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巴特尔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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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苏州一晃就好几天。文奎和辛力刚两个人白天逛园林、街市,晚上就躲在家里喝酒。日子过得无比逍遥。
张宝不知从哪里买来一头小牛犊,用来改善大伙的伙食。韩六走在门外,便闻到屋里飘出来的牛肉香味。
牛肉炖粉皮,还放了大量的五香、辣子等。不要说吃,就算闻着香气都让人满嘴生津。
“好家伙,有牛肉吃,也不叫我?”
文奎和辛力刚正在享受美味,回头看向门外,韩六的后面跟着张宝,无比谦卑地喊他“韩爷”。
“张宝,府上还有什么好酒,都拿出来!”
这个朝代,可没什么“五粮液”、“茅台”、“轩尼诗”之类的高档酒。张宝能找到的就是自酿的黄酒。
“几位爷,天冷夜长,你们慢慢喝。要是不够,我再去拿。”
文奎目测一下,那一坛酒少说也有三十斤。还不够?开什么玩笑?
文奎热情地招呼道:“张宝,要是没什么事,你也坐下来喝几碗?”
张宝一听吓得不轻,连忙喊道:“小人不敢!”
韩六一把将张宝拽了过来。一百多斤的人,韩六就像拎个花瓶似的轻松。
“你这人,怎么给脸不要脸?文家主让你喝酒,你就得喝!”
韩六的动作有些粗鲁。文奎嗔怒道:“老六,以后对待下人一定要和气。下人也是人,也是有尊严的。在黑水寨,我强调官兵一致,要是谁敢打骂下属,我就处罚谁。”
韩六被训得不好意思,只好赔礼道歉:“张宝,不好意思。刚才我动作粗鲁了一点。别介意,嘿嘿——”
张宝那份感动!
转眼间,文奎由“少爷”变成了“家主”。这个身份,摆明了就是要比血鹰高半截。这些天的相处,张宝也看出来了,血鹰虽然掌管着黑鹰令牌,在文奎面前也是毕恭毕敬,丝毫不敢造次。
文奎给张宝的印象是文质彬彬,待人和气,骨子里却透着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
韩六喝了几杯酒,才想起血鹰,问血鹰去哪了?辛力刚正想接话,被文奎接过了话头:“我让他出去办点事。你就别管他了,来,喝酒!”
辛力刚不由暗叹,文奎真是越来越成熟了。和原来那个文家少爷相比,不知要老练多少倍。苏州这个地方,毕竟是第一次来,人生路不熟,究竟有多深的水,要试了才知道。干掉巴特尔的事情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
下半夜。冷风呜咽。
巴特尔家。
一排排高大挺拔的槐杨树,把园林式豪宅装扮得更加神秘。血鹰向同行而来的兄弟做了几个手势,那些人便灵巧地攀上围墙,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那些杀手手里的武器都是匕首和砍刀。而血鹰的手里却比别人多了一件武器:手枪!
这支勃朗宁手枪,是文奎带来防身的武器。
临行前,血鹰从文奎手里接过手枪,激动得差点跪地感恩,被文奎一把拦住。
“一支手枪而已,留着防身。能用刀解决,就不要用子弹。这子弹可是比黄金还要贵。”
巴特尔是苏州首富。究竟富到什么程度,谁都不敢想象。血鹰踏进巴特尔住的房屋,这才有了深切的体会。整栋楼房上下两层全都铺上松软的地毯,人踩在上面无声无息。
血鹰用刀... -->>
来到苏州一晃就好几天。文奎和辛力刚两个人白天逛园林、街市,晚上就躲在家里喝酒。日子过得无比逍遥。
张宝不知从哪里买来一头小牛犊,用来改善大伙的伙食。韩六走在门外,便闻到屋里飘出来的牛肉香味。
牛肉炖粉皮,还放了大量的五香、辣子等。不要说吃,就算闻着香气都让人满嘴生津。
“好家伙,有牛肉吃,也不叫我?”
文奎和辛力刚正在享受美味,回头看向门外,韩六的后面跟着张宝,无比谦卑地喊他“韩爷”。
“张宝,府上还有什么好酒,都拿出来!”
这个朝代,可没什么“五粮液”、“茅台”、“轩尼诗”之类的高档酒。张宝能找到的就是自酿的黄酒。
“几位爷,天冷夜长,你们慢慢喝。要是不够,我再去拿。”
文奎目测一下,那一坛酒少说也有三十斤。还不够?开什么玩笑?
文奎热情地招呼道:“张宝,要是没什么事,你也坐下来喝几碗?”
张宝一听吓得不轻,连忙喊道:“小人不敢!”
韩六一把将张宝拽了过来。一百多斤的人,韩六就像拎个花瓶似的轻松。
“你这人,怎么给脸不要脸?文家主让你喝酒,你就得喝!”
韩六的动作有些粗鲁。文奎嗔怒道:“老六,以后对待下人一定要和气。下人也是人,也是有尊严的。在黑水寨,我强调官兵一致,要是谁敢打骂下属,我就处罚谁。”
韩六被训得不好意思,只好赔礼道歉:“张宝,不好意思。刚才我动作粗鲁了一点。别介意,嘿嘿——”
张宝那份感动!
转眼间,文奎由“少爷”变成了“家主”。这个身份,摆明了就是要比血鹰高半截。这些天的相处,张宝也看出来了,血鹰虽然掌管着黑鹰令牌,在文奎面前也是毕恭毕敬,丝毫不敢造次。
文奎给张宝的印象是文质彬彬,待人和气,骨子里却透着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
韩六喝了几杯酒,才想起血鹰,问血鹰去哪了?辛力刚正想接话,被文奎接过了话头:“我让他出去办点事。你就别管他了,来,喝酒!”
辛力刚不由暗叹,文奎真是越来越成熟了。和原来那个文家少爷相比,不知要老练多少倍。苏州这个地方,毕竟是第一次来,人生路不熟,究竟有多深的水,要试了才知道。干掉巴特尔的事情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
下半夜。冷风呜咽。
巴特尔家。
一排排高大挺拔的槐杨树,把园林式豪宅装扮得更加神秘。血鹰向同行而来的兄弟做了几个手势,那些人便灵巧地攀上围墙,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那些杀手手里的武器都是匕首和砍刀。而血鹰的手里却比别人多了一件武器:手枪!
这支勃朗宁手枪,是文奎带来防身的武器。
临行前,血鹰从文奎手里接过手枪,激动得差点跪地感恩,被文奎一把拦住。
“一支手枪而已,留着防身。能用刀解决,就不要用子弹。这子弹可是比黄金还要贵。”
巴特尔是苏州首富。究竟富到什么程度,谁都不敢想象。血鹰踏进巴特尔住的房屋,这才有了深切的体会。整栋楼房上下两层全都铺上松软的地毯,人踩在上面无声无息。
血鹰用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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