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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莫寻热得快要中暑,每天都要丫头弄来冰镇的酸梅汤喝上好几碗才行,大半时间都慵懒的睡卧在铺着草席的地上,因为这样才凉快。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才十天的工夫,办事效率奇佳的刀叔已帮她找好了一栋位在都城西南一隅,占地约莫有三分之一个赫连山庄大的园林楼阁,高高的围墙内外植满了绿树,两层楼高的楼宇位在靠山的尽处,私密性极佳,很适合她要开的特种营业场所。
前两天,她找上了对门的阎家堡,见过了阎家堡主阎浩天,他见到她很是意外,但当她开口跟他借一大笔钱,他竟连想都没想一下便点头同意,银票马上就开给了她,连问一句何时还?拿这么大笔钱去做什么?等等等的都没问,还亲自护送她回到赫连山庄。
最重要的是,她好像怀孕了,一次中奖,因为月经已晚了七、八天,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不只如此,她每天都很懒,动都不想动,吃不下、很想睡,又超爱喝酸梅汤,八九不离十。
总之,一切的进展都十分顺利,楼有了,钱有了,连孩子都有了,现在只剩装潢事宜和召募员工这两件几乎可以同时进行的事,而这些事都必须等她人在都城时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她这几天就应该得包袱款款离开赫连山庄了。
唉了一声,莫寻整个人转为趴在草席上。
该开心地起来跳舞的,不是吗?为什么她却对这里有点依依不舍?是因为这二十来天都被宠坏了的关系吗?因为在这里吃好住好又有美男可抱?
噢,美男
她承认赫连麒是百分之两百、三百的美男子,可是,她并不爱他,不是吗?他也不爱她,这是很肯定的,根本就没戏唱好吧,虽然她也承认她应该不可能这么快就爱上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有点看不起她的男人,但,她现在之所以不舍得离开,的的确确是因为那个男人
她想他,却又气他气得牙痒痒的。
唉。这叫自虐。
如果他知道她已经怀了孩子,应该很高兴吧?因为他可以不必再抱她,目的也达到了。
“我听说你不太舒服。”淡淡的柔嗓,随着夏日午后的微风吹进没关上房门的屋内。
莫寻的心因为这个声音而轻轻跳了一下又一下,可她不想跟他说话,索性闭上眼装睡,反正她现在趴着,要装睡不难。
没得到响应,赫连麒摇着扇,脚步极轻的踏进房,看了躺在地上睡觉的妻子一眼,索性在她身旁席地而坐。
一手的扇子轻轻在她身上搧啊搧地,另一手则执起她的手替她把脉——
竟是喜脉?
赫连麒又再确定了一次,这才缓缓将她的手给放下。
难怪晴儿跟他说,夫人最近每天都想睡,整个人懒洋洋地,又老爱喝酸梅汤,原来是怀孕了。之所以没让其他人发现,是因为她没有太多明显的害喜症状,倒是让人以为她病了。
“你知道自己怀了娃儿吗?”他轻问一句。
现在,他是在对她说话吗?莫寻没睁开眼,有点紧张的心扑通扑通地跳。
“我知道你醒着。”赫连麒陡地把一张美颜给凑近她白里透红的脸,他的唇就在她的小嘴儿前,说话时呼出的气像风一样亲吻上她的唇。
她轻颤着,下意识憋着气,眼却微微张开,对上他的。
知道她有孕,他欢喜吗?应该是欢喜若狂的,可是她在他脸上看见的依然是云淡风轻。
不欢喜吗?倒也不是,总之,说不上来,他的黑眸这样定定的落在她脸上,好近好近,近到让人害羞,让她有点无法思考了。
她再次闭上眼,轻轻开了口:“我要到都城去了。”
他没答话,温热的舌轻舔上她娇羞柔软的唇瓣。
她的身子一震,心一惊,忙又睁开眼,双手紧紧抓住草席的一角。
他干什么吻她?
难道,他想要那个?
不会的他娶她只是为了生孩子而已所以刚刚那一吻,应该是他很开心她怀了孩子的礼貌性表示而已,什么明示暗示都不是。
“我明儿一早就上路,谢谢你替我找的楼,到了都城,我要亲自监工,让那座楼变得更美——”
话未尽,他的唇再次碰触上她的唇,这回不是浅尝即止,而是将舌深深探进她嘴里,弄得她芳心大乱,心跳失速。
她猛地伸手将他的脸给推开——
爬起身,她脸红红地看着他。“赫连麒,我已经有你的孩子,所以,你不要再碰我了!”
