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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冬麦坐上沈烈的自行车后座后,便忙拿出来挎包,将自己准备好的馒头夹肉拿给沈烈。
“这个我特意给你带的,里面是寿宴才用的牛肉,特别好,你饿了吗,饿了的话尝尝。”
她摸着油纸包:“还有点热乎呢。”
沈烈本来骑着自行车,看她掏出来吃的,回头看了一眼,笑了。
他今天去信用社,贷款下来了,需要办一些手续,还需要开证明,跑了半天,路上饿了随便买了两个包子充饥,现在确实有点饿。
“你这一说,我还真饿了。”
冬麦听他这么说便心疼了,忙道:“那你停下,别骑了,我们坐路边,你先吃,吃了后才有力气骑车子。”
沈烈听出她心疼自己,点头;“好。”
于是便将自行车支在路边,恰好街道旁有废弃的旧木头,两个人就坐在旧木头上,冬麦看他没洗手,便小心地帮他撕开油纸包,让他拿着油纸包吃。
沈烈点头,咬了一口,现在天已经暖和起来了,她又一直放在粗帆布挎包里,这馒头还带着余温,里面的肉更是热乎的,大口地吃,吃得很香。
而她还在旁边提醒:“你小心,别咬到纸边。”
沈烈听到这话后,看了她一眼。
他心里其实有些感动,只是平时爱笑,这个时候却不太笑出来。
现在自己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好,办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婚礼后,也没什么储蓄了,接下来贷款做生意,更是有压力。
她应该也感觉到了这种压力,所以惦记着自己,怕自己中午吃不好饭,她在人家那里帮干活努力挣钱,吃饭的时候还记挂着自己,放在挎包里一个馒头夹肉,想让自己吃好。
“喝点水吧。”冬麦拿出来那个军用水壶:“我从王老爷子家那里离开的时候,特意灌上的,不冷也不热,正好喝。”
沈烈凝视着她,看她眉眼间细致的温柔,竟是有些说不出话来。
冬麦:“你傻了吗,快喝水啊!”
沈烈恍然,忙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
之后他大口嚼着馒头,有力的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定定地望着远处街道上破败的标语,眼睛却是有些发红。
他父母是十四岁那年没的,他爹不堪受辱,吊死了,他娘在埋了他爹后,也一头撞死在坟前。
刚开始他还有一个大伯,那个大伯犯傻,总是痴痴呆呆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后来大伯掉进河里没了,他就彻底没什么亲人。
部队里的战友就是兄弟就是手足,男人之间的情谊是过命的血性,带着男人的糙,可以性命相托,但再多,却是没了。
然而冬麦不一样。
这是自从十四岁父母没了后,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确实有个家,还有一个一心牵挂着自己的人,她会一直陪着自己走下去,贫穷富有,都会风雨同舟,相濡以沫。
她会体贴自己,惦记自己,心疼自己。
会在给人家当厨子的时候偷偷地留一个馒头夹肉,小心地放在帆布袋里拿给自己。
荒芜的街道旁,废弃的木头桩子上,就这么粗糙地吃这一口馒头夹肉,是他这辈子吃到过最好的滋味。
沈烈几口吃光,深呼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冬麦从旁叹:“你这么喜欢啊,还是饿坏了?早知道我多带两个了,不过我也有点不好意思,虽然陈姐人挺好的,临走前也让我们带点肉和菜,可我自己拿,总觉得不合适。”
她正说着,沈烈却一扯,将她抱住了。
冬麦有些吃惊,忙看看四周围,好在也没什么人经过,不过还是蹙眉:“你干嘛呢?放开我,别让人看到。”
虽然是正经夫妻,但大庭广众这样,让了看到总归不好,这里不像陵城,农村整体风气还是很保守,别人看到会笑话的。
沈烈抱着她,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头发来,闷声说:“就是想抱抱你,你是我媳妇,我就想抱着你,你头发上的味道真好,我喜欢闻。”
冬麦又羞又急:“你非要抱,那也得回家抱啊,哪有这样的!你别闹了!”
