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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君那小婊砸正在梳妆打扮, 您可以用强大的购买率把它砸出来
“江倦,我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们尚书府送进离王府的人, 都是你,”身着官服的中年男人一脸厌恶道,“你别忘了, 是你把小念推进了湖里。”
离王府?小念?他在说什么?
江倦越听越耳熟, 他心中涌起了一丝不妙。
顿了一顿, 中年男人瞥了眼哭花脸的丫鬟,又对他道:“你只要老老实实地嫁进离王府,你与小念的事情, 从此便可一笔勾销。”
他语气轻蔑, 姿态也高高在上,好似准许江倦嫁入离王府是一种天大的恩赐。
江倦:“……”
他好像知道了。
这不是昨晚表妹分享给他的小说《重生后我成了团宠》吗?
那会儿他即将上手术台,面临成功率只有10%的心脏修复手术。江倦嘴上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实际上心里还是紧张的,他在夜里辗转难眠,陪护的表妹便说:“哎, 哥,我看了本小说,里面有个炮灰跟你同名同姓,你要不要一起看?”
反正睡不着,江倦就问表妹要了地址, 炮灰在第一章就拉满了仇恨,江倦说:“现在我是不是应该熟读并背诵全文,以防第二天穿书?”
表妹笑个不停,江倦又翻了几章。
《重生后我成了团宠》是篇耽美爽文。开局主角受就重生了, 上辈子安平侯倾心于他,但主角受不以为意,后来他被指给离王,结局郁郁而终,反倒是那安平侯,因为时局动荡,成了帝王。
从头再来一次,主角受极力扭转剧情,并先后攻略了他的礼部尚书爹、官二代同窗,以及一位皇子,成为团宠本宠。
而这一次,主角受接受了安平侯的表白,决定走另一条路。
这个主角受,他叫江念,也就是小念。
至于与江倦同名同姓的炮灰,安平侯曾有一个未婚夫,就是他。
主角受不嫁离王,那么必须有人代替他嫁。原文中,江倦的未婚夫就是在这个时候要求与他解除婚约,他一气之下把主角受推进了湖里,所以就由他这个倒霉蛋来将功赎罪。
江倦想得认真,睫毛低垂,竟有一种乖顺感。
江尚书看得一怔,随即皱了皱眉。
这个江倦,看着倒是老实,心思却实属恶毒。
江尚书素来瞧不上这个儿子。他生母早逝,自小待在乡下,由外祖父抚养长大,性格唯唯诺诺,上不得台面,若非因为心疾严重,需要求医,江尚书根本不可能把他接回京城,这个儿子,只让他觉得丢脸。
思此及,江尚书对他更是厌烦,又道:“对了,刚才侯爷来了一趟。你即将嫁入离王府,他不便再见你,让我当面砸碎你们的信物,再给你带一句话。”
话落,一块玉佩砸向江倦,江尚书也又开了口。
“——你与江念,天壤之别。婚约已解,玉佩也无需再保留,你好自为之。”
玉佩即将落地,江倦慌忙按在身上,紧急拦截——退婚就退婚,玉佩是无辜的,这么漂亮的种水色,砸碎太可惜了。
江尚书误以为他还没死心,又警告道:“江倦,不论玉佩如何,今后你都是离王妃,莫再痴缠安平侯。”
江倦只顾着检查玉佩,江尚书见他捏着玉佩不吭声,又问他:“江倦,你可有什么不满?”
江倦白得一块玉佩,当然没有不满。但是对于书中的江倦来说,不满的地方太多了。
先不说安平侯之后会如何,宫中有传言,这个离王,尽管是个病秧子,但他性情残暴、喜怒不定,行事荒唐至极,甚至亲手杀害了他的母妃!
再者说,书里的江倦从乡下来到京城,正是因为他与安平侯的婚约,他把这个未婚夫看得极重。为此,江倦不惜装病也要远赴京城。
没错,他其实没有心疾,充其量只是有点先天不足而已,远不到需要进京求医的程度。
按照剧情,出于对离王的恐惧,再加之被安平侯退婚,还听到了如此诛心之言,连番打击之下,书中的江倦心灰意冷地咬舌自尽了。
可是他不知道,大婚第二日,离王就去世了。
这还是主角受上辈子的剧情。王府没了王爷,主角受每日自由自在,宫里的贵人念及他嫁进来是为冲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日日照拂着他,然而主角受并不喜欢这样的日子,整日闷闷不乐,这才忧思成疾,获得了重生的机会。
江倦当时看到这段,就觉得离谱,并向表妹发出了灵魂质问:“怎么会有人不想做咸鱼?”
表妹回答:“主角嘛,要有事业心,怎么能做废物呢!”
