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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贝尔伯爵的城堡更接近于中世纪建筑,走廊并不十分宽敞,大概只能容纳两个人左右并排而行,走廊的地面上也铺着跟客厅同款规格的厚实羊毛毯。许暮洲看了看,发现走廊的毯子上织得是类似田园风光的景色。
只是织得非常抽象,要不是许暮洲顺着树干发现了梧桐树和溪流花纹,恐怕也认不出来。
走廊两边的墙壁上每隔一两米就会设立一个银质烛台,小巧的银质托盘从墙面上延伸出来,藤蔓缠绕在烛台把手上,被火光映照出缠绕至深的影子。
这座城堡的整体色调都太暗了,许暮洲想。
无论是红绿两色的羊毛毯,还是深褐色的墙壁,都把这座城堡拉进了一种莫名阴郁的气质中。
城堡走廊的左右两边都是房间,而走廊两侧也是封死的墙面,哪怕是青天白日的,这条走廊也没有任何能纳光的途径。
许暮洲着重看了一眼,发现这排烛台也擦拭得非常干净,连托盘中的蜡油也只是浅浅一层,看起来是随时有人打理。
那位伯爵大概是个处女座,许暮洲想。
罗贝尔伯爵的书房也在三楼,管家将许暮洲带到三楼,在走廊尽头那扇宽厚的木门钱停住了脚步。
管家冲许暮洲微微欠身,示意他稍等,才转过头去敲了敲门。
“主人。”管家说:“拉塞尔家的少爷来了。”
拉塞尔是永无乡为许暮洲选定身份的姓氏,许暮洲之前在请柬上就见到过了,于是并不惊异,一言不发地站在管家身后,不耐烦地转着手中的手杖。
里面没有传来声音,而是传来一声清脆的摇铃。
什么操作,许暮洲懵逼地想。
这种摇铃声一般是贵族用来呼唤女仆的,先不说在贵族庄园中,管家的地位较高,有资格直面主人听候吩咐,单凭门外还站着客人这件事,罗贝尔就不应该用这种方法回应。
太狂妄了吧,许暮洲心说。
管家见怪不怪,他冲着房门微微躬身行礼,才伸手推开了书房门,冲着许暮洲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家主人请您进去,少爷。”管家说。
罗贝尔伯爵的书房很大,房顶也挑高了不少,许暮洲职业病发作地下意识往上看了看,觉得这书房棚顶少说有四米多高。
伯爵的书房虽大,里面却不显得空旷,除了靠近窗边的大实木书桌之外,左右两边的墙面上都是高达棚顶的巨大书架,上面满满当当地塞满了书籍,一架矮梯子就搁在书架旁,大概是用来取用上层书的。
大概是因为跟任务主线无关,永无乡没有对书架上的书目名录进行翻译,许暮洲一眼扫过去只觉得密密麻麻的都是英文字母,看起来眼睛疼。
许暮洲收回目光,望向正对着门的那扇足有两米高的大窗。
月色正当空,近乎正圆的月亮被乌云遮去一角,也掩住了大半的月光。
在高大的木窗之下,有个男人正坐在窗前,他穿了一身与油画上相似的礼服,肩章上金色的链穗垂下来,半铺在他的肩膀上。他膝盖上盖了一条很厚的毯子,椅子的右扶手边上斜放着一条圆头尖底,银色握把的木质手杖。
他仪态极好,肩线绷得笔直,十指交叉搁在膝上,正静静地看着窗外。
罗贝尔伯爵的椅子是面对窗户放置的,许暮洲站在他的书桌前三步远,只能看到他大半挺拔笔直的背影。
许暮洲站在那里,静静地打量着他——这位罗贝尔伯爵看起来应该有一些年岁了,许暮洲能看到他鬓边的一点灰白。
“主人。”管家站在门口,拉着门把手,提醒道:“这位是拉塞尔家的小少爷,是您这次宴请的客人之一。”
罗贝尔伯爵肩上的肩章微微晃动一下,他抬起手挥了挥,说道:“你先出去吧。”
许暮洲一怔。
管家识趣地带上房门,罗贝尔伯爵垂下眼,将搁在手边的手杖拿了起来,横放在膝上,然后伸手握住了他木椅的粗重的车轮。
直到这时许暮洲才惊觉,他身下坐着的是一辆古旧样式的轮椅。
罗贝尔伯爵自力更生地扶着他身下的轮椅转过身来,看向许暮洲。
他并未欠身,而是右手抚在胸口,轻描淡写地说道:“欢迎到来,许少爷。”
——是严岑。
然而许暮洲已经彻底懵了。
在听到严岑声音时,直到严岑刚刚转过身的那一刹那,许暮洲就已经认出了他,并十分笃定自己的判断。
可真的当严岑完全转过身来的时候,许暮洲却忽然又不确定了。他明明已经认出了严岑的脸,可仔细去看时,又总觉得不像了。