这话倒是让沈烈笑了。
他放开她,之后伸手捧着她的脸,他带着茧的手指轻轻摩挲过她幼滑的脸颊,郑重地望着她。
他便想起来那一天,他带冬麦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出来,冬麦说羡慕人家,说人家那样很浪漫,说爱情真是美好。
他听了,其实多少有些情绪。
当时自己也没明白,后来晚上抱着她,看着她的睡颜,他才意识到,其实他是希望她把他们两个之间的事,看做是爱情。
难道他们之间,不够美好到让她觉得,他们就是爱情吗?
他伸出手,揉着她的头发。
冬麦多少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对:“你怎么了?”
沈烈:“也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一件事。”
冬麦:“什么?”
沈烈:“冬麦,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冬麦惊讶地看着他,他今天明显有些不对劲,好像受了什么刺激。
不过她还是认真地想了这个问题。
她关于爱情的想法,也许是当初对陆靖安和爱情的宣称,然而现实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她并不爱。
至于别的,比如她爱沈烈吗,她并不知道,好像对这个根本没什么概念。
冬麦想了想:“我觉得爱情应该是很浪漫的吧,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生离死别,历尽艰辛,最后终于重逢,或者应该是浪漫地花前月下,吟诗作对,反正就是很特别的,和咱们平时生活不一样的。”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脸上红红的。
沈烈是她的丈夫,她是不是应该爱他才对?
但她觉得,如果把她和他之间称作爱情,好像有些怪怪的,她说不出口。
她抬起睫毛,看他,多少有些心虚。
沈烈自然注意到了,无奈地轻笑了声,他将额头轻抵住她的,低声说:“可是我觉得,我们这样也挺浪漫的,是不是?”
冬麦咬唇,低声嘟哝:“人家浪漫应该是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看夕阳……还要生离死别,重逢的时候要抱着一起哭。”
他们生活在农村,每天看到的都是麦子玉米庄稼,想的事情都是能不能挣钱什么的,比起人家电影里演的,差了好多。
沈烈黑眸中溢出水一样的温柔,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他以后一定要带她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一起看夕阳。
虽然他觉得,他们两个这样子,已经是生命中最浪漫也是最甜蜜的事情了。
bsp; 冬麦坐上沈烈的自行车后座后,便忙拿出来挎包,将自己准备好的馒头夹肉拿给沈烈。
“这个我特意给你带的,里面是寿宴才用的牛肉,特别好,你饿了吗,饿了的话尝尝。”
她摸着油纸包:“还有点热乎呢。”
沈烈本来骑着自行车,看她掏出来吃的,回头看了一眼,笑了。
他今天去信用社,贷款下来了,需要办一些手续,还需要开证明,跑了半天,路上饿了随便买了两个包子充饥,现在确实有点饿。
“你这一说,我还真饿了。”
冬麦听他这么说便心疼了,忙道:“那你停下,别骑了,我们坐路边,你先吃,吃了后才有力气骑车子。”
沈烈听出她心疼自己,点头;“好。”
于是便将自行车支在路边,恰好街道旁有废弃的旧木头,两个人就坐在旧木头上,冬麦看他没洗手,便小心地帮他撕开油纸包,让他拿着油纸包吃。
沈烈点头,咬了一口,现在天已经暖和起来了,她又一直放在粗帆布挎包里,这馒头还带着余温,里面的肉更是热乎的,大口地吃,吃得很香。
而她还在旁边提醒:“你小心,别咬到纸边。”
沈烈听到这话后,看了她一眼。
他心里其实有些感动,只是平时爱笑,这个时候却不太笑出来。
现在自己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好,办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婚礼后,也没什么储蓄了,接下来贷款做生意,更是有压力。
她应该也感觉到了这种压力,所以惦记着自己,怕自己中午吃不好饭,她在人家那里帮干活努力挣钱,吃饭的时候还记挂着自己,放在挎包里一个馒头夹肉,想让自己吃好。
“喝点水吧。”冬麦拿出来那个军用水壶:“我从王老爷子家那里离开的时候,特意灌上的,不冷也不热,正好喝。”
沈烈凝视着她,看她眉眼间细致的温柔,竟是有些说不出话来。
冬麦:“你傻了吗,快喝水啊!”