江倦真诚地说:“如果我穿书了,我就老老实实走剧情,熬死了王爷,我就是最咸的鱼,快活似神仙。”
结果……
现在他真的穿书了。
江倦陷入了沉思。
“江大人,江大人——!”喜婆匆匆赶来,喜气洋洋道,“吉时要到了,三公子得往离王府上送了。”
江倦闻言,倏地抬起眼,眼神亮得惊人,喜婆看见他的脸,怔了一怔。
少年容颜极盛,纵是一身寡淡的素色衣衫,也不曾遮去一分颜色。或因方才的拉扯,他的头发散落大半,垂落在肩头,少年肤色太白,唇色又太淡,只显得人更为孱弱,仿若风一吹,就会散开来。
都说尚书府三公子是从乡下来的,沾染了满身小家子气,与那乡野村夫无异,今日一见,怎会这般的、这般的……出尘脱俗?
当真是这样的神仙公子把二公子推进了湖里?
喜婆心里直犯嘀咕。莫说是她,连江尚书都有些发愣,只觉得江倦的眼神过于清亮,不同于往日的阴郁。
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冷哼一声,“怎么?你有话要说?”
江倦费力地抓住他的衣摆,终于说出了穿书以来的第一句话:“快,扶我起来,别误了吉时。”
江尚书:“???”
他掀起衣摆,后退一步,好似江倦是什么脏东西,恨不得退避三舍。江尚书只当他现在打击过重,开始胡言乱语了,不以为然道:“来人,把三公子送上轿。”
三月廿一,宜嫁娶。
离王府上,悬灯结彩,鞭炮齐响,好不热闹。
花轿一路摇晃,江倦坐在里面临时抱佛脚,努力地回忆相关剧情。
这个离王,书中对他描写不多,除了是个病秧子以外,还用了两个词来形容他。
罔顾人伦、暴戾恣睢。
至于这场婚礼,文中的江倦还没送到就咬舌自尽了,倒是主角受在重生前,有过一段回忆。
——“离王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男人,他令人畏惧,更令人恐慌。江念记得自己从下了轿起就低着头,不敢窥视分毫,那一路走得心惊胆战,更可怕的是,中途他竟发了病,江念目睹离王杀了许多仆从,血流成河。”
好像蛮可怕的样子。
江倦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没有困难的工作,只有勇敢的狗狗。
问题不大,他活不过三章,江倦你可以。
“新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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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倦,我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们尚书府送进离王府的人, 都是你,”身着官服的中年男人一脸厌恶道,“你别忘了, 是你把小念推进了湖里。”
离王府?小念?他在说什么?
江倦越听越耳熟, 他心中涌起了一丝不妙。
顿了一顿, 中年男人瞥了眼哭花脸的丫鬟,又对他道:“你只要老老实实地嫁进离王府,你与小念的事情, 从此便可一笔勾销。”
他语气轻蔑, 姿态也高高在上,好似准许江倦嫁入离王府是一种天大的恩赐。
江倦:“……”
他好像知道了。
这不是昨晚表妹分享给他的小说《重生后我成了团宠》吗?
那会儿他即将上手术台,面临成功率只有10%的心脏修复手术。江倦嘴上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实际上心里还是紧张的,他在夜里辗转难眠,陪护的表妹便说:“哎, 哥,我看了本小说,里面有个炮灰跟你同名同姓,你要不要一起看?”
反正睡不着,江倦就问表妹要了地址, 炮灰在第一章就拉满了仇恨,江倦说:“现在我是不是应该熟读并背诵全文,以防第二天穿书?”
表妹笑个不停,江倦又翻了几章。
《重生后我成了团宠》是篇耽美爽文。开局主角受就重生了, 上辈子安平侯倾心于他,但主角受不以为意,后来他被指给离王,结局郁郁而终,反倒是那安平侯,因为时局动荡,成了帝王。
从头再来一次,主角受极力扭转剧情,并先后攻略了他的礼部尚书爹、官二代同窗,以及一位皇子,成为团宠本宠。
而这一次,主角受接受了安平侯的表白,决定走另一条路。
这个主角受,他叫江念,也就是小念。
至于与江倦同名同姓的炮灰,安平侯曾有一个未婚夫,就是他。
主角受不嫁离王,那么必须有人代替他嫁。原文中,江倦的未婚夫就是在这个时候要求与他解除婚约,他一气之下把主角受推进了湖里,所以就由他这个倒霉蛋来将功赎罪。
江倦想得认真,睫毛低垂,竟有一种乖顺感。
江尚书看得一怔,随即皱了皱眉。
这个江倦,看着倒是老实,心思却实属恶毒。
江尚书素来瞧不上这个儿子。他生母早逝,自小待在乡下,由外祖父抚养长大,性格唯唯诺诺,上不得台面,若非因为心疾严重,需要求医,江尚书根本不可能把他接回京城,这个儿子,只让他觉得丢脸。
思此及,江尚书对他更是厌烦,又道:“对了,刚才侯爷来了一趟。你即将嫁入离王府,他不便再见你,让我当面砸碎你们的信物,再给你带一句话。”
话落,一块玉佩砸向江倦,江尚书也又开了口。
“——你与江念,天壤之别。婚约已解,玉佩也无需再保留,你好自为之。”
玉佩即将落地,江倦慌忙按在身上,紧急拦截——退婚就退婚,玉佩是无辜的,这么漂亮的种水色,砸碎太可惜了。
江尚书误以为他还没死心,又警告道:“江倦,不论玉佩如何,今后你都是离王妃,莫再痴缠安平侯。”
江倦只顾着检查玉佩,江尚书见他捏着玉佩不吭声,又问他:“江倦,你可有什么不满?”
