉的茶水,就在众人被勾得抓耳挠腮时,他冷不丁的说:“水倩奴,你被所晴的……救起之后,为何不回去找程虎?”声音在“所晴的”之后含混,但却不影响众人的脑补。
“因为我……”
水倩奴只说了三个字,蓦然睁大了眼睛,剩下的半句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了。
他们、怎么会知道当时……
不过电光火石,她猛地转头看向洛书,想起了洛书脱口而出的那句“倩倩”。
他一定是知道什么!
旁人唤水倩奴,亲昵一些的称呼大多是水娘,再就是阿奴,很少有人会叫她倩倩。第一个是是她那早死的母亲,第二个就是他的程郎。
他是、他是认识程郎的!
水倩奴仪态全无,急急地向着洛书走去,二零八八皱眉挡到了洛书身前,她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双盛着冰雪的眸子,如同被自上而下倒了一桶雪水,瞬间冷静了下来。
她想起刚刚因为震惊而被忽略的细节,百骨知那句话分明就是含混不清,是在诈她。
但是要诈人,自己也首先要知道点真东西。他们必然是知道些什么的。
水倩奴看着洛书一字一顿,“因为程扬。”
无所谓,她心甘情愿被他们诈。
只要能告诉她程郎的事情。
承阳?
洛书皱了皱眉头,她回不回去和承阳城有什么干系?莫非那打伤她的人依旧在承阳城中?
看向小徒弟,百骨知若有所思,仔细地回想了一下问道:“承阳城?”
水倩奴摇头,“不是承阳城,是承阳城城主,程郎的、的……是那个畜生,姓程名扬。”
承阳城城主?承阳城有城主吗?
洛书两眼一抹黑,只知道承阳城有个县令叫王碧涛,现在正在大牢里呆着,但是却不知道有城主啊?
不同于洛书的茫然,余下众人却是齐齐吃了一惊——那承阳城见首不见尾的城主?
【承阳城的城主不是官位,而是为城池提供江湖庇佑的武林中人。】二零八八见洛书不解,解释道,【城主负责维护一方城池,保佑城池不受江湖中某些不守规矩的人的侵犯,而相应的,城主在城中的权利比县令还要高上些许。】
“怪不得数年前承阳城突然换了名字,其中很多人还不解其意,原来承阳城的城主是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了这所城池。”
“野心倒是够大的。”
但是既然野心如此大,又为何缩在偏僻一角淡饭粗茶?
/> “然而所晴大人身边看似最衷心的下属是曲湖的卧底。”
曲青邪依旧是一幅波澜不惊的样子,只是指节微微泛白,那白坚木所制的把手竟然被生生捏成了一捧飞灰。
白坚木极硬,他的手上被划了一道细小的口子,红色迅速聚集,然后滴落下来。方尚清看着那双手,心里突然一疼。丹青的手应该是执笔的,是研墨的,却唯独不该是染血的。
似是察觉到了方尚清的目光,曲青邪歪着脑袋看过去,等触及方尚清的目光时突然一笑,眸眼都带上了邪气,就像是看见猎物的毒蛇,从懒洋洋的状态一下子切换开来,伺机待发。
“盟主这样看着本座做什么,本座可没有断袖之癖。”
方尚清愣了一下,回过神来,当即暗骂自己不长记性。丹青和教主本来就是一个人,要是教主的手上不沾血,还是等到他退位的那一天罢!
曲青邪好整以暇等着方尚清暴躁的回击,却没有料到虽然方尚清的脸黑如锅底,竟然拿出了一段沾着金疮药的极为细小的白布递给了他。
曲青邪:……???
方尚清冷冷道:“在下也没有想到你有这种想法,二师弟。”
方尚清将二师弟三个字咬得很重,突然以下犯♂上的曲青邪不知所措。方尚清见曲青邪愣着不动,默念着“这是师弟这是师弟这是师弟……”,然后拉过曲青邪还处于僵直状态的爪子,小心地将白布包了上去,充分展现了洛书门下一派兄友弟恭的美好景象。
……看得洛书眼角直抽抽——怎么感觉gaygay的?
这倒不是洛书不心疼徒弟,问题是,你那伤口大到需要帮手或者是伤口所处的地方自己难以包扎也就算了,可你手上那一道小细口子,要是小清清那创可贴再慢一点就愈合了!
洛书纠结地捂住了脑门儿:我是不是该庆幸没看见小清清以口消毒……
其实方尚清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怪怪的,但是能恶心到曲青邪也值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方尚清不仅给曲青邪包了扎,还露出了一个温柔到令曲青邪毛骨悚然的笑容:“二师弟娇贵,可别留了疤。”
这话说得,简直把曲青邪当做细皮嫩肉的千金大小姐。
然而方尚清能恶心人,曲青邪当然也可以,曲青邪迅速的明白了方尚清的“险恶用心”,他收了僵住的表情,眨了眨眼睛,转眼一幅柔情蜜意的样子,将另一只手搭上了方尚清为他包扎的手背,缓缓地摩挲着,看着方尚清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曲青邪感觉自己简直吐出了一口恶气。于是笑得越发甜蜜,声音矫揉造作娘里娘气,“这是说的哪里的话,要说是娇贵,哪里比得上大师兄~大师兄这皮肤可比我好多了~~”
“闭嘴!”
