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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被犬欺”。
在男人的眼中,金鳞就是他的池中物。
***
最终,月怜被以千两银子拍了下来。
拍到手的人得意地环视一周,享受地感受着众人或是羡慕或是嫉妒的目光。
往往为博花魁一笑,众人一掷千金。其实魅力并不是全在花魁本身,而是花魁的那一笑,本身就是权力与金钱的象征。
拍下来的人得意洋洋,没有拍下来的人自然盯住了下一个登场的货物,眼中尽是势在必得的疯狂。
琵琶声乍起,越来越急,随着琵琶声铮铮,众人仿佛看见了两军厮杀的场面。
战到激处,一道金色身影自台后射出!
刹那间剑花朵朵,金光湛湛,随着琵琶声,金衣孩童挥出道道银白,如霜如雪。
已经有人惊呼出声。
“龙府小公子龙宇!”
百骨知漫不经心敲击桌子的动作早已停下,他转头,往日里嬉笑的脸上尽是严肃。
“将他拍下来。”
虽然不知道龙府的小少爷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拍下来有可能会招惹得一身麻烦,但是若能借此机会与龙府府主有了交情,那听风楼的那些老家伙们也没法说什么了吧。
真是的,他的爱好是打听小道消息,不是玩攻心计啊!
然而拍下龙宇的过程绝对不可能会太顺利。
龙宇的身份不单单是个即将被拍卖的货物,更是龙府的小少爷。
在场的多数人当然不可能将龙宇交还给龙韬,因为这留风宴接待的只有熟客,若是交了过去,岂不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听风楼是江湖中的异数,干的事买卖情报的事情,在南风馆中有路子自然是不奇怪。因此若无变数,也只有听风楼能动了将龙宇还给龙韬的心思。
但是这不代表不会有人对龙宇出价。
反正大家都进了留风宴,以后说起来便是共犯,没有人会将龙宇的事情说出去。所以哪怕拍下龙宇,也没有关系。
想到这里,众人的目光越发火热。
那可是龙宇,是龙府的小少爷,是《九龙功》的传人!
若是能从小少爷那里得到《九龙功》,岂不是能修炼到如同龙韬一般的程度?或者……能够从中找到《九龙功》的破绽。
除此之外,龙宇本身容貌也是是极盛的。
在座的,除了混进来的异数,都是对幼童有些意思的人,哪怕不是非幼童不可,却也是荤素不忌。
除了担心消息可能会泄露,拍下龙宇便是九成的实惠。
况且易了容,谁又认识谁?
似乎是感受到了暗涌,月琴笑的越发灿烂,带着一种无声的引诱。
“二十四惊蛰,起拍,一枚铜板。”
可是百骨知知道,从崖底上去的人至少已经有六个,而今天,他就要成为那第七个。
这崖壁乍得一看,倒称得上是“平如刀切”,抬头仰望,只能在云雾缭绕之间看到两颗松树,它们自崖壁伸出,为土色的崖壁填了一丝几不可察的绿色。
再高明的轻功也不可能一气飞上崖顶,若是想从这里出去,便要借助崖壁上浅浅的凹痕。若在攀爬时有余力仔细观看,便会惊恐地发现,这些相隔极远的凹痕竟然是人为刻上去的,而且处处滑不留手,光滑如镜。
在如此坚硬的崖壁上刻上凹痕,还将每一处都磨得如此光滑,这要须怎样雄浑的内力?这要须怎样高明的轻功?
而从这些凹陷处借力,又需得何等功力?
百骨知与江湖尘世一别五年,不知道自己的功力究竟到了何等境界,在江湖上能排到什么位置。但是他知道,自己与五年前那个被黑衣人追杀到奄奄一息、被震断全身经脉扔到崖下的小可怜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今天他就要出去了。
百骨知感觉眼眶一阵酸涩。
老实说,这五年时间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为了练习轻功“乘云”,他从悬崖上不知摔下来多少次,有几次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死了,但是总会被救回来继续去练习,他的身上全是疤痕,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肌肤。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能从苦涩中体会到丝丝甜意,如同吃苦心草时的回甘,在苦涩中的甜意比纯粹的甜更令人难忘。就像在前一天晚上,他收到了一瓶玉肌膏,这种膏药价值千金,只要抹上去就会将疤痕彻底抹去,最终他却还是留了后背上那道长长的疤痕,只要触摸到,就会想起在崖底艰苦却难得无忧无虑的日子。
之前出崖的振奋消失不见,离别的愁苦像潮水一样涌来,眼前已经有些模糊。虽然明知道不会有人,但还是满怀希冀地回头,果不其然,只能看见翠柏棵棵,随风轻摇,似是故人挥手相送。
日上中天,他必须要走了,纵使千般不舍,万般留恋。
百骨知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望着来时的方向喊出了一直想说的一句话——
“师父——您保重——”
“我会带尿布来看你的——”
看你的……
你的……
的……
看你妹的!
原本啪嗒啪嗒掉眼泪的青衣孩童青筋暴起。
回音未歇,带着稚嫩童音的怒喝远远传来:
“滚!!!”