江倦白得一块玉佩,当然没有不满。但是对于书中的江倦来说,不满的地方太多了。
先不说安平侯之后会如何,宫中有传言,这个离王,尽管是个病秧子,但他性情残暴、喜怒不定,行事荒唐至极,甚至亲手杀害了他的母妃!
再者说,书里的江倦从乡下来到京城,正是因为他与安平侯的婚约,他把这个未婚夫看得极重。为此,江倦不惜装病也要远赴京城。
没错,他其实没有心疾,充其量只是有点先天不足而已,远不到需要进京求医的程度。
按照剧情,出于对离王的恐惧,再加之被安平侯退婚,还听到了如此诛心之言,连番打击之下,书中的江倦心灰意冷地咬舌自尽了。
可是他不知道,大婚第二日,离王就去世了。
这还是主角受上辈子的剧情。王府没了王爷,主角受每日自由自在,宫里的贵人念及他嫁进来是为冲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日日照拂着他,然而主角受并不喜欢这样的日子,整日闷闷不乐,这才忧思成疾,获得了重生的机会。
江倦当时看到这段,就觉得离谱,并向表妹发出了灵魂质问:“怎么会有人不想做咸鱼?”
表妹回答:“主角嘛,要有事业心,怎么能做废物呢!”
江倦真诚地说:“如果我穿书了,我就老老实实走剧情,熬死了王爷,我就是最咸的鱼,快活似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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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真的穿书了。
江倦陷入了沉思。
“江大人,江大人——!”喜婆匆匆赶来,喜气洋洋道,“吉时要到了,三公子得往离王府上送了。”
江倦闻言,倏地抬起眼,眼神亮得惊人,喜婆看见他的脸,怔了一怔。
少年容颜极盛,纵是一身寡淡的素色衣衫,也不曾遮去一分颜色。或因方才的拉扯,他的头发散落大半,垂落在肩头,少年肤色太白,唇色又太淡,只显得人更为孱弱,仿若风一吹,就会散开来。
都说尚书府三公子是从乡下来的,沾染了满身小家子气,与那乡野村夫无异,今日一见,怎会这般的、这般的……出尘脱俗?
当真是这样的神仙公子把二公子推进了湖里?
喜婆心里直犯嘀咕。莫说是她,连江尚书都有些发愣,只觉得江倦的眼神过于清亮,不同于往日的阴郁。
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冷哼一声,“怎么?你有话要说?”
江倦费力地抓住他的衣摆,终于说出了穿书以来的第一句话:“快,扶我起来,别误了吉时。”
江尚书:“???”
他掀起衣摆,后退一步,好似江倦是什么脏东西,恨不得退避三舍。江尚书只当他现在打击过重,开始胡言乱语了,不以为然道:“来人,把三公子送上轿。”
三月廿一,宜嫁娶。
离王府上,悬灯结彩,鞭炮齐响,好不热闹。
花轿一路摇晃,江倦坐在里面临时抱佛脚,努力地回忆相关剧情。
这个离王,书中对他描写不多,除了是个病秧子以外,还用了两个词来形容他。
罔顾人伦、暴戾恣睢。
至于这场婚礼,文中的江倦还没送到就咬舌自尽了,倒是主角受在重生前,有过一段回忆。
——“离王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男人,他令人畏惧,更令人恐慌。江念记得自己从下了轿起就低着头,不敢窥视分毫,那一路走得心惊胆战,更可怕的是,中途他竟发了病,江念目睹离王杀了许多仆从,血流成河。”
好像蛮可怕的样子。
江倦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没有困难的工作,只有勇敢的狗狗。
问题不大,他活不过三章,江倦你可以。
“新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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