赫连麒闻言,挑了挑眉。“何意?”
“意思就是你娶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在我生下你的孩子之前,不,应该说从今以后你都不可以再碰我。”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未来十个月我们依然是夫妻关系的日子里,如果我需要女人,就去妓院找喽?”
妓院?他要去妓院找女人?
莫寻的胸口莫名的一痛,有点不舒服的感觉,但她很快地将之忽略。
她下巴一抬。“对。我说过除了生娃儿这事外,你不能干涉我任何事,当然我也不能干涉你。”
这话,说得好极。莫寻在心里替自己打了一百分,因为太有骨气了,这才是二十一世纪新女性的样子,人家既然不爱她,她何必死赖着人家不放?
赫连麒笑了,笑容却令人不寒而栗。
真是令人气结的话呵,光听,就让他体内有一股火在闷闷的烧啊烧,但,却干净利落得让他无法挑剔。或者说,她比他想象中的更加理性而懂事?让他完全不必有后顾之忧。
扇子挥啊挥地,他终是点点头。“好,依你。”
一个女人家都放得开了,他这个大男人又怎会放不下呢?真要如此,不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
未料,时隔半个月之后,他堂堂赫连山庄庄主竟真的成了都城百姓眼底和嘴里的大笑话。
传言,她嫁作人妇还当自己是名妓当街拉客,行为不检。
传言,她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拉住男人的手,直奔回她在都城的大宅院,大门深锁,数个时辰之后才见那男人走出来,不知在那里头干什么勾当!
传言,她老少通吃,生猛不忌,长得美的、生得高大的、模样粗犷有型的,抑或是书生才子,她见一个爱一个,在他们这些人面前,她永远是温柔可人、笑容可掬,不再是以前那个冷冰冰又挑客挑得极凶的名妓朗明月。
传言,她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个模样,都是因为嫁了一个无能的丈夫,无法给她幸福给她爱,才会嫁进门不到一个月就独自搬到都城来住,他因为愧疚才替她买了一栋大宅院给她住,让她在都城玩男人也视而不见。
传言,他赫连麒快死了,才会让她这样为所欲为
是,他真的快死了,快被这个女人给气死了!在千邺国里从来没有哪一个女人被人家传得那么难听,而且个个指证历历,只差没亲自在他面前表演一次她如何在大街上勾搭男人的戏码给他瞧。
真是够了!
她还是他名义上的妻,这样公开的让他难堪,会不会太过分了些?
是,他是说过不干涉她任何事,但,他真的没想到做事一向极有分寸又识大体的朗明月,会把自己的名声搞烂到这种程度
案头上的烛火轻摇,晃动在医书上的光影惹得他心浮气躁,夜里,窗外暗香浮动,就如他此刻的心一般难耐。
本以为,传言终是传言,那洁身自爱到嫁给他之前都还是处子的朗明月,他不相信她真能做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来。
可,传言一个又一个传进他耳里,好心多嘴的路人、专程前来表示关心的有心人、他手下的线人,每个人都说出一样的话来,他能不信?
无论如何,她肚子里还有一个他的娃呵。
她真的能做到人尽可夫?
拳头一紧,状似阵风轻扫,转眼之间案头已应声被劈成两半,案上的账本和医书全掉落在地上,发出轰然巨响——
“庄主!”刀叔第一个冲进来,见到的是案头前依然端坐如仪的赫连麒。
“发生何事?庄主没事吧?”听到巨响,不一会儿人便全涌进书房,面对被劈成两半的桌几,再看看没事似的对他们微笑的庄主,众人皆噤若寒蝉,问都没敢多问一句,转头又各自回房去睡了。
庄主生气了,不用问,大家都知道。
一向对外温文儒雅的庄主是很难得很难得这样跟正常人一样发脾气的,通常他发脾气都是微微笑着,动嘴不动手,只有很生气很生气的时候,就像现在,才会亲自动手把最爱的桌子给劈成两半
上一次庄主这样发脾气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八年前还是十年前?总之是很久很久很久了
罪魁祸首,大家不想猜,因为根本不用猜,关于庄主夫人在外头勾三搭四的传言,可能已传遍整个千邺国了吧?
