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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冯雪梅先生的一篇评论,他认为:“孩子越来越难教,老师越来越难当。如果我们不把两者看做是教与被教的关系,恐怕就不会对一些问题头疼上火。学生与老师应该相互尊重,二者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不问缘由的服从多了,就会培养奴性。”冯先生文章还说:“教育学者说,大人们应该蹲下身来,跟孩子讲话。可我们的大人总习惯于俯视,让孩子们仰起头踮着脚说话。我们为什么会盲目崇拜权威?因为从小到大,权威的影子无处不在:家长、老师、领导”这些意见都是对的,都是强调老师对学生的尊重。都反映了教师对教育对象的关注不够,了解不够,并且会影响到教育计划的有效性,会影响到教育者的正确决策,从而对整体的教育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老师的态度会逐渐被当事人觉察,会在教育对象身上产生回应,而回应又会加重负面影响。一般来说,学生会有两种回应:一种是那些迷信教师权威、相信教师言行都有符号意义的学生,他们会在老师放弃自己的同时,自己也放弃了自己,形成所谓的“破罐破摔”放弃相关学科或全部学科的学习。另一种是年龄较大、自主意识较强的学生,他们会产生对立情绪。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这些学生力求在非主流文化中寻找支持,除了少数人会通过自我奋斗去“证明”自己以外,其他学生常选择同教师“作对”用所谓的“英雄”行为来证实自己与众不同,最终形成所谓的“双差生”形成班级中的另类。在非正式场合,这类学生往往会表现出“恨”老师的情绪,他们会以“气老师”为荣,会把“就不好好学习”视为对教师的反抗或惩罚。他们的意识有相当的扭曲成分,他们对教师的指责也不尽符合事实,他们的问题会发展到或超出学习困难的问题之外。但是,他们的问题却是由师生关系不良、由学习困难开始的。还认为,由个别教师创设的不正常的环境并不能长久保持,学生要升级、升学,要脱离器重他们的教师走向新的环境。于是,暂时的过度关怀会造成日后的失落,在升入上一级学校后,一些小学、初中的干部、优秀学生,常有保不住先进位置,甚至变得“平庸”或“落后”的现象,等等。这些都是由于老师不能正确对待师生平等,老师总是喜欢高高在上,不能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的结果,总之,老师是失败者,老师必须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
老师确实必须应该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但我想补充一句,如果盲目支持学生的“独立意识”忽视学生对老师应有的尊重,那么中国的“小皇帝”就会越来越多,而且一个个得罪不起,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比如课堂秩序,从老师方面说,应该解决好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问题,从学生方面说,也不能一味我行我素为所欲为。就是老师的课上得不大好,学生也不能肆意喧哗。这就好比法庭,律师的辩护、证人的证词乃至法官的宣判,你不一定都满意,可是你不能咆哮法庭。那是对法律公然藐视。我曾遇见这样的事情,有一位很调皮的学生下课和别的学生一起玩耍时发生矛盾,他就把这位学生的书包抢过来向外扔出去,正好碰碎了窗户的玻璃。班主任便把他叫到办公室,他不承认自己是错的,坚决不承认自己碰碎了窗户的玻璃,尽管很多学生都证明是他做的。他还狡辩道,我没有碰就是没有碰,别人看到又怎样,那都是假的。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你能把我怎么样?在他的心目中,自己说对就是对,你老师又怎么样,你能体罚我吗?你体罚我,我可以告你!请来他的家长,家长却说,我家小孩说没碰就没碰,就算是他碰坏的我也不会赔偿,是你们老师教育不当,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你敢把他赶回家吗?如此嚣张,老师又能怎么样?站在老师角度想一想,老师是不是就该去做学生的“奴仆”呢?论语 宪问说:“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这里明明白白写着孔老夫子用手中的拐杖敲打原壤的脚胫,我不大弄懂的是,怎么原壤一点也不责怪他的老师呢?在浙江温州市灵昆镇因为学生太调皮,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老师想说服他却被他大骂一顿,校长气愤之下打了他一巴掌,而家长就要了校长的命。这不是天方夜潭,也不是什么人故意编出来的笑话,是真实的事情,确实令人震惊!老师哪里有什么尊严可言,老师在学校里挨打,早已不是什么新闻。现在实行的是义务教育,老师只能低三下气求学生好好读书。许多人对老师的尊重是非常表面化的,而且这种尊重常常以... -->>