鸟雀俱飞,余音袅袅,不外如是。
哪怕洛书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但是也明白,这根本不是一个红楼应有的防卫,肯定有什么是他还没有发现的。但是时间紧迫,他一个人不可能在十天之内把所有的秘密都摸清,就只好暴力解决了。
说起来暴力解决,他就无比想念起自家三徒弟来,若是小三子能带着一队军队来,保准能把南风馆推平了,扒到裤衩都不剩,可是这也就是想想而已。不说扰民的问题,单说小三子能不能及时赶来就是个问题。
洛书又苦恼地吐了个泡泡,不知道小三子现在到了哪里呢……
平阳被犬欺”。
在男人的眼中,金鳞就是他的池中物。
***
最终,月怜被以千两银子拍了下来。
拍到手的人得意地环视一周,享受地感受着众人或是羡慕或是嫉妒的目光。
往往为博花魁一笑,众人一掷千金。其实魅力并不是全在花魁本身,而是花魁的那一笑,本身就是权力与金钱的象征。
拍下来的人得意洋洋,没有拍下来的人自然盯住了下一个登场的货物,眼中尽是势在必得的疯狂。
琵琶声乍起,越来越急,随着琵琶声铮铮,众人仿佛看见了两军厮杀的场面。
战到激处,一道金色身影自台后射出!
刹那间剑花朵朵,金光湛湛,随着琵琶声,金衣孩童挥出道道银白,如霜如雪。
已经有人惊呼出声。
“龙府小公子龙宇!”
百骨知漫不经心敲击桌子的动作早已停下,他转头,往日里嬉笑的脸上尽是严肃。
“将他拍下来。”
虽然不知道龙府的小少爷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拍下来有可能会招惹得一身麻烦,但是若能借此机会与龙府府主有了交情,那听风楼的那些老家伙们也没法说什么了吧。
真是的,他的爱好是打听小道消息,不是玩攻心计啊!
然而拍下龙宇的过程绝对不可能会太顺利。
龙宇的身份不单单是个即将被拍卖的货物,更是龙府的小少爷。
在场的多数人当然不可能将龙宇交还给龙韬,因为这留风宴接待的只有熟客,若是交了过去,岂不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听风楼是江湖中的异数,干的事买卖情报的事情,在南风馆中有路子自然是不奇怪。因此若无变数,也只有听风楼能动了将龙宇还给龙韬的心思。
但是这不代表不会有人对龙宇出价。
反正大家都进了留风宴,以后说起来便是共犯,没有人会将龙宇的事情说出去。所以哪怕拍下龙宇,也没有关系。
想到这里,众人的目光越发火热。
那可是龙宇,是龙府的小少爷,是《九龙功》的传人!
若是能从小少爷那里得到《九龙功》,岂不是能修炼到如同龙韬一般的程度?或者……能够从中找到《九龙功》的破绽。
除此之外,龙宇本身容貌也是是极盛的。
在座的,除了混进来的异数,都是对幼童有些意思的人,哪怕不是非幼童不可,却也是荤素不忌。
除了担心消息可能会泄露,拍下龙宇便是九成的实惠。
况且易了容,谁又认识谁?
似乎是感受到了暗涌,月琴笑的越发灿烂,带着一种无声的引诱。
“二十四惊蛰,起拍,一枚铜板。”
可是百骨知知道,从崖底上去的人至少已经有六个,而今天,他就要成为那第七个。
这崖壁乍得一看,倒称得上是“平如刀切”,抬头仰望,只能在云雾缭绕之间看到两颗松树,它们自崖壁伸出,为土色的崖壁填了一丝几不可察的绿色。
再高明的轻功也不可能一气飞上崖顶,若是想从这里出去,便要借助崖壁上浅浅的凹痕。若在攀爬时有余力仔细观看,便会惊恐地发现,这些相隔极远的凹痕竟然是人为刻上去的,而且处处滑不留手,光滑如镜。
在如此坚硬的崖壁上刻上凹痕,还将每一处都磨得如此光滑,这要须怎样雄浑的内力?这要须怎样高明的轻功?
而从这些凹陷处借力,又需得何等功力?
百骨知与江湖尘世一别五年,不知道自己的功力究竟到了何等境界,在江湖上能排到什么位置。但是他知道,自己与五年前那个被黑衣人追杀到奄奄一息、被震断全身经脉扔到崖下的小可怜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今天他就要出去了。
百骨知感觉眼眶一阵酸涩。
老实说,这五年时间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为了练习轻功“乘云”,他从悬崖上不知摔下来多少次,有几次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死了,但是总会被救回来继续去练习,他的身上全是疤痕,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肌肤。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能从苦涩中体会到丝丝甜意,如同吃苦心草时的回甘,在苦涩中的甜意比纯粹的甜更令人难忘。就像在前一天晚上,他收到了一瓶玉肌膏,这种膏药价值千金,只要抹上去就会将疤痕彻底抹去,最终他却还是留了后背上那道长长的疤痕,只要触摸到,就会想起在崖底艰苦却难得无忧无虑的日子。
之前出崖的振奋消失不见,离别的愁苦像潮水一样涌来,眼前已经有些模糊。虽然明知道不会有人,但还是满怀希冀地回头,果不其然,只能看见翠柏棵棵,随风轻摇,似是故人挥手相送。
日上中天,他必须要走了,纵使千般不舍,万般留恋。
百骨知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望着来时的方向喊出了一直想说的一句话——
“师父——您保重——”
“我会带尿布来看你的——”
看你的……
你的……
的……
看你妹的!
原本啪嗒啪嗒掉眼泪的青衣孩童青筋暴起。
回音未歇,带着稚嫩童音的怒喝远远传来:
“滚!!!”
鸟雀俱飞,余音袅袅,不外如是。
哪怕洛书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但是也明白,这根本不是一个红楼应有的防卫,肯定有什么是他还没有发现的。但是时间紧迫,他一个人不可能在十天之内把所有的秘密都摸清,就只好暴力解决了。
说起来暴力解决,他就无比想念起自家三徒弟来,若是小三子能带着一队军队来,保准能把南风馆推平了,扒到裤衩都不剩,可是这也就是想想而已。不说扰民的问题,单说小三子能不能及时赶来就是个问题。
洛书又苦恼地吐了个泡泡,不知道小三子现在到了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