人都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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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莫寻热得快要中暑,每天都要丫头弄来冰镇的酸梅汤喝上好几碗才行,大半时间都慵懒的睡卧在铺着草席的地上,因为这样才凉快。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才十天的工夫,办事效率奇佳的刀叔已帮她找好了一栋位在都城西南一隅,占地约莫有三分之一个赫连山庄大的园林楼阁,高高的围墙内外植满了绿树,两层楼高的楼宇位在靠山的尽处,私密性极佳,很适合她要开的特种营业场所。
前两天,她找上了对门的阎家堡,见过了阎家堡主阎浩天,他见到她很是意外,但当她开口跟他借一大笔钱,他竟连想都没想一下便点头同意,银票马上就开给了她,连问一句何时还?拿这么大笔钱去做什么?等等等的都没问,还亲自护送她回到赫连山庄。
最重要的是,她好像怀孕了,一次中奖,因为月经已晚了七、八天,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不只如此,她每天都很懒,动都不想动,吃不下、很想睡,又超爱喝酸梅汤,八九不离十。
总之,一切的进展都十分顺利,楼有了,钱有了,连孩子都有了,现在只剩装潢事宜和召募员工这两件几乎可以同时进行的事,而这些事都必须等她人在都城时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她这几天就应该得包袱款款离开赫连山庄了。
唉了一声,莫寻整个人转为趴在草席上。
该开心地起来跳舞的,不是吗?为什么她却对这里有点依依不舍?是因为这二十来天都被宠坏了的关系吗?因为在这里吃好住好又有美男可抱?
噢,美男
她承认赫连麒是百分之两百、三百的美男子,可是,她并不爱他,不是吗?他也不爱她,这是很肯定的,根本就没戏唱好吧,虽然她也承认她应该不可能这么快就爱上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有点看不起她的男人,但,她现在之所以不舍得离开,的的确确是因为那个男人
她想他,却又气他气得牙痒痒的。
唉。这叫自虐。
如果他知道她已经怀了孩子,应该很高兴吧?因为他可以不必再抱她,目的也达到了。
“我听说你不太舒服。”淡淡的柔嗓,随着夏日午后的微风吹进没关上房门的屋内。
莫寻的心因为这个声音而轻轻跳了一下又一下,可她不想跟他说话,索性闭上眼装睡,反正她现在趴着,要装睡不难。
没得到响应,赫连麒摇着扇,脚步极轻的踏进房,看了躺在地上睡觉的妻子一眼,索性在她身旁席地而坐。
一手的扇子轻轻在她身上搧啊搧地,另一手则执起她的手替她把脉——
竟是喜脉?
赫连麒又再确定了一次,这才缓缓将她的手给放下。
难怪晴儿跟他说,夫人最近每天都想睡,整个人懒洋洋地,又老爱喝酸梅汤,原来是怀孕了。之所以没让其他人发现,是因为她没有太多明显的害喜症状,倒是让人以为她病了。
“你知道自己怀了娃儿吗?”他轻问一句。
现在,他是在对她说话吗?莫寻没睁开眼,有点紧张的心扑通扑通地跳。
“我知道你醒着。”赫连麒陡地把一张美颜给凑近她白里透红的脸,他的唇就在她的小嘴儿前,说话时呼出的气像风一样亲吻上她的唇。
她轻颤着,下意识憋着气,眼却微微张开,对上他的。
知道她有孕,他欢喜吗?应该是欢喜若狂的,可是她在他脸上看见的依然是云淡风轻。
不欢喜吗?倒也不是,总之,说不上来,他的黑眸这样定定的落在她脸上,好近好近,近到让人害羞,让她有点无法思考了。
她再次闭上眼,轻轻开了口:“我要到都城去了。”
他没答话,温热的舌轻舔上她娇羞柔软的唇瓣。
她的身子一震,心一惊,忙又睁开眼,双手紧紧抓住草席的一角。
他干什么吻她?
难道,他想要那个?
不会的他娶她只是为了生孩子而已所以刚刚那一吻,应该是他很开心她怀了孩子的礼貌性表示而已,什么明示暗示都不是。
“我明儿一早就上路,谢谢你替我找的楼,到了都城,我要亲自监工,让那座楼变得更美——”
话未尽,他的唇再次碰触上她的唇,这回不是浅尝即止,而是将舌深深探进她嘴里,弄得她芳心大乱,心跳失速。
她猛地伸手将他的脸给推开——
爬起身,她脸红红地看着他。“赫连麒,我已经有你的孩子,所以,你不要再碰我了!”