沈烈恍然,忙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
之后他大口嚼着馒头,有力的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定定地望着远处街道上破败的标语,眼睛却是有些发红。
他父母是十四岁那年没的,他爹不堪受辱,吊死了,他娘在埋了他爹后,也一头撞死在坟前。
刚开始他还有一个大伯,那个大伯犯傻,总是痴痴呆呆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后来大伯掉进河里没了,他就彻底没什么亲人。
部队里的战友就是兄弟就是手足,男人之间的情谊是过命的血性,带着男人的糙,可以性命相托,但再多,却是没了。
然而冬麦不一样。
这是自从十四岁父母没了后,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确实有个家,还有一个一心牵挂着自己的人,她会一直陪着自己走下去,贫穷富有,都会风雨同舟,相濡以沫。
她会体贴自己,惦记自己,心疼自己。
会在给人家当厨子的时候偷偷地留一个馒头夹肉,小心地放在帆布袋里拿给自己。
荒芜的街道旁,废弃的木头桩子上,就这么粗糙地吃这一口馒头夹肉,是他这辈子吃到过最好的滋味。
沈烈几口吃光,深呼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冬麦从旁叹:“你这么喜欢啊,还是饿坏了?早知道我多带两个了,不过我也有点不好意思,虽然陈姐人挺好的,临走前也让我们带点肉和菜,可我自己拿,总觉得不合适。”
她正说着,沈烈却一扯,将她抱住了。
冬麦有些吃惊,忙看看四周围,好在也没什么人经过,不过还是蹙眉:“你干嘛呢?放开我,别让人看到。”
虽然是正经夫妻,但大庭广众这样,让了看到总归不好,这里不像陵城,农村整体风气还是很保守,别人看到会笑话的。
沈烈抱着她,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头发来,闷声说:“就是想抱抱你,你是我媳妇,我就想抱着你,你头发上的味道真好,我喜欢闻。”
冬麦又羞又急:“你非要抱,那也得回家抱啊,哪有这样的!你别闹了!”
这话倒是让沈烈笑了。
他放开她,之后伸手捧着她的脸,他带着茧的手指轻轻摩挲过她幼滑的脸颊,郑重地望着她。
他便想起来那一天,他带冬麦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出来,冬麦说羡慕人家,说人家那样很浪漫,说爱情真是美好。
他听了,其实多少有些情绪。
当时自己也没明白,后来晚上抱着她,看着她的睡颜,他才意识到,其实他是希望她把他们两个之间的事,看做是爱情。
难道他们之间,不够美好到让她觉得,他们就是爱情吗?
他伸出手,揉着她的头发。
冬麦多少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对:“你怎么了?”
沈烈:“也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一件事。”
冬麦:“什么?”
沈烈:“冬麦,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冬麦惊讶地看着他,他今天明显有些不对劲,好像受了什么刺激。
不过她还是认真地想了这个问题。
她关于爱情的想法,也许是当初对陆靖安和爱情的宣称,然而现实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她并不爱。
至于别的,比如她爱沈烈吗,她并不知道,好像对这个根本没什么概念。
冬麦想了想:“我觉得爱情应该是很浪漫的吧,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生离死别,历尽艰辛,最后终于重逢,或者应该是浪漫地花前月下,吟诗作对,反正就是很特别的,和咱们平时生活不一样的。”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脸上红红的。
沈烈是她的丈夫,她是不是应该爱他才对?
但她觉得,如果把她和他之间称作爱情,好像有些怪怪的,她说不出口。
她抬起睫毛,看他,多少有些心虚。
沈烈自然注意到了,无奈地轻笑了声,他将额头轻抵住她的,低声说:“可是我觉得,我们这样也挺浪漫的,是不是?”
冬麦咬唇,低声嘟哝:“人家浪漫应该是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看夕阳……还要生离死别,重逢的时候要抱着一起哭。”
他们生活在农村,每天看到的都是麦子玉米庄稼,想的事情都是能不能挣钱什么的,比起人家电影里演的,差了好多。
沈烈黑眸中溢出水一样的温柔,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他以后一定要带她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一起看夕阳。
虽然他觉得,他们两个这样子,已经是生命中最浪漫也是最甜蜜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