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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
段酌沉吟片刻,敛眸思索。
他不是什么大慈善家,遇到一个流浪儿童就好心让对方留下来住。但他看得出来,这里头有穆语曼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他姐对这小子格外喜欢。
眼下隔壁那栋房子已经全租出去了,这两栋房里唯一还能住人的就是这栋楼房的三层。
但是……
段酌实在很不情愿跟人住同一栋楼,还是上下层。
好在季眠很识大体,在段酌开口之前就贴心地道:“哥,您不用给我好地方的。我只要有个能睡觉的地方,打地铺睡外头也行的。”
“……”
闻言,段酌一张脸黑下来。
这小子拿他段酌当什么?
他冷声道:“去住三楼。”
便宜这小鬼了。
季眠眨了两下眼睛,感激到说不出话来。
段酌一抬眼,就对上季眠那张怔怔的脸,浅棕色的眼瞳,在光底下跟两颗金色的琥珀似的,一动不动望着自己。
一副要对他死心塌地的表情。
“……”段酌看得眼皮直跳,翻出钥匙扔给他,冷冷吩咐:“上去。”
“谢谢……谢谢哥。”季眠吸了吸鼻子,捧着钥匙,视若珍宝。“我、我肯定听您的话。”
少年的语气不像是保证,倒像是一种宣誓。
好像这辈子都要跟着他,只听他的话。
“……现在,上去!”
季眠就走了。一边走,一边对系统道:【我哥,人可真好啊。】
系统:【……】
这就成“我哥”啦?未免太好打发了。
系统很不屑。
屋内,段酌含着的烟逐渐烧完了。
他掐着烟头,在烟灰缸里摁灭,又给自己重新点了一支。
“……啧。”
第8章
季眠就这样留了下来。代价是他变成了一个寸头,但是个清秀帅气的寸头。
他给段酌干活,应该说是他“大哥”干活。大哥让他做什么,季眠就做什么。大多时候是在一楼的店里给他打下手,递递工具,削削木头。
季眠喜欢削木头,尤其喜欢看木头在刀下被刨成一条条薄却坚韧的木花。有粗有细的,堆成蓬松的一团。
他的饭由段酌管了。
段酌从不做饭,季眠也不会,于是他们的饭总是在周边的餐馆买的。每次饭点前,季眠就从店里的收银柜里拿一点钱——其实就是个小木柜子,问好段酌想吃什么,然后去买两人份的带回来。
有时候,段酌还会丢给他一叠钱,说是“工资”。不过季眠不肯要,他已经在“大哥”这里白吃白住了,怎么还好意思厚着脸皮拿工资。
只是有一次,大概是深秋的某一天,三楼的洗衣液和纸巾都用完了。并且,季眠的那一条内裤再也没办法晾一晚上就干了,必须要买新的。
季眠于是羞赧地收下来一点。
那一次,段酌将那一叠红票子在季眠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不知为何,“大哥”在笑。
季眠剃掉头发大概两周左右,他细软的发茬长出来一点,竟然真是浅棕色的。于是他的脑袋也变成棕色的了,阳光一照,一颗金灿灿的脑袋。
非要夸一句的话,季眠头骨的形状很完美。
之后的一个月里,季眠走在街区上,路过的人看见他,就笑,笑他是一枚白金色的卤蛋。白的是他的脸,金的是他的脑袋。
季眠也跟着笑。因为笑他的人眼中不含恶意。
他喜欢这里,所以他也笑。
街区的人莫名都对季眠很好,好得有点过头了。就连孙齐都看得眼红,周末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面门口,看了看在躺椅上的自家老大,酸溜溜地道:“姓季的臭小子,不是扒手吗?怎么就招那群老头老太太喜欢了?”
段酌眯着眼晒太阳,懒洋洋勾了下手,说:“橘子。”
哥。”
段酌沉吟片刻,敛眸思索。
他不是什么大慈善家,遇到一个流浪儿童就好心让对方留下来住。但他看得出来,这里头有穆语曼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他姐对这小子格外喜欢。
眼下隔壁那栋房子已经全租出去了,这两栋房里唯一还能住人的就是这栋楼房的三层。
但是……
段酌实在很不情愿跟人住同一栋楼,还是上下层。
好在季眠很识大体,在段酌开口之前就贴心地道:“哥,您不用给我好地方的。我只要有个能睡觉的地方,打地铺睡外头也行的。”
“……”
闻言,段酌一张脸黑下来。
这小子拿他段酌当什么?
他冷声道:“去住三楼。”
便宜这小鬼了。
季眠眨了两下眼睛,感激到说不出话来。
段酌一抬眼,就对上季眠那张怔怔的脸,浅棕色的眼瞳,在光底下跟两颗金色的琥珀似的,一动不动望着自己。
一副要对他死心塌地的表情。
“……”段酌看得眼皮直跳,翻出钥匙扔给他,冷冷吩咐:“上去。”
“谢谢……谢谢哥。”季眠吸了吸鼻子,捧着钥匙,视若珍宝。“我、我肯定听您的话。”
少年的语气不像是保证,倒像是一种宣誓。
好像这辈子都要跟着他,只听他的话。
“……现在,上去!”
季眠就走了。一边走,一边对系统道:【我哥,人可真好啊。】
系统:【……】
这就成“我哥”啦?未免太好打发了。
系统很不屑。
屋内,段酌含着的烟逐渐烧完了。
他掐着烟头,在烟灰缸里摁灭,又给自己重新点了一支。
“……啧。”
第8章
季眠就这样留了下来。代价是他变成了一个寸头,但是个清秀帅气的寸头。
他给段酌干活,应该说是他“大哥”干活。大哥让他做什么,季眠就做什么。大多时候是在一楼的店里给他打下手,递递工具,削削木头。
季眠喜欢削木头,尤其喜欢看木头在刀下被刨成一条条薄却坚韧的木花。有粗有细的,堆成蓬松的一团。
他的饭由段酌管了。
段酌从不做饭,季眠也不会,于是他们的饭总是在周边的餐馆买的。每次饭点前,季眠就从店里的收银柜里拿一点钱——其实就是个小木柜子,问好段酌想吃什么,然后去买两人份的带回来。
有时候,段酌还会丢给他一叠钱,说是“工资”。不过季眠不肯要,他已经在“大哥”这里白吃白住了,怎么还好意思厚着脸皮拿工资。
只是有一次,大概是深秋的某一天,三楼的洗衣液和纸巾都用完了。并且,季眠的那一条内裤再也没办法晾一晚上就干了,必须要买新的。
季眠于是羞赧地收下来一点。
那一次,段酌将那一叠红票子在季眠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不知为何,“大哥”在笑。
季眠剃掉头发大概两周左右,他细软的发茬长出来一点,竟然真是浅棕色的。于是他的脑袋也变成棕色的了,阳光一照,一颗金灿灿的脑袋。
非要夸一句的话,季眠头骨的形状很完美。
之后的一个月里,季眠走在街区上,路过的人看见他,就笑,笑他是一枚白金色的卤蛋。白的是他的脸,金的是他的脑袋。
季眠也跟着笑。因为笑他的人眼中不含恶意。
他喜欢这里,所以他也笑。
街区的人莫名都对季眠很好,好得有点过头了。就连孙齐都看得眼红,周末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面门口,看了看在躺椅上的自家老大,酸溜溜地道:“姓季的臭小子,不是扒手吗?怎么就招那群老头老太太喜欢了?”
段酌眯着眼晒太阳,懒洋洋勾了下手,说:“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