最近,我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冯雪梅先生的一篇评论,他认为:“孩子越来越难教,老师越来越难当。如果我们不把两者看做是教与被教的关系,恐怕就不会对一些问题头疼上火。学生与老师应该相互尊重,二者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不问缘由的服从多了,就会培养奴性。”冯先生文章还说:“教育学者说,大人们应该蹲下身来,跟孩子讲话。可我们的大人总习惯于俯视,让孩子们仰起头踮着脚说话。我们为什么会盲目崇拜权威?因为从小到大,权威的影子无处不在:家长、老师、领导”这些意见都是对的,都是强调老师对学生的尊重。都反映了教师对教育对象的关注不够,了解不够,并且会影响到教育计划的有效性,会影响到教育者的正确决策,从而对整体的教育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老师的态度会逐渐被当事人觉察,会在教育对象身上产生回应,而回应又会加重负面影响。一般来说,学生会有两种回应:一种是那些迷信教师权威、相信教师言行都有符号意义的学生,他们会在老师放弃自己的同时,自己也放弃了自己,形成所谓的“破罐破摔”放弃相关学科或全部学科的学习。另一种是年龄较大、自主意识较强的学生,他们会产生对立情绪。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这些学生力求在非主流文化中寻找支持,除了少数人会通过自我奋斗去“证明”自己以外,其他学生常选择同教师“作对”用所谓的“英雄”行为来证实自己与众不同,最终形成所谓的“双差生”形成班级中的另类。在非正式场合,这类学生往往会表现出“恨”老师的情绪,他们会以“气老师”为荣,会把“就不好好学习”视为对教师的反抗或惩罚。他们的意识有相当的扭曲成分,他们对教师的指责也不尽符合事实,他们的问题会发展到或超出学习困难的问题之外。但是,他们的问题却是由师生关系不良、由学习困难开始的。还认为,由个别教师创设的不正常的环境并不能长久保持,学生要升级、升学,要脱离器重他们的教师走向新的环境。于是,暂时的过度关怀会造成日后的失落,在升入上一级学校后,一些小学、初中的干部、优秀学生,常有保不住先进位置,甚至变得“平庸”或“落后”的现象,等等。这些都是由于老师不能正确对待师生平等,老师总是喜欢高高在上,不能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的结果,总之,老师是失败者,老师必须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
老师确实必须应该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但我想补充一句,如果盲目支持学生的“独立意识”忽视学生对老师应有的尊重,那么中国的“小皇帝”就会越来越多,而且一个个得罪不起,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比如课堂秩序,从老师方面说,应该解决好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问题,从学生方面说,也不能一味我行我素为所欲为。就是老师的课上得不大好,学生也不能肆意喧哗。这就好比法庭,律师的辩护、证人的证词乃至法官的宣判,你不一定都满意,可是你不能咆哮法庭。那是对法律公然藐视。我曾遇见这样的事情,有一位很调皮的学生下课和别的学生一起玩耍时发生矛盾,他就把这位学生的书包抢过来向外扔出去,正好碰碎了窗户的玻璃。班主任便把他叫到办公室,他不承认自己是错的,坚决不承认自己碰碎了窗户的玻璃,尽管很多学生都证明是他做的。他还狡辩道,我没有碰就是没有碰,别人看到又怎样,那都是假的。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你能把我怎么样?在他的心目中,自己说对就是对,你老师又怎么样,你能体罚我吗?你体罚我,我可以告你!请来他的家长,家长却说,我家小孩说没碰就没碰,就算是他碰坏的我也不会赔偿,是你们老师教育不当,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你敢把他赶回家吗?如此嚣张,老师又能怎么样?站在老师角度想一想,老师是不是就该去做学生的“奴仆”呢?论语 宪问说:“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这里明明白白写着孔老夫子用手中的拐杖敲打原壤的脚胫,我不大弄懂的是,怎么原壤一点也不责怪他的老师呢?在浙江温州市灵昆镇因为学生太调皮,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老师想说服他却被他大骂一顿,校长气愤之下打了他一巴掌,而家长就要了校长的命。这不是天方夜潭,也不是什么人故意编出来的笑话,是真实的事情,确实令人震惊!老师哪里有什么尊严可言,老师在学校里挨打,早已不是什么新闻。现在实行的是义务教育,老师只能低三下气求学生好好读书。许多人对老师的尊重是非常表面化的,而且这种尊重常常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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