洛书忍无可忍,看着姐妹……啊不,兄弟情深的两个徒弟,简直没眼看,连手里的小糕点都不想吃了。完全不知道怎么两个大老爷们就突然变了性,还当场上演了一出宫斗戏。
这一声令下简直如同晴天霹雳,两个人缠绵交握的手瞬间放开,就像是沾了什么脏东西一样。
洛书简直没脾气。
百骨知眼巴巴地看着两个师兄,心里想问的东西多得很,非常想使用自己的询问权。洛书看见一双狗狗眼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摆了摆手,让小徒弟想问什么快去问,刚好打断这两个人以恶心人为目的尬戏。
百骨知得令,转头看向水倩奴,瞬间由哈士奇变成狼王,眼里闪着绿油油的光,就像是饿了几天的狼看见了一块鲜肉,把水倩奴看得不由得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曲青邪提问固然句句一针见血,但是毕竟不是专业的,要让百骨知来问,最后没准会被问道把东西全吐干净了不说,最后自己还浑然不觉。
然而百骨知并没有就着方才的问题继续挖下去,转而问道:“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在被封锁得严严实实的魔教,连听风录都没有记录在册的事情,她如何知道的?这些消息,一定是真的吗?
水倩奴似乎早有预料,道:“所晴大人曾救过奴家,与奴家相谈甚欢。”
百骨知点点头,也不去再问这件事是真是假,道了一句稍等,在洛书奇怪的眼神中将洛书拉出了房间。
“师父。”百骨知像做贼似的,低声问洛书,“你是不是认识程虎?”
洛书点点头。
虽然他表情改变细微,但是对于百骨知来说推断出来也足够了。
“我曾在承阳城见过他……”
洛书知道百骨知应该是想到了什么,便将事情起始缘由尽数说了出来。
百骨知听后,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师父,”半晌,百骨知才再次出了声,只不过却提出了疑问:“既然水倩奴还在,那当年的倩倩是怎么回事?”
想了想,他又道:“水倩奴已经在江湖上纵横数十年,在遇到程虎之前应该就是二长老,她费尽心思接近一个乡土汉子,又在动心之后以死消失,究竟是为了什么?”
倩倩的死亡,是压倒程虎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在看到阳光时将他踹回深渊的一脚,水倩奴今日能冒死来求画,就说明她爱程虎极深,来求画时更是以程倩之名,那额当年的她又为什么要离开?
水倩奴身上的谜团太多了。
百骨知左手食指与拇指轻轻扣着,眯起眼睛,当年的画面在他脑海中一幕幕还原——
他突然道:“会不会当时的水倩奴确实是快死了,而二师兄的母亲就在那时救了她?”而后又摇头,“我糊涂了,程倩的事情发生在三年前,那时二师兄的母亲早已……”
“未必。”洛书低着头蹲在地上,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也许所晴确实救过水倩奴,而水倩奴当时也确实快要死了,但是水倩奴被救了不止一次。一次救她的是所晴,第二次则是与所晴相关的人。”
水倩奴选择程虎的意料之外,本不应该有交集的两个人的“相谈甚欢”,如果将所有的不可能糅杂在一起,那不可能就成了“必然”。
洛书沉吟片刻,突然抬头道:“不如将程虎的死告诉她。”
……
百骨知与洛书再次回到房内,百骨知将洛书送回位置上,慢慢悠悠,老神在在,丝毫不管其余人好奇的目光。
百骨知坐回位置上,端起茶水,用茶盖轻轻刮了刮上面的茶沫,抿了一口已经凉掉的茶水,就在众人被勾得抓耳挠腮时,他冷不丁的说:“水倩奴,你被所晴的……救起之后,为何不回去找程虎?”声音在“所晴的”之后含混,但却不影响众人的脑补。
“因为我……”
水倩奴只说了三个字,蓦然睁大了眼睛,剩下的半句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了。
他们、怎么会知道当时……
不过电光火石,她猛地转头看向洛书,想起了洛书脱口而出的那句“倩倩”。
他一定是知道什么!
旁人唤水倩奴,亲昵一些的称呼大多是水娘,再就是阿奴,很少有人会叫她倩倩。第一个是是她那早死的母亲,第二个就是他的程郎。
他是、他是认识程郎的!
水倩奴仪态全无,急急地向着洛书走去,二零八八皱眉挡到了洛书身前,她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双盛着冰雪的眸子,如同被自上而下倒了一桶雪水,瞬间冷静了下来。
她想起刚刚因为震惊而被忽略的细节,百骨知那句话分明就是含混不清,是在诈她。
但是要诈人,自己也首先要知道点真东西。他们必然是知道些什么的。
水倩奴看着洛书一字一顿,“因为程扬。”
无所谓,她心甘情愿被他们诈。
只要能告诉她程郎的事情。
承阳?
洛书皱了皱眉头,她回不回去和承阳城有什么干系?莫非那打伤她的人依旧在承阳城中?
看向小徒弟,百骨知若有所思,仔细地回想了一下问道:“承阳城?”
水倩奴摇头,“不是承阳城,是承阳城城主,程郎的、的……是那个畜生,姓程名扬。”
承阳城城主?承阳城有城主吗?
洛书两眼一抹黑,只知道承阳城有个县令叫王碧涛,现在正在大牢里呆着,但是却不知道有城主啊?
不同于洛书的茫然,余下众人却是齐齐吃了一惊——那承阳城见首不见尾的城主?
【承阳城的城主不是官位,而是为城池提供江湖庇佑的武林中人。】二零八八见洛书不解,解释道,【城主负责维护一方城池,保佑城池不受江湖中某些不守规矩的人的侵犯,而相应的,城主在城中的权利比县令还要高上些许。】
“怪不得数年前承阳城突然换了名字,其中很多人还不解其意,原来承阳城的城主是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了这所城池。”
“野心倒是够大的。”
但是既然野心如此大,又为何缩在偏僻一角淡饭粗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