赫连麒闻言,挑了挑眉。“何意?”
“意思就是你娶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在我生下你的孩子之前,不,应该说从今以后你都不可以再碰我。”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未来十个月我们依然是夫妻关系的日子里,如果我需要女人,就去妓院找喽?”
妓院?他要去妓院找女人?
莫寻的胸口莫名的一痛,有点不舒服的感觉,但她很快地将之忽略。
她下巴一抬。“对。我说过除了生娃儿这事外,你不能干涉我任何事,当然我也不能干涉你。”
这话,说得好极。莫寻在心里替自己打了一百分,因为太有骨气了,这才是二十一世纪新女性的样子,人家既然不爱她,她何必死赖着人家不放?
赫连麒笑了,笑容却令人不寒而栗。
真是令人气结的话呵,光听,就让他体内有一股火在闷闷的烧啊烧,但,却干净利落得让他无法挑剔。或者说,她比他想象中的更加理性而懂事?让他完全不必有后顾之忧。
扇子挥啊挥地,他终是点点头。“好,依你。”
一个女人家都放得开了,他这个大男人又怎会放不下呢?真要如此,不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
未料,时隔半个月之后,他堂堂赫连山庄庄主竟真的成了都城百姓眼底和嘴里的大笑话。
传言,她嫁作人妇还当自己是名妓当街拉客,行为不检。
传言,她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拉住男人的手,直奔回她在都城的大宅院,大门深锁,数个时辰之后才见那男人走出来,不知在那里头干什么勾当!
传言,她老少通吃,生猛不忌,长得美的、生得高大的、模样粗犷有型的,抑或是书生才子,她见一个爱一个,在他们这些人面前,她永远是温柔可人、笑容可掬,不再是以前那个冷冰冰又挑客挑得极凶的名妓朗明月。
传言,她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个模样,都是因为嫁了一个无能的丈夫,无法给她幸福给她爱,才会嫁进门不到一个月就独自搬到都城来住,他因为愧疚才替她买了一栋大宅院给她住,让她在都城玩男人也视而不见。
传言,他赫连麒快死了,才会让她这样为所欲为
是,他真的快死了,快被这个女人给气死了!在千邺国里从来没有哪一个女人被人家传得那么难听,而且个个指证历历,只差没亲自在他面前表演一次她如何在大街上勾搭男人的戏码给他瞧。
真是够了!
她还是他名义上的妻,这样公开的让他难堪,会不会太过分了些?
是,他是说过不干涉她任何事,但,他真的没想到做事一向极有分寸又识大体的朗明月,会把自己的名声搞烂到这种程度
案头上的烛火轻摇,晃动在医书上的光影惹得他心浮气躁,夜里,窗外暗香浮动,就如他此刻的心一般难耐。
本以为,传言终是传言,那洁身自爱到嫁给他之前都还是处子的朗明月,他不相信她真能做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来。
可,传言一个又一个传进他耳里,好心多嘴的路人、专程前来表示关心的有心人、他手下的线人,每个人都说出一样的话来,他能不信?
无论如何,她肚子里还有一个他的娃呵。
她真的能做到人尽可夫?
拳头一紧,状似阵风轻扫,转眼之间案头已应声被劈成两半,案上的账本和医书全掉落在地上,发出轰然巨响——
“庄主!”刀叔第一个冲进来,见到的是案头前依然端坐如仪的赫连麒。
“发生何事?庄主没事吧?”听到巨响,不一会儿人便全涌进书房,面对被劈成两半的桌几,再看看没事似的对他们微笑的庄主,众人皆噤若寒蝉,问都没敢多问一句,转头又各自回房去睡了。
庄主生气了,不用问,大家都知道。
一向对外温文儒雅的庄主是很难得很难得这样跟正常人一样发脾气的,通常他发脾气都是微微笑着,动嘴不动手,只有很生气很生气的时候,就像现在,才会亲自动手把最爱的桌子给劈成两半
上一次庄主这样发脾气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八年前还是十年前?总之是很久很久很久了
罪魁祸首,大家不想猜,因为根本不用猜,关于庄主夫人在外头勾三搭四的传言,可能已传遍整个千邺国了吧?
人都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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