罗贝尔伯爵的城堡更接近于中世纪建筑,走廊并不十分宽敞,大概只能容纳两个人左右并排而行,走廊的地面上也铺着跟客厅同款规格的厚实羊毛毯。许暮洲看了看,发现走廊的毯子上织得是类似田园风光的景色。
只是织得非常抽象,要不是许暮洲顺着树干发现了梧桐树和溪流花纹,恐怕也认不出来。
走廊两边的墙壁上每隔一两米就会设立一个银质烛台,小巧的银质托盘从墙面上延伸出来,藤蔓缠绕在烛台把手上,被火光映照出缠绕至深的影子。
这座城堡的整体色调都太暗了,许暮洲想。
无论是红绿两色的羊毛毯,还是深褐色的墙壁,都把这座城堡拉进了一种莫名阴郁的气质中。
城堡走廊的左右两边都是房间,而走廊两侧也是封死的墙面,哪怕是青天白日的,这条走廊也没有任何能纳光的途径。
许暮洲着重看了一眼,发现这排烛台也擦拭得非常干净,连托盘中的蜡油也只是浅浅一层,看起来是随时有人打理。
那位伯爵大概是个处女座,许暮洲想。
罗贝尔伯爵的书房也在三楼,管家将许暮洲带到三楼,在走廊尽头那扇宽厚的木门钱停住了脚步。
管家冲许暮洲微微欠身,示意他稍等,才转过头去敲了敲门。
“主人。”管家说:“拉塞尔家的少爷来了。”
拉塞尔是永无乡为许暮洲选定身份的姓氏,许暮洲之前在请柬上就见到过了,于是并不惊异,一言不发地站在管家身后,不耐烦地转着手中的手杖。
里面没有传来声音,而是传来一声清脆的摇铃。
什么操作,许暮洲懵逼地想。
这种摇铃声一般是贵族用来呼唤女仆的,先不说在贵族庄园中,管家的地位较高,有资格直面主人听候吩咐,单凭门外还站着客人这件事,罗贝尔就不应该用这种方法回应。
太狂妄了吧,许暮洲心说。
管家见怪不怪,他冲着房门微微躬身行礼,才伸手推开了书房门,冲着许暮洲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家主人请您进去,少爷。”管家说。
罗贝尔伯爵的书房很大,房顶也挑高了不少,许暮洲职业病发作地下意识往上看了看,觉得这书房棚顶少说有四米多高。
伯爵的书房虽大,里面却不显得空旷,除了靠近窗边的大实木书桌之外,左右两边的墙面上都是高达棚顶的巨大书架,上面满满当当地塞满了书籍,一架矮梯子就搁在书架旁,大概是用来取用上层书的。
大概是因为跟任务主线无关,永无乡没有对书架上的书目名录进行翻译,许暮洲一眼扫过去只觉得密密麻麻的都是英文字母,看起来眼睛疼。
许暮洲收回目光,望向正对着门的那扇足有两米高的大窗。
月色正当空,近乎正圆的月亮被乌云遮去一角,也掩住了大半的月光。
在高大的木窗之下,有个男人正坐在窗前,他穿了一身与油画上相似的礼服,肩章上金色的链穗垂下来,半铺在他的肩膀上。他膝盖上盖了一条很厚的毯子,椅子的右扶手边上斜放着一条圆头尖底,银色握把的木质手杖。
他仪态极好,肩线绷得笔直,十指交叉搁在膝上,正静静地看着窗外。
罗贝尔伯爵的椅子是面对窗户放置的,许暮洲站在他的书桌前三步远,只能看到他大半挺拔笔直的背影。
许暮洲站在那里,静静地打量着他——这位罗贝尔伯爵看起来应该有一些年岁了,许暮洲能看到他鬓边的一点灰白。
“主人。”管家站在门口,拉着门把手,提醒道:“这位是拉塞尔家的小少爷,是您这次宴请的客人之一。”
罗贝尔伯爵肩上的肩章微微晃动一下,他抬起手挥了挥,说道:“你先出去吧。”
许暮洲一怔。
管家识趣地带上房门,罗贝尔伯爵垂下眼,将搁在手边的手杖拿了起来,横放在膝上,然后伸手握住了他木椅的粗重的车轮。
直到这时许暮洲才惊觉,他身下坐着的是一辆古旧样式的轮椅。
罗贝尔伯爵自力更生地扶着他身下的轮椅转过身来,看向许暮洲。
他并未欠身,而是右手抚在胸口,轻描淡写地说道:“欢迎到来,许少爷。”
——是严岑。
然而许暮洲已经彻底懵了。
在听到严岑声音时,直到严岑刚刚转过身的那一刹那,许暮洲就已经认出了他,并十分笃定自己的判断。
可真的当严岑完全转过身来的时候,许暮洲却忽然又不确定了。他明明已经认出了严岑的脸,可仔细去看时,又总觉得不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